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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5篇)

建築1.76W

爲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疫情復工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5篇)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

爲全面深入落實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統一防控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相關規定,我項目部爲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的相關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爲指導,建立新型冠狀病毒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處理機制,迅速開展施工現場防控傳染病緊急情況的處置工作,及時採取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治療,堅決防止疫情輸入、蔓延、輸出,避免疫情在項目出現、擴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和影響,有效、切實維護生命安全和秩序穩定。

二、目標任務

1、宣傳和普及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高廣大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2、打好提前仗,早作準備,早預防,及時部署相關工作和落實相關措施。

3、完善傳染病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傳染病不在本工程傳染。

5、嚴格控制新入場人員,進行登記備案,並對外地進工地人員進行健康監測,發現可疑病例,及時送往定點醫院,嚴禁在工地留宿,特別注意湖北省來青人員的檢查。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宣傳普及傳染病防控知識,提高全體工人的防護意識,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規範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傳染病突發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成立預防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與落實項目建築地對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現疫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4、現場封閉管理原則。各類工地施工作業、生活區域應與外界圍擋隔離,不能圍擋隔離的應設警戒。

5、“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原則。各類工地以項目部爲單位,嚴格按照防控要求,對所有外來人員均實行嚴格准入管理,場內工作人員無特殊情況禁止對外流動。

四、組織領導

成立建築工地傳染病防控工作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領導:防控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及分工:

(1)宣傳與教育:

(2)消毒與檢查:

(3)聯絡與上報:

(4)急救電話:120

(5)其他成員:項目部其他人員、安保人員及各分包單位相關負責人

五、工作措施

1、項目部對外部進場人員實行嚴格准入制度,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員准予進入工地。

2、對工地內工作人員,建立健康監測和嚴格外出制度。每天兩次對全部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和登記,發現發熱特別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狀況等身體異常人員,立即採取隔離、送醫等應急處置。

3、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派發資料及宣傳傳染病的防控知識,加強工人個人衛生教育。教育工人飯前便後以及班後一定要洗手,注意個人衛生,使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4、嚴格落實全員登記制度,對進出工地人員的姓名、籍貫、來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時間等信息實施真實、動態記錄。工地大門值班人員嚴格登記管理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5、對配送材料、物資等外來人員,車輛進場後,車上人員不得出駕駛室,貨物、物資由項目部安排工地內人員接收和裝卸。

6、做好工地內人員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生活保障物資充裕。由專人外出採買,外出人員做好自身防護措施,出入時間、路線做好登記備案。

7、做好防範措施,門衛及辦公室配備體溫計,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應急防範物品,保持施工現場、宿舍衛生及室內空氣流通,落實環境消毒制度,切實做好施工現場衛生管理、個人衛生防護和生活垃圾裝袋清理,做好處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蠅等病媒生物孽生環境,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專人實施24小時值班和項目領導帶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確保在崗在位、通信暢通。

9、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完善傳染病報告,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分層管理,及時落實”。要做好與項目所在地街道、社區、居委會的配合工作,現場防控方案執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況形成日報反饋到分公司。若出現疫情第一時間向XX市定點醫院報告,同時上報分公司和相關政府主管部門。

六、應急措施

當工地出現“傳染病”疫情預警時,立即啓動應急處置方案後,在第一時間採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部門報告。

2、對一般發熱等病人的處理:

(1)出現發熱咳嗽咽痛等症狀,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發熱病人退熱兩天後,且無反覆,憑醫院的健康證明,才能回崗。

(2)在規定時間內將發熱人數向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對病人作跟蹤瞭解。

3、對可疑病例的處理

(1)發熱病人經醫院認爲有傳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項目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對在工地發現病人和接觸過的人員,要在第一時間進行隔離觀察通知醫院診治。

(2)工地要對可疑病人所在寢室或活動場所進行徹底消毒;對與可疑病人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隔離觀察。

(3)可疑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人員前往探望。

(4)工地應根據可疑病人活動的範圍,在相應的範圍內調整施工計劃和安排。

4、對傳染病人的處理

若“疑似病人”被醫院正式確診爲傳染病患者,項目部要立即向上級報告,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具體要求是:

(1)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寢室及班組,等待衛生部門和相關主管部門的處理意見。

(2)疫點消毒。對工地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消毒必須嚴格按標準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

(3)疫情調查。工地應配合衛生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5、根據相關規定,出現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級建委和衛生部門的通知精神執行。

6、準備一定數量的體溫計和口罩等應急物資。

七、保障措施

項目部適當安排經費用於傳染病疫情的宣傳及防控工作,確保處理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八、責任追究

實行責任追究制。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班組長直接負責。全體管理人員必須把傳染病的防控工作作爲重要工作來抓,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工人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傳染病防控工作,層層落實責任,做到防患於未然。對因工作不力、不負責任、措施不當造成工地傳染病疫情擴散傳播或對施工人員健康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按上級有關規定實行責任倒查,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政治經濟責任。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2

一、復工復產時間

全市交通運輸行業要結合疫情防控情況,科學有序分批分類復工復產。原則上分四類: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開工的項目。包括新晉高速、菏寶高速輝縣站、G107新鄉境改建、S306濮輝線衛輝上樂村至輝縣高莊段改建工程等項目,2月10日起,可申請復工復產。

(二)其他項目。包括蘭原高速封丘至原陽段、沿太行高速新鄉段、濮衛高速新鄉段、京港澳高速新鄉新區站、S229輝原線、新延快速路等項目,2月17日起,可申請復工復產。

(三)貨運行業。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部署,結合疫情防控情況,由市交通運輸局適時組織復工復產。

(四)客運行業。按照《新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全市工業和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暫緩復工復產,恢復時間另行通知。

二、復工復產條件

全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復工復產,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建立組織機構。項目業主要按照《河南省企業單位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方案,明確組織機構、人員、設備、進出場車輛管理、疫情應急處置等,切實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建立項目業主總負責,各參建單位具體負責、監理單位檢查落實的疫情防控責任體系。疫情防控期間,各項目業主要實行日報告制度,每日向所在縣(市)、區鄉鎮政府和地方交通運輸局上報疫情防控情況。

(二)人員排查確認。項目業主要會同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對擬進入工地的人員基本情況、來新前活動軌跡、來新交通方式等信息進行詳實排查並登記造冊。鼓勵施工單位使用本地勞務人員。新鄉市區以外的從業人員須出具戶籍地村民委員會、城市社區居委會以上組織或疫情防控部門開具的疫情安全證明。

(三)明確隔離區域。按照疫情期間外地來新人員一律實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的規定。xx等省外重點疫區及省內重點地區(信陽、南陽)來新人員居家隔離觀察14天;省內(不含信陽、南陽)其它地市來新人員居家隔離觀察7天。現場具備條件的建設工程由施工單位建設彩板房等滿足需要的臨時隔離觀察房間,不具備條件的由施工單位採取在外租賃方式,明確統一的隔離觀察場所(提供租賃合同)。

(四)實施封閉管理。工程項目多個出入口的應採取封閉措施,只保留一個出入口,對所有進出項目作業區域的車輛、工作人員或外來人員一律實行“測、查、詢”(測量體溫、查驗身份、詢問動向)並進行實名制登記,嚴密掌握作業人員身體狀況及行蹤,門衛每崗不得少於2人。

(五)儲備防護物資。結合人員配備等實際情況,應連續儲備滿足一週以上需要的體溫計、口罩、消毒劑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資,並配備“廢棄口罩專用收集容器”。

(六)職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證件齊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則,錯時分散就餐或供應盒飯,並設置密閉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須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設置可開啓式窗戶,保持室內通風,嚴禁使用通鋪。工地內應單獨設置臨時隔離觀察房間。

(八)開展消毒防疫。實施施工現場環境整治,對人員使用頻次較高的設備機具和現場辦公區、職工食堂、宿舍、廁所等重點區域,進行消毒消殺和衛生清掃,並建立消毒消殺臺賬制度。項目作業區域要確保規範有序、整潔衛生、空氣暢通且具備防控管理條件,無積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項目開復工前,各作業區域必須進行全面消毒殺菌;開復工後,每天要定時進行消毒殺菌,並建立消毒消殺臺賬。項目所有作業人員進入工地必須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區域作業人數控制在20人以內,每天早晚2次對作業人員逐一檢測體溫並記錄在案。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狀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作業現場應立即暫停作業、實行有效隔離阻斷。項目業主應立即報告項目所在縣(市)、區鄉鎮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並及時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九)安全生產防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各項防護措施已落實到位。

(十)施工揚塵治理。文明施工、揚塵治理“6個100%”防治措施已落實到位。

三、復工復產審批

(一)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爲組長的交通運輸行業復工復產工作領導小組,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和項目所在地政府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復工復產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

(二)項目業主要按照“應開盡開、能開快開”的原則,抓緊對照復工復產條件,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進行準備和自查整改,符合條件後,立即向市領導小組提出復工復產申請,獲批後迅速組織復工復產。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防控主體責任。各項目業主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負責開展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接受所在縣(市)、區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和各項安排。

(二)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各縣(市)、區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管理責任,統籌做好本轄區交通運輸行業復工復產工作。

(三)嚴格督查指導。市領導小組要強化復工復產後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的督查指導,對復工復產後違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將採取責令停產停工、約談通報等措施,並督促項目業主立即整改;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依紀予以從嚴處理。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3

一、加強施工現場管理

(一)嚴格現場封閉管理。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督促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關部署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疫情防控體系,嚴格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不私招亂僱、不使用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嚴格落實工地現場實名制管理,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流動,嚴防聚集性傳染。落實“一人一檔”制度,對進場人員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查驗健康碼和行程碼等防控措施。加強勞務人員管理,強化生活區到施工區的封閉管理。對不在工程項目生活區居住的人員,施工單位要建檔造冊並跟蹤管理,嚴格人員入口關、個人防護關、生活保障關和現場管理關。同時要加強對隔離人員的人文關懷,堅持管控與服務兩手抓,幫助協調解決生活問題,疏導負面情緒。

(二)強化疫情防控管理。配合屬地做好在建項目疫情防控管理,加強聯絡協調,強化值班值守,及時將相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傳達至項目一線,將疫情防控作爲近期監管重點;要採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的方式,充分利用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對項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情況開展巡查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該整改的立即整改,該停工的堅決停工,該處罰的堅決處罰,對未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按照《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辦法(2018年版)》第二十四條第(四)款規定予以扣分處理,切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項目安全可控。

(三)加強復工開工儲備。對受疫情影響停工的項目,要指導項目建設各方主體優化項目設計和施工組織,復工後在保障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儘可能搶回受影響延誤的工期。做好建材、設備等要素保障儲備,加強供應調度,協商國有控股的建材生產、供應企業帶頭服務保障項目建設。

二、幫助施工企業紓困

(四)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建設單位要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辦法的通知》要求,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於已完工工程價款80%,有條件的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政府投資項目穩步推進,提升施工結算效率,保障施工企業合法權益。

(五)減輕企業資金壓力。鼓勵招標人按照省廳《關於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促進住房城鄉建設行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建辦〔2022〕4號)要求,對信用綜合評價分數高的企業,予以免繳投標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嚴格落實工程保函制度,除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要求施工企業採用現金形式繳納或預留。嚴格落實階段性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政策,年底前緩繳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單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保證金。

(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省廳《關於支持建築業中小企業發展的通知》(閩建築〔2022〕9號),支持總包單位依法向中小企業分包專業工程,實施優質優價,嚴禁惡意壓價。鼓勵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擇優選擇省建築業協會、省建築裝飾行業協會等行業協會公佈的專業承包龍頭企業。在依法必須招標的專業工程招標中,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合理運用相應專業承包企業的信用評價成果。支持對專業承包龍頭企業免於交納投標保證金或實行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制度。

三、做好工程造價服務

(七)落實疫情防控費用。疫情防控屬不可抗力,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按照省廳《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造價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築〔2021〕21號)的規定計取費用。已產生的疫情防控費用在同期進度款支付。承發包雙方應按照上述規定及時補充簽訂協議和簽證手續。

(八)加強項目造價風險控制。受疫情影響的工期,發包人應予以確認,施工合同工期順延,後續趕工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事實上停工、緩建,所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發承包雙方應及時予以確認。對於未按照省廳《關於加強建設工程主要材料和設備價格風險控制的指導意見》(閩建築〔2018〕41號)規定約定主要材料品種的,鋼材、水泥、地材、銅、鋁及其相關的成品、半成品等主要建材應當列入風險管控範圍。

(九)合理確定應急工程建設費用。在疫情期間搶建的方艙醫院、集中隔離點等應急工程,參建各方應尊重特殊時期各項費用偏高的事實,包括人工費單價、管理費、材料(設備)價格和損耗、大型機械停滯等。發包人應履行保證造價合理首要責任,遵循實事求是原則,及時對各項工程量和單價予以確認,作爲工程結算的依據。工程造價審覈機構不得任意壓減,一經發現,予以曝光。

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堅決克服任何麻痹思想、鬆勁心態,持續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四早”要求,壓實在建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提升一線從業人員防範意識和防控能力,將防控措施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每個人員,確保打通“最後一公里”,築牢疫情防控防線,持續推進工程項目建設,爲我省建築業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4

爲切實做好全區施工工地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維護建設領域正常的施工秩序和社會穩定,現對全區建築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明確開復工工地疫情防控責任主體

全區各施工工地建設單位是開復工工地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責任主體,應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組織、處置、協調工作,牽頭建立疫情防控組織體系,明確包括施工總承包、監理、專業承包(分包)、勞務分包、材料供應等相關建設主體的防控責任。

施工總承包單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責任主體,要結合實際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組,建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機構,制訂《工地疫情防控預案》,並明確工地現場各參建單位的具體責任人和防控工作職責,牽頭做好務工人員信息登記並錄入實名制管理系統,做好組織排查、信息報送、隔離觀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

監理單位負責對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施工、建設單位隱瞞不報或防控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和當地疫情防控指揮機構。

二、加強開復工的審覈管理

施工工地開復工實行審覈制。各施工企業應嚴格落實先申請審覈後通知工人進駐工地的工作機制。

銅山區申請辦理建築工地開復工手續的流程如下:

(一)開復工申請。由建築施工企業提出申請,區住建局安監站負責受理。

(二)複查現場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由住建局各在建工地疫情防控包掛組負責。包掛組按照《銅山區建築工地新冠疫情防控檢查表》現場督查,符合要求,簽發《項目工程開復工通知書》。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施工單位,一份交安監站彙總。

(三)施工企業收到《項目工程開復工通知書》後方可通知工人進駐工地,組織開復工。對於未經批准,擅自開復工的,根據疫情防控相關政策依法追究相關主體責任。

三、加強開復工後施工工地的疫情管控

(一)加強人員信息登記。各施工企業、建設單位要及時全面掌握工人及管理人員的動態信息,根據本人身份證進行信息登記。返銅人員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來徐返徐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徐預防控制組〔2022〕56號)文件要求執行,積極與社區、區住建局聯繫,針對來銅和返銅人員,加強監測排查。

(二)加強日常防疫管理。各施工工地要設置臨時醫學觀察點,每天落實2次體溫檢測,同時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的儲備,全面做好消毒、清潔衛生等工作,確保工人戴口罩、勤洗手,搞好個人衛生,對施工工地及所有工人及管理人員疫情信息情況實行日上報制度。

(三)加強防疫知識宣傳。加大病毒預防知識宣傳力度,增強防護意識、提高防護能力,不信謠、不傳謠。項目負責人要帶頭不舉辦、不參與聚餐活動,非必要不組織工人開展集體活動。

(四)嚴格責任追究。對疫情防控方面達不到開復工條件的,堅決不得開復工;對開復工過程中疫情防控規定落實不到位、引發嚴重後果的,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5

一、持續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參建單位務必落細落實工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切實加強工地涉疫人員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確保分類管控落實到位;從嚴加強工地圍蔽管理,從緊開展測溫、掃碼(亮碼)、行程覈查;加強春節期間應急值班值守,預置充足的應急處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強冷鏈食品、國際郵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過年參建人員的出行管理和人文關懷,一方面切實做好留恩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嚴格控制規模性聚集活動和頻繁出入工地。

二、繼續加強督導檢查和宣傳引導

市住建局將對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蓋檢查節後復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檢查工地全封閉管理,嚴格開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通風消毒情況;檢查參建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保安、廚師、採購、保潔等人員是否堅持每週開展核酸檢測,符合接種條件的參建人員是否做到疫苗加強針“應種盡種”;檢查各參建單位嚴格落實測溫、佩戴口罩、實名掃碼(亮碼)、行程覈查、新進工地人員和外地返工人員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防疫措施的情況;要宣傳引導參建人員加強個人防護,減少人員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爲習慣。

三、嚴格做好復工前相關準備

重點強調復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準備和安全生產檢查兩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強化返崗參建人員的管控。參建單位引導參建人員錯峯返恩返崗,在前期做好人員流動的信息登記、行程摸排的基礎上,主動跟進返崗參建人員的行程計劃,瞭解其健康狀況,並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地區的參建人員待當地疫情結束或降爲低風險地區後,再安排返回建設工地。全部返崗返工人員須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同時請抵恩後24小時內務必到就近核酸採樣點再進行1次免費核酸檢測;二要做好登記報備。如最近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和本土陽性病例報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內有接觸冷鏈、物流配送、隔離場所、接觸境外物品等高風險崗位的人員,抵恩後,務必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工作單位或所住酒店報備,並配合落實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監測。返恩後請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監測,期間儘量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場所,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外出規範佩戴口罩,如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請及時到發熱門診規範就診;四要確認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參建單位在復工前對工地的'辦公、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提前進行全面消毒殺菌處理,對衛生死角,特別是對建設工地公共廁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間、生活垃圾收集點、餐廚廢物暫存點等要進行重點整治;五要結合實際制定復工計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條件。一方面確保參建各方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另一方面確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和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腳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臨時消防、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安全隱患消除,符合安全生產條件;七要確保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參建人員,特別是新招和轉崗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應急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經覈查不符合復工條件的,一律不得復工。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6

一、嚴格實行復工(開工)報告備案制度

全市各類建築工地復工(開工),要在具備下述條件的前提下,由建設或施工單位在復工(開工)前至少提前3天向市質監站進行報備,由市質監站對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措施是否滿足相關要求進行復核,複覈通過後方可復工(開工)。

工地復工(開工)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防控機制要到位。企業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管理體系,明確疫情防控主要負責人和現場負責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是人員排查要到位。建立工地人員花名冊,所有進場工人和管理人員必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嚴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的動態管控措施,向村(居)、社區報備,落實人員健康管理,嚴禁中高風險地區人員進入我市建築工地。

三是防疫物資要到位。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及時籌措儲備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資。

四是現場管理要到位。工地實行封閉管理或“點對點”閉環管控;建立人員和車輛出入登記臺賬,落實人員物料“非接觸”管理;實行“一天一檢”,建立人員每日核酸檢測臺賬;做好場地的通風、消毒和衛生管理;開展復工(開工)人員上崗前個人防護知識培訓。

五是安全保障要到位。疫情期間不停工的項目,要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要求,有序組織各類技術崗位人員返崗,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條件自查檢查;復工(開工)項目,組織安全生產條件複覈(交底),達到安全生產條件方可復工(開工):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機構,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關鍵崗位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落實三級安全教育;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全面的、有針對性、可操作的安全技術和揚塵防治措施;施工現場圍擋、洗車槽、板房等按規定搭設,配備主要的安全防護、消防設施;施工合同中按規定約定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建設、施工、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及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六方責任主體簽訂終身責任承諾書。

二、強化復工(開工)建築工地防控措施

(一)嚴格按照省、市關於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的動態要求落實防控工作。當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實施施工現場全封閉管理,做到項目工地封閉管理或“點對點”閉環管控,通道各口安排專人24小時輪班值守,實行值班制。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工地人員花名冊,實行每日一檢,工人上下班須佩戴口罩,有序排隊,並間隔2米距離。工地出入口張貼健康碼、地點碼、行程碼,人員出入嚴格落實掃碼、驗碼、登記、測溫、查看核酸檢測報告等措施,進出工地的所有人員須登記造冊,實施動態記錄,確保工人信息齊全、完整。

(二)嚴格落實“五禁止”入場(即未接種疫苗、體溫和健康碼異常、未實名制登記、中高風險地區來人、無核酸檢測記錄)。落實專車、專人出入制度,車輛出入要進行登記和消毒,嚴格物料運輸和生活保障人員的閉環管理,建築材料和生活物資進場應設置專用的過渡區域,送貨司機、卸貨人員等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過渡區,在完成防疫消殺和外來人員撤場前,工地內部人員不得搬運貨物,嚴格採取“零接觸”的物資輸送進場方式。

(三)嚴格落實公共辦公區域、生活區和衛生間等重點部位環境消毒。辦公區和生活區每間房間須配置消毒水,配備足夠的專職衛生員負責現場消殺工作,每日消殺4-6次,建立防控消殺物資和設備購買臺賬、發放臺賬、消殺臺賬。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生活垃圾裝袋清理,工作場所、尤其是人員密集的工作場所、員工集體宿舍,保證自然對流通風,若自然通風不足,安裝足夠的機械通風裝置(排氣扇),確保充分通風透氣。工地食堂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佩戴合格口罩,落實固定專人專車專線買菜或定點送菜。制定“兩堂一衛”分時使用管理制度,食堂採用分餐制,由工作人員送餐上門;制定浴室分時使用計劃,錯時安排同宿舍人員分批洗浴;加強衛生間的使用管理,規範佩戴口罩,避免交叉聚集。

(四)做好工地人員“十大症狀”健康監測。每日對施工工地人員進行發熱、乏力、乾咳、呼吸不暢、腹瀉、頭痛、頭暈、全身疼痛、結膜炎、嗅覺和味覺喪失等症狀的監測。對有上述反應的人員,項目部應立即隔離有關人員,第一時間向當地防疫指揮部報備並按要求送診,防止施工人員隱瞞不報、帶病上崗。

(五)做好建築從業人員的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羣、電子屏和宣傳欄等不接觸方式,宣傳普及疫情防控安全知識和省市疫情防控相關政策。積極引導從業人員加強個人衛生管理,倡導養成文明生活習慣,切實提高從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加強復工(開工)建築工地應急處置

建築工地要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明確專人專職,提前與當地衛生健康部門協商,明確收治醫院,一旦發現從業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應按照項目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確保疫情不在工地傳播蔓延。落實單人單間固定場所用於來自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或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隔離房間要相對獨立遠離人羣,門口須貼有明顯標識。方艙醫院、隔離酒店、健康驛站等重點場所的工程建設、設施維護檢修(含外派協助)人員嚴禁立即返回原工地,須採取就地隔離等防疫管理措施,符合解除條件後方能返回。

四、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各項目參建單位要不斷強化主體責任意識,堅決克服麻痹思想、鬆勁心態、僥倖心理,堅持把疫情防控作爲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落細各項防疫措施。我局將加大對建築工地疫情防控督導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未落實疫情防控要求、責任意識缺失、現場管控不到位,導致出現交叉傳染病例的,將依法依規進行通報批評並採取“紅黃牌”管理措施,對相關企業和責任人納入失信管理,堅決築牢不敢違、不想違、不願違的防線。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7

爲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0〕5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的通知》(藏政發〔2022〕18號)相關要求,有效幫助建築業企業紓困,現就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指導,優先推動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

(一)推動工程項目有序開(復)工。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工程開(復)工備案或審批制度的,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主動會同有關部門,在建設單位提出開復工申請24小時內完成核準審批。因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防疫物資生產等疫情防控需要實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可在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到位的情況下先行開工,並及時報告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待疫情解除後1個月內補辦有關手續。列入年度計劃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農牧區危房改造、邊境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民生項目,要優先保障開(復)工。

(二)加強企業復工復產指導。一要成立推動項目開(復)工工作專班,按照“一地區一方案”、“一項目一方案”原則,制定推動項目開(復)工實施方案,爲項目開(復)工做好指導。具備開(復)工條件的項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經項目所在地社區(村居委)、街道辦事處(鄉鎮)同意,由建設單位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疫情防控機構覈實後,即可有序恢復施工。二要建立分級幫扶開(復)工項目、復工復產企業聯繫人制度,強化日常聯繫服務,及時瞭解掌握和研究解決復工復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切實推動項目開(復)工。三要建立開(復)工項目臺賬,採取專班推進方式,提前對接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點對點指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時做好項目開(復)工各項準備工作。四要設立諮詢、幫扶、解困電話,開通服務熱線,爲工程項目開(復)工提供諮詢和服務保障。

二、制定政策,全力幫助建築業企業紓困解難

(三)着力保障建築用工需求。一是儘快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項目的用工需求,主動與當地相關部門和建築勞務企業做好用工對接;對區內短缺的技術工人必要時通過與區外省市溝通協調統一調工,對有條件的企業鼓勵從區外統一招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提供便利。引導建築業企業和建築勞務企業使用在線招工用工服務平臺對接需求。鼓勵、引導企業採取短期有償等靈活借工等方式,相互調劑用工餘缺。二是做好建築工人返崗復工點對點服務保障工作,指導建築工人主要輸出地和輸入地做好人員返崗的對接和服務,鼓勵採用點對點包車等直達運輸方式,減少分散出行風險。鼓勵企業開展建築工人在崗培訓。三是全面落實建築工地封閉式管理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落實《西藏自治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南》,加強人員健康監測,落實健康管理“一人一檔”制度,採取分階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開、人員逐步遞增、錯峯錯時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風險,確保項目開(復)工建設和從業人員生產生活安全有序。

(四)有效化解合同履約風險。新冠肺炎疫情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相關規定,財產損失和增加費用應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覈定,由發承包雙方合理分擔,雙方協議須報項目主管部門備案。一是工期順延天數及施工降效、窩工等相關費用計取,按我廳將於近期印發的《西藏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計價指導意見》執行。二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指南>的通知》(建辦質〔2020〕8號)第7.2條規定,因疫情防控發生的防控物資費、人員費、臨時設施費等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三是集中醫學觀察隔離點、方艙醫院等應急搶建項目宜採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確定工程造價。

(五)依規調整人工、材料價格。因疫情防控導致人工、材料、機械價格發生重大變化的,合同雙方有約定的應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合同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按照我廳將於近期印發的《西藏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計價指導意見》協商調整。

(六)全面加快工程結算進度。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清理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不得惡意拖欠或形成新的拖欠。鼓勵社會投資工程的合同雙方加強互助,合理分擔停工損失,條件允許的,鼓勵預支預付後續工程款,保障建築業企業開(復)工資金需求。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不得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作爲結算依據,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決算審計爲由,拒絕或拖延辦理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因疫情防控原因,在項目決算時產生的超概算投資,按照投資主管部門項目建設管理規定和程序辦理。

(七)切實減輕企業擔保負擔。一是加大力度推動銀行保函替代保證金,進一步強化工程款支付擔保。以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替代保證金,減少企業資金佔用。嚴格落實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堅決制止各類亂收費、亂罰款和亂攤派等行爲,切實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相關規定,保證金到期應當及時予以返還,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保證金的,保證金收取方應按照相關規定向企業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項目以現金形式已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轉爲保函替代。二是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的建設項目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的,施工單位可申請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對於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均無違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存管理規定和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爲的,在疫情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一律按最低比例收取。三是對簡單小額工程,鼓勵招標人不要求提供投標擔保,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八)實施“網上辦”等便民舉措。一是加快房屋市政項目施工許可等環節網上審批速度,建立綠色審批通道,疫情期間對涉及保障城市運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民生項目,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時可實行“容缺辦理”和“承諾制辦理”,所有直接涉及復工復產的服務事項實行當日受理,當日辦結。二是在施工許可階段合併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報監、安全報監手續。簡化辦理條件,對場地具備施工條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建設資金到位等可採取承諾制。三是區外建設工程企業入藏信息報送等事項實現疫情期間“不見面”容缺辦理。疫情防控期間,按規定確需提交紙質材料原件的,由項目單位通過西藏政務服務網、西藏自治區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等系統或電子郵件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解除後第一時間補交紙質材料原件,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加快推進房屋市政工程招標投標全過程電子化。

(九)順延資質資格有效期限。一是由區內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機構等企業資質、人員資格以及建築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疫情期間有效期屆滿的,統一順延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間相關證書可用於工程招投標和項目管理相關活動。二是對工程項目因疫情不能返崗的管理人員,允許企業安排持有相同資格證書的其他人員暫時頂崗,或按程序及時爲企業辦理人員變更手續,以加快工程項目開(復)工建設。

(十)信用激勵助力企業復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的基礎上,給予建築業企業信用加分激勵復工復產。一是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做出貢獻的建築業企業,按照《西藏自治區建築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藏建市管〔2022〕155號)進行信用加分激勵。主要包括:對於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向各級慈善機構和政府疫情防控機構捐贈資金和醫療、生活保障物資,或者減免設施設備租金等的企業,按“社會公益捐贈”在原有基礎上給予疫情防控捐贈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計算,不重複計分;參加方艙醫院等公共衛生設施及疫情防控急難險重項目建設,被市(地)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對本轄區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貢獻的企業,按“表彰信息”在原有基礎上給予疫情防控表彰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計算,不重複計分。二是增設建築業企業復工復產專項分,依據西藏自治區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數據,在項目所在地降爲低風險區域後15日內,提交復工申請並激活爲“在建項目”且恢復正常施工生產的項目加1分,20日內建築工地用工量達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項目再加1分;疫情期間持續正常施工的項目加3分。該項信用加分以單個工程項目計算,每個企業累計加分上限爲5分。疫情防控期間做出貢獻殷小燕、積極參加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的其他建設工程企業,依據本條給予相應信用加分。

(十一)加強復工復產要素保障。一要主動對接同級發改、財政等相關部門,貫徹落實好《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的通知》(藏政發〔2022〕18號)精神,確保因疫情防控滯留工地、符合條件農牧民工的一次性臨時救助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二要積極協調轄區內相關單位和企業,統籌推進建築業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復工,紮實做好建築物資材料供應、交通運輸服務、施工人員組織、防疫物資保障等工作,協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可能帶來的短期內原材料短缺或價格大幅上漲等問題。

三、嚴格把關,認真抓好復工復產項目安全生產

(十二)嚴格把控復工復產安全生產條件。一是建設單位要督促工程參建各方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復工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嚴防基坑工程、腳手架、起重機械等安全事故發生,監督施工單位切實做好復工前安全生產條件專項檢查和評估,建立復工復產安全檢查臺賬。二是項目要符合施工現場人員到位、告知到位、檢查到位、培訓教育交底到位、機械設備檢修保養到位等五個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復工前,建設單位必須組織召開一次參建各方主體關鍵責任人蔘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施工單位必須做到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復工前施工安全檢查;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必須按標準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在消除隱患、落實整改、符合要求情況下,報請項目總監批准後復工;項目部必須對所有務工人員進行不少於兩次安全生產教育(可結合疫情防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一次是根據當前施工特點、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險源,開展安全防護基本常識、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識教育;監理單位必須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施工單位按要求落實相應措施。

(十三)認真抓好開工項目安全生產。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包聯制度,施工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對項目層層安全包聯。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對各項目安全監督員實行備案制,強化監管責任落實。要抓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治理,實行清單化、精細化管理。堅持巡查和專項檢查相結合,實行不定期抽檢制度。要堅持依法依規、嚴管重罰,對重點整治內容、重點市縣、重點企業實行差別化管理,對安全生產事故頻發、多發地區和問題企業、問題項目進行重點監管。二是要着力構建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時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時向上級部門反饋報告。三是要注重正面引導、典型示範,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加大正面宣傳力度,深挖復工復產中的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營造齊心協力抓發展的良好氛圍。

請各市(地)及時將本通知轉發至各縣(區),並結合本地實際細化落實,每月1日和15日前向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復工復產情況。本通知適用於我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復工復產,具體以各地決定啓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解除時限爲準。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8

爲認真貫徹落實《來賓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節後企業復產復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來安委〔20xx〕5號)、《來賓市應急局關於切實做好春節後非煤礦山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來應急發〔20xx〕4號)及武宣縣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規範相關企業復工復產驗收工作,進一步做好企業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縣非煤礦山、危化和工貿等相關企業春節後能夠安全平穩地恢復生產,現就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自查自糾

各相關企業於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關要求做好復工前的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大培訓及疫情防控等相關工作。

二、覈查驗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業的復工復產申請,並組織專家等人員對申請復產復工的企業進行實地核驗,經同意後方可復工復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

由於節後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尚未進入良好工作狀態,安全防範意識降低,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且當前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全縣安全形勢平穩,對服務保障全區疫情防控大局意義重大。各相關企業必須充分認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飽滿的精神狀態、良好的工作作風,周密部署,明確責任,強化措施,紮實做好節後復產復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1.切實增強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始終把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風險防控工作。一是強化疫情排查,各企業要組織力量加大對員工排查力度,重點摸清春節期間員工去向、身體狀況、是否接觸過疫區人員等情況,特別是近期從湖北等重點疫區返工人員的排查摸底。對春節返鄉期間患病、醫學觀察、疑似病人和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按照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在當地醫治、隔離或者觀察,嚴防傳播感染到企業。二是做好自我防護,出門或在室內聚集必須戴口罩,隔斷疫情傳播途徑。各企業要在員工返工前,要落實對員工生活區等人羣密集場所的通風、消毒措施。員工到企業後禁止舉行羣體性聚集活動,提醒員工遠離人羣密集場所。若發現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人員,要進行隔離觀察,並報告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縣應急管理局和縣衛健局。三是加強疫情防控學習培訓和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微信羣、QQ羣、標語、櫥窗、公告欄、電子屏等宣傳平臺,及時宣傳各級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類防控措施、注意事項,加強防疫知識普及和輿論引導,號召員工科學防控、不信謠不傳謠,人人蔘與、聯防聯控,增強自我防控意識和能力。

2.深入開展春節後全員安全知識大培訓,切實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範技能。安全教育培訓是企業復工復產的前置條件,要做到全員覆蓋。復工復產前,根據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培訓,要制定具體的培訓方案,嚴格培訓內容,可通過專家授課、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進行,確保培訓具有針對性、生動性和實效性,有效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訓的,每個參與培訓的員工之間要保持防疫安全距離。培訓結束後,要認真組織考覈,從業人員只有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培訓方案、考覈內容應收集、整理、歸檔以便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查。

3.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確保企業不帶病運行。復工復產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復產復工方案,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安全管理員、各崗位員工,會同專業技術人員或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中介機構對各生產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安全檢查,做好復工生產前各類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嚴防企業帶病運行。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列出問題隱患整改清單,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的“五落實”。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後,方可向我局提出書面復產復工申請。

(1)非煤礦山:做好各類設施設備和現場環境的安全檢查,徹底消除停產期間形成的事故隱患,對全體員工特別是外來施工隊伍和發生變動的人員加強復產前安全教育培訓。

(2)粉塵涉爆企業:切實加強復產前作業場所易燃易爆粉塵和氣體的監測工作,檢查除塵系統以及報警裝置是否有效,並做好作業環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險化學品:組織生產、設備、倉儲、電氣儀表等專業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儲存設備、設施、管道、自動化控制系統等進行次全面檢查,確保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復產前要制定嚴密的開(停)車方案,對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制定處置防範措施,要完善重點崗位和關鍵裝置的應急處理措施。要組織進行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做到復產前人人蔘加培訓,安全教育不到位不開車。

(4)冶金等工貿行業:對生產設備、安全設施、各種儀表、管道、閥門、危險品儲存裝置和廠房等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切實加強煤氣作業場所和有限空間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煙花爆竹:各批發企業要按照各零售經營點的核定量配送煙花爆竹產品的相關規定,對春節後未銷售完超過平時儲存限量的煙花爆竹,要按照相關規定在規範的倉儲點進行集中存儲。

四、落實責任,嚴把復產程序

(一)非煤礦山企業

1.礦山企業履行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後,應向我局提出復工書面報告,報備復工復產方案。由我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覈查,符合條件的核驗人員拿出復工意見報局主要領導,經局主要領導簽署同意復工的意見後方可復產復工。在現場覈驗中按《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判定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一律不得復產復工。

2.通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考評且證書在有效期內的礦山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並完成相關問題及隱患整改後,形成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職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名後報送屬地應急管理局備案後,可自行復產。

3.地採礦山及其安全設施建設項目、四等尾礦庫運行的礦山企業復產復工由市級應急管理局組織專家組,會同我局聯合審查。

(二)其他相關企業

企業履行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後,應向我局提出復工書面報告,報備復工復產方案。由我局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現場覈查,符合條件的核驗人員拿出復工意見報局主要領導,經局主要領導簽署同意復工的意見後方可復產復工。在現場覈驗中按行業企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判定存在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一律不得復產復工。

五、加強監管,確保安全

(一)積極防範安全生產事故及衛生防疫事件。批准復工復產的企業,嚴格執行企業領導值班制度,及時處理突發問題和衛生防疫事件,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組織生產和建設。

(二)遇特殊情況,按上級的要求及時處置。未盡事宜及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復工復產的,請提前與我局相關股室聯繫。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9

一、總體要求

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爲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處管重點工程項目疫情防控管理責任,全力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證質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復工前有準備、復工後有監管、應急狀況有預案等要求,堅持管控有度、有序復產的原則,紮實做好重點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和復產復工準備工作,確保重點項目順利安全有序復工,經濟運行平穩開局。

二、復工復產範圍

市重點工程處管理的所有在建項目,疫情期間新開工項目參照執行。

三、復工復產原則

疫情防控期間,所有項目復工復產實行審批驗收制度,項目復工前,各施工單位結合項目實際,認真制定疫情防控期間項目復工復產工作方案(附件1),連同項目復工報審表(附件2)、企業承諾書(附件3)、員工或工人承諾書(附件4)等相關材料,其中員工或工人承諾書留企業存檔,經監理單位審查完善後,報市重點工程處初審,並組織人員進行現場驗收,驗收合格後報行業主管部門複覈,再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審批,審批通過的,方可復工。未審批通過的,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四、做好復工前準備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各項目施工單位要成立由項目經理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衛、對外聯繫等工作,科學制定重點工程項目復工復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應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等內容,要細化落實到具體班組,明確專人負責。監理單位對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進行日常監督。

2、加強安全管理。各項目施工、監理單位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紮實做好復工前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工地出入口、危險場所,以及起重機械設備、升降機、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臨時用電及基坑支護防護、雨污水溝槽、管道井口防護等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完善施工現場各類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設置警示標誌,防止高空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火災和坍塌等事故的發生,堅決排除隱患,消除死角和盲區,確保項目安全復工。

3、加強人員排查。各施工單位必須對所有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逐人建立登記臺賬。對疫情發生後封控在項目部人員查驗覈酸檢測輪次、測量體溫,瞭解其身體狀況良好後方可進場,進場後人員繼續實行封閉管理;對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含本地重點區域)、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的人員,及時做好勸返工作,原則上不得用工。

4、加強物資保障。各項目施工單位要安排應對疫情防控專項資金,根據現場實際,儲備至少滿足現場人員30天使用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資,主要包括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儲備物資保障不足,不可復工。

5、加強消毒防護。各項目施工單位在復工前,要對照《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殺技術方案》的要求和標準,對場區內加工車間、辦公室(區)、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和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殺防疫,做好終末消殺記錄登記,確保做到做好無盲區、無死角、全覆蓋。

6、加強人員教育。各項目施工單位在復工前,要加強現場人員衛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識,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倡導人員勤洗手、錯峯用餐、分餐管理,嚴禁聚集聚餐,切實增強現場人員科學防護意識和能力。加強現場人員信息管理,嚴禁通過任何渠道轉發、傳播未經證實的各類消息;嚴禁參與相關疫情負面話題討論,發表不當評論和不實言論,共同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五、加強復工後現場管控

1、做好現場封閉管理。所有復工項目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每個項目僅設置1個出入口。現場施工人員不得離開工地或集中居住地,由項目部統一安排食宿,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動、活動,最大限度減少與外界交流接觸。

2、做好人員、車輛進出登記。與工程建設無關的人員、車輛一律不得進出施工現場和工人居住地,確因項目建設需要進出的人員及車輛,安排專人負責登記檢查,嚴格落實測體溫、“兩碼”查驗及登記制度,詳細記錄人員進出時間、出入證明、車牌、體溫狀況以及事由、聯繫方式等信息,重點了解是否來自或去過重點疫區(含本地重點區域)、接觸過確診或疑似病例等情況,便於及時跟蹤瞭解人員行程情況。

3、做好就餐、住宿管理。嚴格就餐、宿舍管理,必須實行分餐制、盒飯制,嚴禁桌餐、集體就餐,採取分時段進餐,就餐時相隔1米以上,工人宿舍不得羣居,減少人員集聚;同時,少開會,避免集中,減少面對面交流,儘量通過微信或電話等形式交流,必要交流時應當保持一定距離。

4、做好人員健康監測。每天上、下崗對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測量記錄;加強現場人員心理疏導,注重人文關懷,幫助施工人員調節思想情緒,減輕思想壓力;嚴格按照屬地政府要求,定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確保異常情況“早發現、早隔離、早處置”。

5、做好現場消毒消殺。每天上班前、下班後,要對加工車間、辦公場所、生活場所人員集中區域進行消毒防疫,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定時對門把手、電梯、按鈕等公用設施進行消毒,倡導員工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

6、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一旦發現現場人員有發燒症狀、核酸檢測異常等情況,要立即啓動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項目暫停施工,對人員活動區域進行封閉管理,並在第一時間內向市重點工程處報告,同時將有關情況如實報告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建設主管部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流調以及後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待排除疫情後方可復工。

六、壓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

1、各項目聯繫領導、項目科室及項目辦主任要加強對聯繫項目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工作的監督指導,按照“誰聯繫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建立健全防控體系,切實做到應管儘管、應防盡防。

2、各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增強責任意識,按照 “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和人員管理,堅持穩控當頭、從嚴管理,嚴格執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要求,堅決守住疫情防控安全防線。

3、各監理單位要切實落實監督職責,把疫情防控作爲當前最重要工作,與現場監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同要求、同檢查,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舉措落實到位。

4、對於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開展復工前人員排查、未組織消毒安全檢查、未經備案的施工單位,嚴禁復工建設。對不認真開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擴散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0

一、企業復工時間

對全區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不含建築施工企業、建設工地)實行分類分片分時段嚴格審批,有序復工。所有企業未經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復工。

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網上辦公、遠程辦公和居家辦公的優先復工。

(一)工業企業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單企業”(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運行和企業生產必需、羣衆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員工基本爲本地的企業、本地上下游產業鏈、供應鏈完整的企業;

2月15日起,員工主要來自其他非疫情重點地區、本地產業鏈、供應鏈較爲完整的企業;

2月20日起,其他工業企業。

(二)服務業企業2月10日起,爲企業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服務的賓館、餐飲企業(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務、不得設堂餐)和商貿流通企業(含一般物流、電商物流、倉儲物流等);

2月15日起,爲企業生產提供投融資、科技諮詢、企業管理的企業;

2月20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網上銷售、中介銷售等房地產服務企業;

容易導致大規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務業企業暫緩復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包括經營性長途客運行業,批發市場(不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家政行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售樓部,影院、劇場等娛樂場所,各類博物館、美術館、展覽館等,旅遊景區、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經營單位等。

二、企業復工前

必須做到“六個到位”一主體責任落實到位企業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堅持穩控當頭,按照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並制定承諾書;

同時建立勞動關係處理機制,妥善處理勞資和穩定問題,切實承擔社會責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業要制訂本企業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復工生產方案,包括領導體系、責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後勤保障、應急處置、安全生產等內容,落實落細各項舉措。

三聯動防控機制到位企業要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的.疫情防控領導機構,落實專門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員,各項職責分配到人,落實專職人員,每天按時如實將職工健康狀況、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等情況,向屬地平臺、鎮街報告,實行網格化管理。

四企業職工排查到位企業要嚴格排查職工近期出行情況,全面掌握職工當前身體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接觸情況及共同生活成員健康狀況。建立職工“一人一檔”每日登記制度,所有職工在“杭州市企業員工健康碼數字平臺”申報信息並獲得職工健康碼,一人一碼,分類管理,確保職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崗職工須爲在杭州連續待滿14天以上且無相關呼吸道、消化道症狀體徵人員。

2.企業對後續職工上崗須進行嚴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體返回時間另行確定;

其他地區職工返回前須上報名單,經審查通過可返回,返回後原則上須完成14天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時間視各地疫情變化情況動態調整),無症狀後方可上崗。隔離醫學觀察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明確。

3.企業必須做好分批返回職工的隔離方案,經屬地平臺、鎮街審覈通過後方可通知職工返回。

五防控物資準備到位企業要根據防控需要,配齊足夠的防護口罩、消毒液、紅外測溫儀等疫情防控用品,並落實臨時隔離點。廠區各公共場所消毒防護到位。

六安全工作確認到位企業在復工前須做好供電、供水、空調設施和電氣電路、危化品儲存的安全檢查,做好車間、倉庫等的機械設備、特種設備和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確保無故障、無遺漏,職業衛生和勞動防護到位。

三、企業復工申請

1.組建工作專班。區級層面抽調發改、經信、商務、市場監管、衛健、公安、農業農村、三服務辦等部門和郵政、人民銀行、銀保監、電力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企業復工工作專班,負責企業復工審覈工作。各平臺、鎮街建立相應專班,並落實專人擔任復工指導員、防疫指導員,指導企業做好復工和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2.理順審批權限。財稅關係歸屬五大平臺的企業由平臺審批,報區復工專班備案。除此之外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根據行政區劃在屬地鎮街審覈通過後,報區復工專班審批;

其他所有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由屬地鎮街審批,報區復工專班備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組建專班,以良渚新城爲主,負責審批。

3.明確審批流程。符合上述六個“到位”的企業,提前三天通過“杭州市企業嚴格防控有序復工數字平臺”申報復工申請或直接向屬地平臺、鎮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審批通過的,由審批單位發放復工通知書,企業收到後方可復工。

4.從嚴控制數量。區復工專班根據疫情變化情況,按照企業數和職工數“雙控”原則,分類分時段對平臺、鎮街審批數量進行限額管理,從嚴把關。

四、企業復工後必須做好“六個強化”

(一)強化人員管理企業要做好職工每日健康監測。督促職工每日在平臺進行健康打卡,確保每日更新底數清,並及時審覈上報屬地平臺、鎮街。指定專人落實每日對所有職工進行體溫監測,一天不少於兩次。

企業要做好職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對職工上班工作場所、廠區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訪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員必須戴口罩,體溫異常者未經檢查排除感染不得進入。要求職工固定上下班路線,途中佩戴口罩並儘量減少在外時間。提倡單人自駕,有條件的企業提供班車接送服務並做好消毒。

企業要做好職工上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業原則上不招錄新職工。如必須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點地區開展招聘活動,一律不得從疫情重點地區新招聘職工,在其他地區招聘新職工必須嚴格審查。

企業要減少人員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職工到疫情重點地區出差,也不能接受重點疫區人員來訪。確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員來訪,企業要嚴格按照隔離醫學觀察辦法先實施醫學觀察,待觀察解除後,方可進入。

(二)強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業集中供餐、獨立分餐,並儘量分批錯時用餐;

沒有食堂的企業集中訂餐、獨立分餐。企業應確保職工就餐時距離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飲具等使用前應當洗淨、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淨、消毒,保持清潔,確保衛生。

企業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環境整潔,確保食材及製作過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

(三)強化衛生防護企業要加強工作場所的全面通風,儘量開窗增加通風換氣次數。安裝有機械通風設施或使用空氣調節的工作場所,要加強機械通風量或空調新風量,暫停使用中央空調。廠區內所有垃圾分類處置,嚴格按照衛生部門要求規範處置。

企業要做好公共場所衛生防護,生產車間、辦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場所及其設備、門把手、電梯、衛生間、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於2次。

(四)強化教育宣傳企業要密切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衛生,加強防控知識宣傳,消除和減少疫情帶來的感染恐慌及心理傷害,避免極端事件的發生,教育引導職工不信謠、不傳謠。推廣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導職工適當、適度活動,提高身體免疫能力。

提倡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網絡辦公或遠程辦公。疫情期間,企業一律暫停召開職工大會、開展集中培訓等人員密集聚集的相關活動。企業要教育職工不到人員密集場所活動,不走親訪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時應佩戴口罩。

(五)強化應急預案企業要與屬地平臺、鎮街、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疫情防控聯動機制,一旦發現體溫異常者(溫度超過37.5℃)必須立即就地隔離並報告屬地平臺、鎮街,並按要求第一時間落實定點醫院就診排查,對所有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實施隔離,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企業要針對重要崗位職工因疫情缺員等突發情況,做好安全生產及環保管理防控預案,因疫情導致重要崗位人員不足,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停工停產。企業須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堅決防止因趕工、搶工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六)強化監督管理企業要加強對內部復工和防疫相關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平臺、鎮街要加強對企業復工前的指導和復工後的監管,區企業復工專班要加強抽檢。對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業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審覈把關和監管不嚴的平臺、鎮街要通報批評,造成後果的要嚴肅追責。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1

針對復工復產政策要求變化,哈爾濱新區平房片區復工復產防疫工作既要保生產,更要防疫情。23日,企業復工檢查服務組召開專班例會,專題研究調整全區當前企業復工復產工作主攻方向和工作方案,確保復工復產和防疫安全兩手抓兩不誤。

一、劃分區域實施網格化管理

把駐區企業按照集中、連片、同類別的原則劃分11個區域,做到全覆蓋,不落掉一戶企業。打破職能劃分,實行部門包乾兒,由發改局、工信局、商務局、區域合作局、企業和投資服務局、動漫基地、南崗辦等11個部門認領負責,住建局、農業局、金融辦負責行業防疫監管和服務工作。取消復工審批後,各職能部門實施身份轉變,變提前審批爲事後監管,一個部門包保一個片區,全權負責該片區復工企業疫情防控監管檢查,所有職能部門幹部全部變成駐廠員,深入走訪檢查企業防疫安全。

二、加強培訓提高駐廠員防疫專業化水平

審批人員深入一線成爲駐廠員,就防疫知識、防疫標準、應急處置流程等方面專業能力存在短板弱項的問題,23日,企業檢查服務組緊急召開駐廠員業務培訓會。要求每個駐廠員都要吃透中央、省、市、區政策要求,服務組彙總整理所有上級部門關於企業復工復產的要求及相關文件,裝訂成冊,製作成口袋書,要求每一個駐廠員入廠檢查時要隨身攜帶,隨時查閱,熟讀熟記。區衛生監督防疫部門專業人員爲企業檢查服務組全體人員進行了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業務培訓。結合實際,總結出“九看、三問、七查”工作法,即看場所,確保防控無死角;問人員,落實責任全覆蓋;查資料,實現流程全追溯。全面提高駐廠員業務指導水平和能力,提高檢查督導工作效率,爲有效管控風險提供專業化保障。

三、壓力傳導到位層層壓實責任

各職能部門一把手爲所承擔區域的主要責任人。駐廠員是第一責任人。做到入廠三必帶,即:帶復工情況檢查表,壓實企業防疫主體責任;帶“九看、三問、七查”表,壓實駐廠員責任;帶整改通知書,發現問題現場下達整改通知,限時整改,跟蹤督辦,整改不到位,不符合復工防疫標準的即刻暫緩復工。逐級壓實責任,駐廠員檢查過的企業,再由主管區級領導檢查,區級領導檢查過的再由市督導組檢查,堅決封堵漏洞。非常時期,非常舉措,檢查監管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2

嚴格落實12月15日全省常態化疫情防控視頻會議和12月19日省委、省政府在西安市召開的疫情防控視頻會議部署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建築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形勢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處於關鍵時刻。各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清醒認識疫情輸入和傳播風險加大的態勢,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倖心理、鬆勁情緒,進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和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隨時監控施工工地疫情變化,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堅決防止聚集性傳染、杜絕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明確和壓實各方防控責任

(一)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建築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監管,要服從當地疫情防控工作統一調度。要加強對建築工地的監督檢查,指導各建築工地認真落實《陝西省建築工地復工期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暨施工安全指南》(陝建發〔2020〕31號)要求。對發現建築工地管控不到位的,責令立即停工整改。

(二)企業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是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總牽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各項工作組織實施;監理單位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建設、施工、監理項目負責人是工程項目疫情常態化防控的第一責任人。各方應各司其職,切實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

三、加強建築施工工地防控管理

(一)人員管控要求。要實行建築工地封閉式管理,嚴格進出場管理,最大限度減少施工工地現場人員外出流動,實行實名制管理,對於進場人員建立一人一檔;要做好所有現場人員體溫檢測全覆蓋,每天對所有進場人員逐一檢測體溫;要做好應急處置全覆蓋,施工現場發現有體溫不合格的,應立即進行隔離,並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後續應急處置。

(二)施工現場管控要求。所有進場人員都要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分散開展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減少人員聚集。作業區域、生活區域等公共部位應嚴格按照有關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風、消毒等防疫工作。應加大防疫物資儲備力度,保證現場每名從業人員防疫需求。

(三)宣傳教育要求。施工現場應將相關衛生防疫教育納入進場和每日崗前教育,全面啓動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現場人員的防控意識,自覺做好自身防護。

四、做好疫情防控應急值守

各市(區)要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和重要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所轄區域建築工地疫情防控形勢,及時有效應對突發情況,並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信息。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3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各項工作,現就本市建設工程在確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安全有序恢復施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建設工程復工工作專班

工作專班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負責,成員爲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重大辦、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副中心工程辦及各區政府。

二、專班職責

工作專班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加強疫情防控和復工保障的統籌調度、協調指導及監督檢查工作,及時高效推進相關工作。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專班日常工作調度和協調,建立全市在施項目臺賬,牽頭協調市級重點工程項目復工工作;

(二)市交通委牽頭協調全市公路工程的復工工作,統籌協調工程復工的道路運輸工作;

(三)市重大辦牽頭協調冬奧工程、軌道工程、鐵路工程的復工工作;

(四)市副中心工程辦牽頭協調副中心建設工程的復工工作;

(五)各區政府牽頭協調本區區屬建設工程復工工作,同時做好市級重點工程復工的協調保障工作;

(六)專班其他成員單位依據各自工作職責,統籌協調建設工程復工工作。

各牽頭單位按照“日彙總、周調度”的工作要求,及時協調企業復工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市級部門協調的及時報工作專班。

三、專班工作機制

(一)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和指導復工企業實施封閉式集中管理,施工現場嚴格落實《施工現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規定》;督促和指導復工企業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施工現場的疫情防控工作統一納入屬地各區、街道(鄉鎮)和社區監管防控體系;督促復工企業落實屬地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每日上報施工現場疫情防控情況,一旦發生疫情,啓動應急預案,快速反應、快速處置。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二)勞務人員返京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指導復工企業加強對進京勞務人員的源頭把控,做好勞務人員遠端健康篩查和實名制管理;協調交通、鐵路部門“點對點”運送勞務人員安全有序返京;協調指導復工企業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封閉集中管理和勞務人員實名制管理,落實屬地關於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衛生健康委、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三)建築材料供應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協調本市生產企業和河北省、天津市相關主管部門,促成建材生產企業和基地儘快恢復生產供應;協調已開工重點工程項目,爲需要解決應急通行證的企業做好服務;建立即時響應機制,利用“建築節能與建材管理服務平臺”加強建設工程材料供需信息監測,重點監控建材價格波動情況,發現有惡意漲價行爲及時查處。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國資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四)防疫物資籌集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復工企業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滿足復工防疫物資需求;協調解決企業防疫物資供應中遇到的困難;協調做好防疫物資供需對接,統籌市區重點工程、民生工程防控應急物資的供應;協調各區加強防疫物資保障工作。

2.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政府。

(五)建築垃圾消納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督促加快建築垃圾運輸許可審批的辦理,對已取得建築垃圾消納許可證和運輸車輛準運證的,協調延長有效期到疫情結束;統籌協調全市各區正規建築垃圾消納場數量,幫助運輸企業儘快恢復經營;加強建築垃圾處置消納指導,保障建設工程建築垃圾及時規範處置消納和運輸暢通。

2.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委、市衛生健康委、各區政府。

(六)工程造價調整工作協調機制

1.工作內容:協調和指導施工現場疫情防控、復工工程勞動力組織和保障等措施費用的核算和支付;跟蹤、協調和指導市場材料和人工等生產要素價格波動的價差調整;協調和指導工程投資概算的優化調整和資金落實工作;協調指導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的定性和適用工作。

2.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復工企業要自覺擔當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堅決落實國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堅決支持配合所在地區和主管部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強化接訴即辦。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依各自職責加強服務,做好企業幫扶。對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的重點建設工程要安排專人進行“一對一”幫助,做到快速響應,接訴即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在工程復工中存在的難點問題。

(三)強化信息溝通。各牽頭單位與復工企業要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做好“日彙總、周調度”工作,可通過微信等不直接見面方式加強聯繫,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共同推進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4

一、復工時間

我市建築工地原則上可於20xx年2月9日24時起復工。20xx年2月9日24時後的疫情持續期間,建築工地應遵循《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要求,以項目爲單位實行復工審批制度,同時遵循“分類管理,逐步復工”的原則採取分階段復工。

(一)優先復工工程。納入重點建設項目、疫情防控需要或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工程,以本地員工爲主、未招錄或少量招錄外地員工且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充足的工程,優先保障復工。

(二)穩步復工工程。以中低風險地區員工爲主、能確保員工身體健康且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充足的工程,穩步安排復工。

(三)控制復工工程。來自高風險地區員工較多,未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各項防疫措施、防疫物資準備不充足的工程,要從嚴控制復工。

二、復工前準備

建築工地復工前應進一步加強工地防疫管理,並做好以下復工準備措施:

(一)工地防疫領導小組。建築工地應按照《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寧波市企業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寧波市建築工地防疫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成立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牽頭的工地防疫領導小組,明確工地防疫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衛生員、專職安保人員配備;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項目負責人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各分包單位的工地防疫管理納入施工總承包單位統籌指揮,並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復工前簽訂防疫管理責任書。

(二)工地防疫管理措施。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完成工地現場的消毒工作,建立疫情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制度、人員應急值守制度、項目領導帶班制度、從業人員日常體溫測量、口罩佩戴制度、工地定期消毒制度、分餐制就餐、錯峯制就餐等相關制度。

(三)工地防疫物資配備。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配備足額的防疫物資,防疫物資存量能滿足未來5天需求量。

(四)工地從業人員管理。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建立工地人員清單,清單應包括工地管理人員、工地務工人員、工地後勤人員、參建單位臨時駐工地代表等所有工地人員;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對返工人員、新進人員完成“一人一表”登記,同時建立人員出入登記測溫制度;建築工地應在復工前逐一聯繫本工地在高風險地區的員工要求其暫緩歸甬,對於發現本工地迴流人員中有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有高風險地區旅行史、生活史、接觸史的人員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應於當天通知所在地鄉鎮、街道或社區及時落實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報告當地住建部門,同時做好對中等風險地區來甬人員的居家健康觀察工作。

(五)復工前安全生產檢查。建築工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在復工前聯合檢查工地安全生產情況,重點對施工現場的建築起重機械進行維修檢查和運行調試,對臨邊防護、臨時用電、腳手架、支模架、基坑、機具等現場安全措施、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細緻的安全排查,同時認真做好復工人員特別是新進場人員的崗前安全教育。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共同確認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復工要求。

三、復工審批

(一)申請材料

1.《項目復工申請(承諾)表》(附件1)工地填寫時應說明覆工時間、行業類別、復工員工人數及項目承諾,加蓋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三方企業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人)簽字。

2.《項目返工人員登記表》(附件2),《項目返工人員調查總表》(附件3)建築工地復工前,要求每名工地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務工人員、後勤人員、參建單位駐點人員等)登記《項目返工人員登記表》,彙總形成《項目返工人員調查總表》。工地填寫時應如實記錄復工人員基本信息,近14天內流行病學史,返甬交通方式、直系親屬信息、復工後居住地、上下班出行方式等情況。

3.《項目復工防疫方案》(附件4)

復工防疫方案應包括主體責任、員工調查、員工接送、隔離防控、日常防控、復產計劃等六方面,並按照方案落實好復工的防疫措施。

4.《項目復工安全自查表》(附件5)

建築工地復工前應對工地安全情況進行檢查,根據檢查情況填寫《項目復工安全自查表》。

以上申請材料應加蓋建築工地的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三方公章,對於部分參建企業註冊地非寧波大市的,允許其經企業同意後可加蓋項目授權章,本地企業一律加蓋公章。

若復工生產中,工地梯次開工或增加新員工,要提前補充完善《項目返工人員登記表》,並將《項目返工人員調查總表》(補充)和補充防疫方案報批。

(二)工地報批

1.跨地區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請材料1-4,提出復工申請和復工安全條件覈查。

2.其他建築工地(包括非跨地區的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屬地管轄建築工地等)向經營地所在鄉鎮(街道)提交復工申請材料1-3,提出復工申請。建築工地同步向對口住建部門提交復工申請材料4,提出復工安全條件覈查(非跨地區的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爲市住建局,屬地管轄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爲屬地住建局)。

未經復工審批和復工安全條件覈查的建築工地,不得擅自復工。

(三)審批流程

1.對申請復工的跨地區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市住建局對照《實地勘定表》及《項目復工安全自查表》,進行實地勘查,提出綜合評定意見,審定同意工地復工,並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備(電子)。

2.對申請復工的其他建築工地(包括非跨地區的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屬地管轄建築工地等),鄉鎮(街道)應會同對口住建部門進行實地勘查(非跨地區的市本級項目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爲市住建局,屬地管轄建築工地對口住建部門爲屬地住建局)。實地勘察中,鄉鎮(街道)對照《實地勘定表》提出評定意見,對口住建部門對照《項目復工安全自查表》進行復工安全條件覈查。雙方評定結果由鄉鎮(街道)報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蓋章),同意其復工,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同步提交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備案(電子)。(四)勘定流程及要求

鄉鎮(街道)應派員對提出復工申請的建築工地進行實地勘查,對照《實地勘定表》逐項評估,應在建築工地提出申請後3日內完成勘查並提出綜合評定意見(同意或暫緩),符合條件的應予以批准同意開工及報備。不符合條件的,提出具體意見並告知建築工地,進行整改後再報;住建部門應當與鄉鎮(街道)一起進行實地勘查,不得因多頭勘查延誤企業復工;對於同一地區但施工範圍跨鄉鎮(街道)、工地項目部設立點分散、實際情況複雜的建築工地,可由工地所跨的多個鄉鎮(街道)同時進行實地勘查。

實地勘查中,應根據《項目返工人員調查總表》,抽查《項目返工人員登記表》,覈實員工填寫信息的準確性和真實性。根據《實地勘定表》評估指標,圍繞《項目復工防疫方案》,檢查工地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人員組成,人員出入、衛生消毒、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分餐場地、防控物資、日常測溫人員等落實情況,要指導和要求工地做好復工前員工安全防疫培訓,同時住建部門對工地復工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指導與覈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人員管控。各地要堅持“管控優先”的原則,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風險受控的前提下,對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人員,有高風險地區旅行史、生活史、接觸史的人員或與其他地區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勸阻、勸返,對因特殊情況的上述到甬人員要嚴格落實自到甬之日起爲期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中等風險地區來甬人員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隔離流程見附件7,風險地區分類請諮詢當地衛生防疫部門)

(二)嚴格工作紀律。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進行復工審覈或復工安全生產覈查,不得擅自擴大管控範圍、提高管控要求;要落實監管責任、嚴明防控紀律,對未完成復工審批、未制定防疫方案、未落實人員排查、未進行復工前安全覈查等工作要求的建築工地,嚴禁復工生產,對復工後未落實防疫工作的建築工地一律停工處理,造成疫情傳播擴散等不良後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地住建部門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體系,加強轄區建築工地復工檢查力度,特別加強企業對中央、省、市相關文件執行及《寧波市建築工地防疫管理暫行規定》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參建各方認真履行相關職責,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實復工保障。各地住建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區內建築工地的復工動態,及時瞭解復工工地的保障需求,加強建築工地的復工保障;建設用砂供應企業、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製構件廠等原材料生產企業應當根據工程建設進度,以及合同供應項目的建設用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預製構件需求,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復工時間,並在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完成復工報批手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根據項目進度,制定地方建築材料供應計劃報市建材管理中心,由市建材管理中心根據上述分類分階段工程復工統計情況,協調廠商做好復工工地原材料的需求供應。

五、其他

1.各有關鄉鎮(街道)應按照《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做好建築類企業(含分支機構)的復工審批,方便企業能有效指導所屬工地的管理工作,有序推進建築工地的復工進展;收到建築工地復工申請後應及時聯繫對口住建部門,協商決定實地勘察時間。

2.20xx年2月9日之前市住建局出臺的建築工程防疫管理文件內容與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爲準;本通知表格已在市防辦下發的《寧波市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管理實施細則》(甬防辦[20xx]36號)表格的基礎上加以修訂,請注意區別;若各地已設計、下發和填寫表格,且原表格樣式已包含現有表格內容,則無需重複填寫,未盡之處只需補充相關內容、要件。

建築疫情復工方案15

一、公司復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1、提倡員工分散進餐或錯峯用餐,就餐時人員相隔距離保持2米以上。

2、儘量停止使用集中式中央空調,封閉內循環的風口,如要使用應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3、通知強調,辦公建築復工前應組織全面衛生清理和消毒。明確辦公建築中央空調、電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和設施的使用要求,同時要加強辦公室、會議室、餐廳(食堂)、地下停車場等部位的管理。

4、儘量減少集中會議等聚集性活動,必須召開的集中會議,優先安排有外窗、空調系統相對獨立、通風換氣能力強的會議室,人員間隔應在1米以上,且必須佩戴口罩。

5、通知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員工每日健康檢查制度,做好物業員工的培訓和防護。要求做好進出人員、車輛的防控和登記。

6、各級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幫助,統籌保障物業服務企業應對疫情聯防聯控急需的防護物資和經費,關心一線物業員工的工作、生活和健康。

二、武漢“最牛小區”發現確診病例

2月8日,武漢最牛小區華大家園有1人確診。該小區防控非常到位,僅保留一個出入口,嚴格禁止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小區,並且每天對小區住戶進行體溫測量。業積極聯繫社區志願者,每天定點給小區居民送愛心菜。2月7日以前,1766位住戶無一感染、無一疑似。

我們需更加認真對待疫情,不要忽視隱藏的病毒,它的.隱匿性非常的槍,甚至可能是24天沒有任何沒有任何發病症狀,但是後期還是會發病。對於普通市民來說,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做好一切防控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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