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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同範文8篇

合同2.45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個人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個人合同範文8篇

個人合同 篇1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爲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爲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爲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個人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衛

1、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_平方米;

4、______衛生間,計______平方米;

5、______陽臺,計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過道,計__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6、管 理 費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上海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甲方付清工程價款,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姓名)__________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同 篇3

建設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自行修建房屋室內裝修工程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地點:

2、承包方式:按預算執行。

3、總 價 款:。

4、工期:自20xx年20xx年日竣工,工期爲60天。

 二、工程驗收:

1、施工中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2、工程竣工後,甲方應在3日內組織驗收,如未經驗收擅自使用,應視爲驗收合格。

 三、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60%計:元,做爲材料款。

2、工程過半(木工結束)甲方應支付乙方總工程款30%, 計: 元。

3、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其餘總工程款10%,計: 元。

4、如乙方在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變施工內容要求,甲方應另行支付(差額)費用給乙方,工期順延。

 四、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後乙方應保質保量如期竣工,凡由於乙方原因未能如期竣工的(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需承擔總工程款1%作爲罰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應每日承擔合同總金額的1%作爲罰金。

  五、保修及售後服務:

1、因施工質量問題免費保修兩年;

2、如因不可抗力損壞,乙方只維修,所用費用由甲方支付;

3、如人爲損壞或需調整變更樣式,乙方合理收費。

 六、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應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籤 字:

乙方: 籤 字:

年月日:

個人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爲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爲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爲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爲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爲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爲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門市房轉讓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房屋概況:

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路____號____間按房屋轉讓合同的方式出讓給乙方,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全部轉讓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二、轉讓金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轉讓費用爲元, (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

三、其它

乙方在年月 日接手前的一切債務糾紛歸甲方所有,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雙方不得隨意違約反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爲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爲: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爲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____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鑑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這份合同,共同遵守這份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這份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個月。

第二條 這份合同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企業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裏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爲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企業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爲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企業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企業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爲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企業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這份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這份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這份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這份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這份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這份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這份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這份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這份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這份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爲嚴重違反這份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這份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這份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爲乙方嚴重違反這份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這份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爲這份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照這份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爲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這份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這份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下列文件作爲這份合同附件,與這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這份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條 這份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派遣勞務人員,提供勞務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從事有關工作。甲、乙雙方建立勞務派遣合同關係,乙方與派遣到甲方的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用工備案登記手續,建立勞動關係。

(二)勞務派遣人員工種、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及相關待遇要求、職責劃分及費用結算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勞務派遣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書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員崗位種類和用工數量、素質、要求、各種待遇、勞務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由甲方對其實施組織管理和崗位調配和考覈。

(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按國家法定休假待遇規定,安排員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託,按月扣出應由派遣人員個人承擔的各項社會保險,並轉交給乙方。

(四)甲方在國家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有權將派遣人員退回,並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內辦理解聘手續。

(五)甲方依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派遣人員時,應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減少的社會保險費、服務費及其它費用在協議附件中明確。

派遣人員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7日內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員時,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負責派遣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及培訓。

(七)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傷、殘、亡等由乙方負責並處理。甲方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積極配合事故的調查取證並提供相關資料。

(八)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規定由用工單位支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派遣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相應的費用。

(十)女性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出現孕期、產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應由用工單位承擔的費用,乙方負責處理相關事務。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員時,應向甲方準確提供“求職登記表中相關信息”情況。

(十一)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合格應聘者,經乙方同意後可聘用爲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現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員,由甲方向乙方推薦,經乙方同意後,此類人員可建立勞動關係爲乙方的員工。

(十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規定,乙方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遣返給乙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產經營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將停待派遣人員名單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繼續支付停待期間的保險費和管理費,並按有關規定支付最低工資。

(十四)如甲方將派遣員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勞動合同法》約定的與派遣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除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情形外,應由甲方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在辦理解除關係時支付。

(十五)派遣人員要遵守並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戶信息等商業機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認真履行與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全部義務;

(三)乙方應組織乙方員工進行遵守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相關規定和甲方企業的規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若發生《勞動合同》項下的勞動爭議,由甲方第一時間告知乙方,乙方應直接與派遣員工交涉解決,乙方應採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發的爭議的影響;

(五)在本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轉包給另外的人才服務中介機構或公司。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根據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員,並配合甲方對派遣人員實施組織管理、崗位調動以及業績考覈,定期對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跟蹤和管理。

(七)乙方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起3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手續,負責繳納各項保險費用,按規定標準從派遣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各類保險費,並按《補充協議》約定繳納其他社會保險費。

(八)乙方派遣人員在工作中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

機構認定後,由負責人員按企業有關制度負責賠償。

(九)乙方負責對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甲方情況。

(十)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可對新進勞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取得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提供給甲方,培訓費用由甲方負擔。

(十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派遣人員進行健康體檢(體檢項目、體檢醫院由甲方指定),體檢日期不得超過派遣開始之日前一個月,經甲方確認體檢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造成的傷、殘、亡等事故,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並進行積極搶救和現場保護,墊付相關醫藥費,待乙方啓動工傷保險機制後一併處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關信息應確保真實有效,由於虛假信息導致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四)派遣人員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甲方應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結算標準及支付時間

(一)勞務費:勞務費結算標準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二)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等。

(三)服務費:按每人每月元計算。

(四)甲方在當月10日前將派遣人員本月的社保費支付給乙方,並將派遣人員上月的工資總額及工資報表、服務費支付給乙方,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或特殊情況,可適當順延,但最長期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乙方同時出具正式發票給甲方。(發票金額應包含派遣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各類保險、公積金、服務費等所有需甲方承擔的費用總額)

六、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約定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義務視爲違約,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對方違約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所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項,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協議支付費用外,還應按日支付1‰滯納金。

(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因體制改革、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組織結構調整等減少勞務人員時,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減少人員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發生衝突時,以新頒發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爲準。

(三)本協議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爲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爲準。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代理人(簽名):

協議簽訂日期:年月日

標籤:範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