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建築

建築消防報告(精選12篇)

建築1.66W

在現實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涵蓋報告的基本要素。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建築消防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築消防報告(精選12篇)

建築消防報告1

一、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撲救登高面和登高場地在火災中的作用

高層民用建築,一般功能複雜,體量較大,但由於高層建築使用功能、城市規劃、街景及建築學的需要,往往在高層民用建築主體附建與高層建築相連的裙房,用作商場、餐廳、營業廳、會議廳等。這無疑滿足了城市規劃和使用者的要求,但同時也增加了消防工作的難度。尤其對高層建築的裙房,登高面等諸多問題設計時稍有忽視,及易導致一旦高層建築火災對人員的搶救,撲滅火災帶來嚴重的影響。

高層建築一旦發生火災,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現有的電梯往往由於停電,不能正常使用,即便是設計有消防電梯或者是消防客運合用電梯,但在實際現實中供電多是來自一個區域變電站,達不到雙電源供電要求,有的由於施工,敷設電纜等滿足不了防火要求,火災時往往也會導致斷電。而多數高層建築的疏散樓梯或剪刀梯都佈置設計在建築的筒體中部,火災停電時往往無照明,消防電梯、疏散樓梯不能正常使用,給迎救人員、疏散人員帶來困難。二是消防人員難以接近着火層撲救,由於人員在火災時驚慌外逃,順樓梯或下或上,與消防人員逆向行走。極大的導致人員阻設等因素,給搶救和人員疏散帶來混亂。三是火災時往往是煙氣順其樓梯間、電梯間、豎向的管導井、電纜井等上下漫延,由於高層建築的煙囪效應,煙氣在很短時間內就會迷漫疏散樓梯間、電梯間、煙氣的毒性導致人員難以疏散。許多高層建築火災事例證明,一旦火災時由於人員的求生慾望,往往會接近建築的外窗部位以求得新鮮空氣和尋求一線得救的希望。在這時唯一補救的措施就是科學的設計一個讓消防員能撲救火災的登高面。國內外,衆多的火災案例證明,在高層建築發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在實施救人員和滅火中都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爲了在發生火災時,登高消防車能夠靠近高層主體建築,迅速搶救人員和撲救火災,設計合理的消防登高立面,確定可靠的登高消防車操作場地,保證在空間有效的操作範圍和核實登高車的最小輕彎半徑是保證消防人員到達目的地救人、滅火的關鍵。因此,高層民用建築登高面的設計是保障火災時搶救人員生命、逃生和撲滅火災的重要保證。

二、現有標準和實際存在的設計缺陷問題

(一)現有規定。《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95)自1995年頒佈實施以來,歷經了1997年、1999年、20xx年幾次局部修訂,對於及時總結防火設計的實踐經驗和火災的經驗教訓,適應現代城市建設和新技術、新工藝的需要,防止和減少高層民用建築火災危害、減少人員傷亡,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撲救、涉及民生至上的內容上得到充分體現。現有實施的《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4。1。7條要求,“高層建築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不應佈置高度大於5米、進深大於4米的裙房,且在此範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該條明確了高層建築消防撲救登高面的基本要求。同時爲保證消防車在撲救上能充分發揮作用。規範4。3。1條、4。3。4條、4。3。5條、4。3。6條、4。3。7條要求,高層建築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米,消防車道距建築外牆宜大於5米,消防車道上空4米以下範圍內不應有障礙物。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輛的壓力。穿越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其淨寬和淨高均不應小於4米。消防車道與高層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以上條款,對消防車道要求作了進一步明確,無凝更好地保障了消防車撲救高層建築火災的基本設計要求。

(二)存在問題。隨城市化建設加快,中心城市土地使用率的不斷提高,給高層民用建築撲救面設計帶來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裙房的設計問題。在城市區域內的高層建築,多爲追求商業價值,建築裙房設計多在四層左右,由於裙房作商業用途,每層層高淨空多爲4—4。5米以上,往往裙房高度超過防火規範5米要求,多數裙房的進深也大於4米。二是幕牆問題。城區內的多數高層建築,爲達到設計美觀,協調繁榮城市的效果,許多高層建築均設計有幕牆,尤其是設計玻璃幕牆且作爲消防登高面考慮。三是登高面一側、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設計問題。臨街高層建築底層均設計爲商鋪。當考慮作爲登高面時,而多數設計爲追求商業價值而規避設計佈置直通室外疏散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往往將疏散樓梯或出口佈置在非登高面的另一側。四是消防車道的設計問題。城區內的高層建築爲充分利用當街的立面效果和商鋪的價值,許多建築將消防登高撲救面佈置在建築的背街一側。然而,對環形消防車道和回車場的設計更多的是消防車道轉彎半徑不能滿足消防車輛的使用要求。五是地下車庫出入口道與環形消防車道交叉處的設計問題。城區內多數高屋建築均設計地下車庫,而地下車庫的出入道又多爲利用高屋建築的環形消防車道引入地下,在設計時往使得消防車道與地下車庫的出入口車道連接交叉外出現坡度及傾斜面。許多建築由於用地的限制,引入車道較短時,在環形消防車道上形成的坡度傾斜面更大,影響或無法滿足消防車輛的行駛。六是幕牆下設計室外消火栓等問題。高層建築臨街面往往設計有裝飾幕牆,而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及消防水池等也宜臨沿街設置。稍有忽視,很容易將室外消火栓等佈置在幕牆之下,一旦火災幕牆坍塌,嚴重影響消防車吸水、供水等撲救。七是登高消防車場地的設計問題。許多高層建築對登高消防車輛的操作場地考慮不周,多數僅以環形消防車道寬度來考慮。以此寬度作爲登高消防車的場地,將遠遠不能滿足登高消防車的操作空間要求。

三、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設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撲救登高面和登高場地

樹立以人爲本、安全發展觀念,以保障民生、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爲發展,以創新思想、合理設計高層民用建築消防登高撲救面的問題非常重要。以下爲作者結合現有的規範、標準在工作實踐中針對存在問題與讀者作共同探討。

(一)臨街登高面外牆設計。建在市區或商業街的高層建築,當確定其臨街一面作爲消防撲救登高面時,其優點是可以充分利用臨街一側的道路保障登高消防車的場地需要,但特別要注意,設計時要避免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外牆設置玻璃幕牆。由於幕牆的設置增加了建築外觀美的效果,對裝點城市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設計思路上考慮採用較多,但往往一旦火災,會給消防撲救帶來極爲不便的後果。火災證實,玻璃幕牆在火的作用下會炸裂和塌落,導致消防人員撲救火災時無法靠近建築。同時、一旦幕牆下設計有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火災時由於幕牆的塌落下掉。這些滅火設施將無法使用,也容易導致撲救人員的傷亡。在臨街登高面乃至最高頂層還應避免設計霓虹燈之類的大型商業廣告和其它影響消防登高撲救的景觀設計。登高面一側還應避免過多的凹凸造型,影響登高消防車登高平臺靠近各層門窗、洞口。

(二)登高邊長、裙房、疏散樓梯與出口設計。《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第4。1。7條明確規定:“高層建築的底邊至少有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於一個長邊長度,不應佈置高度大於5米、進深大於4米的裙房,且在此範圍內必須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我們在進行消防設計時要盡力考慮規範的強制規定。其意義是登高邊不應小於1/4周邊長度且不小於一個長邊的長度。尤其是一些矩形建築、多邊形平面的建築應考慮滿足一個長邊的長度作登高撲救邊;其二是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必須設置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這一規定是確保一旦建築火災時能保證人員及時逃生和便利消防登高車撲救的需要,在實際設計中,城區的高層建築爲節約用地,往往將登高面和登高場地的佈置多與商業街、步行街等主要街面一側一同考慮。但是,許多處於繁華的商業區、商業街、步行街的臨街面的商場、門面商業價值又使得房開商或設計時規避在這一側面佈置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出口。筆者認爲,如果設計直通室外的樓梯確有困難,在考慮消防安全 經濟價值的綜合因素上,每棟建築最基本的設計要滿足有一個直通樓梯間的出口於登高面一側、且設防火挑檐,同時各層宜設外挑陽臺,否則無法滿足規範要求;其三,是對裙房高度和進深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證登高消防車曲背靠近高層建築施救的需要。城區內多數高層建築裙房都爲商業使用。設計都在二到三層不等,有的大型商場一層高度即達5米,因此要求裙房高度小於5米,確有不少困難,因而在登高撲救一面的設計時要儘量滿足規範要求,在高不超過5米的裙房時,可考慮進深在四米範圍內的裙房設計,一旦裙防高度超過5米時,在登高撲救面一側,可不設計凸出裙房,以達到規範要求。

(三)環形消防車道設計。“高層建築的周圍,應設環形消防車道”。在設計環形消防車道時應注重考慮以下幾個方面問題:一是消防車道的淨寬不應小於4米,同時,消防車道上空4米以下範圍內不應有障礙物,儘可能地考慮消防車道距高層建築外牆距離大於5米,以保證消防車的順利通暢。二是在消防車道上儘量避免設計地下暗溝、化類池、燃氣管道、電纜溝等,確有困難時,在結構設計上應滿足大型消防車的荷載通行。三是消防車由於運載的多爲水,在運行時由於貫性作用,車輛的控制難度較大。因此,在山地或有坡的消防車道其坡度不宜大於10%。防止車輛打滑。四是設計消防車道時應重點考慮消防車的最小通行轉彎半徑要求,在城市密集區的建築往往容易忽視該問題。所謂消防車的最小轉彎半徑是指消防車迴轉時消防車的前輪外側循園曲線行走軌跡的半徑。目前,因內輕系列消防車一般≥7米、中型系列消防車≥9米、重型系列消防車≥12米。因此,要根據城市消防裝備的不同情況設計環形消防車道,最小輕彎半徑不應低於上述標準,高層建築撲救登高車道應按重型消防車轉彎半徑考慮。五是當設環形消防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如遇有盡頭路,應考慮設計回車場,一般爲1。5米×15米,大型消防車回車場不宜小於18×18米。六是由於城市用地的緊缺,許多高層建築爲滿足日益增多的車輛需求,均設計了地下停車庫,而地下停車庫出入口的車道往往也藉助於高層建築的環形消防車道而出入。因此,在設計地下車庫出入車道與地面環形消防車道接壤處必須考慮保證4米寬的消防車道平整性,即地下車庫出入車道的降坡起點不應設在環形消防車道上,保證消防車行駛的4米有效寬度路面不傾斜和平整。

(四)合理設計高層建築的登高場地。一幢高層建築登高面確定之後,緊接着要有能滿足各類登高消防車的登高場地,登高場地在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內沒有條文明示,往往在設計時容易被忽視。登高場地應佈置在高層建築撲救面一側,同時要結合消防車道一同考慮。從實際撲救操作來看,層數越高、登高場地要求越寬,根據國內常用登高消防車的技術參數,設計考慮登高車的支腿橫跨距不超過6米,再考慮普通車(寬度爲2。5米)的交會以及消防隊員攜帶裝備搬運救援設備的穿梭以及參照高層建築與高層建築之間防火間距要求,筆者認爲,一般以13米爲妥。根據目前國內登高消防車的最大長度15。6米,以及車道寬度,在留有餘地情況下,登高場地不宜小於18米長×13米寬。登高場地是供登高消防車撲滅火災搶救人員使用,根據不同登高車技術參數,要求登高場地邊緣與建築物外牆不應小於5米,同時其最外一點至建築物登高邊緣的水平距離也不應大於15米。對於幾個單元組合的板式住宅及底層整體裙房而上部多個塔樓或不規則多邊形建築的高層建築應針對每個單元和塔樓佈置登高場地,也可以根據建築內部防火分區的劃分、靠室外樓梯間的佈置及建築周邊的消防車道實際情況分段設計登高場地。在設計登高場地時,同時,還要考慮其坡度不宜大於3%,場地承重荷載應不小於30t計算,整個登高場地上空不得有架空電線、電纜等各類架空物。利用市政路作登高場地更應考慮無綠化、城市景觀物等防礙消防車登高。

總之,筆者認爲高層民用建築防火撲救登高面及其施救場地的設計要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緊密結合,與相關的城市規劃、城市的總體抗災能力、當地的消防裝備、建築周邊環境道路等情況統籌考慮,做到真正體現《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對登高面及其施救場地的要求,力求從保障生命安全至上的角度整體完成消防工程設計。

建築消防報告2

爲深刻吸取12月17日荔灣區站前路建築工地違規用電引發宿舍火災事故教訓,確保春節前全區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20xx年1月6日上午由街道辦事處李嘉斌主任帶隊,聯合區安監局、派出所、街道綜治辦、出租屋、安監中隊對轄內位於廣州市北較場路五號的廣州市第一幼兒園文體綜合樓工程工地進行建築工地消防安全檢查。

在檢查中,建築工地消防安全檢查組在聽取建築工地消防安全負責人關於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彙報的基礎上,詳細地查看了單位消防工作。對工地內的消防通道、滅火設備、照明設施、工地廚房等情況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工地雜物存在亂堆放現象,工地安全指示牌存在破損不清晰等情況。建築工地消防安全檢查組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消防安全中的不足之處提出了專業的意見和整改建議。

本次檢查對該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起到了積極的警示作用,提高了工地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確保了春節前全區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建築消防報告3

1。建立工地防火領導小組,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網絡公司已建立工地防火領導小組並完善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網絡

2。落實總分包各方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協議公司落實了總分包各方責任制,簽訂了消防安全協議

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消防水源、器材等)公司已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消防事故應急預案,並演練公司已建立消防事故應急預案,並組織人員進行了演練

5。加強特種作業管理(特別是電工、焊工、危險品倉庫保管員等)公司特種施工人員均持證上崗

6。施工人員消防教育及工地義務消防隊訓練公司對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教育併成立了工地義務消防隊訓練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工作

1。重點部位防火監控的劃分和責任明確

公司已對工程重點部位防火監控進行了劃分並明確了責任

2。動火作業管理情況

公司要求施工中動火作業必須經審批後方可實施

3。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及設施、器材

施工現場消防通道暢通、消防水源及設施、器材配備齊全

4。密目網使用情況

施工現場已經採取密目網防護措施

5。易燃易爆作業管理

工地落實專業人員對易燃易爆作業進行管理

6。現場電器安全

現場配備專業人員對電器進行檢查、維護生活區防火安全工作

1、宿舍防火

公司在員工宿舍區範圍配備了滿足防火需要的滅火器

2、宿舍用電

公司對宿舍用電有嚴格的管理並定期檢查

建築消防報告4

一、前言

文物古建築泛指我國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較高文物價值、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的建築物,一般是指古人遺留下來的具有較長曆史年代的寺、廟、殿、樓、塔、橋等建築。文物古建築是國家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國家文明的重要標誌。它們不僅是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也是研究古代社會的寶貴歷史資料。

文物古建築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後,有別於現代建築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爲止也沒有一部真正針對於文物古建築的消防規範。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築消防保護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現行的消防技術規範,而且大多以撲滅火災爲唯一目標,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護古建築、減少文物損失爲首要目的,這種表面看似的保護實際上使文物古建築的價值逐漸減退,甚至被毀。如何在文物古建築保護中平衡消防工作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是擺在我們面前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現代消防與文物古建築保護的矛盾

筆者通過對文物古建築的消防保護工作的調研發現,隨着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文物古建築消防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矛盾、不和諧因素不斷凸現。

(一)現代消防設施與文物古建築保護的矛盾

近年來,爲了提高文物古建築抵禦火災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門和使用單位給我們的文物古建築安裝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應該說,在這些措施的保護下,古建築的消防安全係數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隨之而來的一些新問題、新麻煩也不斷呈現。如:遭遇火劫後重建的拉卜楞寺院大經堂內雖說增設了牆壁式消火栓,但滲漏出的水使牆上的壁畫面目全非。20xx年1月19日晚7點,世界文化遺產武當山古建築羣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遇真宮主殿突發大火,導致最有價值的主殿三間共236平方米的建築化爲灰燼,同時,火災撲救過程中壓力水流的衝擊和水漬損失給周邊文物也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同時,文物古建築內消防設施的安裝損害了古建築的美觀,並對內部木結構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壞,使其失去了原有的價值。

(二)傳統消防保護措施與文物古建築保護的矛盾

文物古建築的傳統消防保護措施對歷史文化的傳承也帶來了一定的衝擊。我國的文物古建築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間活動的重要場所,正是這些傳統歷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築的價值,也正是這些傳統文化的盛行使得我們的文物古建築在歷史的長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來。但是近些年來,一些部門爲了杜絕火災隱患,採取了單純的絕對的保護方式。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築的保護中,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隨之產生的新問題正以另一種方式吞噬着古建築,直至它倒塌。如:蘇州玄妙觀的三清殿自從禁香火以後,滋生了一種叫“天牛”的害蟲,對殿內的木結構進行吞噬,給建築結構安全造成了隱患。始建於南宋淳熙年間三清殿之所以能夠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燭煙氣的驅蚊殺蟲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嚴禁點燭焚香,實際上打破了這種自然平衡,使得我們的文物古建築正在以另一種形式被加速損毀。

三、如何正確處理古建築消防工作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係

文物古建築是祖先留給我們的能體現古代建築風格的遺產,具有不可再生性。我們應將消防工作結合文化遺產的保護,使文物古建築的消防保護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當今世界上對古代文化遺產的保護有兩種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證古建築的'原貌)和“華盛頓”形式(保證古建築的外觀,根據現代的生活方式改變內部需要)。筆者認爲,古建築的消防保護也應該遵循這兩種保護形式,用發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築保護。古建築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對矛盾,我們應該用哲學“重點論”理論來分析孰輕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

對於影響較大、歷史文化價值較高的文化古建築,我們應保留他原有的建築風貌和文化功能,因爲這些特點正是它的價值所在。筆者認爲,這一類文物古建築應採取“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文化古建築作爲一個整體,一旦局部受到破壞,其原先的歷史價值、藝術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對於這一類文物古建築我們考慮的不應該是發生火災後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讓它的火災發生率降到零。如果我們一味地去利用現代消防技術、措施去對這類古建築進行消防保護,由於建築佈局、結構、材料等方面與現代建築有着本質的區別,現代建築防火規範和消防設施不但不能很好地發揮其效能,而且安裝、施工還會給文物古建築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因此,對於這一類古建築的消防保護,我們應發揮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護措施

(1)認真落實文物古建築單位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組織單位人員認真學習消防法規,提高全員對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嚴格落實巡防工作制度,加強24小時值班和防火巡查。

(3)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工作人員和遊客的消防意識。同時對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培訓,使他們懂得用火安全管理,懂易燃物品的安全保管,會報火警,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提高初期火災控制和撲救能力。

2、現代的消防設施

那麼是不是對於這一類文物古建築就可以不用去做消防工作了呢?當然不是的,因爲我們“防”的再嚴,也不能保證火災能夠永遠遠離我們的古建築。所以我們要在不損壞古建築本身風貌、文化功能,不打破幾百年來形成的這種自然平衡的基礎上去做好我們的古建築消防工作。筆者通過多年來對古建築的調查研究,認爲這一類古建築消防工作應該着重做好兩方面。一方面,做好早期火災的探測和報警,只有把火災消滅在萌芽或者早期狀態,才能真正有效地保護古建築。一般建築物當發生火災後,我們可以運用各種有效的滅火手段控制火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文物古建築由於其特殊性,一旦火災達到全面燃燒階段,撲救難度將大大加大,加之由於古建築所處地理位置、自身建築特點等原因,往往很難有效控制火勢,容易造成建築物的永久性損失,甚至導致蘊含珍貴歷史文物價值的古建築付之一炬。就算是利用現代的消防設備進行火災撲救,由於古建築的消防設施的設置方面缺少一定的科學性,對古建築會造成嚴重的二次損害。因此古建築火災的控制重心應該放在早期火災的發現和撲救上,防止其形成規模,將其早早消滅在萌芽狀態。

(1)火災報警系統

筆者通過對文物古建築各種火災報警系統的對比分析認爲,在古建築安裝無線火災報警系統是比較好的實現方式之一。無線火災報警技術的發展直接受益於近20xx年來移動電話市場的推動,微電子技術和蓄電池技術的進步使“無線監控”這一要求成爲可能。無線火災報警系統由控制盤、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警報裝置組成,所有裝置均裝有無線電收發兩用機,除控制盤外,其他裝置由自帶蓄電池提供電源。該系統最大的優點就是基本無需電纜佈線。沒有佈線要求,就無須破壞建築物結構,無需埋設任何管線,這一點對古建築來說尤爲重要。

(2)必要的滅火設施

另一方面,在保護古建築歷史文化價值的基礎上配置必要的滅火設施,由於暫時在文物古建築的消防保護上還沒有相應的規範可依,我們應結合古建築特點,因地制宜。筆者認爲,在文物古建築的消防設備的設置中,可以採取確“強化室外,暫緩室內”的理念,如消火栓設置方面,將室內消火栓移至室外設置,即室內消火栓外置,設置明顯標誌。並在室外消火栓處設置啓泵按鈕,以便火災時使用。同時,爲防止滅火過程中帶來的嚴重水漬損失,可用霧狀水槍代替直流水槍,同時水源的選擇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杜絕利用污染的水作爲消防水源。這樣,既保護了文物古建築不受火災侵害,同時也不影響古建築的美觀,符合古建築保護的觀點。

(二)“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

“突尼斯”消防保護形式對管理上的要求較高,難度也較大。象我們蘇州,作爲全國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擁有衆多的文物古建築,迄今爲止,全市已有9座園林列入了《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有500多個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60多處控制保護古建築、800多處古構築物,都採用第一種消防保護形式,顯然是不現實的。對於一些歷史文化價值稍低一點的,如: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古民居、控保建築等。我們可以採用“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保證古建築的外觀,根據現代的生活方式改變內部需要,蘇州文物部門在這方面也有過開創性的探索,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由於古建築空關無人使用會加快老化速度,不利於古建築的保護;而房屋年久失修、無人養護,更容易產生坍塌事故,因此,蘇州文物部門通過一定的途徑將部分控保古建築租借給單位使用,並明確責任關係,這樣一來減輕了文物部門人力、物力方面的困難,也調動了社會的力量參與到文物古建築的保護當中來。筆者通過調研發現,這部分古建築通過改造,內部佈局、結構基本接近於現代建築,那麼我們在開展這部分古建築消防工作的時候,可以參考現代建築防火規範,結合古建築的特殊性,從各個關鍵環節入手,有針對性地制定消防安全對策,確實從充分保護文物價值的基礎上全面推進文物古建築消防安全工作。

1、前期的防護措施

(1)堅持堅持“從嚴管理,防患未然”的原則,落實各級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加強古建築消防宣傳教育。

(2)根據火災危險性調查、評估,設置相應的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3)利用清潔、高效的阻燃技術對古建築的木結構進行阻燃處理,改善其耐火極限。

(4)合理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滅火器,提高初期火災撲救能力。

(5)對古建築羣配置輕型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手擡機動泵、高壓脈衝水槍等移動式滅火裝備。

2、現代的消防設施

蘇州古城是首批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城內歷史建築遺存豐富,共有各類文物保護單位538處,另有控制性保護建築500處。古民居是其中數量最多的建築形式,這些建築大多建於清朝、民國,存在有許多先天的消防隱患。蘇州市平江區消防部門在古建築中推行的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啓用由警用四輪車改裝而成的環保型電動消防車等措施對遏制古建築火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印證了“華盛頓”消防保護形式的可行性。

(1)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是目前國際上應用範圍最廣、應用量最多、滅火成功率最高且造價低廉的滅火系統,該系統具有自動探火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的優良性能,能夠有效地避免因火災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在蘇州古城推廣應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對保護歷史遺產將起到重要作用。

20xx年6月,蘇州市政府頒佈了《蘇州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修復、整治消防管理辦法》,並在新一輪消防規劃修編中專門加入了古城消防保護,這些地方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出臺爲古城的消防安全整治奠定了基礎。平江區率先在平江路歷史古街區進行了試點,在改造用作旅館、飯店、商店且使用面積小於1200平方米古建築和民居利用市政管網設置了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同時消防部門進行了技術指導和監督。通過安裝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以後的這幾年,無一火災事故發生,爲消除火災隱患,保護歷史文化遺存,促進古城保護和城市可持續發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2)環保型電動消防車

環保型電動消防車由警用四輪車改裝而成,它體型小,機動靈活,行動迅速,電動也爲環保型,長3340毫米、寬1400毫米、高1810毫米,額定乘員2名,可連續行駛80公里以上,車上還配有一臺手擡泵,可從河道和消火栓處取水,火災控制面積爲100平方米。車上配有消防斧、斷電剪、水槍等滅火救援工具。該車還配備了視頻播放設備,在巡邏時候也能宣傳一些消防知識,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該車還配備了視頻播放設備,具有消防巡邏、宣傳等功能。這些紅色的環保型電動消防車投用後,穿行於古城的老街小巷,成了古城中防火的“新武器”。

四、總結

文物古建築物是全人類的財富,對其進行科學的防火保護是全民的責任。以新的認識、新的理念和先進的現代科學防火對策來積極面對當前古建築物防火安全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落實政府領導、齊抓共管、專羣結合、羣防羣治的基本要求,確保古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我們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好這些人類文化的遺產和瑰寶,使之代代相傳,永續利用,使文物古建築的消防保護工作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建築消防報告5

安全生產“責任重於泰山”,消防工作作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同樣不容忽視。爲紮實搞好建築施工過程中的消防工作,我局一方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爲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築施工現場監管爲要務,全面落實各項規範的實施。對全區建築施工消防工作實現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管,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開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努力提高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局領導高度重視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把此項工作作爲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事來抓,納入了目標管理體系。我局以陳俊清副局長爲主要領導,質安站具體負責,明確了分管領導和責任人員,使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完善了應急管理體系,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並且要求各在建工程項目部認真建立健全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大消防安全設備、人員投入,使各在建工程項目部牢固樹立了“安全生產重於泰山”的責任意識。

(二)紮實推進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我局結合安全專項整治等中心工作,以提高社會安全意識、公衆自我保護能力和職工安全生產技能爲重點,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單位落實責任,制度上牆,要求各在建工程制定專門的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擬定詳細的消防安全教育計劃;另一方面,切實將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納入常態監管,確保每一位施工人員都接受細緻認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數、手下不慌,並且將消防安全教育的紮實度作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整體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營造“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氣氛。

(三)加大現場管理力度,確保防患於未然。

一是督促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留置臨時消防車道,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二是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佈局、選型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於4具滅火器材,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三是要求施工現場保證足夠的消防水源,能夠保證在火災延續時間內消防用水量要求。

四是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要求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

五是加強現場材料管理,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工程中使用的外牆保溫材料,其燃燒性能應符合標準要求,易燃材料應做到專庫專存,徹底消滅火災源頭。

六是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範。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七是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內門窗、單人面積等應符合消防要求。嚴禁亂接電線和使用大功率電器。工棚應配備滅火器,並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於使用的地方。

通過採取以上管理措施,我區建築施工消防工作總體處於可控狀態,沒有發生任何消防火災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個別單位安全意識還很淡薄,管理也較鬆散,消防安全投入不足,暴露出一些安全隱患和管理問題。

二是有部分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還流於表面,宣講力度不夠,未能使施工人員對消防安全工作產生更高認識。

三是現場消防安全設備數量還不能完全滿足規範要求,對緊急情況下的自救工作有不利影響。

三、下一步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思路雖然目前我區建築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總體穩定,但也還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建立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遏制消防事故。爲此,我們將從以下方面做好此項工作。

一是抓隱患治理。突出抓好在建工程的消防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常態化,針對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措施,做到月月普遍排查,每週重點排查,真正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抓重點防範。突出抓好室外電焊作業、上下交叉施工、節能材料施工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工作,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及時整改,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其他方面的安全監管,強化隱患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三是抓宣傳教育。要督促施工單位切實將消防安全教育落實到每一個施工人員,做到“有記錄,有簽名”,從思想源頭上提高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識。

建築消防報告6

一、安全生產管理檢查

1、作業人員資質管理

作業人員資質和安全技能符合工作需要。特種作業人員及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都持證上崗。外來人員進場工作前都開展相應安全教育並考試合格。

2、生產用具管理

特種設備已定期進行維護、使用檢驗;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已具備相應資質;對現場施工機械、特種設備、安全工器具、個人勞動保護用品配置齊全,檢測合格;各類工、機(器)具檢驗、保存、管理符合要求;現場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各類工、機(器)具;未落實交通工具應對春季泥濘、洪水等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配置完善,工器具的配置完善,都定期進行了檢驗。

3、作業過程管理

所有現場作業都提前開展作業風險評估,並將風險控制措施融入了相關作業文件。對危險性較大的工作開展現場查勘,根據查勘結果提前做好了準備;大型檢修施工應編制安全、技術、組織措施(方案)並經審批;在安排檢修任務的同時落實各級領導幹部和管理人員到位標準;工作票、操作票使用正確,都嚴格按照執行工作許可、監護、間斷、終結等制度進行執行;開工前已對現場安全技術交底及風險辨識預控,並簽字確認;已對施工人員進行書面施工安全交底;嚴格落實停電、驗電、接地、裝設圍欄和標示牌等安全措施。

着裝正確,安全帶、安全帽使用規範,已做好個人防護,落實防人身傷害措施。

開展標準化作業,嚴格工序流程執行,落實安全質量要求。

現場作業環境

現場安全設施、標識規範齊全。

施工現場照明充足、通風良好。

消防器材設施合格齊備。

春季野外作業防動物叮咬、防火、防地質災害等措施到位。

4、安全檢查

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做到及時整改

5、安全教育

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已按時完成了安全培訓工作。

二、專業安全管理的檢查

1、現場圍擋

圍擋的材料穩定、整潔,沿工地四周設置,圍擋高度1.2米

2、施工材料堆放

材料按平面佈局堆放,料堆掛名稱、品種、規格等標牌

3、現場防火

有消防措施、制度完善,配備滅火器。

三、應急處理與事故事件管理的檢查

施工臨時用電接地均按規範要求設置,並進行復查,外電防護已有相關防護措施,配電箱開關箱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電源箱有箱門,並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和管理,現場照明有迴路及漏電保護。

建築消防報告7

一、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

二、辦理範圍

(一)下列新建、擴建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由市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

1、設有建築面積大於20000平方米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築;

2、單體建築面積大於20000平方米的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3、單體建築面積大於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築;

4、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建築;

5、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變配電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廠房、裝置、儲罐;單棟建築面積大於750平方米的甲類倉庫和單棟建築面積大於20xx平方米的乙類倉庫;

7、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8、單棟佔地面積大於12000平方米的丙類倉庫;

9、按照119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消防設計需經專家評審的建設工程;

10、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爲需消防審批的其他重大項目或者重要工程。

(二)下列新建、擴建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由到工程管轄的公安消防支隊窗口受理:

1、設有建築面積大於15000平方米且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的建築;

2、設有建築面積大於10000平方米且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的建築;

3、設有建築面積大於2500平方米且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性室內健身、休閒場館,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的建築;

4、設有建築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且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的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遊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老院、福利院,醫院、療養院的病房樓,中國小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的建築;

5、設有建築面積大於500平方米且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遊藝廳、桑拿浴室、網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的建築;

6、建築面積小於等於20000平方米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7、除市消防局審覈範圍外單體建築高度超過50米但不超過100米,且建築面積小於等於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築;

8、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一類高層住宅且建築高度不超過100米的住宅建築;

9、除市消防局審覈範圍外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

(三)下列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築保溫、用途變更,下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由到工程管轄的公安消防支隊窗口受理(屬於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建設工程應當向市消防局申請):

1、上述第(一)項、第(二)項範圍的改建建設工程;

2、總投資不超過5000萬元的甲、乙類裝置、儲罐;

3、審圖公司不受理的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築。

(四)上述第(三)項範圍內的室內裝修工程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辦理消防備案:

(1)經消防技術諮詢機構審查通過並出具《建設工程內裝修設計諮詢報告》的室內裝修工程;

(2)建築面積小於等於300平方米的非公共娛樂場所的人員密集場所;

(3)建築面積小於等於1000平方米的辦公場所。

三、申報材料

申請單位(建設單位)需提供的材料:

1、《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2、新建、擴建工程提供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複印件。納入驗收範圍的裝修工程,應提供裝修工程消防設計審覈意見書複印件;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竣工消防驗收,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消防)》,方可提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4、消防設施的竣工圖紙;

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建設工程,應當將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按有關規定報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存檔,申報消防驗收時可不提供竣工圖紙。原有消防設施未做系統調整的改建建設工程,申報消防驗收時可不提供竣工圖紙。

5、消防產品清單;

填寫內容包括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監理單位加蓋單位公章、監理工程師簽名,建設單位加蓋單位公章蓋章、法人代表簽名或蓋章。

具體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規定的市場準入證明資料和產品合格證明裝訂成冊,在消防驗收現場備查。

6、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屬消防設施檢測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實施改建工程,如未對原消防設施作系統調整、未增加聯動功能且系統整體功能未受影響的,竣工驗收前可不進行消防設施檢測,但應由物業單位出具證明並加蓋物業公章。

7、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複印件(施工、監理、監測單位加蓋公章);

8、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建設單位加蓋公章);

9、其他因項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報審材料。

(1)《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結果通知單》;

符合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範圍的建設工程,應提交上海市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結果通知單》。

需要進行室內裝修材料見證取樣檢驗的工程範圍:

①地上建築面積大於3000m2的建設工程(除室內裝修工程);

②地下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建設工程(除室內裝修工程);

③建築面積大於300m2的公共娛樂場所室內裝修工程和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其他室內裝修

工程;

④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監督檢查中認爲需要見證取樣檢驗的材料。

(2)《鋼結構防火噴塗工程施工質量檢測報告》。(涉及鋼結構防火噴塗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

四、辦結時間

審覈期限爲20個工作日。

五、收費標準

辦理本項目不收費。

建築消防報告8

一、高度重視責任落實。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高度重視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貫徹《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緊急通知》(成都市建委714號)和《關於轉發省住建廳的通知》(成都市建委12號)精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和責任。公司應定期組織專項檢查,項目部應落實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安全工程師應每週帶領班組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員應跟蹤消除隱患,確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標準,加強消防安全。

(一)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管理,對每一級、每一個人實行目標責任。嚴格控制產品採購,必須使用符合阻燃要求,達到20xx目標的密目安全網。電焊等明火作業應執行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並設動火監護人進行現場監護。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和裝置,作業後應仔細清理下背部,防止闇火。嚴禁在明火作業範圍內同時從事油漆等揮發性氣體的作業;使用揮發性物質時,容器應隨時關閉,擦拭後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遠離熱源。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嚴禁在運行中的管道、盛裝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切割和焊接。各種用途的臨時建築、倉庫、儲罐和堆放材料應合理佈局,保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防護距離。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並有明顯標誌。

(二)加強建築活動管理。

活動房的設計、製造、安裝、拆卸和使用必須嚴格按照《建築工地臨時建築技術規範》(JGJ/T188—20xx)的要求進行,並符合《成都市建築工地臨時輕鋼結構裝配式活動房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活動房屋的安裝應符合下列防火要求:

1、活動室周圍應設置寬度不小於4米的消防通道,並配置消防水源。

2、活動室與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距離不小於16m,食堂室和宿舍室應分開設置。

3、二層活動房屋,當每層建築面積大於200平方米時,應至少設置兩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當每層建築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首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只能設置一個緊急出口或疏散樓梯。活動建築間距不小於3.5米。

4、活動建築不得超過兩層,耐火等級符合四級要求。超過兩層的,按現行國家規範《建築防火設計規範》(GB50016)執行。

5、活動房屋的牆板、門等裝飾材料應符合防火要求。

6、活動室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備2個滅火器,消防等級不低於3A,廚房等消防場所數量適當增加。

7、活動室的電路安裝必須符合規範要求。第一,所有電路都要穿阻燃管;二、燈具應與板壁保持安全距離。電線穿過彩鋼夾芯板牆板時,必須用瓷管或其他不燃塑料管覆蓋;第三,配電線路上應安裝智能限流器,照明電路應與插座電路分開,插座電路應配備漏電保護器。智能限流器必須安裝在三層活動房屋或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單體建築中。

(三)加強活動室的使用管理。

安裝完成後,正式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並提供出廠合格證、安裝竣工驗收表、防火檢查報告等驗收資料。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加強人員教育,落實以下防火措施:

1、活動室內禁止使用電飯鍋、電爐、電熱杯、電熱棒等電熱器具。

2、活動室內嚴禁拉接電線。

3、嚴禁在手機充電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動板房不能用作危險品倉庫或配電室。

三、加強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施工單位應把消防安全教育作爲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電氣常識,使員工瞭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法規,提高自衛和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羣防羣治,營造“知火、重火、參火”的社會氛圍,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監管,排查火災隱患。

決定於20xx年4月至5月在我市建築工地開展專項消防安全檢查活動,2個月內對全市建築工地消防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改。

各施工、監理、施工單位應立即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自查自糾,重點檢查消防設備設施的設置、施工現場可燃材料的管理、活動房屋的防火管理、臨時施工用電的安全、操作人員的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規程。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消除,確保檢查不留死角或漏洞。

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應當加強對建築工地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一是要結合本地區特點,開展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二是要審查施工條件,在審查施工條件時,嚴格審查活動室的相關設計、安裝、驗收和移交資料;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督促施工現場全面排查消除火災隱患,督促現場整改火災隱患,對整改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並按照《成都市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爲記錄管理實施細則》記錄不良行爲,公示因阻燃材料失效引發火災的活動房屋生產廠家。

請各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在5月31日前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進行總結,並向質量安全部報告。

建築消防報告9

近年來,隨着建築行業的迅速發展,全國各地建築工地火災發生率不斷攀升,據統計,在建築火災中,建築工地火災佔有相當大的比例,筆者就目前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現狀,結合工作實際,對如何做好日益嚴峻的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淺談幾點看法。

一、目前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現狀

1、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淡薄。許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沒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沒有訂立消防安全責任合同,員工消防意識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識。

2、沒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組織機構。大部分單位沒有制訂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沒有對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傳,制度落實不力。

3、臨時建築物多,並且耐火等級低。建築工地工棚、倉庫、食堂、宿舍等臨時建築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氈、塑料等可燃材料,這些建築材料耐火等級低,同時施工的腳手架和安全防護物也常用可燃材料製成,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製品及裝飾、裝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臨時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無防火安全措施。由於施工現場做飯、熬瀝青、違章使用電爐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電焊作業,易產生飛火引發火災。

5、電源管理不善,電線亂拉,用電器亂接,電氣線路超負荷,易引發電器火災。

6、施工現場消防器材設備設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許多工地未配備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7、消防通道堵塞現象嚴重存在。有些施工現場雖然設置了臨時消防通道,但通道內堆滿了水泥、鋼筋等建築材料,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無法通行。

8、建築可燃材料亂堆亂放,混存混放容易引發火災。

9、施工人員流動性大,交叉作業,管理混亂,消防意識差。建築工程一般都要經歷基礎、結構、設備安裝調試和裝修四個階段。因此,各工種人員常處於分散流動狀態,特別是到施工中後期,結構和設備安裝施工人員交叉作業,設備調試和室內裝修工種交叉作業。如遇到國家級省級重點工程,由於工程量大,往往由幾家公司同時承建,若建築工地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統一指揮、調度生產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10、施工人員違章操作,違規施工,是引發火災的重要因素。

二、建築工地易引發火災的原因

1、電氣線路過負荷、短路和接觸電阻過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員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過大,電氣線路線徑與用電負荷不匹配,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電線接頭處理不當而引發火災。

2、電焊違章操作。在建築工地,許多地方都需要電焊作業,由於大多數電工沒有專門培訓,有的雖然經過培訓,但施工中缺乏嚴格管理,違章作業現象相當普遍,加之建築工地平面管理混亂,各種可

燃物品滿地都是,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熱電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災。

3、火種管理不嚴。工地上吸菸的同志相當普遍,這些人的防火意識大多不強,有的在危險氣體場所吸菸,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場吸菸,而且燃着的菸蒂到處亂仍,這些火種一旦遇到可燃物,極易引起火災事故。另外,工地職工宿舍對蚊香、蠟燭等火種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災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包括食堂做飯時,爐火從煙囪飛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發火災;做飯後爐火未處理好引發火災;爐火煙囪長期烘烤可燃材料發生火災。冬季工棚採暖,火爐鐵皮煙囪烤燃附近可燃材料發生火災。

5、照明用電混亂。施工現場尤其是夜間作業用電照明大多是臨時性,電線佈置分散,因此電源線敷設不規範,隨意性較大,照明燈具的固定也不穩定,離易燃可燃物較近,極易引起火災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於施工現場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氈、木材、油漆、塑料製品及其裝飾裝修材料,遇明火及電焊火花極易引起燃燒。

三、做好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針對建築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現狀及隱患特點,爲確保建築工地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筆者認爲應從以下八個方面來做好建築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要簽訂安全責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有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單位要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崗前培訓,定期開展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因施工單位大多數員工是農民工湊合起來的,有時是臨時召集來的,進出流動性大,他們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缺乏防火滅火自救知識,當地公安消防及安監、勞動部門要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3、建立嚴格的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用制度來管理人、規範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電關,是免除基建工地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個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對電焊作業、油漆熬製等危險作業實行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凡未經動火審批和非專業人員一律不得從事易燃易爆物品作業。

4、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現場應禁止吸菸,一旦發現有吸菸者,必須從嚴處理。並且在建的建築物房間不準設置員工宿舍,施工單位除對施工現場配備安全員每天進行檢查外,施工負責人應不定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督促;

5、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築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離,尤其是對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災危險性又很容易被忽視,應設立單獨庫房分類存放。對水泥、鋼筋等建築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爲防止火災發生,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施,並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6、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及安監等部門,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開展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違章行爲,應當場或責令限期改正,經複查後仍未改正的火災隱患,對施工單位及其負責人,按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條款處理。

7、施工單位應加強對生產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養護及人員取暖使用火爐時,應保證火爐及鐵製煙囪與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夠間距等問題。

8、施工單位應使用具有資質證書的特殊工種人員如電工、電焊工、氣焊工等,嚴禁無證上崗,並應經常對該類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隨着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不斷加強,建設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消防意識不斷提高,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建築施工工地火災將會得到有效的遏制。

建築消防報告10

近期,我市建築工地連續發生三起臨時輕型鋼結構裝配式活動用房火災事故,雖未導致人員傷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爲汲取火災事故的教訓,加強建築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高度重視建築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貫徹《關於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緊急通知》(成建委發【20xx】714號)和《關於轉發省住建廳<關於立即開展建築施工安全消防“回頭查、回頭看”行動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發【20xx】 12號)文件精神,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和責任。公司要定期組織專項檢查,項目部要落實以項目經理爲第一責任人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安全工程師要每週帶隊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員要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跟蹤消除,確保消防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二、嚴格標準強化消防安全

(一)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現場應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管理,將目標責任落實到每個層面、每個人員。嚴格把好產品採購關,必須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達到20xx目的密目式安全網。對動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實行嚴格的動火審批制度,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並設動火監護人,實行現場監護。實行明火作業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和裝置,操作完畢後腰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產生闇火。嚴禁在明火作業範圍內同時從事油漆等易產生揮發性氣體的作業;使用易揮發性材料時,應隨時封閉其容器,擦拭後的棉紗等物品應集中存放並遠離熱源。嚴禁在施工現場內吸菸。嚴禁在運行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切割和焊接。對各種用途的臨時用房、倉庫、貯罐、堆料等要合理佈局,保證有足夠的安全通道、防護間距。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標誌醒目。

(二)加強活動用房搭設管理。活動用房的設計、製作、安裝、拆卸和使用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建築物技術規程》(JGJ/T188-20xx)的要求執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築施工現場臨時輕型鋼結構裝配式活動用房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活動用房的安裝應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動用房場地周邊應設置消防通道,寬度不小於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動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等危險源的距離不小於16米,食堂用房與宿舍用房應分開設置。

3、對於兩層的活動用房,當每層的建築面積大於200平方米時,應至少設兩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當每層的建築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且第一層使用人數不超過30人時,可只設置一個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活動用房棟與棟之間的距離不小於3.5米。

4、活動用房搭設不宜超過兩層,其耐火等級達到四級要求,超過兩層時,應按現行國家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執行。

5、活動用房牆板和門等裝飾材料應滿足防火要求。

6、活動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備兩具滅火級別不低於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

7、活動用房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規範要求,一是所有用電線路應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燈具要與板牆保持安全距離,電線穿過彩鋼夾芯板牆板,必須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電線路宜安裝智能限電器,應將照明迴路與插座迴路分開,插座迴路應設置漏電保護器。三層或單棟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活動用房必須安裝智能限電器。

(三)加強活動用房使用管理。

活動用房安裝完畢後,正式使用前,應進行驗收,並提供活動用房出廠合格證、安裝竣工驗收表、活動用房產品防火檢驗報告等驗收資料。使用過程中,要加強人員教育,落實下列防火措施:

1、活動用房內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杯、電棒等電熱器具。

2、活動用房內嚴禁電線亂拉亂接。

3、嚴禁在手機充電區域內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動板房不能用作危險品倉庫、配電房。

三、加強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施工單位要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爲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使從業人員瞭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羣防羣治,營造“瞭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範火災事故發生。

四、強化監管,排查火災隱患

決定在我市建築工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活動時間爲20xx年4月至5月,用兩個月的時間對全市在建工地進行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各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要立即組織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自查自糾,重點對消防設備設施的設置、施工現場易燃物的管理、活動用房防火管理、臨時施工用電安全、作業人員作業是否符合操作規程進行檢查。一旦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排除,確保檢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應加強建築工地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一是要結合本地區的特點,開展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二是要把好開工條件審查關,在開工條件審查時要對活動用房的相關設計、安裝、驗收、移交資料進行嚴格審查;三是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現場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發現火災隱患必須當場督促改正,對整改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同時按照《成都市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爲記錄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不良行爲記錄,對因材料阻燃達不到要求而發生火災的活動用房廠家進行公示。

請各區(市)縣建設局、市安監站、市質監站在5月31日前將建築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活動總結報質安處。

建築消防報告11

隨着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一些具有一定歷史價值和地方建築特色的廢舊工業建築和老式木結構建築逐漸被開發利用,對推動文化創意、休閒產業發展和展示地方文化特色起到了積極作用。這類建築本身普遍存在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缺乏、安全疏散條件差等突出問題。如何加強消防監管、採取有效措施提高建築本身消防安全性能,是保證此類建築改造利用過程中消防安全的重要方面。從現行消防技術標準來看,這類建築難以滿足防火滅火要求,尤其是在建築結構的耐火性能方面,現行的一些防火處理手段,難以保持建築原有特色,建築單位、設計單位難以接受。因此因地制宜的採取一些防火措施,對規範有序地保障這類建築改造利用過程中的消防安全,也是消防部門面臨的新課題。在此,筆者根據本地部分工程改造中遇到的問題和外地一些成功的經驗,談一些個人的看法,供同行參考。

一是規範工作程序,強化源頭管理。廢舊工業建築和老式木結構建築的改造和利用,涉及到建築使用性質的變更和室內外裝飾改造。改造過程中,建築物使用性質的變更和結構安全性,決定了一幢建築能否改造利用。當前,由於缺乏統一歸口管理,消防監督又存在“漏管失控”,因此改造利用過程中難免存在“先斬後奏”現象,往往造成消防監督的被動和建設單位投資的浪費。根據國發15號文件精神,必須建立聯合審查機制,才能聯合發揮監督效能,規範改造使用過程中的各項審批工作。要通過政府出臺相關文件,解決建築改造過程中在用地性質、城市規劃、結構安全等方面的問題,爲消防審批提供前置依據。通過規劃、建設、房管、土管、安監、消防等多個職能部門的聯合審查,合理確定使用年限、外觀要求等內容,確保工程改造內容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聯合審查機制的建立、統一歸口,強化源頭控制,避免單位或個人盲目投資造成浪費,確保消防審批既滿足相關單位安全要求,又符合地方政府產業發展導向。

二是正確定位功能,從源頭上遏制火災隱患的產生。廢舊工業建築和老式木結構建築。有少量是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但大多數是耐火等級條件較差的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築。現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20__版)增設了木結構民用建築防火設計的相關要求,但對老式木結構建築的改造利用設計,一般難以達到這一要求。尤其是牆體、柱、樑、樓板等構件的耐火性能方面,如果按照現行規範改造,則難以保證原有建築的特色。三、四級耐火等級廢舊工業建築改造,大部分只是臨時過渡使用,如果按現行規範規定的一、二級耐火等級要求改造,既不經濟也不合理。因此,這類建築的防火審覈、管理,應根據建築的改造使用要求,通過合理限定使用功能的方法,按原有建築的耐火條件,限制建築內人員,達到確保安全的目的。對木結構老式建築和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廢舊建築的修繕利用,其功能應定位於一般展覽、參觀、辦公類場所,應該嚴禁歌舞娛樂、演藝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存在。對規模較小的餐飲、休閒場所設置,應確保使用明火的部位獨立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的建築內,減少火災發生機率。對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工業建築改造爲,保證建築內的人員密集程度與建築的耐火安全性相適應。

三是採取技術措施,提高建築耐火性能。對於耐火等級爲三、四級的廢舊工業建築和老式木結構建築,改作民用建築使用時,應儘可能根據建築規範和建築層數,採取較爲合理的技術措施,提高其耐火性能,提高火災對人員疏散的安全度。廢舊建築再利用,必須保證人員疏散時間內的安全,這是一個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們實施消防監督的底線。主要有兩個方面,首先是疏散樓梯的安全性。安全疏散樓梯的設置一要考慮總寬度,二是考慮安全疏散距離,三是考慮樓梯間本身的防煙防火能力。當建築耐火等級較低時,寬度與距離兩個指標,都必須高於現行消防技術標準要求,以利於火災時人員快速疏散。疏散樓梯在火災初期的防煙防火能力可以通過用非燃燒材料分隔,將樓梯間與其它部位形成獨立防火分隔,確保人員疏散過程中不受煙氣影響。一般情況下,不得采用敞開式樓梯間作爲安全疏散通道。再一個方面就是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能。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能,直接影響火災時人員疏散和火災撲救安全。三、四級耐火等級的廢舊建築的再利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保持原有建築特色,因此,在木結構表面刷防火塗料、外包一般防火材料的方法,建築單位難以接受。上海等地對此類問題的處理有一些好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鑑。主要是對需要保持原樣的外露木結構承重構件,採用外包防火玻璃裝飾;對能夠隱蔽的木結構承重構件,外包一般非燃燒裝修材料或刷塗防火塗料。這樣既提高了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能,又較好地保持了建築的原有特色。

四是加強建築消防設施建設,增強建築抗禦火災能力。對按現行消防技術標準可以不設自動滅火設施的三、四級耐火等級建築,要根據其是否具有歷史價值等因素,儘可能提高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設防標準。當供水條件基本能滿足局部應用系統的技術指標時,優先採用局部應用系統,降低成本造價,提高建設單位的接受程度;當不滿足局部應用系統的技術條件時,應嚴格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大力推廣火災報警,有條件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提高建築防控火災的預警能力。如果規模較小,可以採用點式感煙感溫火災報警器,提高快速發現火災的能力。在室內消火栓系統設計過程中,應推廣自救式消火栓,方便火災初期階段工作人員自救。由於這類建築火災荷載相對較大,防排煙的設計要嚴格執行現行消防技術標準,適當加大排煙量,確保人員疏散階段室內空間安全。

廢舊工業建築和老式木結構建築的合理改造利用,是提升地方文化建築水平的重要方面。科學地制定改造利用前置條件,通過限制功能、強化設施建設、加強管理等方法,最大限度地保證使用性質與安全程度相適用。

建築消防報告12

根據某某辦[20xx]號文件和政府建管部門的相關指示精神,項目部?月/?日下午召開了項目部安全會議,現場負責人佚名組織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及班組主要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自查內容如下:

一、現場設備使用情況:

我方現在的大型機械設備有2臺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設備進行檢查,建築起重機械(塔吊)的備案、安裝告知和檢測合格報告、使用登記手續齊全,均符合起重設備管理相關要求,主要設備操作人員均持有特種操作證。

二、腳手架工程情況

目前,2#樓南立面爲落地腳手架,其它三面爲懸挑腳手架,搭設高度爲5。4米,已對二樓施工進行了有效的防護,檢查中發現懸挑首層的硬質封閉滯後,且個別位置立杆離結構邊大於300mm。另外對現場模板支撐體系進行了檢查,發現2#樓2層結構的支撐體系,部分位置掃地杆稀缺,現場要求班組人員當天組織人員按專項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完成整改。

三、辦公場所、集體宿舍消防情況

對於現場倉庫的氧氣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擺放達到安全距離,滅火器材數量基本配足,現場木材堆放處已設置滅火器,消防器材專人進行負責管理,集體宿舍內檢查未發現大功率電器,消防通道、

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確暢通。

此次檢查後,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加強了起重設備和安全防護的檢查,對查出的違規行爲,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下步工作中將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自身的安全責任感,真正落實好安全生產。

標籤:消防 精選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