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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1篇

金融2.99W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1篇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

銀行存款是單位存放在銀行的資金,是單位貨幣資金的主要內容,爲加強管理,建立健全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按如下辦法進行管理:

1.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根據資金的不同性質、用途,分別在銀行開設賬戶,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項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接受銀行監督。

2.銀行賬戶只限本單位使用,不準搞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

3.嚴格支票管理,不得簽發空頭支票。空白支票必須嚴格領用註銷手續。

4.應按月與開戶銀行對賬,保證賬賬、賬款相符。平時開出支票,應儘量避免跨月支取,年終開出支票,須當年支款,不得跨年度。

5.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銀行存款的核算、銀行存款的核對,應在結算業務中實行銀行存款轉賬結算。

6.出納、會計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解表,逐月與銀行覈對餘額,防止錯賬、亂賬。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和規範我行營業網點客戶投訴處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以客戶爲中心,切實提升我行“窗口”形象,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我行各分行及下屬各營業網點、XX直屬支行的客戶投訴管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規定

第三條營業網點受理客戶投訴的方式主要包括現場口頭投訴、客戶意見簿投訴、信函投訴、電話投訴等,以上各項投訴均需進行記錄。

用於記錄客戶投訴的登記簿分爲客戶意見簿和意見登記簿,其中客戶意見簿由各網點放置於營業廳顯著位置,主要用於客戶日常填寫投訴意見或建議;意見登記簿用於各網點負責投訴管理的專人記錄口頭投訴、信函投訴、電話投訴等其他投訴。

第四條各營業網點負責人爲客戶投訴處理的主要責任人,應切實承擔起處理客戶投訴的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營業網點的投訴管理(以下簡稱“投訴管理人”)。受理、處理、

回覆客戶投訴,統計、分析、上報客戶投訴處理情況。營業網點所有員工均負有受理客戶投訴的義務,及在崗位處理權限內進行處理的責任。

第五條營業網點應在醒目位置擺放客戶投訴電話公示牌,我行客戶投訴電話爲0379-65921976。

第三章投訴處理

第六條營業網點受理客戶投訴實行“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應在其處理權限內負責解決問題;若超出其權限,該員工應及時將投訴問題轉交負責客投訴管理人處理,由投訴管理人負責協調、解決,並將處理結果回覆客戶;同時,投訴管理人應立即向營業網點負責人彙報、反映,爭取將客戶投訴在網點層面解決。

第七條營業網點處理客戶投訴的基本要求

(一)認真、耐心、誠懇地受理客戶投訴,在全面瞭解事實的基礎上,及時妥善處理,儘量讓客戶滿意。禁止推諉或採取粗暴的態度。

(二)堅持以客戶爲中心,認真分析造成投訴的原因,不迴避矛盾,能立即答覆的要當場予以答覆;對當場不能答覆的,應在三日內回覆客戶。

(三)對超出本網點處理權限的投訴,應及時向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報告。營業網點要及時跟蹤投訴處理情況,確保及時回覆客戶。

(四)處理客戶投訴時,要對客戶投訴的問題進行覈實,開展詳盡的調查。

(五)對調查證實我行應負責任的投訴,責任人或責任部門要向客戶道歉,及時糾正錯誤,同時要採取相應措施,認真整改,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對經查證我行無責任的投訴,要耐心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

第八條現場口頭投訴處理

(一)首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要認真傾聽、記錄客戶的投訴內容,並向客戶複述主要問題,避免出現理解歧義。對能給予答覆的問題,應立即向客戶解釋說明。無法答覆的,應立即轉交投訴管理人。

(二)爲避免產生不良影響,投訴管理人應儘可能把客戶請到不影響其他客戶的場所,積極提出解決辦法、做好與客戶溝通工作。必要時,向網點負責人報告,儘量當場予以答覆。

(三)當場不能答覆的,投訴管理人要安撫客戶情緒,並和客戶約定回覆時限,請示網點負責人處理。投訴處理完畢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並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客戶投訴超出本網點處理權限的,要及時將客戶投訴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客戶意見簿投訴處理

投訴管理人應每日查閱客戶意見簿,及時瞭解客戶意見和建議。對屬於本網點處理權限的投訴,應及時通知責任人進行處理;對超出本網點處理權限的投訴,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處理完畢,投訴管理人要在客戶意見簿上回複相關處理意見,並簽字確認;客戶留有聯繫方式的,必須回覆客戶。

第十條信函投訴處理

(一)投訴管理人負責客戶信函投訴。應認真將信函投訴內容記錄在意見登記薄中。

(二)屬於本網點處理權限的,投訴管理人應及時調查瞭解投訴情況,解決投訴問題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投訴處理完畢,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並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三)超出本網點處理權限的,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投訴管理人應及時將投訴信函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投訴信函應複印,留存備查。

(四)及時配合瞭解總行投訴處理情況,並在登記薄予以記錄。

第十一條電話投訴處理

(一)營業網點接到客戶電話投訴。

1.首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要認真傾聽、記錄客戶的投訴內容,並向客戶複述主要問題,避免出現理解歧義。對能答覆的問題,應立即向客戶解釋說明。無法答覆的,應立即轉交投訴管理人。

2.投訴管理人接到轉交的客戶投訴後,應積極提出解決辦法、做好與客戶溝通工作,儘量當場給予答覆。

3.當場不能答覆的,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客戶信息和投訴內容,並和客戶約定回覆時限。調查處理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並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4.超出本網點處理權限的,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負責客戶投訴管理的專人應及時將客戶投訴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

5、及時配合瞭解總行投訴處理情況,並在登記薄予以記錄。

(二)客戶在營業網點現場撥打xxxx客戶服務電話,並將電話轉交營業人員接聽時。

1.受理人員在確認對方爲xxxx客服後,應認真如實解答相關問題。

2.受理人員應積極與客服共同妥善處理投訴,不得拒絕接聽或強行掛斷電話,嚴禁在客戶面前與客服人員發生爭執。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我分行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樹立精簡、勤政、務實的銀行形象,根據總行員工考勤制度規定,結合分行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分行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和脫崗。

第三條分行營業部、各部室員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長領導下,由分行人力資源部負責;各支行員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長負責。

第四條分行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員工考勤結果與年度考覈、評先評優及獎勵掛鉤。

第二章考勤內容

第五條分行考勤內容,包括在勤、加班、請假、遲到、早退、曠工。

第六條在勤。分行員工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工作崗位,即爲在勤。

員工在下列情況下視同在勤:

(一)由領導派其到外地出差、開會或經領導批准在城區範圍內辦公事,不能按時在分行上下班。

(二)經批准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或從事其它公務活動的。第七條遲到。員工未按時上班按遲到記錄。

員工遲到半小時以內者,按遲到1次處理;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按遲到2次處理;超過1小時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早退。員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記錄。員工提前半小時內下班按早退1次記錄;提前下班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按早退2次處理;提前1小時以上下班,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九條脫崗。分行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未請假或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爲脫崗。脫崗者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加班。因特殊情況,員工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稱爲加班。

第十一條請假。員工因處理私事或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後,未在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稱爲請假。

第十二條曠工。員工未經批准在正常工作時間不在勤,稱爲曠工。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三條分行公休假包括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工傷假。員工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

(一)節假日: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國慶(3天)、春節(3天)等法定休假日,參照政府規定執行。

(二)事假。員工因處理個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經批准請假,稱爲事假。

下列情況經行、部室負責人批准,可不計爲事假:

1、女員工有一週歲以下嬰兒,佔用工作時間哺乳,每天累計不超過1小時。

2、爲子女開家長會有學校通知,每學期累計不超過4小時。

3、帶10歲以下子女打預防針、體檢,有兒童保健部門通知,每半年累計不超過2小時。

(三)病假。指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經醫院證明和領導批准的請假,稱爲病假。病假應有醫療機構病休診斷證明,並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婚假。指經有關部門批准,並辦理有關法律手續後結婚的員工,按規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爲3天,晚婚者爲10天(男25歲,女23歲)。對方工作單位在外地,員工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的,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的按事假處理。子女結婚可請假一天。

(五)喪假。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後,按規定給予員工處理喪事的假期。直系親屬死亡,可請喪假3天,前往外地辦理喪事時,可給予往返路程假,超過假期規定時間按事假處理。

(六)產假。符合國家《婚姻法》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女員工產假爲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女員工可享受產假120天(含法定產假90天)。

男員工因配偶計劃內生育的,可休看護假。看護假一般爲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看護假7天。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經醫院證明,給予42天的產假。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爲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規範公司銀行存款的使用,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銀行結算辦法》和《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銀行存款開戶的有關規定

1.公司及所屬獨立覈算單位可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按規定的審批手續開設銀行賬戶,非獨立覈算單位原則上不準開設銀行賬號,異地設立的分公司經公司財務部批准,可在當地設立銀行結算賬戶。

2.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各銀行賬戶,下屬分、子公司經批准獨立開設的銀行賬戶,必須報公司財務部備案管理。

3.銀行賬戶只能用於規定業務範圍內的銀行結算,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用於個人結算。

4.公司只能選擇一家銀行的一個營業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多家銀行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不得在同一家銀行的幾個分支機構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5.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時,必須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執照》或《營業執照》正本等有關文件,送交蓋有企業印章的印鑑卡片,經銀行審覈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6.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臨時存款、專用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基本存款賬戶的企業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覈算單位開戶的證明等證件,送交蓋有企業印章的卡片,銀行審覈同意後開立賬戶。

7.基本存款賬戶是企業辦理日常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企業的工資和資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存款賬戶辦理。

8.一般存款賬戶是企業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存款轉存、與基本存款賬戶的企業不在同一地點的附屬非獨立覈算單位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取。

9.臨時存款賬戶是企業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企業可以通過本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

10.專用存款賬是企業因特定用途需要開設的賬戶。

第三章銀行結算方式

1.銀行匯票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是匯款人將款項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匯款人持往異地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

2.商業匯票結算方式。

商業匯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兌申請人)簽發,由承兌人承兌,並於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書人支付款項的票據。按其承兌人的不同,分爲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雙方商定,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3.銀行本票結算方式。

銀行本票是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憑以辦理轉賬結算或支取現金的票據。

4.支票。

支票是銀行的存款人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託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票據。

支票分爲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現金支票不可以轉賬,轉賬支票不能支取現金。

5.匯兌。

匯兌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兌分信匯、電匯兩種,由匯款人選擇使用。

6.委託收款。

委託收款是收款人委託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7.託收承付。

託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後委託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兌付款的結算方式。

8.信用證。

信用證是在異地商品交易中,由購貨方先將貨款交存當地銀行,由銀行向外地銷貨方開戶銀行簽發的一種保證支付款項的書面證明。一般用於國際貿易,以保證購貨方不會拖欠銷貨方的貨款。

第四章銀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在兩個銀行賬戶之間轉存資金時,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

2.出納人員必須在辦理完畢收付款單據的當日將其及時轉交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3.出納人員應根據審覈無誤的記賬憑證,逐日、逐筆、序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當日餘額。

4.應每月至少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核對一次,以檢查銀行存款收付及結存情況。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超一個月的未達賬項,必須向財務負責人彙報,並檢查原因,及時處理。

第五章附則

1.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5

爲保持辦公室整潔、乾淨,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專業化形象,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

一、公司員工應自覺維護公司的辦公環境,個人辦公室及辦公桌面物品擺放整齊、無灰塵、不亂扔廢棄物,保持工作區的清潔。

二、保持各自電腦及其他辦公設備的乾淨、整齊,辦公桌電源線、插座等要整齊擺放。

三、爲保持辦公室的空氣清新,嚴禁在辦公室內抽菸(客人來訪除外)。

四、各人的垃圾筒每天下午下班時要清理乾淨,嚴禁留垃圾在公司內過夜。在公司吃完東西后要及時把垃圾處理掉。

五、查閱完畢的圖書、資料、報刊等要及時歸還原位,不得隨意亂放。

六、禁止把個人物品、衣物及包等任意擺放,影響公司形象。

七、辦公室內公共區域的日常衛生由行政助理負責安排人員保潔並做好監督工作,做到:

1、地面乾淨,空氣清新、盆景鮮花保持鮮豔,無浮灰、無污點,盆內無枯葉、菸蒂等雜物。

2、要定期組織辦公室的大掃除、清理工作,以保持辦公環境的乾淨整潔。

3、維持會議室及會客區的乾淨、整潔,會議室(區)使用後,要及時清理。

4、負責總經理辦公室的全部衛生。

5、公司大門口、衛生間、樓梯走廊、外牆玻璃等由阿姨負責打掃。

八、行政部不定時進行衛生抽查,對於衛生工作不到位的,行政部要給予處罰(處罰款項用於組織集體活動)。具體處罰爲:

1、在辦公室抽菸一次,爲集體活動捐款10元。

2、個人辦公室(桌)髒、亂、不整齊,第一次提醒,第二次開始每次爲集體活動捐款10元。

3、每次查閱的資料及文件等沒有及時歸位的,爲集體活動捐款10元。

九、全體員工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搞好個人衛生,保持良好形象。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6

我國中型IT企業簡介

通過比較,不難發現我國的中型IT企業具有如下特點。

㈠ 規模中等,介於大型和中型之間

這裏指的規模與一般我們理解的規模有所不同。在我國,通常意義劃分爲大中小三類企業的依據是1988年由原國家經委、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財政部、勞動人事部聯合制訂下發的《關於發佈〈大中小工業企業劃分標準〉的通知》,但這份標準也有一定的缺陷,尤其對一些新興行業的企業規模界定沒有明確的規範,因此本文所指的規模是指IT企業實現產值的大校由於IT業的特殊情況,筆者認爲其規模不能用員工數來衡量,而應以其實現的產值多少來衡量。據此,本文將中型IT企業定義爲產值實現介於中間的IT企業。

㈡ 處於企業發展的關鍵階段

中型IT企業雖然已經脫離了創業初期作坊式的經營,但由於創業者的知識和技術作爲無形資產在企業中往往佔有相當可觀的股份,其貸款可抵押的有形資產不多。因此,企業從銀行得到貸款的機會很校如何突破這一發展瓶頸,是企業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一旦突破,那將具有一般中型企業不可比擬的成長速度。

㈢ 知識資本化

這類IT企業中,員工大多具有高學歷、高技術。知識型員工密集,而且這些人憑藉着他們的知識和技術參與分配,實際上,他們的知識已經資本化了。不過管理方面的人才卻較少,這也容易導致企業分-裂。因爲IT人才往往單兵作戰能力強而合作精神差,管理制度《it公司員工規章制度》。知識管理和變革管理將是面臨的挑戰。

我國中型IT企業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必須要建立一套與之相符的人事制度尤其是薪酬制度以保障企業的持續發展和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也就要求我們的中型IT企業必須重新審視現有的薪酬制度是否真正達到了這個目標。

現有薪酬制度分析

薪酬制度是企業最爲重要的人事制度之一,對於我國中等IT企業來說仍是能否留住人才的關鍵。據調查,在導致IT人才流動的因素中,薪酬因素位居第一。近日,南京市信息中心專門組織了一次對南京珠江路IT企業人力資源的調查,結果表明:高薪是珠江路IT企業留住人才的關鍵。據介紹,本次調查涉及員工6620人,調查統計表明:43.9%的IT企業老總認爲留住人才的關鍵是高薪。儘管公司已在薪酬制度方面做出了調整,但許多IT人才仍認爲個人在行業中會有更多發展機會而選擇“跳槽”。這不能不引起中型IT企業管理層的高度關注。那麼問題到底在哪裏?根據調查結果分析,原因主要有三:

㈠ “瘸着腿”走路

許多中型IT企業重業務輕管理,因爲沒有專業經驗的HR部門對市場進行了解,由老闆“拍腦袋”決定員工薪酬水平,是勞資雙方一種“你情我願”的行爲。因爲其盲目性,老闆根據招募人員原先工資水平及“行規”的加薪幅度制定薪資的行爲導致IT人才薪資節節高、人才爲追求高薪不斷跳槽的現狀。當然也相當程度上造成了內部員工的不滿,再次導致持續不斷的人員流動的惡性循環。同時,對於一些職位,因爲老闆不瞭解市場行情,過低的薪酬無法吸引或保留優秀人才。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7

一、爲加強食堂管理,爲員工營造一個溫馨、衛生、整潔的就餐環境,保證員工正常就餐及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堂工作人員負責食堂物質採購,要計劃採購,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嚴禁採購烹調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並負責收集羣衆意見工作,以促進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廚房操作間內的設施與用具擺放整齊有序,地面無污水、無雜物。餐具使用後要清洗乾淨,垃圾要及時處理;食堂要清潔、衛生,確保食堂衛生符合規定的標準要求。食堂內不得隨地吐痰,食物不得亂堆亂放。

四、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做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期間穿戴工作服,堅持洗手後操作。

五、堅持按時開膳,食堂用膳一天二餐,品種要經常變化,進行食物品種調節,講求營養均衡,每週日製定下週食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餚變質、浪費或者份量不夠。

六、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須事前通知。在外就餐的員工,須至少提前2小時告知食堂工作人員。

七、每30日進行盤點,定期公佈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每餐收取就餐人員就餐費元,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主動自覺按規定標準繳費。

八、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九、食堂人員負責責任區域(負一層)衛生。

十、就餐一律在食堂進行,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進餐。

十一、嚴格按食堂就餐時間進餐,其食堂開放時間如下:中餐:12:00—12:30晚餐17:30—18:00

十二、員工就餐時要自覺排隊,並且要有良好的姿態,不得在食堂內大聲喧譁,不得揮動筷、匙、叉防礙鄰桌。

十三、果核骨制,餘飯剩菜,不可隨手棄置。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類。

十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廚房之一切物品。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8

一章總則

一條爲配合我行工資制度改革,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一個適應現代化商業銀行運作的科學、合理、規範的內部績效工資考覈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條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其宗旨在於把職工工資同經營業績掛鉤,通過科學、合理的考覈,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突出“向一線傾斜、向業務類傾斜”的主導思想。

三條本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是支行對各科、室、處、所的考覈,不再細分到個人。對個人的考覈由各部門依照本處的內部考覈方案再行考覈。

四條本方案實行百分制考覈方式。所涉及的定量考覈數據均以XX季度的旬平均數爲基數,按季度進行環比考覈。

五條本方案適用於我行全體在崗的員工(含櫃員合同工)。

二章指標設定

六條參與考覈的指標有四大類,分別是:業務性指標、安全保衛指標、內部管理指標及服務質量指標。

七條每類指標針對於各部門自身的業務特點分別在各自的指標體系中佔不同的權重(即分值)。

八條爲貫徹安全性、從嚴性原則,本方案所涉及的安全保衛指標,通過支行《安全保衛工作考覈辦法及細則》進行考覈後,所得正分不得超過該指標在各部門考覈體系中的佔比,但考覈不合格則可以扣負分,擠佔別的指標分值。

九條爲加強服務,提高服務質量,本方案所涉及的服務質量指標,除在本方案中進行扣分外,還要並罰上級行處罰數。

三章業務網點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

十條分理處及儲蓄所分兩大類指標參與考覈:即業務類指標和其它指標。其中,業務類指標占%,其它指標占%。

十一條業務類指標是指:

①各項存款,佔比爲%;其中,分理處對公存款佔比%,儲蓄存款佔比%;

②中間業務,佔比爲%。

十二條其它指標是指:

①安全保衛,佔比爲%;

②內部管理,佔比爲%;

③服務質量,佔比爲%。

四章內部科室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

十三條內部科室分業務發展類、業務支持類和業務保障類進行考覈。其中,業務發展類科室包括:個金金融業務科和公司業務科;業務支持類科室包括:計財結算科和技術保障科;業務保障類科室包括:辦公室和保衛科。

一節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覈分配方案

十四條業務發展類科室績效工資考覈分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進行。其中定性指標占比爲%,定量指標占比爲%。

十五條定性指標細分爲:

①內部管理指標,佔比爲%

②服務質量指標,佔比爲%;

③安全保衛指標,佔比爲%。

十六條定量指標細分爲:

①存款指標,佔比爲%;

②貸款指標,佔比爲%;

③資產質量指標,佔比爲%;(注:資產質量指標按五級分類進行考覈,公司業務科取絕對數,破產企業貸款清償不在考覈之列;個金業務科取相對數。)

④收息率指標,佔比爲%;

⑤其它指標,佔比爲%。(其它指標是指,中間業務和新型業務的管理和推廣。)

以上四項指標,除②項貸款指標外,其它指標兩個科室要綜合進行考覈。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切實加強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管理,明確郵政企業與郵政儲蓄銀行之間的責任劃分,有效防範各類金融資金案件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郵政企業,郵政儲蓄銀行有關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確保郵政金融資金安全是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的共同責任。各級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的行政主要領導是本單位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領導是主要責任人;郵政企業安全保衛部門和郵政儲蓄銀行審計稽查部門人員是相關責任人。

第三條金融資金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第四條經營郵政金融業務的郵政企業,郵政儲蓄銀行及分支機構必須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加強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完善資金安全運轉條件,確保郵政金融資金安全。

第五條省(區、市)、市、縣郵政企業應與同級郵政儲蓄銀行或分支機構在郵政金融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成立金融資金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郵政企業行政主要領導任組長,郵政儲蓄銀行行長任副組長,安全保衛、審計稽查、服務質量監督、人力資源等部門相關人員任成員。

設立郵政儲蓄銀行直屬分行城市的領導小組由市郵政局局長任組長,直屬分行行長任副組長。

各級領導小組對本地區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管理工作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金融資金安全管理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郵政企業與郵政儲蓄銀行應共同執行的金融資金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地區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五)及時報告郵政金融資金案件信息。

第六條領導小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金融資金安全管理聯席會議。

定期聯席會議:省(區、市)級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市、縣級領導小組聯席會議,至少一個月召開一次。會議應重點研究、分析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隱患、問題,研究制定並落實相關隱患整改責任與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召開領導小組不定期聯席會議:

1、發生郵政金融資金案件;

2、安全檢查或稽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

3、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

4、案件責任不清或涉及雙方人員責任,需要分清責任進行案件責任查究時。

聯席會議應形成會議紀要,主要包括:會議的主要議題、研究制定的資金安全措施、研究確定的工作部署、對責任不清或涉及雙方人員的責任查究決定,對難以協調解決的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上級有關部門應將領導小組聯席會議紀要作爲安全檢查的.重要內容,並應定期或不定期調審。

第七條互通安全管理情況

一、各級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領導、安全保衛、審計稽查部門應及時互相通報安全檢查和業務稽查情況,督促相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二、郵政企業或郵政儲蓄銀行發現有下列情況時,必須立即向對方相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通報情況:

(一)發生郵政金融資金案件或重大突發事件時;

(二)有明顯的安全防範漏洞,如不及時採取控制措施,隨時可能出現較爲嚴重的後果時;

(三)出現資金差錯,需要立即查清或對相關賬目採取控制措施時;

(四)出現違規違紀行爲或作案嫌疑,需要對當事人或資金賬目進行控制時;

(五)發生有必要通報對方的其他情況時。

第八條遇有公檢法等機關依法查詢郵政儲蓄賬戶資料時,應由郵政儲蓄銀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協助查詢。上述機關查詢視頻資料時,屬於郵政儲蓄銀行管理的由銀行負責協助查詢;屬於郵政企業管理的.由企業負責協助查詢。

第二章儲蓄網點安全管理

第九條郵政儲蓄一類網點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檢查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達標和使用情況。

(二)檢查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三)對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複查整改情況。

(四)協助郵政儲蓄銀行制定防搶劫預案。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培訓以及合規經營教育。

(三)制定防搶劫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按照稽覈檢查規定,對業務進行稽覈檢查。

(五)覈定網點過夜現金限額。

(六)網點過夜現金的安全保管。

(七)按照郵政企業隱患整改意見,及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通知郵政企業。

第十條郵政儲蓄二類和代理網點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安全防範設施建設、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安全防範設施達標和使用情況檢查。

(三)制定安全防範規章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範、合規經營教育、培訓。

(五)落實資金安全內控制度。

(六)制定防搶劫預案,並組織演練。

(七)網點過夜現金的安全保管。

(八)按照郵政儲蓄銀行的隱患整改意見,及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通知郵政儲蓄銀行。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對郵政金融業務、賬務進行稽覈檢查。

(二)協助郵政企業制定現金、空白憑證安全管理等規章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三)協助郵政企業制定內控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協助郵政企業制定合規經營要求。

(五)覈定網點過夜現金限額。

(六)對合規經營,內部控制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第十一條郵政儲蓄營業網點安全防範管理規定

(一)在營業前解除防盜報警器,開啓電視監控設備;營業人員要檢查自己使用的工作設備(微機、保險櫃等)是否完好,遇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相關部門處理。

(二)現金業務區門必須隨時鎖定,非營業人員不得進入,正確使用營業櫃檯防尾隨聯動門,防止外人尾隨入內。

(三)收取的大額現金不準堆放在桌面上或櫃檯抽屜內,應及時鎖入保險櫃。

(四)營業人員離開櫃檯或午休時,應當將現金、印章、重要空白憑證和有價證券入櫃落鎖,微機進行系統簽退。

(五)營業網點午休,無人值守時,要開啓防盜報警器。

(六)營業人員辦理業務時應當嚴格覈查存取款憑證,注意識別僞鈔、僞證,防止發生詐騙,冒領等案件。

(七)工作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營業人員嚴禁接受外部人員贈送的食品、飲料、藥物、香菸等。

(九)營業人員應當保持警惕,平時要注意觀察營業廳內是否有可疑人員,可疑物品等情況。

(十)營業網點應堅持迎送運鈔車制度,在運鈔車到達之前派人觀察營業網點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員、車輛或物品,預防搶劫運鈔車案件發生。

(十一)應在營業室內視頻監控下的指定櫃檯內辦理現金和款袋交接手續,並登記備查。

第三章金庫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金庫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金庫(包括:守庫室、點鈔室、庫內)安全防範設施安裝,維護和管理。

(二)制定金庫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三)金庫門鎖具改造和維護。

(四)守庫室門鑰匙的管理與使用。

(五)守庫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審查。

(六)緊急情況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七)金庫的守護和進出查驗管理,進出金庫人員的登記,進庫人員攜帶物品的檢查。

(八)根據郵政儲蓄銀行審批的有權進入金庫人員的通知(內容包括:姓名、職務、簽名樣本、照片等),核發進入金庫許可證。接到郵政儲蓄銀行庫內工作人員崗位變更通知後,及時收回原許可證。

(九)對點鈔室、庫內安防設施進行檢查。

(十)檢驗銀行"錢箱出庫通知單",對"錢箱出庫通知單"手續不完整、不正確和無效的,不得放行。

(十一)對點鈔作業進行安全守護。

(十二)維修點鈔室或金庫內部時,須經郵政儲蓄銀行同意。維修人員憑本局安全保衛部門審查後發給的臨時出入證(件)進入庫區,同時必須有本局或郵政儲蓄銀行保衛人員在現場監督,並做好詳細記錄,相關資料存檔備查。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庫內現金區(點鈔室和現金存放室)的內部管理,承擔相應內部控制責任。

(二)審批庫內工作人員,向郵政企業請領進出金庫許可證。庫內工作人員崗位變更時,應及時通知郵政企業。

(三)銀行人員持錢箱出庫時,須向守庫人員交驗"錢箱出庫通知單",在守庫員覈對、登記,出納員簽名後方準出庫。

(四)銀行檢查人員需進入金庫檢查時,須事先經郵政企業安保部門或分管安全的領導批准後,憑稽查證入庫檢查。

(五)銀行庫內工作人員帶進金庫的錢箱等物品必須經守庫員確定屬金庫日常用品方可進入,無關物品不得帶進庫房。

(六)負責機械密碼鎖的管理和密碼的更新。

(七)負責指紋鎖管理(有權進入金庫人員指紋的登記,刪除和開啓時間的設置,讀取使用記錄等)。

(八)負責應急庫門機械密碼鎖密碼的管理。

(九)負責金庫、點鈔室入侵報警器的設防、撤防,發現電視監控和報警設施故障時,及時告知郵政企業。

(十)按照日常開啓金庫的實際需要,合理設置正常開啓時間,並通知郵政企業保衛部門。非正常時間開啓金庫,應由市縣郵政儲蓄銀行領導授權。

(十一)覈准庫存備用金限額。

第四章運鈔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運鈔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配備符合規定的運鈔車,每臺車應配備2名專職押運員。

(二)運鈔全過程的安全保衛。

(三)按照運鈔時間及線路安排行程,確保各營業網點按時正常營業。

(四)取送款員由郵政企業員工擔任的,運鈔中現金款袋或款箱歸郵政企業取送款員負責管理,包括:運鈔車上的運鈔艙、艙門鎖具鑰匙,運鈔艙內盛裝現金的各種容器及全部現金、有價證券和重要空白憑證。

(五)建立防搶、防盜應急預案,押運人員的審覈和管理。

(六)押運槍彈管理,防彈服配備。

(七)監督郵政儲蓄銀行取送款員穿着防彈衣。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取送款員由郵儲銀行員工擔任的,運鈔中現金款袋或箱包歸銀行取送款員負責管理,包括:運鈔車上的運鈔艙、艙門鎖具鑰匙,運鈔艙內盛裝現金的各種容器及全部現金、有價證券和重要空白憑證。

取送款員由金融護衛中心人員擔任的,運鈔中現金款袋或箱包由金融護衛中心取送款員負責管理。

(二)向郵政企業提出押運時間及線路安排,對押運時間及線路安排作出調整時,應至少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郵政企業。

(三)對郵政企業的運鈔車(包括:車型、牌照等),押運人員(包括:單位、姓名、照片等)進行備案,並在實施中進行覈對。

(四)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與郵政企業辦理押運款箱、款袋或物品交接。

第十四條僱用金融護衛中心押運工作的,應由郵政企業與金融護衛中心簽訂運鈔合同。郵政企業安全保衛部門負責對運鈔車及押運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同上。

第五章自助機具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一類網點金融自助機具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對ATM、POS等自助機具的防盜、防搶設施達標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對ATM、POS等自助機具的防盜、防搶防範制度、措施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三)對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複查整改情況。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ATM、POS等自助機具防盜、防搶設施的建設、維護保養和管理。

(二)ATM、POS等自助機具防盜、防搶防範制度的貫徹執行。

(三)ATM、POS等自助機具的日常檢查、運維監控。

(四)ATM裝、取鈔過程的安全防範。

(五)按照郵政企業隱患整改意見,及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通知郵政企業。

第十六條二類和代理網點金融自助機具安全管理責任劃分:

一,郵政企業的責任

(一)ATM、POS等自助機具防盜、防搶設施的建設、維護保養和管理。對達標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落實並檢查ATM、POS等自助機具防盜、防搶防範制度,及時整改隱患。

(三)ATM裝、取鈔過程的安全防範。

(四)按照郵政儲蓄銀行的隱患整改意見,及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告知郵政儲蓄銀行。

二,郵政儲蓄銀行的責任

(一)入網資質審查、運維監控。

(二)對存在的隱患提出整改意見,複查整改情況。

第六章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

第十七條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應按上述責任,按照規定的頻次、內容、標準組織安全檢查。

第十八條各級郵政企業和各級郵政儲蓄銀行對郵政企業安全保衛、郵政儲蓄銀行審計稽查部門等(以下簡稱檢查人員)履行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第十九條檢查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行使以下職權:

1、進入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檢查,調閱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2、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行爲,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發現的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

3、對重大隱患應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隱患的性質、整改的依據、整改的期限等。

第二十條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一條檢查人員在進行檢查時,應出示檢查證件。郵政企業安保人員對一類網點和點鈔室,金庫內進行檢查時,應有同級郵政儲蓄銀行人員陪同。郵政儲蓄銀行在對二類和代辦儲蓄網點檢查時,應有市、縣郵政局安保或視察人員陪同。

第二十二條負有郵政金融資金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被檢查單位對查出的問題應立即落實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採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並按照檢查人員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期限,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部門、責任人、時間和措施,認真組織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檢查部門;對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後要書面向檢查部門報送整改情況。

第二十四條檢查部門對各種隱患的整改情況必須進行復查,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銷一件,件件有記錄。

第七章案件管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郵政金融資金案件(包括:貪污挪用案件、資金詐騙案件、盜竊搶劫案件等),省(區、市)郵政公司和省(區、市)郵政儲蓄銀行,郵政儲蓄直屬分行應及時報告集團公司和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第二十六條二類和代理網點、金庫、運鈔管理髮生案件,郵政企業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應當向同級郵政儲蓄銀行或分支機構通報;一類網點、各級郵政儲蓄銀行或分支機構發生案件,郵政儲蓄銀行或分支機構在向上級報告的同時,應當向同級郵政企業通報。

第二十七條案件報告

(一)案發快報。自案發至上報集團公司、郵政儲蓄銀行總行最大時限爲24小時。案發快報內容包括:發案單位、發案時間、作案人基本情況、作案手段、發案原因、涉案金額等。

(二)案情報告。案發後3日內,應將發案單位、涉案崗位、涉案環節、作案人、涉案業務種類和涉案總金額、案發經過、案發後採取的主要措施、控制和追回的金額等情況上報集團公司、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三)案情分析和整改措施報告。案發後25日內,應將發案原因和教訓、整改措施及對建立和完善有關制度或技術條件的建議等上報集團公司、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四)整改措施落實複查報告。案發後60日內,應將整改效果、對責任人查究情況及截至報告日涉案金額的實際追繳情況(如追繳方式、金額等)和實際損失金額等上報集團公司、郵政儲蓄銀行總行。

第二十八條案件查處

一,案件調查

(一)一類網點發生貪污挪用儲蓄資金案件,由郵政儲蓄銀行負責組織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發生盜竊、搶劫案件,由郵政企業與郵政儲蓄銀行共同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二)二類和代理網點發生盜竊、搶劫案件,由郵政企業負責組織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發生貪污、挪用儲蓄資金案件,由郵政企業與郵政儲蓄銀行共同對案件進行調查處理。

二,案件督辦

(一)發生貪污、挪用、詐騙案件,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盜竊案件涉案金額20萬元以上,搶劫案件涉案金額10萬元以上或至人員受傷的,由省(區、市)郵政公司和省(區、市)郵政儲蓄分行督辦。

(二)發生貪污、挪用、詐騙案件,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盜竊案件涉案金額50萬元以上,搶劫案件涉案金額20萬元以上或至人員死亡的,由集團公司和郵政儲蓄銀行總行督辦。

三,督辦內容

(一)督促發案單位積極協助公安,檢察機關查破案件。

(二)督促發案單位分析發案原因、總結案件教訓、制定防範和整改措施。

(三)認定案件性質和案件責任,督促發案單位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查究。

(四)分析貪污、挪用、詐騙案件發案原因,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郵政儲蓄銀行審計稽查部門負責;分析搶劫、盜竊案件發案原因,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郵政企業安全保衛部門負責。

第八章案件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發生金融資金案件必須對責任人、相關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一,責任清楚的,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應依照《郵政金融資金案件責任查究規定》分別追究責任。

二,責任不清或涉及雙方人員責任的,應由領導小組查清責任,研究確定應追究的責任。有爭議的,報上級領導小組裁定。

三,與檢查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檢查時發現隱患或發現隱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有關,而導致案件發生的,應分別由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追究檢查人員的檢查責任。

四,對檢查人員發現隱患並提出整改要求,隱患單位未及時採取措施整改隱患,而導致案件發生的,應分別由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追究單位及相關人員的管理責任。

五,案件責任追究處理時限。

(一)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應在結案後一個月內完成。

(二)對於一時難以破案的搶劫盜竊、攜款潛逃、外部詐騙案件不需結案,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追究,應在責任查清後一個月內完成。

(三)案件責任追究原則上應在發案後60日內完成,需要跨年的,應在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適用於郵政企業和郵政儲蓄銀行及其所屬單位。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負責解釋、修訂。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0

爲營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辦公室衛生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檢查內容與考覈。此管理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辦公室衛生管理工作。

二、定義

公共區域:大、小會議室,公共區域地面、窗臺、桌面、水吧檯、吧檯、垃圾箱等清潔工作,每日以值日表爲準輪流值日。

個人區域:包括個人辦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獨立辦公區域由各部門工作人員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兩次大掃除,人員:全體員工,範圍:公司所有區域。時間:單週週六下午1:30開始。單週週六上午各部門或公司的培訓學習、總結。

三、制度內容

公共區域壞鏡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3.1、保持公共區域地面乾淨清潔、無髒物,物品擺放整齊。

3.2、保持門窗及窗臺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無手印。

3.3、大小會議室內所有陳列物品、檯面都沒有灰塵,桌椅擺放整齊;

3.4、總經理辦公室由總助負責全面打掃(含辦公室內衛生間);

3.5、複印機上及複印機底櫃內無廢紙,水吧檯平面保持乾淨整潔無水流,水池內保持乾淨無髒物,抹布不允許隨便亂放,熱水壺擺放有序,傳真機內紙張充足,附近無廢紙,所有設備表面無污垢及灰塵。辦公室內電器線走向要美觀,漏出地面的網線、電線需要用防護條防護;

3.6、微波爐挪至小會議室,午餐時間在小會議室用餐,不得在辦公區域用餐,午餐後會議室的衛生請個人餐後自覺清理,在水吧檯倒水時請保持檯面乾淨無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須在當日下班之前傾倒乾淨,由當日值日生負責。

個人辦公區衛生應做到以下幾點:

3.8、辦公桌面只能擺放個人辦公必須物品(綠植和魚缸除外)並且擺放整潔有序,其他物品應放在個人抽屜裏面,地面乾淨整潔;

3.9、電腦鍵盤要保持乾淨,下班或離開公司電腦、顯示屏及電源總開關要關閉。

四、個人衛生:

4.1、不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4.2、下班員工自行整理各自辦公區域,辦公桌上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4.3、禁止在辦公室吸菸。

金融公司員工規章制度11

一、消防安全組織制度

1、明確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制定符合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懸掛上牆並印發員工學習。

二、場所消防安全設置要求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辦理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手續。

2、室內裝飾裝修採用不燃、難燃材料,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3、不得違規在建築內安排人員住宿。

(二)安全疏散設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處不得設置影響人員疏散逃生的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2、疏散指示標誌、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符合要求。

3、場所周圍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消防設施器材

1、滅火器配置數量充足,選型準確,放置位置明顯,便於取用,並定期維護。

2、室內消火栓水壓應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無遮擋;水帶、水槍應齊全好用;消火栓箱門應設置緊急開啓裝置;消火栓啓泵按鈕應能夠正常啓動消防水泵。

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施完好有效,並定期維護。

三、火源管控措施

1、每日班前班後進行防火檢查,營業期間定時進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檢查記錄。

2、禁止經營、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3、電氣線路應當穿管保護;對電氣線路、設備進行定期檢查、檢測;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應嚴禁明火,在場所明顯處設置禁火、禁菸標誌。

5、確需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場所應暫停營業,並落實現場監護人、清除施工區域內的可燃物、設置消防器材,確保動火作業安全。

四、消防宣傳、培訓

1、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熟知:消防安全職責;本場所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2、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季度至少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並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員工上崗前應經過消防安全教育,達到“一懂三會”(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標識

1、場所應在明顯位置懸掛包含“一懂三會”、消防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告知書等內容的提示牌。

2、場所應根據自身特點,按照《消防安全標誌、標識圖列》(附後)設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