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農業

新農合工作制度10篇

農業2.92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新農合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新農合工作制度10篇

新農合工作制度1

一、辦公室微機及網絡辦公設備必須在網管人員的指導下安全操作。

二、在使用微機過程中注意防塵、防火、防水、防盜。

三、非本部門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隨意使用微機。

四、微機的操作嚴格按程序進行,不得直接關閉微機電源,以免對主機和顯示器造成損壞。

五、不得隨意刪除微機上已經安裝好的應用程序,在刪除文檔時應持慎重態度,以免造成數據的丟失;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安裝與工作無關的應用程序。

六、定期、及時查殺病毒,使用外單位帶來的軟盤、光盤、安裝新的應用程序之前先查殺毒,儘量使用正版軟件。

七、重要文件及時做備份,定期對系統進行清理維護。

八、上班時間嚴禁在電腦上玩遊戲、聊天、看VCD等。

九、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網絡癱瘓數據丟失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糾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造成微機等辦公室設備不能正常運轉,要在網管指導下修復。

新農合工作制度2

一、堅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的原則,正確引導參合病人看病就醫,控制醫藥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二、醫務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和抗生素使用原則等有關規定,實行梯度用藥,規範藥物配伍,不得濫用藥物、開大處方,不得開人情方、開“搭車”藥。

三、對參合病人的臨牀用藥應當優先在基本藥品目錄範圍內選擇,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藥品目錄的自費藥物,應當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並經其簽字同意。

四、嚴格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品目錄之外的自費藥品使用限額,年住院次均醫藥費增長幅度控制在5%以內。

五、醫務人員要嚴格掌握設備檢查指徵,能夠用常規檢查確診的不得用特殊檢查,不得使用與診療無關的特殊檢查。因病情需要作自費或部分報銷的大型儀器設備檢查的,應當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並經其簽字同意。上級及同級醫院出具的檢查結果報告應當予以認可,不得重複檢查。

六、醫務人員對參合病人採取的治療措施應當在基本診療項目範圍內選擇。因病情需要超出基本診療項目的自費診療項目或部分報銷的診療項目,應當告知參合病人或其家屬,並經其簽字同意。

新農合工作制度3

一、首診醫生要認真核對住院患者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戶口薄、身份證及相關證明。

二、相關證件覈對無誤後,再爲參合農民辦理入院手續,囑其到合管科及時聯網登記,填寫入院通知單,以便覈查。

三、人證不符的,要查明原因,並將結果立即通知本單位合管科負責人及區區合管中心。

四、發現借用《合作醫療證》冒名頂替看病住院等行爲的,應當予以糾正並報告區新農合辦公室。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處方管理制度

一、在爲參合患者診治時,必須使用鄲城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處方,並有患者本人或家屬簽字。

二、處方必須正規書寫,一式二份,一份取藥,一份作報銷憑證,醫生在使用非報銷藥品時須在處方標註並向農民說明。

三、處方的一般項目要書寫齊全,醫療項目要書寫規範,藥品品名要按照《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規範名稱書寫。

四、嚴格控制用藥量,堅決杜絕“人情方”、“大處方”,不得有意分解處方而加大藥品使用量。

五、嚴禁搭車開藥,嚴禁開過時或超前日期處方套取合作醫療資金。

六、非參合農民不得使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處方。

新農合工作制度4

一、審覈結算工作人員本着嚴謹、實事求是的`作風開展工作,醫療費用審覈必須堅持權責一致(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二、按時完成對本院出院患者補償資料的集中審覈工作,審覈結算工作每月一次,次月上旬審覈撥付上月住院費用。

三、審覈患者結算資料時,必須有二人以上同時參與,由醫療、財務審覈員按規定逐項覈查資料,準確無誤後呈領導審批。

四、兌付補償金必須做到“患者或患者家屬簽字”的原則,撥付本院的醫藥費用。

五、每月審覈有記錄、有情況分析,對審覈出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新農合工作制度5

一、認真履行辦公室職責,執行新農合的各項方針政策,努力學習業務知識。

二、愛崗敬業,工作踏實、認真、嚴謹,按時按質完成本職工作,做到忠於職守、通曉業務、秉公辦事、熱情服務。

三、嚴禁以職謀私,優親厚友。

四、認真遵守作息時間和考勤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辦事效率。

五、對工作認真負責,按時完成醫藥費用的審覈工作。

六、工作時間嚴禁幹私活、打牌、玩遊戲。

七、加強網絡管理,不準私自更改程序。凡人爲或過失造成系統癱瘓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關心集體,愛護公共財物,勵行節約,反對浪費,凡破壞公共財物者,必須照價賠償。

九、同事之間要互相尊重、互相愛護、互相幫助。

十、工作中因不負責任或故意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責任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新農合工作制度6

一、必須嚴格掌握住院標準,本着方便羣衆、應治必治、能治必治、不能救治即轉診的原則收治患者。

二、爲參合病人建立住院病歷,按照病歷(病案)管理的有關規定,準確、完整地記錄診療過程,妥善保存病歷(病案)資料。對住院病人所發生的各項檢查、診療、用藥等資料應詳細記錄在住院病歷上,書寫規範,以便覈查。

三、正確書寫相關醫療文書,字跡清晰,資料真實,同時要做到病情與用藥相符、處方與醫囑相符、處方藥品劑量與實際投藥劑量相符,各項醫技檢查與病情相符。

四、嚴格遵守醫療文書書寫管理的有關規定,非經親自診查,不得出具醫療文書,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範圍無關或與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療文書,嚴禁出具假證明、假病歷、假處方、假票據。

五、患者出院時,醫院合管科對住院費用、票據進行審覈,並按規定標準先行墊付報銷,嚴禁用任何手段將自費藥品轉爲目錄內藥品結算,嚴禁將門診費用計入住院費用內報銷。

六、加強住院管理,嚴禁掛牀住院及頂替住院。

新農合工作制度7

一、熟練掌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各項政策、制度和程序,嚴格按照新農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報銷範圍及標準計算補償金。

二、根據補償權限,隨時爲參合農民辦理補償手續,輸入病人信息前,對參合農民提交的各項資料、證件進行認真識別和核對,做到人證相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上報處理。

三、對參合住院人員提交的資料複覈無誤後,上機錄入,打印補償結算清單,由參合患者在補償結算清單上簽字後支付補償金,將參合農民應享受的補償金如實填寫在合作醫療證上。

四、嚴格按照病人費用明細清單及時傳輸住院病人信息,錄入認真負責,及時真實,和紙質資料一致。

五、當月住院病人資料當月錄完,及時上報補償結算彙總表,按時報送各種數據,公示當月參合農民住院補償情況。

六、要嚴格執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各項規章制度,熱情爲參合農民服務。

七、完成縣合管辦交給的其他工作。

新農合工作制度8

爲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確保農民羣衆獲得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服務,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盛市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我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合作醫療)堅持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由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構建農民醫療互助共濟機制。鼓勵社會各界愛心資助合作醫療。

第二條 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必須履行出資義務,同時享有醫療補助權利。

第三條 合作醫療實行“政府負責、農民參與、區辦區管”的工作方針;堅持以收定支、略有節餘、公平公開、方便羣衆的原則;合作醫療形式以大病統籌+門診統籌(含特殊慢病門診)的統籌補償模式。

第四條 實行專款專用,按章審覈,方便農民羣衆就醫與申報補償,基金賬務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區參加合作醫療以及與合作醫療有關的個人、單位。

第六條 合作醫療工作納入區對各相關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考覈。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成立芙蓉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合管委),由區長任主任,相關區領導任副主任,區委辦、區政府辦、編辦、宣傳、財政、衛生、人事、民政、監察、審計、發改、勞動等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爲成員,負責領導本區合作醫療工作。

第八條 各相關街道、鄉成立合作醫療管理領導小組,由行政一把手任組長,紀檢、財稅、衛生、民政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負責宣傳發動,組織本轄區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辦理農民繳納合作醫療基金的有關手續;籌集鄉村集體組織的合作醫療扶助資金;監督轄區內合作醫療正常、健康運行,協調處理本街道、鄉合作醫療工作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成立區合作醫療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區合管中心),由區衛生局負責管理。各相關街道、鄉設立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合管辦),配備2名以上辦事人員,辦公地點可設街道辦事處、鄉政府內。區合管中心的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區級財政全額預算。合作醫療各級經辦機構的各項開支均不得列入合作醫療基金的支出範圍。

第十條 區合管委的職責:

(一)負責全區合作醫療的組織實施;

(二)制定和完善合作醫療的有關管理制度;

(三)督促合作醫療基金與辦公經費的籌集;

(四)對區合管中心、各街(鄉)合管辦的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第十一條 區合管中心的職責:

(一)負責處理合作醫療日常工作;

(二)負責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保證基金安全運轉;

(三)建立健全合作醫療檔案;

(四)負責合作醫療參加者的醫療費用使用情況的監督審覈,對大額醫療費用進行必審,定期公佈賬目,接受參合者和有關部門的監督與審計;

(五)定期向區合管委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抓好對下級合管辦的考覈;

(六)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開展合作醫療情況的監督與評審;

(七)完成區合管委與區衛生局交辦的相關工作任務。

第三章 參加合作醫療的對象與辦法

第十二條 合作醫療參加對象爲戶籍在本區的農業人口。(已因各種原因參加了城市醫保的農業戶口人員應選擇只參加其中一種醫保)。

第十三條 農民以戶爲單位參加合作醫療,家庭農業戶口成員應全部參加,按規定履行出資義務。街(鄉)、村負責合作醫療工作的人員爲農戶辦理參合手續,同時建立農戶合作醫療花名冊。合作醫療以一年爲一個運行年度。運行啓動日前未履行個人出資義務的村(居)民,不得享受該年度合作醫療權利。運行啓動後中途不辦理參與和退出手續。

第十四條 區合管中心爲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戶發放《芙蓉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以下簡稱《醫療證》),交由農民保管;農民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及住院醫療費用補助等逐項登記在醫療證上。

第十五條 農民參加合作醫療,享有以下權利,履行以下義務:

(一)權利:

1、享受規定內住院醫療費用和規定內門診醫療費用與慢病治療門診費用的補助;

2、堅持在鄉衛生院、區級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制的前提下,可自由選擇任何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3、有權檢舉違反合作醫療規章制度的行爲;

4、監督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5、對合作醫療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二)義務:

1、按時足額繳納運行年度內合作醫療個人出資的資金;

2、遵守《長沙市芙蓉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和《長沙市芙蓉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細則》等相關制度的規定。

第四章 基金籌集與管理

第十六條 合作醫療基金實行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農民個人繳納的合作醫療資金標準爲每人每年20元按戶繳納。鼓勵社會各界人士愛心資助合作醫療。

第十七條 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是組織和動員農民廣泛參與、辦理農民個人資金繳納手續的責任單位。參合農民按規定應繳納的個人合作醫療資金,由村(居)委會以戶爲單位統一代收,由收款人開具《湖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收據》,逐級上繳到區財政專用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和挪用。

第十八條 鼓勵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出資扶助合作醫療,有條件的行政村可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適當補貼。農村五保戶、幼保戶、特困戶參加合作醫療的個人資金由街(鄉)、村兩級解決。

第十九條 合作醫療基金在區級財政社保基金專戶中設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在銀行設立專用管理使用賬戶,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合作醫療基金賬戶每年度節餘資金結轉下年度。

第二十條 所有合作醫療基金必須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封閉運行管理。

第二十一條 年度內合作醫療開支的費用總額超過合作醫療基金總額的部分由區財政負擔。

第五章 資金使用與補償

第二十二條 醫療費用補助包含大病統籌(含住院分娩)補助+門診統籌(含特殊慢病門診、動物咬傷門診)補助兩個部分。

第二十三條 農民申請合作醫療補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一次性足額按期繳納個人資金;

(二)在規定的醫療機構中治療;

(三)符合住院醫療補助的病種、用藥目錄和診療項目及其它有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在年度合作醫療基金總額中提取20%的資金用於門診醫療費用與特殊慢病(定病種、定疾病程度、定補助總額)門診費用補助。

第二十五條 風險基金逐年提取,總額保持在當年基金總額的10%水平,動用風險基金後,應於次年開始逐年提取補足。

第二十六條 補助程序:

(一)凡在村衛生室與定點的鄉、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治療疾病者,憑醫療證就診,當即由就診的醫療機構在覈算門診費用時按規定予以補償。

(二)凡在已註明直補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疾病者,憑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村(居)委會證明,即可住院治療,由該醫療機構在患者出院結算時按規定予以補償。

(三)凡在未註明直補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疾病者,憑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村(居)委會證明、補助申報單、入出院記錄、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醫囑單複印件、住院發票到街(鄉)合管辦申請住院費用補助,經審覈後即可兌付住院醫療費用的補助款。

(四)凡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急診住院的參合人員出院後,憑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複印件、村(居)委會證明、補助申報單、入出院記錄、醫囑單複印件、出院小結、疾病診斷證明、住院發票交本街(鄉)合管辦送區合管中心審覈後,按同等級別定點醫院降低15%的標準在本街(鄉)合管辦兌付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款。

第二十七條 特殊慢病門診費用補助按《特殊慢病門診費用補助辦法》執行。

第二十八條 五保戶、幼保戶住院費用按可補助部分,並且不扣除起付金額全額報銷;低保戶憑相關證件按不同級別醫院相應提高補助比例。

第六章 醫療機構管理與責任

第二十九條 區合管中心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資格評審,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年審制度,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十條 定點醫療機構先由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由區衛生局按照省衛生廳頒佈的設置標準審查確定。

第三十一條 定點醫療機構須有專人負責參合農民的醫療管理工作,嚴格執行合作醫療實施辦法、辦事制度和收費標準等,提高服務質量。

第三十二條 區合管中心對合作醫療定點機構實行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覈。對遵守服務合同、醫療費用控制好、爲參合農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表彰和獎勵;對綜合目標管理考覈不合格者進行批評、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第七章 違規處理

第三十三條 合管機構經辦人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違規情節分別給予誡勉談話、年度考覈不合格、行政處分或辭退處理;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因工作不負責、玩忽職守,導致合作醫療運行受阻的;

(二)不按政策規定和操作規程辦事,影響合作醫療運行秩序的;

(三)挪用、擠佔、截留、瞞報合作醫療基金的;

(四)有意拖延兌付,向病人索取好處的;

(五)套用、轉借合作醫療基金的;

(六)爲他人或親友提供虛假證明或知情不報的;

(七)擅自更改標準,提高或降低補助比例的;

(八)有其它違規違紀行爲的。

第三十四條 定點醫療機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衛生行政部門對違規醫務人員分別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等處理;屬醫療機構責任的,處以限期整改、追回違規補助費用,並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科室負責人責任,直至取消其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一)出具虛假證明的;

(二)不執行基本醫療診療項目、用藥目錄,超標準收費、超範圍檢查的;

(三)不執行診療常規或管理規定,採用掛名住院,做假病歷,出具假票據,分段計賬等方式增加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的;

(四)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爲的。

第三十五條 使用他人醫療證就診或將本人醫療證轉借他人且取得補助費用的,將追回全部補助費用,同時責令當事人寫出書面檢討和給予通報批評。

新農合工作制度9

一、負責新農合基金支出的調度工作,確保新農合基金能及時支付給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病人。

二、加強財務管理,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經政策及新農合各項工作制度。嚴格審覈各種憑證,做好會計憑證整理及其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負責新農合的會計賬務處理和基金收支明細帳,做到賬、證、表三相符,會計科目準確、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記載清析。

四、負責做好各種信息的統計工作、各種憑證的傳遞工作及財務報表的編制報送工作。

五、負責基金的收支審覈、及時主動與銀行覈對銀行存款,認真核實對賬單以及填寫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六、負責基金票據的管理工作,保管好新農合使用的各種單據及收據的領用、覈銷、存根保管。

七、負責新農合基金支付工作,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財政專戶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

八、每季度與定點醫療機構覈對財務賬目,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九、做好新農合會計檔案保管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新農合工作制度10

一、加強監督檢查,採取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深入科室,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及時受理羣衆的舉報投訴,從嚴從快查處,及時反饋查處結果,通過查處案件,切實達到堵塞漏洞、教育警示、完善機制、加強監管的目的。

三、督查監督的主要內容:

1、監督各科室醫療行爲的規範情況,是否有不合理檢查、不合理治療、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收費等違規行爲。

2、監督各科室是否嚴格審覈、合理補償報銷醫療費用,以及報銷程序的及時、方便情況。

3、監督各科室是否有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補償費用情況等。

4、監督各科室是否有隨意放寬住院指證,幫助或串通患者冒名住院現象。

四、監督檢查工作不定期、不定時進行。

標籤:新農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