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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碩士之初試科目回顧

金融2.87W

金融碩士初試科目梳理

金融碩士之初試科目回顧

類別碼:0251

第一單元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論, 111-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100分)

第二單元科目:

▲201-英語一或▲204-英語二或▲202-俄語或▲203-日語;其它語種由招生單位設置自命題科目(100分)

第三單元科目:

▲303-數學三(150分)或◆396-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150)

第四單元科目:

★431-金融學綜合(150分)

注:

1.加▲者爲全國統考或全國聯考科目。加◆者爲批准的經濟類專業學位招生單位聯合命題科目。加★者爲全國統一規定代碼的.招生單位聯合命題或自命題科目。

2.第二單元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代碼使用240-289。

3.第三單元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代碼使用6或7(其中,601-609僅供招生單位自命題理學數學使用,其它自命題科目不得使用)。

4.第四單元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考試時間爲3小時的科目代碼使用8或9、考試時間爲三小時以上六小時以下的科目代碼使用5。

5.招生單位自命題科目均可選用相應單元、相同分值的統考科目試題

6.括號內所注分值爲該欄考試科目的滿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