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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勵制度(精選9篇)

教師2.08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教師獎勵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獎勵制度(精選9篇)

教師獎勵制度1

爲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學校建立獎勵措施如下:

凡是獲得各級教育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科研成果獲獎、賽課等,或專業教育教學雜誌上發表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的,或取得各級教育部門、政府表彰的,學校按照下列獎勵政策予以一次性獎勵,並公開表彰表揚。各項評獎費用自理,獲獎(榮譽)或論文發表以證書(或發表專業學術雜誌)爲準,向學校提供原件予以說明方可享受相應獎勵。多人次取得的成果,榮譽以此獎金作爲獎金總額,由參與者共同享受,不單獨享受。

正式教育組織、機構論文、評選獲獎或在教育類雜誌、報紙正式發表獎勵發放對照表: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一等獎500元200元150元100元

二等獎300元150元100元50元

三等獎200元100元80元30元

優秀獎根據情況酌情獎勵。

正式行文通報表彰、表揚或具備榮譽證書的個人獎勵辦法:(單項工作集體獎和全面工作集體獎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分管負責人獎勵時應比獲得相應榮譽的個人獎勵高一個獎次。)

獎級

等次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

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政府部門

表彰XX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150-200元200元80-100元

表揚1500元800元600元300-500元300元100-150元100元50-80元

除以上獎勵外的各項其它需要獎勵的榮譽、成果等,學校根據實際酌情考慮,原則上沒有證書、獎狀等說明的`一律不予以獎勵。對含金量高的榮譽、獲獎可增加獎勵幅度。對科研成果獲獎和參加各類賽課獲獎的將加大相應的獎勵力度。對推薦參加區點賽課或演講等活動未獲獎的同志予以適當的工作獎勵(30元以內),以資鼓勵。

對以上獎勵辦法如有疑問,可向學校行政辦諮詢,學校校長主持負責解釋。

教師獎勵制度2

教師在指導學生中成績突出,獎勵作如下規定:

1、體育獲市、縣級團體前三名,指導老師分別獎:

3000元XX元1000元

2、體育獲市級個人前三名,指導老師分別獎:

800元 600元300元

3、參加省市教育系統學科競賽學生前三名指導老師分別獎:(藝術作品參考執行)

1000元800元600元 400元 200元

4、 參加縣教育系統學科競賽學生前三名指導老師分別獎:(藝術作品參考執行)

200元 100元 50元

5、教學教育成果獲國家、省、市教育部門獎勵分別獎:(獲政府獎加倍,教師參加縣以上競賽獲獎參照執行。)

全國 3000元 XX元 1000元

省XX元 1500元500元

市1000元500元300元

縣 300元 200元150元

6、教師論文在國家、省、市各級正式報刊、雜誌發表及獲獎分別獎勵:

500元 300元 200元

7、教師作品或學生作品指導老師,在縣級以上報刊雜誌上發表、上報,學校給予稿費二倍獎勵。

以上獲獎憑文件、證書、樣稿爲準進行獎勵,團體、個人不重複計算。近期社會上一些犯罪分子針對廣大青少年兒童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給無辜的兒童造成了肉體與心靈上的雙重損傷,爲了杜絕類似案件的再次發生,保護祖國的花朵不在受到傷害,使廣大家長放心,我院做爲××市的正規幼兒園,按照市××部門頒發的《××做好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特制定××市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

(1)推進安保工作。聘用正規保安人員或選用年富力強、責任心強、防範能力強的男同志擔任門衛,同時安排教職員工在上學、放學學生集中出入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

(2)完善安保設備。在校門口、學生宿舍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探頭,安排人員在後臺值守,及時處置異常情況。爲值守保安和門衛配備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護器械,有效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3)落實管理措施。健全門衛制度,嚴格落實外來人員准入制度。寄宿制學校要加強晚間校園管理,加大校園巡查力度,要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保衛學生宿舍,堅持晚點名、查鋪登記、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生安全。

(4)加強值班巡邏。各學校每天要有一名學校領導值班,值班學校領導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同時要安排一定數量的教職員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內巡邏工作,遇有情況,能及時處理。上學、放學時段,當日值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必須在校門口值守,有序引導、護衛學生。在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報告,並採取果斷措施。學校放學以後,須檢查教室及校園內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的,須及時通知班主任教師做好學生離校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

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要求,與其它學校密切配合安全保衛工作,並學習其它兄弟學校優秀的安保經驗。

2、主動邀請公安派出所幹警協助,認真查找學校安全保衛方面存在的問題與隱患,堵疏補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園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繳、校內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周邊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時,認真對學校防範設施設備和制度措施進行排查,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4、對地處交通複雜路段的學校,在上學、放學等時段,主動邀請交警部門派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導安全通行,嚴防交通事故。

三、進一步深化安全防範教育

積極開展心理疏導和安全防範教育,圍繞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開展針對性的心理疏導和防範教育,切實將防範技能、安全常識傳播到每一位師生,提高廣大學生和教師的自防能力。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校通、發放給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引導家長特別是低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家長增強防範意識,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時接送學生上放學。

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並開展應急演練

進一步完善涉校涉生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涉及在校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切實將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強學校幼兒教師管理規定

1、值班教師必須提前四十分鐘到校開門,在教室門口迎接每個幼兒的到來。上課之前,必須清點人數,對沒崐到校的幼兒做好詳細記載。

2、放學時,值班教師必須親自將每個幼兒交給其家長(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兒全部接走後,方能離校。(如果有家長讓孩子自己回家必須有家長寫的字據)

3、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值班教師都必須在幼兒中間,不得擅自離崗,並且時時都要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不得讓幼兒亂扒亂上、亂打亂鬧、亂扔亂甩,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上廁所時,值班教師必須組織幼兒整隊有序地進行

5、不得讓幼兒在操場逗留,不得讓幼兒去買零食,更不得讓幼兒乘機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師在自己值班的時間範圍內,必須盡職盡崐責,出現事故,由值班教師自己承擔全部責任。爲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5方,用電爲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1、 學生及家長出校門規定

(1)學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出入,要憑校徽進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出校門,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並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校園。

(3)學生翻越圍牆進校,一律上報校長室,按違紀進行處理。

(4)學生家長來校找老師聯繫工作,先與值日教師溝通、登記,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學校,更不能進入教學區域。

2、外來人員來訪規定

(1)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是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繫,並填好外來會客登記表。

(2)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3、物品出入規定

(1)學生及教職工攜帶物品出校,必須出示部門負責人批條。

(2)外單位物品入校,嚴格驗看,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4、其他規定

(1)值日教師引導允許進校的車輛的停放及安全。

(2)值日教師要保持校門前環境衛生,保管好門前的安全警示標誌。

(3)值日教師保證門口暢通無阻,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要與校長室配合,保證校門前師生的安全。爲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並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後方能進校。否則,門衛工作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應停放在車棚內。任何人的自行車不得駛入教學區。

3、非機動車輛入校必須經門衛同意。所有車輛進校後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藉口進入校園或在學校門口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發放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外出(如需外出,必須由老師或家長陪伴)。家長接送小孩,車輛不要進入校園(學生有病除外)。

7、在校園內進行大型活動,需學校領導批准方可使用,但必須服從教師的指揮。

8、任何人進入校園,都要遵守上述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將採取必要的強制手段維護學校治安。一.在運輸中心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

二.按照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優先保證教學,科研用車,合理處理輕重緩急。

三.負責車輛預約登記,做到服務熱情周到,工作細緻、不出差錯。

四.有計劃的調配使用車輛,作好新舊車輛行駛里程的統計,保證大修,報廢,更新等工作的進行。

五.掌握每臺車輛的技術情況和人員思想情況,杜絕病車上路,對駕駛員進行“四交代”(出車時間,路線,任務,注意事項)及時瞭解用戶的反映和駕駛員完成任務的情況。

六.負責對申請用車的單車任務,性質等情況的登記上報。

七.負責完成運輸中心經理安排的各種臨時性的任務。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法令政策和公司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服從財務經理工作安排,維護公司經濟利益。

2、加強公司財務管理,促進各項經濟指標的落實。

3、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覈算及分析工作。

4、及時掌握往來帳款、銀行存貸、庫存現金等資金流向情況,嚴格控制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瞭解有關機構及財政、銀行、稅務、工商部門,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做好各種上報表格資料,做好財務檢查工作。

6、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範,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據準確。

7、按照經濟覈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資金的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的參謀。

8、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9、對公司各種原始憑證資料按時收集、分類、整理並審覈,編制各種統計報表、臺帳,按時向總經理和主管部門提供分析統計資料。

10、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的`登記、增減、移轉、折舊等工作。

11、根據公司情況和總經理安排,負責公司財務審計、統計工作。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和結算制度,根據公司規定的費用報銷和收付款審批手續,辦理現金及銀行結算業務。

2、負責銀行賬戶的日常結算,包括銀行結算單據的填發、取得、覈對。

3、保管現金、存單及其他各類有價證券,並定期盤點核對,如發現漲短,及時上報處理。

4、嚴格控制現金庫存限額,以保證公司三日內正常經營需要爲限。

5、不得挪用現金或以“白條”抵庫,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6、負責各項收付款業務及工資發放,做到及時準確,不得無故延誤。

7、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並做到日清月結。

8、根據帳務處理需要,及時將在手單據整理移交會計主管編制記賬憑證。

9、每日9:00前編制前日《資金日報表》,及時報告公司資金使用和結存情況。

10、月末與銀行覈對存款餘額,不符時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1、按時清理帳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員及時報帳,杜絕個人長期欠款。

12、負責在手稅務發票、收據、支票等票據的保管和安全。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注:出納崗位職責範本僅供企業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管理制度作爲參考。

一.基本信息 任職者簽名 所屬部門 總經辦 職位編號 直屬上級 董事會 直管人數2人 晉升方向 董事長

二.崗位概述 制定和實施公司總體戰略與年度經營計劃;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管理體系與組織結構;負責把握公司發展方向,對公司經營管理中的重大決策事項進行決策。 三.職位位置

四.工作關係 聯繫對象 聯繫主要內容 公司內部 董事會 高層人事任命,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 副總經理 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完善。 公司外部 政府部門 協調公司與各政府部門關係,獲得必要的支持。

五.崗位職責 工作內容

1. 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組織制定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與經營方案,並推動實施。

2. 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簽發公司高層人事任命書。

3. 審定公司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和經濟責任掛鉤辦法並組織實施。

4. 審覈簽發以公司名義(蓋公章)發出的文件。

5. 主持公司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常務副總、銷售副總分解實施董事會決議。

6. 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更新改造發展規劃方案、預算外開支計劃。

7. 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和重大對外關係問題。

8. 推進公司企業文化的建設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9. 從事經營管理的全局開創性工作,爲公司發展做出艱鉅的探索和嘗試。

10.召集、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總結工作、聽取彙報,檢查工作、督促進度和協調矛盾。 董事會 常務副總經理 銷售副總經理

1.對公司發展規劃、投資計劃及其他與公司發展密切相關的文件有審批權和否決權。

2.對公司的經費支出有審批權和否決權。

3.對公司重大經營管理項目有主持權,對預算範圍內的資金有支配權。

4.對直屬下級有監督指導權。

5.擁有人事任免權。

6.對財務部門的資金流向有監督、檢查權。

7.公司章程賦予的其他權力。

責任

1.對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決策及公司是否盈利負主要責任。

2.對公司重大經營管理項目負主持責任。

3.對全體員工負連帶法律責任。

4.對常務副總、銷售副總工作中的重大失誤負領導責任。

5.對公司是否合法經營負法律責任。

6.對公司機密信息的外露負管理責任。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責任。

六.任職要求

性別 不限 年齡 30歲以上 個性特徵 沉穩堅毅、公正無私 學歷與專業 企業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關專業大學以上學歷。

工作經驗

10年以上企業管理工作經驗,至少5年以上企業全面管理工作經驗。

應掌握的知識 接受過領導力開發、戰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經濟法、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 工作技能 熟悉公司業務和運營流程,極強的組織領導能力和協調能力。 公文處理 具備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

教師獎勵制度3

(一)教學獎。每個教職工都應爲教育教學作無私奉獻,成績顯著者除精祌獎外,並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二)藝體方面在全縣以上〔含縣)比賽中,獲團體一、二、三名分別發給輔導教師40元、30元、20元獎金。學生個人獲第一、二、三名的按每人30元、20元、10元計算。累計發給輔導教師獎金。

(三) 擔任本校、城關鎮、縣教研室指定專題研究的公開課教學,教一課時酬金分別爲10元、20元、30元。

(四) 在縣以上(含縣級)報刊雜誌上發表教學經驗文章,省、市、縣教學論文一、二、三等獎:省90,80,70 ;市:60,50,40 ; 縣:30,20,10。學校發給同稿費等額的獎金;在《潛川報》《巢湖日報》等主流媒體上發表宣傳報到學校的新聞稿件,學校獎勵一倍稿酬;輔導學生在縣級 以上報刊發表習作,獎勵輔導教師10元;學生在鎮以上知識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學校分別給予輔導教師30元、20元、10元獎勵,在校知識競賽中獲一、 二、三等獎分別給予輔導教師15元、10元、5元獎勵。

(五)縣級學生質量統一檢測(包括畢業班統考)中,成績優異的`,分別設一、二、三等獎,1—3名爲一等獎500元,4—6名爲二等獎400元,7—10名爲三等獎300元。

(六) 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課堂評優活動中,在省、市、,縣獲得一等獎的,獎金分別300元、200元、100元;在省、市、縣獲得二等獎的,獎金分別爲200 元、150元、80元;在省、市、縣獲得三等獎的,獎金分別爲150元、100元、50元;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論文評比,在縣、市、省獲獎的分別爲10 元、20元、40元獎勵。

教師獎勵制度4

一、所有教師必須按時上、下班,不許遲到、早退、離崗。遲到或早退兩次按曠工一節,離崗按曠工處理。

二、有事(病)必須先請假,並寫好請假條,一天內(含一天)經校長批准方可離校;一天以上(包括法定假),需請示聯校校長。

三、除特殊情況外,教師不得電話請假,搭信請假。

四、請事(病)假,必須自己先調好課,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後方可離校。

五、請事假一天,按15元每天從期末出勤獎中扣除獎金,病假一天,按10元每天從期末出勤獎中扣除獎金,事病假超過10天(不含10天)以上,不享受期末出勤獎。

六、教師父母有病或子女有病,憑醫院診斷書,在不影響上課的前提下,經校長批准可以彈性上班,每人每月可以一次且不能超過一天。超過天數按事假計算。

七、遲到、早退、缺升旗、缺會扣除2元每次。

八、教師的出勤情況納入年終的評優考覈。

九、考勤時,發現離崗外出又未請假者,視早退論處。

十、全期教師出滿勤的獎勵200元。

教師獎勵制度5

爲進一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推動素質教育進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充分調動和發揮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根據我鎮國小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修改)如下教師工作獎懲制度:

一、教學質量

根據市教育局要求,每學期對語數英三門學科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制。爲保證教學質量,提高教師積極性,每一學科以班級爲單位(剔除市教育局認可的弱智兒童,對於外來子女的處理辦法是一年級入學的按本地學生對待,外籍插班生按市教育局處理辦法做),根據期末考試及格率、優秀率,平均及格率等指標制定如下獎懲辦法:

1、兩率和獎:

(1)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最高,獎200元。

(2)以最高兩率和爲基準遞減,以10個百分點爲一檔,每檔獎金在200元基礎上遞減50元(兩率和高於平均最少獎50元,低於平均不得獎。)

2、合格率獎:

(1)及格率100%(英語98%),獎100元。

(2)及格率不到100%(英語98%)但達98%(英語95%),獎50元。

(3)每減少一名不及格學生獎50元。

3、懲:

及格率不到該年級該學科平均及格率,在平均線以下5個百分點(英語10個百分點)的基礎上,每低5個百分點扣50元。

4、市統考:

市教育局期末統考的年級,學科及格率和優秀率同時超過市平均的,該學科所有任課教師每人獎1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前20%的,每人獎300元,優秀率和及格率之和在全市後20%的,每人扣50元。

二、競賽獎

A.學生類競賽獎勵標準

獎級

獎金別 鎮 吳江市 蘇州市 江蘇省 全國

一 40 480 680 880 1080

二 30 380 480 680 880

三 20 280 380 480 680

作品發表 10 40

注:1、學生競賽必須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並且列入學校考覈。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或雖系教育部門組織但學校考覈時不加分的,或按參賽人數分配獎勵名額的,均按鎮級獎發放。

2、學生在現場競賽的均按以上標準發放,如以上交作品等形式參賽的按以上50%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類競賽不重複計獎,同一競賽設團體獎的不重複計獎,獎金就高,多人蔘與輔導的按責任比分配。

4、市級以上競賽級別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教科室或教研室認定(根據20xx年學校工作考覈方案規定,賽區獲獎按該賽區級別論處)

5、鎮級比賽按參與人數不超過60%評獎。

6、有關競賽級別的未盡事宜,由校行政決定。

B.教師類競賽獎勵標準

(一)競賽類

級別

獎等 鎮級 吳江市級 蘇州市級 省 級 國家級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基本功

評優課 40 30 20 480 380 280 680 480 380 880 680 480 1080 880 680

論文獲獎 15 10 5 80 60 40 120 80 60 240 160 120 400 320 240

公開課

班集體 30 80 160

注:1、基本功、評優課必須是教師現場參加的比賽。非現場賽參照學生類按50%獎勵。

2、論文(含教案、教學設計、教學案例等)參賽必須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即市局及下屬單位發文到學校的),才能享受此獎勵。

不是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經學校同意後參加的市級以上各類評獎活動均按吳江市級獎論處,未經學校同意自行參賽獲獎的'不享受此獎勵。

3、各級組織的同一評比不重複計獎,獎金就高。

4、市級以上優秀獎、大會交流、論文彙編等,一律給予每篇20元的獎勵。

(二)論文發表

校級 縣市級 蘇州市級 省級 全國級

1500字以上 20 50 100 200 400

1500字以下 10 30 50 100 200

1、同一材料一稿多投,不重複計獎。

2、同一材料既發表,又獲獎,可重複計獎。

3、簡訊、報道、言論摘錄等(300字左右的)在市級以上刊物刊登,一律給予每則20元的獎勵。

4、教師文章發表於《吳江少先隊》、《吳江教工》、《吳江行知報》等本市條線刊物,獎勵20元。教師文章發表於《吳江教育》、《蘇州教育》、《蘇州教育研究》、《江蘇教育》、《江蘇教育研究》《中國教育報》、《人民教育》、《教育研究》這些刊物的給以2倍獎勵。

5、獲獎或發表文章如果由多人合作,則按篇計算髮放獎金,根據合作人數按比例分配。

6、集體出版面費的文章,學校不予獎勵。

7、文章應是涉及教育教學方面(教學管理、教育教學論文、教育教學隨筆、心得、教學設計、活動方案等)。非教育教學方面的文章不列入獎勵範圍。

8、發表(或錄用)文章必須提供原件,經學校有關部門覈實保留複印件。

三、教師繼續教育獎勵

教委獎勵(到帳即發),學校獎勵與教委相同(見證即發)。

四、獎懲金額到位方法

獎:學期結束時,獎金髮放到個人。

懲:先在個人成果獎金中扣除,不夠則在崗位獎中扣除。

五、本制度解釋權

橫扇中心國小校長室。

六、本制度經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如有與上級文件不符以上級文件爲準。

七、本制度以外各種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研究決定。

教師獎勵制度6

學校本着表彰先進、獎勵優秀的原則,使進取精神成爲創建“三園”式學校的強大活力,特制定本教師獎勵制度。

一、優秀教師獎

1、基本條件

(1)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

(2)熱愛教育、熱愛學校,盡職盡責,教書育人,工作成績突出。

(3)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教導,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全面、主動、健康發展。

(4)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探索教育教學規律,改進教育教學方法,不斷提高自己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

(5)謙虛謹慎,尊重同志,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在師生中有較高的威信。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

(6)能主動與學生家長聯繫,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取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

2、評選名額

每學年原則上按在崗教師的10%的比例評選。

3、評選方法

以基本條件爲評選的`先決條件,以《寧達中學教師崗位責任考評細則》進行考評的得分爲依據,按名額數,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

4、獎勵形式

(1)由學校在全校師生大會上授予“優秀教師”的榮譽證書,並出光榮榜公佈。

(2)將優秀教師的名字載入學校光榮冊。

(3)發給優秀教師獎金300元。

(4)連續五年被評爲優秀教師的教師,在假期獎勵一次免費外出旅遊度假的機會。

二、優秀班主任獎

1、基本條件

(1)按照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要求,開展班級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導學生。

(2)班級學生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學習興趣濃厚,能正確地掌握學習方法,學習成績不斷提高。

(3)班級日常管理規範,對學生進行常規訓練效果明顯,班風正,班級逐步成爲奮發向上、團結友愛的集體。

(4)班級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學生人人有興趣,個個有特長。

(5)班級學生生活習慣、勞動習慣良好,生活自理能力強,參加體育鍛煉普遍、經常。

(6)班級工作受到家長和社會的普遍好評。

2、評選名額

每學年原則上按實有班級數的15%比例評選。

3、評選辦法

以基本條件爲評選先決條件,以班級評比的得分爲依據,按名額數,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確定。

4、獎勵形式

(1)由學校在全校師生會上授予“優秀班主任”的榮譽證書,並出光榮榜公佈。

(2)將優秀班主任的名字載入學校光榮冊。

(3)優秀班主任在《寧達中學教師崗位責任考評細則》中的“考能”工作任務條款中加5分。

(4)發給優秀班主任獎金500元。

(5)連續三年被評爲優秀班主任的教師,在假期獎勵一次免費旅遊渡假的機會。

三、優秀指導學生獎

在校級以上的各種競賽、活動中學生獲獎,學校授予指導教師“優秀指導學生獎”。獎勵辦法爲:

1、被指導學生獲縣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指導教師分別獲得獎金100元、80元、50元。

2、按參賽學生在全縣排名來定名次,獎勵全縣前五名,同類競賽按最高級別確定(見市級通報),獎金分別爲500、400、300、200、100元。

3、縣裏單獨組織的競賽及“春蕾杯”、“希望杯”發獎,按100、80、50元三個等次發獎。

4、被指導學生的作品在報刊雜誌上發表的,經學校商討根據實際情況頒發指導教師獎。

四、優秀教研組、年級組

1、評選名額:每學期各評選一個。

2、評選方法:教導處與政教處通過書面與非書面、定時與不定時相結合的方式對各組進行督查、考評,並作好記錄。每學期總評分最高的教研組和年級組爲該學期的優秀教研組和優秀年級組。

3、獎勵形式:發給各優秀組獎金100元。優秀組長和組員在學期考評分中分別加5分和3分.

五、教師參賽獎:

1、校級活動一、二、三等獎分別獎20元、15元、10元獎品;市級賽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300元、200元、150元;省級賽課一、二、三等獎分別獎600元、400元、300元;國家級在省級基礎上翻一番。課件製作由本人負責,但必須通過學校審覈,不符合標準的,由學校出面製作,但費用由參賽人自理。其它活動,市級一、二、三分別獎100、80、50元,省級翻番。以上準確項不累計,取最高獎。

2、專題論文發表獎,市級報刊發表10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教師獎勵制度7

堅持對人機制、激勵機制、實績優先的原則,突出優勞多得,爲表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業績突出的教師,不斷提升學校品牌,特制訂本獎勵制度。

一、單項獎勵

1、獎勵項目

①輔導學生參賽獎。

②學生習作發表輔導獎。

③論文(經驗)發表獎。

④報道獎。

⑤教育科研課題獎。

⑥滿勤獎。

⑦參與校本研訓活動獎。

⑧業務競賽獎。

⑨個人榮譽獎。

2、說明

①團體獲獎。獲盛市、縣獎勵給獎,省級雙倍取值給獎。

②有幾個輔導者(作者),成果集體共享(各人所佔比例,由行政組酌情審定)。

③以上獎勵和獎分視當年本校具體情況,再看獎勵級別和人數,由行政組集體確定。

二、教學質量獎

1、成績達標獎。

2、成績優勝獎。

三、目標管理獎

1、方式。依教師德、能、勤、績四方面的'計分分等給獎。

2、德、能、勤、績的考評計分依《七星河中心國小教師崗位目標考覈細則》相關條款進行。

四、特殊貢獻獎

以在某領域做出了公認的重大貢獻爲依據給獎。

可由行政組加記目標管理分。

五、說明

1、各項獎金額,由行政組討論依實情而定。

2、本方案由行政組負責解釋。

教師獎勵制度8

爲了更好的激發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教師的特長,培養教師的創造性能力,學校實行教師獎勵制度,具體如下:

一、獎勵採用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並以精神獎勵爲主的.方法。

二、學校對在教育教學工作、科研工作、學校管理工作、班主任工作、指導學生或教師工作中的優秀教師、工作者給獎勵,每學期評選10%-15%的師德標兵、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指導師、優秀教科研工作者、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備課(教研組),具體比例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詳細評定方案見各類先進評選辦法。

三、對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各種學科性或非學科性競賽獲獎,給予指導師獎勵,具體如下:

(一)語、數、英、理、化、政、史、其他競賽獲獎:

注:(1)綜合競賽以學科2倍計算;

(2)學科單項競賽以學科1/2計算;

(3)團體獎以學科2倍計算;

(4)同項獲獎取最高級別,不重複計獎;

(5)藝術節、科技節有關比賽以1/2計算。

(二)科技體育類:

注:(1)教育行政部門與體育行政部門、科協等聯合舉辦文件爲準;

(2)分區賽按下一級別比賽獲獎計算;

(3)其它同(一)中備註。

(三)體育類:(包括訓練費)

(1)體育類比賽以獲獎結果累同訓練費計算,按訓練次數計值。

獲市級團體:

(2)參賽獎:田徑隊參賽獎1000.00元,籃球賽爲500.00元。

(3)市級比賽獎勵以提高一個名次計算。

四、爲鼓勵教師邊學習,邊工作,邊鑽研,設立教科研獎,對教師個人參加各級各類研討會評選獲獎的論文給予一定的獎勵。

(1)以教育學會或學科性學術團體舉辦的論文爲準;

(2)不重複計獎;

(3)在省級以上報刊或雜誌上登載者按同級獲獎一等獎計算;

(4)科研成果獲獎也按上述方法計算;

(5)課題申報、立項,並結題,給予縣級100元,市級200元,國家級300元獎勵。

五、積極鼓勵教師對外公開教學,凡能夠對外開出優秀課的給予獎勵

校級:30元市級:100元

市級:150元國家級:300元

六、積極實施名師工程,設立校級骨幹教師、教壇新秀、名教師等教師教學榮譽,凡被評上校級以上教壇新秀或名教師的給予獎勵

校級:100元縣級:300元

市級:500元國家級:800元

七、爲了校獲得良好的聲譽,對學校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發給不少於1000元的特殊貢獻獎。

教師獎勵制度9

爲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全面積提高教學質量,發展學生多元智能,擴大教學成果,特制訂教師教學成果獎勵制度。

一、學科教學質量及學科競賽獎勵。

1、鄉質量抽測:按均分進行獎勵。(40%+及格率40%+優秀率20%+學生人數權重<以50人爲基數>=綜合成績,每超過一百個分點獎勵10元,寄宿部超過6個百分點以上計算獎勵,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師除外。)

2、學校質量抽測:

(1)四、五、六年級語文,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2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2分範圍內(含2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四、五、六年級數學,寄宿班質量抽測成績均分高出走讀班最高成績均分4分以上的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走讀班成績均分與寄宿班最低成績均分比,相差4分範圍內(含4分)獎勵前兩名,第一名獎50元,第二名獎40元,均分多一分加獎10元。

(2)一、二、三年級衡量方法與四、五、六年級相同,獎次設:一、二年級獎前兩名,三年級寄宿班、走讀班各獎前一名。綜合科、英語科等學科仿照語、數學科計算方法執行。專職教師所帶班級要高出兼職老師所帶班級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讀班5分。

3、縣質量檢查:集體獲前十名的分別獎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個人單項獎100、90、80、70、60、50元。(集體與個人不重獎)市級以上加倍。

4、學科競賽:(屬閉卷競賽)獲縣一、二、三等獎(含選拔參加省競賽,視縣一等獎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競賽獲一、二、三等獎每生獎300、200、100元。以上獎金獎給輔導老師,若各班抽出集訓的,輔導老師得獎額的.五分之四,任課教師得獎額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競賽參照體育文藝比賽執行。

5、單元過關要及時,作爲教師業務考覈的一項重要內容。(改好試卷,填好錄分表上交,過關是否及時以查作業批改日期爲準可誤差2—3天。)

二、體育與文藝比賽獎勵。

1、鄉校團體賽前三名,按50、40、30元獎,未設團體獎的情況下,個人單項獎前三名,按20、15、10元獎(獎給輔導教師)。

2、縣級團體比賽一等獎300(第一名5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個人單項獎按縣設獎的獎次進行獎勵,最低名次獎

5元,每上升一個名次加5元(獎給輔導老師)。

三、優課評選獎勵。

鄉一等獎5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區以上逐級加倍(二、三等不加獎)。

四、教科研成果獎勵。

1、在正規出版社、報刊社公開出版發表的教育專著、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報告等。市級報刊每篇100元,省級報刊每篇300元,國家級報刊每篇500元。

2、在縣、市、省、國家級有關部門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調查報告、研究報告、實驗報告、經驗總結等。縣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20元。市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省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國家級:一等獎5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300元。

3、縣級以上教育科研機構批准立項的課題、成果鑑定、評審的科研成果等。立項的課題:縣級100元,市級200元,省級300元,國家級500元。通過成果鑑定的課題:縣級200元,市級500元,省級1000元,國家級XX元。在教科研成果評比中獲獎的課題按“第二項論文評比”進行獎勵。

4、鄉、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的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等。一等獎4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屬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