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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標轉讓合同集錦5篇

合同1.82W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標轉讓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商標轉讓合同集錦5篇

商標轉讓合同 篇1

註冊商標轉讓方:(甲方)    註冊商標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對註冊商標的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的商標名稱:

二、商標圖樣(貼商標圖樣,並由轉讓方蓋騎縫章)

三、商標註冊號:      國別:

四、該商標下次應續展的時間:

五、該商標取得註冊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名稱:

六、註冊商標轉讓方保證是上述商標的註冊所有人。

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該商標曾與××××簽訂過非獨佔(或獨佔)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本商標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原與××××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轉由受讓方爲合同當事人,原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所有權轉讓事宜由轉讓方通知××××。

七、註冊商標轉讓後,受讓方的權限:

1.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

2.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範圍:

八、註冊商標轉讓的性質(可在下列項目中作出選擇):

1.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2.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   )。

九、註冊商標轉讓的時間: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辦妥商標轉讓變更註冊手續後,該註冊商標正式轉歸受讓方。

屬非永久性商標權轉讓的,註冊商標轉讓的期限爲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轉讓方將在本合同期滿之日起收回註冊商標。

十、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的變更手續:

由甲方(或乙方)在註冊商標轉讓合同生效後,辦理變更註冊人的手續,變更註冊人所需費用由___方承擔。

十一、商品質量的保證:

註冊商標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於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法、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各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督受讓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十二、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營情況祕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後,不得泄漏轉讓方爲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祕密與商業祕密。

十三、轉讓方應保證被轉讓的商標爲有效商標,並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十四、註冊商標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

1.轉讓費按轉讓的權限計算共____萬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時間:

十五、轉讓方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該商標的'註冊有效地域內經營帶有相同或相似商標的商品,也不得從事其他與訪商品的產、銷相競爭的活動。

十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在合同生效後,違反合同約定,仍在生產的商品上繼續使用本商標,除應停止使用本商標外,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受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交付商標轉讓費用,轉讓方有權拒絕交付商標的所有權,並可以通知受讓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條款或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八、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未經商標局覈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責任由雙方自負。

轉讓方:(章)          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標轉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鑑於甲方承是本協議附件一所列X的註冊商標(以下簡稱該商標)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權人,並且甲方同意將該商標的所有權依法轉讓給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該商標轉讓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商標定義

____本協議中的商標指的是協議附件一(略)所列X的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的服務詳見附件二(略)。

第二條甲方承諾與保證

一、甲方保證其是該商標的唯一合法所有權人,保證該商標無任何法律瑕疵(質押或被司法查封),並保證與任何第三者對該商標不存在權屬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

二、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生效後,不在其生產經營中繼續使用該商標。

三、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前,未曾許可第三人使用或獨佔使用該商標。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承諾協助乙方辦理該商標權的更名手續。

第三條乙方保證與承諾

一、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所有轉讓費用。

二、乙方保證自己符合法律規定商標註冊人的有關條件,具有行爲能力,能夠承擔質量擔保責任。

三、乙方承諾按國家的規定依法使用該商標,維護該商標聲譽。

四、本協議生效後,該商標的續展登記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承諾在使用該商標過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稱。

第四條商標轉讓費

一、雙方議定該商標的轉讓費爲_____元人民幣。

二、雙方同意上述之轉讓費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轉讓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指定的帳戶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未及時通知該項變更而造成的任何遲延支付,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四、該商標轉讓後的續展註冊費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商標轉讓變更手續

一、本商標轉讓後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變更登記事宜,由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辦理,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二、該商標轉讓後在依法辦理變更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直接和可以預見的損失。

二、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轉讓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費用的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八條不可抗力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本協議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雙方免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損失;未採取措施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責任。

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在該事件結束後_____日內向另一方出示相關證據。

第九條補充和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一、本協議以及構成本協議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釋、效力和補充,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協議附件

一、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通知

一、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二、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一、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變更登記備案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XX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轉讓合同 篇3

第11368672號華基商標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代理人:(甲方)北京京誠信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受讓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貿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方代理人(甲方) 北京京誠信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注: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讓方(乙方)永康市名邦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購買11368672號華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其代理轉讓的11368672號華基註冊商標(類別09)(注:以下簡稱“該註冊商標”)轉讓給乙方。

二、該註冊商標的轉讓費爲人民幣24000.00 元 ¥貳萬肆仟元整(含該商標轉讓規費)。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轉讓費款10000.00 元 ¥ 壹萬元整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款項7個工作日內將該商標註冊證複印件,公證書複印件發給乙方,乙方覈實無誤後於3個工作日內將尾款14000.00 元 ¥ 壹萬肆仟元整支付給甲方(如乙方未能於3個工作日內將尾款付清,甲方有權將該商標轉讓給其他人,所收定金不退),甲方收到款項後將該商標所有轉讓所需文件快遞方式交給乙方,甲方負責將該商標的轉讓手續遞交到國家商標局辦理,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有效並符合該註冊商標轉讓的要求。如果商標轉讓不成功是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應退還乙方轉讓費24000.00 元 ¥貳萬肆仟元整。

三、該商標轉讓性質爲永久性的權益轉讓。

四、雙方約定:

1、甲方應保證是上述被轉讓商標的權利所有人代理人,保證該商標爲有效商標及上述商標資料的準確性,保證沒有第三方擁有該商標所有權。

2、甲方同意將上述商標的所有權有償永久轉讓給乙方,並保證在類似商品(服務)上沒有其他相同或近似商標,否則將予以一併轉讓,乙方不再支付轉讓費用。

3、甲方必須向乙方告知,在本合同簽訂之前,被轉讓商標所有的仍在法律有效期內的`許可、質押、合作等權利與義務事項,不得隱瞞。及時將本商標所有權轉讓事宜通告原當事人,並取得認可或終止原合同。

4、合同生效後,該商標現權利所有人不得使用、許可他人使用、質押或向第三人再轉讓該被轉讓商標。除非本合同被終止執行。

5、在本合同生效後,至國家商標局覈准商標轉讓申請期間,乙方可以按獨佔許可使用形式使用該被轉讓商標,直至被轉讓商標申請被國家商標局覈准爲止。

6、被轉讓商標在向國家商標局辦理申請轉讓手續,並取得覈准發佈轉讓公告後,乙方成爲該被轉讓商標的權利所有人。

7、乙方享有並承擔本合同商標轉讓之前,所簽訂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的全部權利和義務。

8、本協議生效且乙方支付完全部商標轉讓費後,如無乙方許可授權,甲方的被代理人不得擅自使用該註冊商標。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被代理人責任。

五、甲乙雙方應忠實履行該協議內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出現雙方違約,根據雙方過錯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以掃描方式簽訂,掃描件與合同原件內容一致,具有正式合同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代表:

開戶名:楚雷 開戶名:

開戶行:工商銀行北京禮士路支行 開戶行:

帳 號:6222 0202 0011 1428989 帳 號:

聯繫電話:13611175702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日期:03月05日 日期:03月05

商標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轉讓人): 茂名市信翼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受讓人): 加拿大硅酮有限公司

丙方(代理人):北京中正聯合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 號“ CSI及圖 ”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

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 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

2. 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 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20xx 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 1000 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 7 日內向商標局代爲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轉讓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承是本協議附件一所列明的註冊商標(以下簡稱該商標)的合法有效的所有權人,並且甲方同意將該商標的所有權依法轉讓給乙方。

爲明確雙方在該商標轉讓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標定義

____本協議中的商標指的是協議附件一(略)所列明的註冊商標;覈定使用的服務詳見附件二(略)。

第二條 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保證其是該商標的唯一合法所有權人,保證該商標無任何法律瑕疵(質押或被司法查封),並保證與任何第三者對該商標不存在權屬爭議、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

2、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生效後,不在其生產經營中繼續使用該商標。

3、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簽訂前,未曾許可第三人使用或獨佔使用該商標。

4、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承諾協助乙方辦理該商標權的更名手續。

第三條 乙方保證與承諾

1、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承諾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所有轉讓費用。

2、乙方保證自己符合法律規定商標註冊人的有關條件,具有行爲能力,能夠承擔質量擔保責任。

3、乙方承諾按國家的規定依法使用該商標,維護該商標聲譽。

4、本協議生效後,該商標的續展登記事宜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承諾在使用該商標過程中不得使用甲方名稱。

____

第四條 商標轉讓費

1、雙方議定該商標的轉讓費爲_____元人民幣。

2、雙方同意上述之轉讓費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轉讓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指定的帳戶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未及時通知該項變更而造成的任何遲延支付,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4、該商標轉讓後的'續展註冊費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商標轉讓變更手續

1、本商標轉讓後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的變更登記事宜,由乙方於本協議生效後辦理,甲方給予必要協助。

2、該商標轉讓後在依法辦理變更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稅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直接和可以預見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轉讓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付費用的_____%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爲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本協議全部不履行、部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雙方免責;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可能採取一切合理措施減少損失;未採取措施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責任。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在該事件結束後_____日內向另一方出示相關證據。

第九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以及構成本協議組成部分的附件的解釋、效力和補充,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3、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變更登記備案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註冊商標目錄;

附件二:覈定使用的服務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