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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貿易合同15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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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出口貿易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出口貿易合同15篇【精選】

出口貿易合同1

銷貨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具體品類(種),需簽訂要貨成交單,並作爲本購銷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簽訂成交單,除上級規定按計劃分配成交外,其餘商品一律採取自由選購,看樣成交的方式。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更通知單"寄給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嚴格執行合同。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乙方負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負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格,由雙方當事人商議決定,或以國家定價決定。在簽訂合同時,確定價格有困難,可以暫定價格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國家定價的商品,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按交貨(指運出)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運輸方式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決定。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標準,甲方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均衡、及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規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量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 /3以上的,甲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在2 /3以下的,甲方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期限,不以違約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2

出口貿易合同

賣方:____

買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合同3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出口貿易合同4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爲乙方結算價,並開具增值稅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後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併發回給甲方鑑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後服務工作。

五、甲方授權期限爲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覈,再協商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爲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爲。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店鋪面積:______

籤協人:__________店鋪地址:___________

籤協人: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運輸方式:___________

運輸送達地點:_____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6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xx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爲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覈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爲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爲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權限: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權限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項目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設備、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着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xx至百分之xx。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爲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癡及文件,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爲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爲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出口貿易合同7

賣方:_____

合同號碼:_____

買方: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

(2)數量:______

(3)單價:______

(4)總值:______

(5)裝運期限: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保險:_________

(9)付款條件:_________

(10)單據:____________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_____(蓋章)買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 (簽字)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合同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 貨物數量:

第三條 貨物單價:

第四條 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 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 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 目的口岸:

第八條 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 %投保。

第九條 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 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 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備註: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貿易合同9

買方:

地址: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報:

電傳: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麥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麥頭:

麥 na

第九條 保險

轉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轉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售證,其金額爲合同總值的 %,計 。中國銀行 行收到下列單證經覈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

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臺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麥頭。

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啓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 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 %,金額爲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必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口,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啓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出口貿易合同10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供應以下產品: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爲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1、商品名稱:

2、單價:

3、商品數量:

4、單品總額:

5、總金額:

第二條、裝運期限: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三條、裝運口岸:

第四條、目的口岸: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爲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爲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第五條、付款條件: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_____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六條、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覈查對:

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擡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

2、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3、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4、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5、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第七條、裝運條件:

1、離岸價條款:

(1)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爲止。

(2)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_____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爲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3)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_____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4)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______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覈實支付。

2、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八條、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九條、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第十條、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_____天內,根據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爲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_____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爲每_____天按貨款總額的_____%。不足_____天者按_____天計算。罰款自第_____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_____%。

第十三條、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於______國______市用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__份,買賣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貿易合同11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爲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不高於(rmb) _仟元整做爲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

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出口貿易合同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爲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爲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爲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爲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爲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貿易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爲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爲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擡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天。

第十二條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爲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爲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爲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爲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第十八條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則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後生效,中英文正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爲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出口貿易合同14

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爲實現貨物的有序發運、統籌管理,並在本項目工程項下順利完成貨物的出口覈銷與退稅,確保本項目工程按期完工,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締約方各自的真實意願,達成以下契約內容(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總則

甲方和乙方作爲貨物的購銷雙方,甲方承擔所有買方應負的職責與義務。乙方作爲貨物賣方,就貨物性能、質量和售後服務等承擔責任。

二、甲方的職責與義務

甲方承擔所有貨物買方應負的職責,包括:

2.1負責辦理出口裝運港的接貨、倉儲、報關、報檢、裝船、海運保險、運輸、辦理原產地證等出口事宜。

2.2承擔貨物質量、數量、技術規格、使用性能、安裝、倉儲和質量保證期服務等責任。

2.3按照運輸服務商及代理商下發的集港通知,組織乙方按時集港。

2.4負責貨物在出廠、發運港口、到貨港目的地等對貨物質量、數量、規格、用途及包裝等方面的驗收。

2.5如在驗收或使用過程中或質量保證期限內發現貨物未滿足合同要求,則由甲方負責向乙方或相關責任方索賠。

三、乙方的職責與義務包括但不限於

3.1負責交付滿足本合同要求的貨物。

3.2負責向甲方提交備貨通知。

3.3負責按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約定進行貨物的備貨、包裝、並自費將貨物發運到第4.6款規定的交貨地點。除第5條規定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貨物未能及時發運,甲方爲此所受損失,由乙方承擔。

3.4向甲方提交第4.9款規定的單據。

3.5本合同簽訂後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發貨清單、箱單發票、嘜頭等,其格式由甲方提供。

四、貨物描述及發貨要求

風險提示: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儘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爲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如有樣品的,雙方應封存樣品並可進行公正。防止因產品約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與否產生糾紛。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4.1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含稅單價(人民幣)及含稅總價(人民幣):

商品名稱: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含稅單價(人民幣):___________

含稅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

4.2包裝及限重:

乙方應提供貨物運至本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運輸中缺失、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曬、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可能發生的野蠻裝卸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貨物鏽蝕、損壞和缺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對於木質包裝材料,應按照本合同適用的相關國家檢驗機構的規定進行燻蒸處理,出具燻蒸證書並在木製包裝上加蓋ippc標識。如包裝不符合要求,由乙方在裝運前對貨物再次進行包裝,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集裝箱貨物的裝載不應超過甲方要求的各類集裝箱載貨限重及所裝貨物的尺寸限制,乙方應保證集裝箱貨物適航且滿足途中裝卸、搬運要求。

4.3裝運碼頭:

乙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文字樣做出以下標記(在裝船前7日內經甲方書面確認後填寫):

1)收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2)合同號:____________

發貨標記:生產廠家名稱(中英文),設備型號

目的港: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毛重/淨重(用kg表示)

尺寸(以長×寬×高用cm表示):_________________

4.4裝船口岸:___________

4.5交貨時間: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貨;如果甲方要求分批交貨,具體交貨數量、規格、集港日期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運輸服務商及代理商通知爲準。

4.6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4.7保險:

乙方負責辦理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交貨地點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總價中。以上國內運輸乙方應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爲受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貨物價格110%的運輸一切險。

4.8支付:

風險提示:價款及支付方式

採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採購合同的最爲重要的內容之一。採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採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爲複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於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採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就每筆貨物價款支付,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提前向甲方發出書面付款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7個工作日內,按如下進度和比例向乙方支付貨物價款:

1)預付款: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

2)中間付款:貨物離開國內港口,且甲方收到並認可本合同第4.9條規定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其他單據後,甲方將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

3)尾款:合同總金額____%作爲質量保證金。合同貨物質保期滿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款項。

4)如乙方屆時向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中所述付款金額與上述1)至2)項中規定的付款比例不一致,甲方按乙方付款通知中所述實際付款金額爲準向乙方進行支付。

4.9單據:

下述單據由乙方向甲方提交:

1)增值稅專用發票(品名、數量、單位、金額應與貨物報關單內容保持一致乙方應在貨物離港後25日內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提交甲方)。

2)由發貨人簽發的正本無木質包裝聲明或相關資質機構簽發的正本木質包裝燻蒸證明。

3)如爲法檢貨物出具商檢換證憑條/換證憑單。

4)貨物發運到指定港口時應提交一式三份《集港貨物交接單》。

4.10材質、驗收標準:(針對不同貨物的情況分別填寫)

風險提示:驗收標準

驗收標準約定不明時,極易發生產品質量糾紛。應在驗收條款中詳細列明貨物的驗收標準、驗收手續及過程,還可選擇約定驗收結果的最終確認權人。同時還應詳細列明貨物不符合約定條件時的處理方式、及以處理過程的溝通與銜接。

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爲原廠生產加工,如非原廠加工,甲方均有權拒絕接收,由此而造成的所有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進行貨物生產加工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有權隨時到廠抽查產品生產加工的質量情況。

3)甲方或其指定代表在交貨地點按照國家相關行業標準及合同規定、產品清單對乙方貨物的包裝、品種、型號、規格、花色、數量、質量、各種質量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該貨物的中英文說明書、準用證、合格證、工廠檢驗和試驗報告、安裝運行及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和需商檢貨物的出境貨物換證憑單)等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或其指定代表與乙方出具交接憑證。如甲方或其指定代表發現乙方所提供貨物與合同規定或甲方樣品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乙方應無條件換貨或補足,由於此原因引起的陸運費用、商檢報關費用、船期耽誤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實際提供貨物應符合甲方的規範對貨物的要求,並對所提供貨物的技術要求、規格、品牌、材質、是否進口等承諾負全責。如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乙方提供貨物與承諾不符或以次充好、以舊充新等,甲方將對乙方提出問題產品報價10倍的索賠。乙方在貨物裝箱集港前應與甲方聯繫確定現場驗收時間、地點,經現場驗收合格後方可裝箱、發貨。

五、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故,導致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交貨,乙方不負擔責任,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並在合理的期限內以掛號函方式向甲方分別提供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存在的證明文件。

六、賠償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採購合同裏的違約責任作爲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時的賠償方案,最主要的就是違約責任必須清楚,可操作性強。違約責任裏面最怕的就是寫上一句"如果沒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裏送貨,所有責任由對方承擔"這樣雖然規定了違約責任,但是沒有一個具體可行的方案,萬一以後合同出事,還得找很多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操作性太差。

6.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交貨或延期交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___%作爲違約金,且乙方仍須在甲方指定的寬限期內及時交貨。如乙方在寬限期內仍未能及時交貨,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6.2乙方所發貨物如有數量、包裝、型號、規格、顏色與合同規定不符或有質量缺陷,甲方有權拒絕付款,如甲方已付款,乙方應將貨款退還甲方。

6.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地點及質量標準,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後方可執行,否則視爲違約,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

6.4如因出口貨物發生夾帶和瞞報導致甲方受到任何處罰或產生任何損失,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由過錯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特別聲明:

甲方作爲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實際使用方和管理方,已根據自身的需要,對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及價格、交貨條件等全部接受並確認,甲方對其自行的決定及選擇負全部責任。乙方同意並確認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如在驗收、使用和質量保證期限內發現貨物未滿足合同要求,則由甲方承擔向乙方索賠的職責,以確保甲方不因此受到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法

簽約雙方在履約中發生爭執和分歧,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受理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合同其餘部分。

九、生效期限:

本合同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本合同明確約定的提前終止情形除外)。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爲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爲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爲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戶,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稅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爲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稅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稅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覈、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