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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集體的合同優秀範文

合同2.24W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簽定合同,協調學校與勞動者羣體及其組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保障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建立良好穩定的勞動關係,共謀學校的發展。

學校集體的合同優秀範文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爲依據,協調學校與職工權利義務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關係協商機制,保持和諧的.勞動關係,保障學校、工會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2、本合同是雙方必須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發展教育、提高教育效益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協商,不斷提高學校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不斷提高學校的社會聲譽和形象。

3、本合同對學校和學校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學校與職工個人簽定的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牴觸,勞動合同(含勞務合同)規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低於本合同的,視爲無效,並以本合同確定的勞動標準和保險福利爲準。

4、學校制定或修改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並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勞動報酬(含工資協商)

1、本合同的勞動報酬是指教職工按勞動合同規定提供勞動後學校應當支付的基本工資。

2、學校支付給職工的基本工資由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通過以工資集體協商按如下形式確定。

a、工資基數根據本區、鎮的工資發放水平和學校經濟效益由簽約雙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上海市公佈的最低工資額;

b、基本工資額不含加班加點費、交通補貼、伙食補貼、高溫補帖、有毒有害工種的營養費補貼及相關的勞動福利待遇等;

3、本合同期內,在學校經濟效益增長的條件下,職工的工資水平在原工資基礎上實行同步增長。

4、工資發放時間:固定於每月 日發放。學校不得無故拖延工資發放日;

5、工資應當用人民幣支付,不得用實物、欠條等形式代替;

6、職工勞動報酬以計件形式計算基本工資的,應以勞動者在規定的8小時勞動時間內最低能完成的勞動量所得到的報酬不低於日平均基本工資。

7、在不影響生產經營的情況下,學校應積極支持職工參加工會活動,並照發工資。但職工在參加工會活動前應徵得學校同意,不得擅自離崗位。

8、加班加點勞動報酬計算方法:

A、平時延長工作時間按基本工資的150%計算報酬;

B、雙休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200%計算報酬;

C、節假日加班時間按基本工資的300%計算報酬;

D、加班加點的報酬每月結算一次,於發工資日一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