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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

建築1.5W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1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及層數:建築面積約1928米/-1+3層

4、質量目標:實現合同規定的合格目標。

5、建設單位:

6、監理單位:

7、設計單位:

8、地質勘察單位:

9、施工單位:

10、工程特點:該工程層數爲-1+3層,結構形式爲框架結構,基礎形式爲孔樁及獨立柱基,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爲丙級,結構安全等級爲二級,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爲50年。本地區設防烈度小於6度,因本工程爲教學樓,按重點設防類別進行抗震設計,抗震丙類處理。本工程混凝土強度等級:孔樁爲C30、地樑爲C30、一~三層柱爲C30,各層樑、板、樓梯爲C30.工程於20xx年7月20日開工,20xx年5月25日提交驗收。

二、該項目工程完成簡況:

根據參建各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工程設計、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項目完成任務,達到合同的`質量等級要求,在本工程設計、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各項法律、法規、質量保證資料、施工管理及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出廠檢驗報告等檔案資料齊全有效。根據施工圖約定的內容,審查完成情況如下:

1.完成設計項目情況:基礎、主體、室內外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築電氣安裝工程;屋面工程;經審查基礎工程合格、主體工程合格、室內外裝飾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給排水工程合格;建築電氣工程合格;消防工程合格。

2.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經審查建設前期、施工圖設計審查等技術檔案齊全;監理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齊全;施工技術檔案和管理資料齊全。

3.試驗報告:經審查主要建築材料(鋼材、水泥、磚、砂、石、防水材料、電氣材料等)試驗報告齊全,符合要求。

4.工程質量保修書:工程質量保修書已簽訂,並編制了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三、監督和整改情況:

在工程建設的每一分部、分項過程中: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密切配合,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程的檢查,檢查中嚴格地把住了質量關,對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經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認真整改,整改後監理方進行復查驗收,達到標準要求後,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的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標準要求施工,配合各參建單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監理任務,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工序都嚴格按照監理大綱、監理程序做,保證了工程質量。

四、驗收單位組成:

按照建設部《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的要求,建設單位於20xx年5月20日組

織了初驗,20xx年5月25日組織竣工工程的正式驗收,參加竣工驗收的建設、設計、勘察、監理、施工單位及監督站等人員的組成符合要求。

五、驗收整改情況:

該工程驗收時建設、監理、施工、設計等單位提出了驗收意見,針對驗收中提出的問題,施工單位已經整改完畢,由各有關單位進行了複驗通過。該項目還做室內環境檢測、等電位檢測等安全性檢測,檢測報告由質監部門提供,檢測結果合格。

六、工程總體評價:

經過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監督等單位共同密切配合,遵義縣沙灣鎮中心幼兒園工程已經順利完工。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現正式組織竣工驗收。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2

一、工程完成情況:

x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經省、市主管部門批准立項,覈定總投資1006萬元,其中:國債資金投資7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306萬元。該水庫除險加固的主要內容爲:

①、大壩前壩坡1563高程以上改爲漿砌塊石,加固上游壩坡,在大壩左壩肩心牆與溢洪道右側牆接觸面的齒牆後增設一道砼防滲牆;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換弧形工作門及平板檢修門,更換弧門啓閉機;

④、加固改造上壩及進庫公路;

⑤、增設大壩觀測設施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工程於20xx年5月31日開工建設,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歷時13個月,除險加固工程按照設計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壩前壩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壩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護坡及3.2公里的瀝青路面鋪設,以及公路橋1座,過洪涵洞6座;完成輸水泄洪洞事故門、工作門、啓閉設備制安工程;完成大壩自動化監測設備的安裝及其它工程等,由於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大壩砼防滲牆工程未能完成和壩體滲流水位測量儀未安裝,其餘主體工程均已按設計要求完成。

該工程共完成投資額915.24萬元(不包括待驗費20萬元),完成主要工程量爲:土石方開挖8.39萬立方米,土石方回填2.02萬立方米,漿砌石1.16萬立方米,砼0.15萬立方米,耗用水泥1782t,鋼筋(鋼材)40.54t,木材11.26立方米,瀝青93.70立方米,勞動工日5.69個工日。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水利部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雖然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使個別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用。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決算已經完成並通過了竣工審計。竣工資料已準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xx市水利基本建設質監站的質量檢驗,並出具了,工程質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試運行中,工程能正常運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驗收組織準備情況:

x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已編制完成了和(草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等單位均已編制完成了相應的“工作報告”。依據的有關規定,項目法人提請上級主管部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x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四、建議驗收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和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x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議擬定於xx年xx月xx日進行,驗收地點在xxx,參加單位有省水利廳、xx市水電局、財政局、計劃局、xx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及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質量監督、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xxx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懇請上級主管部門安排正式驗收。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xxx(章)

  20xx年xx月xx日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3

一、工程完成情況: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經省、市主管部門批准立項,覈定總投資1006萬元,其中:國債資金投資7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306萬元。該水庫除險加固的主要內容爲:

①、大壩前壩坡1563高程以上改爲漿砌塊石,加固上游壩坡,在大壩左壩肩心牆與溢洪道右側牆接觸面的齒牆後增設一道砼防滲牆;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換弧形工作門及平板檢修門,更換弧門啓閉機;

④、加固改造上壩及進庫公路;

⑤、增設大壩觀測設施與自動化控制系統。

工程於20xx年5月31日開工建設,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歷時13個月,除險加固工程按照設計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壩前壩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壩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護坡及3.2公里的瀝青路面鋪設,以及公路橋1座,過洪涵洞6座;完成輸水泄洪洞事故門、工作門、啓閉設備制安工程;完成大壩自動化監測設備的安裝及其它工程等,由於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大壩砼防滲牆工程未能完成和壩體滲流水位測量儀未安裝,其餘主體工程均已按設計要求完成。

該工程共完成投資額915.24萬元(不包括待驗費20萬元),完成主要工程量爲:土石方開挖8.39萬立方米,土石方回填2.02萬立方米,漿砌石1.16萬立方米,砼0.15萬立方米,耗用水泥1782t,鋼筋(鋼材)40.54t,木材11.26立方米,瀝青93.70立方米,勞動工日5.69個工日。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依據水利部的有關規定,該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務,雖然受地方配套資金影響使個別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響工程正常安全運用。工程投資使用合理,竣工決算已經完成並通過了竣工審計。竣工資料已準備齊全,工程施工質量已通過了xx市水利基本建設質監站的質量檢驗,並出具了,工程質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試運行中,工程能正常運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已具備正式驗收條件。

三、驗收組織準備情況:

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法人已編制完成了和(草稿),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管理等單位均已編制完成了相應的.“工作報告”。依據的有關規定,項目法人提請上級主管部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四、建議驗收時間、地點和參加單位:

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和省、市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工作建議擬定於xx年xx月xx日進行,驗收地點在,參加單位有省水利廳、xx市水電局、財政局、計劃局、河流域水資源管理局及項目法人、設計、監理、施工、質量監督、運行管理等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懇請上級主管部門安排正式驗收。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4

xx普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況及完成情況:

我司已按照設計圖紙及相關設計文件的要求,完成《普灣新區三十里堡臨港工業區熱力管網及換熱站工程》施工任務。

二、驗收條件檢查結果:

本工程的外網水、電未完善,換熱站系統無法調試,應建設單位要求對換熱站內的'進出水管加連通管,供暖水不經過換熱站加熱直接供暖(詳見技術聯繫單),已完成該項變更,截止目前此供熱方式已運行兩年,本工程按設計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務,已具備工程竣工驗收初驗條件。綜上所述,《普灣新區三十里堡臨港工業區熱力管網及換熱站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初驗條件,懇請xx普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驗收。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建築施工安全評價報告5

20xx年,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和相關工作部署,堅持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理念,大力推進安全生產及質量管理標準化、監督工作規範化和監管信息化工作,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落實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打非治違百日行動”“強執法防事故”行動以及“一單四制”等工作,強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危大工程管控,確保了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一、總體情況

20xx年全省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建築施工事故”)26起、死亡28人,與20xx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減少2人,事故起數下降4%、死亡人數下降7%。全年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建築施工事故。

全省有11個市州發生了建築施工事故,按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依次是:永州市5起、死亡5人;長沙市3起、死亡4人;湘潭市、懷化市各3起,分別死亡3人;郴州市2起、死亡3人;益陽市、衡陽市、邵陽市、張家界市各2起,分別死亡2人;婁底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分別死亡1人;株洲市、岳陽市、常德市和省直管項目全年未發生建築施工事故。

全年每月都發生了建築施工事故,其中5月份和9月份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最多,均發生了5起,死亡5人。按時間順序依次是:1月份2起、死亡2人;2月份1起、死亡1人;3月份2起、死亡2人;4月份2起、死亡2人;5月份5起、死亡5人;6月份2起、死亡3人;7月、8月份各2起、分別死亡2人;9月份5起、死亡5人;10月、11月份各1起、分別死亡1人;12月份1起、死亡2人。

二、專項分析

1.從發生事故類型分析:全年共涉及5種事故類型,其中高處墜落事故14起、死亡14人,具體事故部位分別是建築起重機械設備(塔吊、物料提升機、人貨電梯)、屋面、臨邊洞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以及外腳手架作業層等;觸電事故3起、死亡3人,具體事故部位是基坑底部、屋面、桁車架;物體打擊事故3起、死亡4人,具體事故部位是塔吊吊臂下、基坑圍護作業處和挖機駕駛室內;機械傷害事故3起、死亡4人,具體事故部位是路網工程架橋機、混凝土泵車、攪拌機。起重傷害事故3起、死亡3人,具體事故部位是塔吊;分別佔死亡總人數的50%、11%、14%、14%、11%。

2.從事故類型中排比佔首位的高處墜落事故分析:一是近三年高處墜落事故佔比分析:20xx—20xx年高處墜落事故比例逐年下降,20xx年較20xx年下降5個百分點,20xx年較20xx年下降1個百分點;二是發生事故部位分析:發生在臨邊洞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的5起、5人,發生在建築起重機械設備部位的4起、4人,發生在外腳手架的2起、2人,發生在屋面部位的2起、2人,其他部位1起、1人,分別佔高處墜落事故死亡總人數的36%、29%、14%、14%、7%。

3.從發生事故部位分析:起重機械(塔吊、人貨電梯、物料提升機)事故9起、死亡9人,腳手架事故2起、死亡2人,基坑事故4起、死亡6人,電梯井口事故3起、死亡3人,屋頂(屋面、屋脊)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部位(架橋機、挖機駕駛室內、攪拌機、混凝土作業層、預留洞口、桁車架、外牆立面)事故6起、死亡6人。分別佔死亡總人數的32%、7%、21%、11%、7%、22%

4.從發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分析:未依法依規履行法定建設程序的發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31%和36%。

5.從發生事故工程形象進度分析:基礎施工階段發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12%和18%;主體結構施工階段發生事故20起、死亡21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70%和75%;改造裝修施工階段發生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18%和7%。

6.從發生事故的地域分析:省會城市發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4%和4%;其他市州級城市發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42%和43%;縣(市、區)級城市發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4%和53%。

7.發生事故企業資質等級分析:特、一級企業發生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27%和29%;二、三級企業(含專業承包)發生事故19起、死亡20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73%和71%。

8.發生事故企業區域分析:外省企業在我省發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15%和18%;省內企業發生事故22起、死亡23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85%和82%。

三、安全生產形勢綜合判斷

20xx年我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情況總體平穩可控,但形勢仍不容樂觀。一是高溫高峯期事故頻發。5—9月份共發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62%和61%,反映出進入夏季高溫高峯施工期,安全生產管理存在重視不夠、應對不足的問題。二是高墜事故雖較20xx年有所下降,但依然排在首位。高墜事故共發生14起、死亡14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4%和50%。三是縣(市、區)級城市事故較20xx年有所下降,但佔比仍超半數。縣(市、區)級城市發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4%和53%。四是非法違法建設項目事故下降明顯,但監管“盲區”問題未得到根本解決。非法違法建設項目發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別佔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的31%和36%。五是軌道交通項目打破未發生事故的.記錄,發生1起死亡2人事故。長沙市部分軌道交通項目趕工期、搶進度,存在一定安全風險,地鐵4號線在6月30日發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

10月24日,懷化新晃縣禾灘鎮姑召村努溪組村民木房維修過程中,房屋坍塌造成3人死亡;12月19日,婁底新化縣市政管網堵塞搶修時發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12月20日,永州祁陽縣茅竹鎮三家村自建房裝修時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造成2人死亡。這些事故雖不屬建築施工事故,但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面臨較大壓力,形勢嚴峻。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典型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問題較爲突出。26起事故中,有11起事故爲死者自身安全意識淡薄,不按操作規程違章作業或是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冒險蠻幹釀成事故。如“1·26”永州市萬商紅商貿新城項目事故,安裝人員在二層樓面進行輕質隔牆安裝施工時,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從人字梯不慎踩空,掉至一層致死;“4·7”長沙縣湖南印山臺水泥熟料生產線建築拆除工程事故,挖機駕駛員在拆除過程中操作不當,被倒塌建築物砸中致死;“5·8”安化縣東坪鎮臨江片區棚改項目事故,作業人員違規採用座板式單人吊具進行高處懸吊作業,且在作業過程中爲方便施工作業而違反操作規程甩掉安全繩不用,因工作繩與居民樓不鏽鋼防雨棚棱角摩擦導致工作繩斷裂,致高墜死亡;“5·19”沅陵縣黃草尾中心國小教學樓項目事故,施工人員擅自打開現場臨時用電開關箱搭接線路,致觸電死亡;“6·16”永州市度假新村項目事故,外牆裝飾工人擅自打開施工電梯防護門,不慎墜落致死;“7·20”衡山縣盛豪狀元府一期項目事故,作業人員私自駕駛人貨電梯,出入電梯時失足墜亡。

2.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發生在臨邊洞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屋面部位的事故均存在安全防護設施缺失,安全投入不足導致。如“5·6”芷江縣土橋鎮洞下村村部綜合服務平臺項目事故,作業人員到頂樓天溝取灰桶時,因屋面臨邊防護不到位,不慎墜落死亡;“5·24”永州市江御大廈事故,項目架子班工人在進行操作層外腳手架搭設作業時,未按要求系安全帶且違章操作,不慎跌落至三層樓面死亡。“9·2”雙牌縣瀧泊鎮中心國小事故,在屋面用簡易吊機吊運裝滿水泥砂漿的斗車時,因樓面臨邊防護不到位,操作人員不慎從屋面墜落至地面死亡。

3.對潛在危險因素辨識不夠。如“7·8”長沙恆大國際廣場項目在進行主體結構電梯井剪力牆混凝土澆築時,部分混凝土灌注到電梯井道水平安全防護上,堆積嚴重,防護嚴重超負荷,作業人員進入電梯井內清理時,水平防護失穩,從20層墜落至負2層死亡。“9·27”湘潭市天元·御城項目事故,作業人員在電梯井內清理垃圾過程中使用電錘鑿除大塊建築垃圾時,操作失誤不慎將電錘打到3層防護架立杆對接處,導致架體對接扣件損壞,致使4—13層電梯井內防護架整體失穩坍塌。“12·7”郴州市湖南明柯泰鋼構廠房及綜合樓事故,在澆築基礎地樑混凝土時,泵車支撐臂支撐點土質鬆軟,地基基礎承載力不足,未採取有效加固措施,導致泵車傾覆,造成2人死亡。

4.機械(設備)故障老化。如“3·27”慈利縣工業園創新創業孵化基地雷家坪建設項目一標段事故,物料提升機扒杆僅用2個與螺孔不匹配的螺栓與天樑槽鋼進行連接,且螺孔存在嚴重變形,連接螺栓起不到固定扒杆底座的作用,扒杆在物料提升機升降過程中傾倒,造成1人死亡。“10·29”張家界市印象城一期事故,在負一層進行鋼管吊裝過程中,塔吊司機在無信號工指揮的情況下盲目作業,塔吊捲揚機部位發生故障,鋼絲繩滑脫,起重物墜落致1人死亡。

(二)事故發生間接原因分析。

1.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一是建設單位市場行爲不規範,不辦理施工許可和質量安全監督等手續,規避監管。二是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有20起事故責任單位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含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風險辨識防範能力,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技術交底直接上崗,最後導致事故發生。三是現場安全保證體系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混亂。如“9·3”新邵縣濱江時代城8#、9#、10#棟事故,施工現場管理混亂,安全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四是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不到位。如“11·20”婁底市吉祥公租房小區二期3#、4#棟建設項目事故,總承包單位對塔吊安拆單位管理上存在漏洞,安裝人員在安裝塔吊時違反操作規程,在塔吊升節過程中塔機主要部位整體傾覆,造成1人死亡。五是關鍵崗位人員責任心不強,履職較差。部分施工單位對項目檢查流於形式,施工項目部和現場監理部關鍵崗位人員履職差,執(從)業人員安全責任不落實,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消除,也不向主管部門或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報告。

2.部分監管部門責任仍落實不到位。一是部分主管部門監管工作不到位,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對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監管漏洞、薄弱環節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對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節後復工安全檢查、重點時段安全監管以及規範企業質量安全行爲等重點工作落實不到位。二是部分地區監管體制不順,個別地方仍存在監管“盲區”、“特區”。三是現場監督執法不到位、不規範。部分縣(市、區)一線監督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爲督促整改不到位,也未嚴格組織複查,施工現場一些安全隱患長期存在,日常監督執法檢查存在“走馬觀花”現象;部分監督人員執法措施不硬、處罰不嚴。

3.層級監管不到位。部分市州對所轄縣(市、區)層級監管不到位,未嚴格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覈,縣(市、區)安全監管工作水平未得到實質性提高,與市本級存在較大的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地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立足本地區實際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查找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措施和方案,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部門監管,不斷強化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問題整改,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強弱項、補短板,有效防範和遏制建築施工事故發生。

(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爲。各地要加強對非法違法建設行爲的打擊力度,鞏固“打非治違”成果。要結合“一單四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實交辦制、臺賬制、銷號制、通報制管理。對所有非法違法在建項目,一律責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處罰,完善手續後方可施工。對拒不停工整改的,要嚴格按上限實施行政處罰,認定上報相關責任主體嚴重不良行爲記錄,並列入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同時報安委辦掛牌督辦。

(三)強化層級監管,狠抓監督執法。一是嚴格執法。各地要認真梳理歸納當前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扭轉監督執法工作效能不高局面。二是進一步加強聯動執法。對安全監督和執法職能分開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銜接,杜絕監督機構將項目違法違規情況轉交執法機構後,違法項目仍然未停止施工、處罰也不到位的情況。三是要加強績效考覈。要將績效考覈工作與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實際狀況、隱患整改情況、監督執法情況等實際工作情況緊密結合,加大現場比對覈查力度,嚴格落實獎懲,對不能勝任監督工作的人員要採取離崗學習、調離崗位等措施。四是進一步加強對所轄縣(市、區)的層級監管。要加強對縣(市、區)督導力度,督促縣(市、區)落實監管責任,努力提升縣(市、區)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效能,確保本地建築施工質量安全處於可控狀態。

(四)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一是抓好危大工程整治。重點加強深基坑、高切坡、腳手架和支模架、起重機械設備的安拆和頂升加節等環節的監管,嚴厲查處專項方案無針對性、不按方案施工、無資質安拆及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爲。二是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三是根據高墜事故多發的情況,督促企業做好預防高墜事故的自查自糾。要結合建築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支模架等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臨邊、洞口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設置高空安全作業平臺、防護網等安全防護設施以及高空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帶(繩)、未進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開展相關作業。四是督促企業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年度安全投入資金計劃,不定期抽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發現未做到專款專用的要責令改正。

(五)保持高壓態勢,切實抓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要加強春節期間及全國“兩會”期間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強節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春節期間個別施工項目,監督機構要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加強對危大工程、重要設施、重點部位的巡查監控,落實防雨雪冰凍災害等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二是要落實節後復工安全檢查工作。各地要認真制定節後復工複查方案,明確復工條件,對不具備復工安全生產條件強行復工的,要依法依規嚴厲查處,並按規定上報相關單位不良行爲。各市州要加強對縣(市、區)節後復工工作的層級監督檢查,春節後我廳將組織對各市州節後復工情況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