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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工程設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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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設計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推薦】工程設計合同

工程設計合同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設計證書等級:

今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飾工程設計,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爲依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具體如下所示: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設計範圍:

4、設計造價:

5、設計質量:符合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相關規範要求,並按照本合同所附要求內容實施。

二、設計週期

1、乙方提交深化設計方案週期:合同簽署日後________工作日;

2、乙方提交施工圖設計文本週期:甲方確認深化設計方案後_________工作日;

3、乙方提交階段工作的局部設計調整、變更文件週期:乙方簽收甲方設計調整、變更的書面要求後__________工作日。

三、雙方職責

1、乙方提供的項目設計圖紙,須甲方逐項確認。

2、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如不符合甲方設計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計並提交圖紙。

3、經甲、乙雙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如有施工工藝、工期及造價等方面異議的,需雙方協商解決,並以書面確認簽證爲準。

4、乙方設計有變動之處須提前向甲方提請設計變更通知及情況說明,由甲方認可,提供相關設計變更圖紙文件,經雙方簽字同意後,以更新的階段設計文件或設計變更單形式實施。

5、由甲方提出非功能的設計變更要求,作爲設計單位的乙方需滿足變更要求,且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效果損失及責任。

6、未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過的設計內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付返工費。

8、乙方需向甲方及施工單位提供針對項目實施前的圖紙技術交底,配合設備及材料選購,負責非標施工節點及製作部分的專業指導及監控。

四、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____________爲該項目甲方代表,負責辦理甲方事。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項目設計任務書,進行設計要求交底,提供該項目相關圖紙資料。

3、甲方所提出的設計要求應客觀、合理,並遵循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4、甲方應及時按合同支付合同價款予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支付設計費的_______%作爲違約金給予乙方。

五、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___________爲該項目乙方代表,負責辦理乙方事務。

2、乙方必須完全瞭解甲方的設計意圖,設計圖紙需滿足甲方的設計要求,並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設計規範要求。

3、乙方對交付的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及時修改和補充。

4、乙方提供的階段過程圖紙一式_______份,施工圖紙一式_______份,超出部分圖紙費,向甲方實報實銷。

5、乙方製作的平面設計方案甲方不認可時,乙方應重新制作平面方案直至客戶滿意,由此所做工作不加收任何費用。

六、保密條款

1、甲方應維護項目中屬於乙方的設計知識產權,設計文件及資料僅限於合同約定的項目中使用,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複製或給予他用。

2、甲方所需設計內容如爲多重空間重複使用,須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甲方纔可多次重複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

3、乙方也不得不經甲方允許披露上述文件。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簽署日:甲方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該項目深化設計方案文本之日,經甲方確認,支付尾款_______________元。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設計費;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2、合同生效後,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則視爲違約,將支付給對方總設計費的10%作爲違約金。同時,定金不予返還。

3、由於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設計費_________%的賠償金。

九、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並交________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設單位備案。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由設計人編填)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詳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爲____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後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發包人責任:

(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在____天以內時,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訂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爲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4)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樣、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於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索賠。

2.設計人責任:

(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____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_年。

(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的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諮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全部設計費支付。

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____%。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支付設計費。

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

4.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

9.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2.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付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

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配合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由發包人承擔。

4.發包人委託設計人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由發包人支付。

5.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____份,發包人____份,設計人____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後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設計人名稱: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 簽證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案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3

單位級別編號: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與設計人(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1.2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的其他法規和規範性文件。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見附件一。

1.4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見附件二。

第二條 工程設計項目的設計階段、內容、規模、投資,雙方相互提交的設計資料與設計文件。

2.1設計內容涵蓋甲方委託的該工程項目及項目中應包括的各專業,具體內容應以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任務書、中標標書、雙方認可的設計方案爲準,如有需要補充的內容或仍有選擇餘地的問題,如結構形式、工藝、施工方法對設計的特定要求等可另行約定。

2.2發包人向設計人提交的設計資料見附表一,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的設計文件詳見附表二,設計階段、規模、投資見附表三。

第三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辦法

3.1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現行收費標準執行。發包人要求設計人超出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設計週期趕工提供設計圖紙的,設計人可以收取最高不超過設計費三分之一的趕工費,趕工費數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本工程設計收費詳見附表三。本合同簽訂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估算設計費總額的20%作爲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可以抵做工程設計費。

3.3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初步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撥付應付設計費總額的30%(不含定金)。

3.4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發包人向設計人按設計概算確定的設計費結清全部工程設計費。

3.5對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有利於提高建設項目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內協商確定收費額。

3.6設計週期超過12個月時,設計人與發包人可根據不同階段完成的工作量增加設計費付款次數,金額與時間另行約定。

3.7工程設計費用中不包括高大空間的風洞試驗費用、幕牆檢測費用、設計採用新結構新技術時發生的必要試驗費用及其發生的各種設計審查費用。

3.8鋼結構工程加工詳圖和各類幕牆詳圖均由鋼結構加工單位和專業公司負責完成。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發包人責任

4.1.1如期向設計人提交本合同附表二規定的有關建設文件和設計資料,並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發包人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4.1.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設計人工程設計合同定金、工程設計費和約定的趕工費。

4.1.3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如需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負責本工程各階段設計文件向規劃設計管理部門的送審報批工作,並負責將報批結果書面通知設計人。

4.1.5在不增加工程設計費總額情況下,發包人有責任就本工程設計中所採用的新技術、新材料等項目,協助設計人辦理技術合同中應由發包人辦理的有關手續。技術合同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6發包人要求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或派赴施工現場的設計人員時,應向設計人正式發出邀請書,並且負責設計人必要的工作條件,所需費用由發包人負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諮詢服務合同。上述費用不計入工程設計費總額之中。

4.2設計人責任

4.2.1設計人應按國家規定的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要求及國家規定的文件份數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文件,並對其負責。

4.2.2設計人在其設計文件中應註明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2.3負責本合同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該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主要隱蔽工程)和竣工質量驗收。

第五條 工程設計版權

本工程的設計版權屬設計人所有,發包人有責任對此給予保護,保護內容應包括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機軟件和專有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第六條 設計變更與違約責任

6.1由於發包人變更計劃任務書、建設條件、施工技術條件、已選定的設計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設計、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資料等,給設計人造成設計返工時,雙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返工前發包人要按實際返工工日向設計人支付費用或出具支付返工費用具體金額承諾,每人每工日按壹千元計算。如因上述變更導致重新設計的,則按本合同第七條7.3款執行,結清已完成工作量的設計費,終止本合同關係,重新簽訂合同。

6.2由於發包人提交設計所需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本合同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3發包人未在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工程設計費時發包人從應付設計費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設計人按應付該階段工程設計費的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後繼階段工作,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建、緩建,發包人在事件發生之日後15日內按7.4條款向設計人結算設計費。

6.4發包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應向設計人支付違約金,其金額爲發包人向設計人應支付全部設計費的兩倍,並承擔其他相應的法律責任。

6.5由於設計人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設計人應從提交文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減收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____作爲違約金。

6.6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的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時,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減收、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賠償發包人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依據質量事故鑑定機構所確定的事故責任度進行,也可在質量事故發生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6.7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設計人不返還定金,且發包人應按設計人實際完成工作量支付設計費;設計人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的設計費。

第七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7.1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章或起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方爲有效。授權委託文件爲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生效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7.2本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負責將合同送北京市勘察設計管理處備案,建設工程批准文件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文件不全時,發包人應提供齊全;雙方認爲必要時,可辦理公證。

7.3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7.4因發包人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當設計工作進行該設計階段不足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一半;設計工作進行到該設計階段超過一半時,發包人應支付該設計階段全部設計費。同時,按本條7.3款辦理,結束本工程雙方合同關係。

7.5本合同以設計人向發包人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終止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不受本合同有關條款的約束。

第九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向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限涉外合同);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及雙方承諾的往來電報、電傳、傳真、會議記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副本一式_______份,正本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__份,甲方執副本_______份,乙方執副本_______份,其中送管理部門________份備案,需公證或投保時可適當增加副本。

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設計人(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制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〇〇二年七月

填寫合同須知

一、凡在北京地區進行建設工程設計的發包人和設計人,可使用本合同文本;

二、使用本合同文本時,可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補充;

三、本合同附件填寫完畢附於合同後,雙方應加蓋騎縫章;

四、單位級別編號按北京市勘查涉及管理處統一編號填寫,本合同工程編號和合同編號由設計人編排;

五、本合同文本由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翻印。

附表一

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設文件及設計資料

附表二

設計人應按約定週期提交下列設計文件

備註:本工程設計依次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開展設計工作。設計進度依照建設部規定的設計週期,並考慮發包人對該項目工程的實際要求以及設計人的可能,經雙方共同協商約定。

設計文件提交日期在雙方簽訂同時若不能確定,則可待設計工作進行到可確定時,雙方另行簽訂《階段設計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執行。提交設計文件的份數以國家物價局和建設部的規定爲準,超出部分另行收

附表三1

設計項目收費表

備註:

1.本合同設計費暫按發包人委託的投資估算確定,設計收費結算以設計人實際完成的設計投資額爲基數計算並據此進行結算。

2.本合同簽訂時,按估算設計費的_________%收取合同定金。本合同定金爲__________________元。

附表三2

工程項目設計內容、規模、投資及收費表

備註:

1.本表凡是估算費用在費用結算時按概算設計費及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設計收費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需商定的寫入本合同附加條款。

工程設計合同4

委託方(甲方):

代表人:

設計方(乙方):

設計證書等級:

甲方委託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規劃設計,現就該工程的相關事宜進行磋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內容:

5、技術標準: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完成基本的圖紙交底和技術交底,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所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相應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5)因業主需要,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

(2)該設計合同的有效年限爲_________年,超過期限仍須執行時,雙方須進行延期確認,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3)乙方須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或補充。並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4)設計完成當日,通知甲方檢查、驗收。

三、合同價款

1、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須調整設計內容,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四、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

2、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進度款_________萬元。

3、設計成果完成後,甲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4、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確定爲:_________。

(1)現金支付;(2)銀行轉賬支付;(3)支票支付。

五、保密條款

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文件均屬保密內容,任何一方不得出於營利的目的,將其中的文件披露,複製或者轉讓給他人,否則違約方應承擔對方因此遭受到的一切損失。並須承擔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須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5

委託單位: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設計單位: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總則

本補充協議爲甲乙雙方簽訂的XX湖1號項目設計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設計合同)的補充協議,全稱爲《XX湖1號住宅項目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在合同執行中,如設計合同與補充協議存在矛盾、牴觸和不一致等情況,則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工程概況

甲方擬在赤壁市咸寧市水泥製品廠改制後置換地塊開發XX湖1號項目。該項目佔地約3.5萬㎡(其中約5千㎡地尚未辦理徵地手續),地塊南北長約250米,東西寬約170米。地塊基本方正。建築用地面積XXXXm2,項目計容積率建築面積約XXXX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約XXX平方米,商業面積約XX平方米,會所面積約XXX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面積約XXX平方米,垃圾站面積約XX平方米。

第三條委託設計內容

3.1、委託乙方承擔XX湖1號項目施工圖設計。

3.2、設計內容包括:

a)設計專業包括總圖、建築、結構、給排水、消防、電氣(強弱電)、設計;

b)室外工程設計:建築用地紅線內總圖道路、停車場、水電室外管線綜合、化糞池等室外建(構)築物設計;

c)施工圖設計總預算;

d)本工程規劃與建築方案設計單位由甲方另行委託,但乙方須配合進行建築方案設計的相關工作,並以乙方名義報審相關政府部門;

e)本工程環境景觀施工圖設計由甲方另行委託第三方設計單位設計,乙方負責施工圖設計配合;具體設計內容爲:園林景觀構築物的建築、結構設計,園林景觀要素中的其它結構設計,園林景觀水電配合設計等;

f)本工施工圖設計的施工現場服務及施工配合、技術交底、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派駐設計代表常駐工地並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g)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設計配合及相關技術服務;

h)不包括部分:室內二次裝修設計(含住宅大堂、會所、商業)、幕牆和門窗設計(只提供分割、開啓方式、材料使用等)、環境水景景觀設計。

第四條甲方責任

4.1、據設計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提供設計基礎資料及施工圖設計任務書;

4.2、設計過程中,乙方所需的有關設計資料及應由甲方確定的設計問題,甲方需及時配合提供和書面確認,超過雙方約定的確認時間而影響到乙方的設計進度,相關設計文件提交時間順延;

4.3、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4.4、甲方對設計方案的較大調整必須在施工圖設計正式開始前予以確認,並以正式文件形式通知乙方;

4.5、在設計開始之前,負責向乙方提供由甲方確認並經規劃國土局、消防等有關政府部門審批通過的項目建築方案設計,並協調方案設計單位與乙方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4.6、在施工圖開始設計時,負責安排方案設計單位提供重要的建築設計節點、大樣正式設計草圖和色彩、主要裝飾材料的使用意見;

4.7、甲方爲乙方派駐施工現場的設計代表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第五條乙方責任

5.1、所承擔的工程設計質量全面負責,設計要符合國家和湖北省的有關規範、規程、技術標準等規定,並滿足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任務的要求;

5.2、按補充協議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交付設計文件;

5.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因設計的質量不符合國家法規、規範和深圳市有關標準及設計任務書的要求,乙方應當繼續完善設計。由於乙方的設計遺漏或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並按直接損失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但總額不超過總設計費的50%;

5.4、乙方在施工圖設計完成時,應向甲方做全面的技術交底工作,並提交二份設計圖紙供甲方審查,在通過甲方的審查並修改後方可出正式的報批報建文件和施工圖,在施工圖通過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後,並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意見出施工修改圖;

5.5、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應參加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查及根據審查結論負責調整補充。負責向甲方及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和施工圖設計圖紙會審,參加隱蔽工程驗收、主要工序驗收、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

5.6、對施工圖設計做階段性或一次性技術交底,乙方指定具有工程師(含工程師)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常駐施工現場負責現場施工聯絡工作,期限從工程開工至工程竣工驗收。並及時對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進行處理,派代表參加每週的工程例會;

5.7、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與政府部門及施工單位的協調,對於施工過程中的設計問題,乙方提供及時的配合,緊急情況4小時之內到達現場處理,一般情況原則在12小時之內到達現場,每延誤一次罰設計費總價的千分之一;

5.8、乙方應對其設計文件的經濟合理性負責。在保證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設計充分考慮成本控制,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對乙方的設計進行審覈,如確有不合理不經濟之處,乙方須無條件負責修改或補充,並免收修改費;

5.9、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有關技術經濟資料、方案設計文件和本合同設計成果,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5.10、乙方應配備強有力的技術人員(本項目設計人員組成見附件)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的設計任務。並配合甲方將設計文件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直至設計文件獲得批准。乙方設計技術人員工作應積極主動、認真負責、熱情服務,對於甲方提出的合理的建議或意見應積極採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相應的設計人員,乙方必須立即更換,否則視爲違約;

5.11、乙方如對項目設計人員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由甲方認可;

5.12、在方案設計階段,乙方應協助配合建築方案設計單位完成結構、給水排水、供電通訊、消防、安全報警、有線電視等專業的方案設計及技術說明,同時完成建築與環境方案設計的消防報批工作,直至方案設計通過政府相關部門的審覈批准;

5.13、爲減少設計配合失誤,乙方應積極主動協助甲方完成相關設計單位之間的技術配合與協調工作;

5.14、施工階段根據各專業施工進度派出相應專業的設計人員代表,及時解決、處理與設計相關的問題,並主動與甲方和施工單位保持日常聯繫,必要時參加工地例會,解答和解決設計與施工中發現的問題;

第六條設計進度及要求

6.1、協議生效,且甲方提供每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包括規劃國土局、消防局、民防辦的審批意見書)及設計任務書和有關設計基礎資料的條件下,乙方應在下列規定時間內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時間:

1樁基礎施工圖設計12共10天。甲方5天審圖時間。

2主體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12共30天。

3室外工程設計(戶外管網及道路設計)12原則上控制在20天(主體建築施工圖完成之日算起)以內,並與室外環境景觀設計配合進行。

4全套施工圖設計軟盤(按檔案館要求)2施工圖正式出圖時。

a)室外工程設計(戶外管網設計、道路等)應結合環境園林施工圖同步進行,做好與環境園林施工圖設計單位的配合工作。

6.2、計成果要求

a)工程設計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深度要求和技術標準,設計內容包括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施工配合、設計技術服務參加工程相關的相關各階段驗收。

b)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要求在設計時間進度計劃內適當時間向甲方提供一式四份施工設計圖紙(毛圖),供甲方進行工程招(投)標使用。

c)正式施工設計圖及相關文件:一式十二份,報建部分裝訂成冊。

d)全套文件電子文件二份,提供的文件包括書面文件、圖紙文件以及電子文件目錄(應按時間、版本順序排列同時註明日期和版本)。

e)上述a)、b)、c)、d)四條所指設計圖紙和相關文件均包含在設計合同總價內,不另行收費。

第七條設計費支付

7.1、工程設計費按總建築面積X設計費單價進行計算,設計費按每平米人民幣XX元計算,項目總建築面積暫按XX平方米計算,最終結算面積按規劃國土局和政府有關部門審覈批准的建築面積(層高在2.2米以下的架空層及設備層、結構轉換層不計入建築面積)爲準。本合同總設計費暫定爲人民幣XXX萬元整(¥XXX);

7.2、設計分段及各階段工作佔總設計費的比例如下:

序號階段比例(%)金額(以實際爲準)(萬元)

1施工圖設計90

2現場服務10

7.3、付款方式

a)設計合同簽訂且甲方正式提交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建築方案設計文件後支付合同暫定設計費總價的20%作爲定金(抵做設計費);

b)提供全部施工設計圖並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設計費的70%;

c)項目竣工結算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應付設計費的10%。

第八條聯絡與變更

8.1、甲、乙雙方對設計過程中相關意見及對重要事宜的確認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當一方接到對方的書面文件或通知時,原則上須在3天內回覆,特別情況不應超過5天,所有往來信函,雙方應妥善保存備查;

8.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相互間來往信函、文件和傳真等應分類編號,註明執行的版本(僅對電子文件)、日期、與上一文件的關係等;

8.3、甲方提出的變更修改,如不違反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規範和標準時,都應被視爲有效的、合理的,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對變更後的單體和整體設計負責;

8.4、因甲方的原因對設計提出重大修改[重大修改:初步設計階段平面戶型(在功能、佈置、結構、房間修改)調整三個以上(不含三個);施工圖設計階段平面戶型(在功能、佈置、結構、房間修改)調整二個以上(不含二個)的修改爲重大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設計修改費由甲方承擔,具體收費標準雙方另議。由於乙方的設計遺漏、錯誤和違反有關規定、法規所造成的設計修改,設計修改費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合同終止與違約

9.1、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條款即被視爲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違約方及時予以糾正,如超過五日不糾正時,守約方可立即通知違約方中止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

9.2、合同生效後,如乙方要求中止或解除設計合同及補充協議,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和已付的設計費,並賠償甲方設計費總額的50%作爲對違約的損失賠償;

9.3、如甲方原因導致本設計合同提前終止,甲方須支付乙方本補充協議中止前由於執行本補充協議所發生的設計費用。乙方也應交付所有甲方已支付費用的文件資料予甲方。所有費用將按當時圖紙及各類文件的完成程度加以評估。雙方未能對文件完成程度的評估達成一致意見,則按第十條的規定交由深圳市中級法院裁決;

9.4、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拖延交付設計文件二十天以內(含二十天),每延誤一天甲方扣除設計費總額的2‰;

9.5、因乙方原因未按期提交設計文件且拖延規定的時間二十天以上,乙方應減免設計費人民幣XX萬元,同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單方中止設計合同及補充合同,同時停止支付任何合同款,並向乙方追索已付設計費;

9.6、甲、乙雙方履行完設計合同和補充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條爭議與仲裁

本補充協議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之間發生不同意見爭議時,甲、乙雙方應本着互相信賴、互相體諒、互相支持的原則求同存異,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則交由XX裁決。

第十一條其它

11.1、該項目的環境施工圖設計由甲方另行委託第三方設計,乙方應配XX合完成環境施工圖設計;

11.2、甲方因實際工作需要加曬圖紙,乙方按A1圖幅人民幣XX元/張計,其它圖幅按A1圖幅折算後計;

11.3、本補充合同與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合同XXX爲準;

11.4、本補充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XX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設計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

根據《_____》,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_____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_____標準參考國家或現行_____家裝設計市場每平方_____標準執行;

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_____爲__________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不含效果圖費用),測量後估算________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___元。最終結算按平面方案圖實際套內使用面積計算。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採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甲方支付預付款1000元(其中200元爲上門測量房屋費和800元平面方案設計費);

2、乙方的平面方案經甲方確認後,乙方需在規定時限內爲甲方製作完成_____施工圖;

3、甲方付清所有設計款項後,可接受_____設計圖紙;

4、甲方如需乙方製作效果圖,價格爲________元/張(A4)。

第三條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乙方提供的平面設計圖與施工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二)平立面圖

1、原房型圖;

2、牆體改造圖;

3、平面傢俱佈置圖;

4、地面圖;

5、天花圖;

6、現場製作的傢俱立面圖(根據實際情況出或者不出);

7、門立面圖(根據實際情況出或者不出);

8、廚房、衛生間局部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

9、電視背景牆立面圖;

10、其它現場需施工牆面的立面圖。

(三)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玄關剖面圖;

4、天花剖面圖;

5、電視背景牆剖面圖;

6、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水電施工圖

(五)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第一次平面方案圖;

(六)乙方的平面方案圖獲甲方通過之日起,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_____施工圖。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給乙方預付款及設計費;

2、本工程建築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甲方確認了乙方製作的平面設計方案後,乙方進入到施工圖設計階段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變更原平面設計方案時,甲方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總體設計費用的30%作爲補償,乙方再進行第二次方案設計。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並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乙方製作平面設計方案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平面方案圖進行修改(限兩次);

3、乙方按甲方認可的平面設計方案製作施工圖;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設計款項之後,即提供設計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第一次設計方案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向甲方賠償違約金_____元/天;

(二)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預付款,同時返還已收取預付款外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認可乙方製作的平面設計方案,乙方退還甲方預付款中的方案費,但測量費不退,方案圖紙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向甲方開具測量費;

(四)甲方認可乙方製作的平面設計方案,但拒收施工圖,則乙方不退還甲方預付款,施工圖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向甲方開具平面設計費。

第六條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後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後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爲準;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三、四款執行,並結束本合同關係;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係,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向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三、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設計師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限一次);

3、設計完成後由工程助理提供詳細的工程量清單;

4、設計師提供陪同挑選傢俱和軟裝飾的服務(一次)。

第九條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四、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設計合同7

委託方(甲方):代表人:設計方(乙方):設計證書等級:甲方委託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__規劃設計,現就該工程的相關事宜進行磋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內容:

5、技術標準:

二、雙方職責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完成基本的圖紙交底和技術交底,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費。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所付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4)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相應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

(5)因業主需要,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乙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

(2)該設計合同的有效年限爲________年,超過期限仍須執行時,雙方須進行延期確認,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3)乙方須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進行修改或補充。並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4)設計完成當日,通知甲方檢查、驗收。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三、合同價款

1、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須調整設計內容,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四、支付方式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爲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1、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

2、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進度款_________萬元。

3、設計成果完成後,甲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4、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確定爲:_________。

(1)現金支付;

(2)銀行轉賬支付;

(3)支票支付。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五、保密條款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全部文件均屬保密內容,任何一方不得出於營利的目的,將其中的文件披露,複製或者轉讓給他人,否則違約方應承擔對方因此遭受到的一切損失。並須承擔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申請調解。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須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終止。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3、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____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合同履行地: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合同履行地: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8

發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設計工程名稱:__________

設計工程地點:__________

設計工程面積:__________

乙方保證承諾其爲具有合法資質的設計單位,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託乙方進行裝飾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設計時間

1.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爲_____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計算,到向甲方交付_____設計圖紙之日爲止。因甲方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覆,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設計交圖步驟及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後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即簽訂本合同,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乙方收到定金後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位圖,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較詳細裝修設計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圖及初次效果圖。如乙方未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及平面功能定位圖及初次效果圖,則雙倍向甲方返還定金。

(2)甲方確認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對初次效果圖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簽字確認設計施工圖後即支付第二期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正式設計施工圖紙。

(4)工程開工後乙方應派員配合施工隊現場指導並對業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質量諮詢服務,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設計費。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設計費金額、支付時間

1.設計費爲人民幣_____元/平方米,本合同設計費估算總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時間: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設計費爲估算總額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設計費爲估算總額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設計費爲估算總額的30%;

(5)若有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設計費應在工程開工前支付給乙方;乙方應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規定爲甲方提供服務所增加的費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文件。

3.甲方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甲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2.乙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_____年。

4.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6.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7.乙方應本着認真負責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設計。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任何一項義務皆視爲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乙方責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

2.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第八條其他

1.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乙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4.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由合同簽訂地_____市_____人民法院管轄裁決。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9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合同編號:

設計證書等級:發包人:

承包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人:承包人: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XX道路建設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

1.2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1.4發包人對工程的要求和標準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第二條承包範圍:

2.1本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方案設計。設計範圍爲:工程紅線範圍內的需涉及的所有建築設計(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所必須的所有建築設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估算總序號1分項項目名稱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方案初設施工圖投資(萬元)估算設計費(元)1、承包人承擔的設計任務和工作:XX道路建設工程項目的方案設計、說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配合發包人完成方案報建。附屬建築工程等所有設計及項目概算資料全套等工作內容,以及施工現場配合服務。 2、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因發包人原因需承包人做出設計修改、變更或增加設計工作量,相應修改、變更增加設計的設計費其設計費已包含在合同設計費總額中。如上述設計的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佔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雙方根據本合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根據成華府發【20xx】6號文件設計評審要求,項目方案設計評審完成後,承包人需按照區評審中心出具的評審意見進行優化修改設計,發包人不再支付優化修改設計服務費。若承包人不對設計進行優化修改的,發包人有權結合市場設計收費行情,對設計費作一定扣減。

第三條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發包人根據項目要求設定)

序號1 2 3 4

資料及文件名稱立項文件地形圖、紅線圖勘察資料本地塊規劃條件份數1 1 1 1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後3天內合同簽訂後3天內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相應設計階段開始前有關事宜第四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成果數量及進度要求: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1 2 3 4 方案設計文件初步設計文件8 8提交日期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提交有關事宜1、本項目因實際情況的限制,在方案批准後2方案審查合格後10個工作日日內未提交地勘資料,提交工程工期順延。自提交初步設計批准後10個工作日地勘資料的10個工作提交日,承包人提供全套初施工圖設計文件提交後5個步設計文件。工作日提交2、如不進行初步設計,設計資料及概算資料的電子版文件1份施工圖設計時間自方案審查通過後15個工作日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12設計概算書6 5其他文件資料1若未按上表規定時間提交相應成果的,每延誤1天發包人有權扣除承包人設計費人民幣1萬元。第五條合同價款與支付5.1設計費用

本合同設計收費簽約合同價:人民幣:(¥元),大寫:()(本合同最終設計費以國家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結果爲準)。 5.2支付方式

發包人應按合同條款的有關規定,按時向承包人支付設計費用。 5. 3支付時間

發包人應按合同書規定的時間支付設計費用。承包人應在每一階段工作完成後的15日內提出付款申請,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第一次付費第二次付費佔合同價設計費% 10% 20%付費基數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萬元)(萬元)簽約合同價簽約合同價1.9合同簽訂後30日內支付。 3.8 方案或初步設計審查合格後,並提交成果資料後30日內支付。施工圖審查合格並提交設計成果資付費額第三次付費30%簽約合同價5.7料且項目施工招標控制價評審完成後30日內支付。第四次付費第五次付費30% 10%簽約合同價審計審定金額5.7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30日內支付。剩餘款項項目結算審計完成30個日內支付。第六條雙方責任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但發包人不對其完整性、正確性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6.1.2除施工圖審查合格後因政策法規、用地條件、規劃要求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變更外,發包人不承擔在本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前的其它任何變更設計費用。

6.1.3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對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

6.1.4發包人負責辦理設計文件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並有權要求承包人配合。

6.1.5承包人在不違反設計規範前提下,根據甲方要求及有關主管部門意見進行施工圖設計修改並完成設計審查、取得相關主管部門合格審查批覆意見。甲方修改要求均以書面傳真方式確認。

6.1.6業主有權對承包人承擔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內容(合同)中的設計工作做出適當地調整,因新增的工作量造成設計費增加的,設計費不再進行調整,承包人應當無條件接受。若因業主、規劃等原因導致項目規模、投資額減小,引發的設計修改、變更或減少設計相應設計費佔到本合同設計費總額10%,具體縮減金額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2承包人責任:

6.2.1承包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設計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根據國家、省、市現行相關設計規範、規定執行。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50年。

6.2.4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承包人應全力配合發包人辦理設計文件的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查。 6.2.6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數量提供所有爲完成設計所必需的研究試驗階段性或成果性報告,接受發包人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審查,並對相關問題作出澄清和解答。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根據需要及時到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

(1)開工前在發包人指定的時間內,做好設計文件的技術交底工作;(2)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有能力及時處理與解決施工中與設計有關的問題;

(3)在發包人規定的時間內積極配合發包人對施工及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

(4)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並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5)參加本工程的交工、竣工驗收,並配合質量監督部門校覈工程是否按施工圖設計施工。

若發包人在工作中發現設計代表不稱職或有違法行爲時,有權提出更換,承包人應在發包人提出更換通知的7天內完成更換工作並使發包人滿意。

6.2.7承包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承包人索賠。

6.2.8重大設計需要修改變更的,承包人接到發包人通知後,主設計師須在48小時內到場,一般變更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變更修改設計,提交給發包人,複雜變更設計提交時間雙方進行協商後確定。

6.2.9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外的設計工作,若該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小,則發包人不再向承包人支付費用;若該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較大,發包人可根據承包範圍外設計工作量的多少給予承包人適當補償,該補償金額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確定。

6.3設計文件應得到發包人、發包人上級主管部門、規劃部門、建設主管部門、移交部門的認可。

6.4設計過程中承包人和發包人應緊密配合,發包人對承包人的合理意見承包人應予採納。

6.5人員保證與變更:

(1)承包人應安排比選文件中承諾的人員投入工作,並在設計過程中和施工服務期內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

(2)如果承包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瀆職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換要求,承包人應立即出具有同等資歷的人員替換;若非因上述原因,承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在事先取得發包人的同意後可以更換所派駐現場的人員,但應符合合同規定的資歷要求,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

(3)承包人的工作進度沒有達到承包人投標書中承諾的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提出要求增加承包人員,承包人應立即安排,其費用被認爲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之中。

第七條違約責任7.1發包人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人變更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對其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設計必需的資料、工作條件,而造成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承包人可要求發包人延長一定的日期提交成果資料,承包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不予以增加費用。

(2)發包人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0.2%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

(3)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的(但並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應書面通知承包人,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時,在(1萬元以下範圍內)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7.2承包人違約責任

(1)承包人將設計任務轉包,或者未經發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發包人將有權中止合同,並計扣發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2)承包人未按照國家現行的強制性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設計,或未根據成果資料進行工程設計,或承包人在設計文件中指定或變相指定材料或設備生產廠、供應商的,發包人將計扣承包人合同價5%~10%的違約金。

(3)承包人未能按期提交成果、設計文件的(發包人同意延長期限的除外),則承包人每延遲1天應向發包人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總價款的0.2%的違約金,承包

人延遲履行超過30天,視爲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發包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4)因設計深度不夠、資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設計質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從而造成質量問題的,除由設計負責繼續完善設計外,發包人還可視造成的時間延誤和費用損失,計扣承包人合同價10%的違約金。

(5)承包人若未及時選派合格的設計代表進駐施工現場,或未能在發包人和承包人約定的時間內給予答覆、完成變更設計的,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計),發包人將按施工配合階段費用總金額的5%計扣承包人的違約金。

(6)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一般質量事故的,承包人除向發包人支付設計費用的5%作爲違約金外,承包人還應無償繼續完善設計。

(7)因承包人錯誤而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發包人有權報請有關主管部門視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第八條其他

8.1承包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承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承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本合同規定的份數,承包人按實際發生價格另收工本費。

8.2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承包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不願提請爭議組評審或者不願接受爭議評審組意見的,可依法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成都市成華區)法院起訴。

8.6本合同一式捌份,發包人叄份,承包人伍份。 8.7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正式生效。

8.8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到項目所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0其它約定事項:因設計原因造成結算價高於中標價的,設計單位須賠償發包人相應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設計費總金額。

發包人名稱:承包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審覈人:

委託代理人:經辦人:審覈人:簽訂日期:

工程設計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由設計人編填)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_________規劃設計,工程地點爲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履行。

第一條本合同簽訂依據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規劃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____市規劃設計計費指導意見》和相關設計收費標準。

1.2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劃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規劃項目批准文件

1.4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設計依據

2.1委託方給設計方的委託書或設計中標文件

2.2委託方提交的基礎資料

2.3設計方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____市規劃編制辦法》

《____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137-90)

《村鎮規劃標準》(GB50188-93)

《____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

《____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95)

《____市____市建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____市城____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設施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其他: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優先次序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視爲是能互相說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義或不一致,則根據如下優先次序來判斷:

3.1合同書

3.2中標函(文件)

3.3委託方要求及委託書

3.4投標書

第四條本合同項目的名稱、規模、階段及設計內容(根據行業特點填寫)

名稱:_________

規模: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階段: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其他

設計內容:_________

第五條委託方向設計方提交的有關資料、文件及時間

地形圖紙_________(比例尺_________)

地形圖電子文件(光盤,軟盤)

其它資料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第六條設計方向委託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份數、時間

藍圖_________套

彩圖_________套

說明書或文本_________套

時間_________

第七條費用

7.1根據本合同第

1.1條款的相應規定,經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用預算爲_________萬元。

7.2雙方在規劃設計審查後,按批准的規劃設計規模覈算設計費。規劃設計間如遇規模或內容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第八條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作爲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

8.2設計方提交_________設計文件後三天內,委託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之後,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完成的規劃工作量比例,向設計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萬元,設計成果完成後,委託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8.3費用支付方式,經雙方協商爲:_________。

第九條雙方責任

9.1委託方責任

9.

1.1委託方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委託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委託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委託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9.

1.2委託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委託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委託方已同意,設計方爲委託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委託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9.

1.3在合同履行期間,委託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委託方所付訂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委託方應根據設計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支付設計費;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9.

1.4委託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爲設計方設計開工的標誌。未收到定金,設計方有權推遲設計工作的開工時間,且交付文件的時間順延。

9.

1.5委託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設計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且設計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委託方。委託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委託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9.

1.6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須徵得設計方同意,不得嚴重背離合理設計週期,且委託方應支付趕工費。

9.

1.7委託方應爲設計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9.

1.8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國家規範、部門及地方規範由委託方負責解決。

9.

1.9承擔本項目外國專家來設計方辦公室工作的接待費(包括傳真、電話、複印、辦公等費用)。

9.2設計方責任

9.

2.1設計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委託方交付設計文件(出現

9.

1.

1、

9.

1.

2、

9.

1.

4、

9.

1.5規定有關交付設計文件順延的情況除外)。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9.

2.2設計合同有效年限爲________年,超期後如仍須執行時,合同雙方進行延期確認。

9.

2.3設計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設計方根據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對設計文件進行調整補充。

9.

2.5由於設計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9.

2.6合同生效後,設計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方應雙倍返還委託方已支付的定金。

9.

2.7設計方交付設計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上級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

第十條保密

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對方的資料及文件擅自修改,複製或向

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

1.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可採取協商解決或向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1

1.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以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

2.1委託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長期駐項目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1

2.2設計方爲本合同項目的服務至規劃材料上報爲止。

1

2.3委託方委託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費用。

1

2.4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

2.5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託方二份,設計方二份。

1

2.6本合同生效後,按規定應到市____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1

2.7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8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____設計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項目經理(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_________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1

建設單位:XXXX,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XXXX,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規定和XX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主委託乙方承擔XXXX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爲XXXX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爲XXXX萬元,建設地點在XXXX。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XX年XX月XX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竣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爲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XX年XX月XX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XX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XX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XX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XX年XX月XX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大型建築安裝工程,甲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合同,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第四條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XX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合同關係。

第五條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合同生效後XX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XX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XX%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XX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第六條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XX%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XX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XX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XX%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自XX年XX月XX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內容牴觸。

在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份,送計委、建委、建行……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 設計單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訂

通訊處: 通訊處:

電話或電報: 電話或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訂

工程設計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爲明確雙方責任,協作配合搞好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設計工程項目名稱及設計要求:

1.1、辦公生活區單身樓、會議室、食堂聯合建築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1.1、單身樓滿足350人住宿(8人一間),內設電視、電話、吊扇、220V電源插座及照明。

1.1.2、單身樓每層均設公共洗漱間、衛生間、採暖、上下水。

1.1.3、門窗採用木門、塑鋼雙層窗。

1.1.4、食堂滿足80人就餐(設在一層),操作間、小餐廳、大餐廳、食品庫佈局要合理。

1.1.5、會議室(設在二層)要求能滿足200人蔘加會議,同時兼顧職工遊藝活動。

1.2、工業場區浴室、更衣室聯合建築工程設計 設計要求:

1.2.1、按二層設計,一層爲浴室,二層爲更衣室。

1.2.2、浴室內設置廁所。

1.2.3、浴室及更衣室門窗採用包鍍鋅鐵皮木門、塑鋼雙層窗,玻璃採用磨砂玻璃。

1.2.4、浴室設計時考慮安裝通風設施。

1.2.5、浴室照明安裝考慮防水功能。

1.2.6、散熱器採用管式散熱器。

1.2.7、浴室、更衣室按300人使用設計,即每班按100人洗浴更衣考慮。

1.3、礦井篩分破碎車間塊煤系統改造

1.3.1、手選膠帶輸送機上的塊煤全部落至篩分破碎車間東側塊煤場,塊煤場周圍建圍牆,製作安裝塊煤溜筒,使塊煤按需要即可以溜至塊煤場,又可以落入破碎機進行破碎。

第二條 設計範圍、內容

2.1範圍和內容:本設計工程項目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

第三條 設計費及支付辦法:

3.1 設計費依據:

設計費依據國家規定及有關行業規定,雙方共同協商確定。

3.2設計費:

經雙方協商本工程設計費總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元)。

3.3設計費支付方式:全部施工圖及預算提交後5日內支付六萬元設計費,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日內一次付清剩餘設計費(40000.00元)。

第四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

4.1.1在工程設計前,向乙方提供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4.2 乙方:

4.2.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工程設計;

4.2.2、20xx年3月3日前提交所有工程項目施工圖及施工圖預算各八套。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必須派主要設計人員到南樑煤礦與甲方交換意見。並配合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甲方應按第三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由於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天,應承擔設計費2‰的逾期違約金。

5.2乙方在提交正式施工圖前未與甲方交換意見,或由於不能及時配合解決甲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而帶來的損失,應由乙方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5.3乙方由於未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設計或設計出現遺漏或錯誤負責修給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償付賠償金。

5.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規定的設計施工圖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扣罰設計費的1%。

第六條、其他:

6.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6.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3

建築單位: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項目及施工期限:

二、工程總造價(大字)

三、質量標準:依照本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說明書及驗收技術規範辦理,施工中雙方應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竣工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上造成不合質量要求而發生返工費用,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負責,甲供材料造成的由甲方負責。

四、材料供應,乙方包工包料由乙方自行採購,甲供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到場,並由乙方認可,由甲方支付材料總價,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

五、其它事項:

1、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好各項施工準備手續,做到施工現場路通、電通、水通。

2、施工途中甲方提出工程變更,應有有關部門批准。並由甲方簽發變更通知書。變更造成的增加工程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由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負責,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負責。

4、本工程設計、預算如有增列項目或差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審合修正,竣工結算時以工程決算爲準。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訂蓋章生效,至工程驗收合格、款項結清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設計合同14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5月15日簽訂建築工程設計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現因方便麪車間的工藝修改。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XX公司方便麪車間內及料包車間的佈置、方便麪車間增加局部四層、麪粉倉工程委託乙方設計,爲明確雙方責任,經雙方同意就原合同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造價

1. 本工程總價爲含稅RMB350000元,即人民幣叄拾伍萬元整。

2. 工程總價包含施工圖設計、出圖、郵寄以及施工圖的技術交底等方面所產生的直接或間接費用。

第二條 工程付款方式

1. 工程完成,甲方對工程驗收合格後,支付100%工程費用。

2. 甲方付款給乙方時,乙方必須提交給甲方同額之發票。

第三條 本協議中未明確約定其他事項,依原合同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可再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甲、乙雙方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先進行協商,求得妥善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甲方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裁決爲終局裁決,對甲乙雙方都有約束力,雙方應按此裁決執行,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未有爭議部分,雙方應繼續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公章) (蓋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或授代表:(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工程設計合同15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人: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年修訂本)、《計價格[20_]10號》文。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設計的費用以人民幣結算,本合同設計收費爲人民幣(大寫) )。

2、實際設計費按實際方案建築面積×單價(其中 按 元/平方米、)覈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

4、設計費含圖紙蓋章費(蓋章單位設計證書等級:建築工程甲級),含稅 金。

5、如分批出圖,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設計費。

6、如設計內容、範圍及投資發生變更時,其設計費用根據相應的變更進行計算。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 發包人責任:

6.1.1 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設計文件時間相應延長;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 發包人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 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設計文件未通過審批前的修改不計付設計費用;如通過審批後作重大修改、變更,設計變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內的不計設計費,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設計收費標準的50%計取設計費。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工本費按200元/公斤計取。

6.1.5 發包人應爲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

6.1.6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發包人用於本合同的項目情況除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時,需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付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 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並對其負責。

6.2.2 設計人採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現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及規程等。

6.2.3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爲土建爲50年。

6.2.4 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 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後,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並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範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

6.2.6 設計人應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並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根據設計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結算設計費。

7.2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萬分之五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除設計人的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 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7.4 由於設計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由於設計人原因,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每延誤一天,應按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萬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7.5 合同生效後,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 設計人爲本合同項目所採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2 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註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委託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蔘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它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4 發包人委託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發包人 貳 份,設計人 貳 份。

8.8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8.9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工程設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