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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經營合同

合同1.77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合作經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作經營合同

合作經營合同1

甲方:杭州_________大酒店(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杭州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規定,就合作經營杭州_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條款:

一、合作項目

1.雙方同意在甲方安裝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

2.雙方的合作期限爲五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常開通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雙方收益:

(1)乙方的利益:乙方負責甲方____________設備的投資,設備:________系統,

在開通正常運行後______年內,甲方每年支付乙方______萬元系統服務費用。

(2)甲方的利益,____________設備的投放,能提高酒店的檔次,穩定和提高客房入住率,增強酒店的競爭力。

4.結算方法:

甲方按月平均額每月付款給乙方,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的款項,乙方的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甲方如有滯納行爲,按每日千分之二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五年內,乙方對該系統的設備擁有所有權。第六年開始該系統設備的所有權歸甲方。

2.負責提供全套安裝設備及配套設施,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設備規格、型號、質量等均符合約定(具體見附件)。

負責合同規定期限內該系統的運營和維護保養。該系統的設備劃歸甲方後,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該系統能正常運營,並定期進行保養。(具體的承諾書見附件,包括如何及時維修,補救措施)

3.保證所提供設備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承擔由於產品瑕疵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保證視頻服務系統的音像質量。(質量的標準如何確定?)

5.保證片源的時效性和合法性,並保證每個頻道每星期更換一部影片(共設輪播______個頻道)。(影片是否有要求?如何避免重複?)

6.系統歸屬甲方後,乙方應保證提供有效及時的片源,直至該系統不再使用爲止。(提早______日提供片源清單。)

7.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乙方不得將安裝在甲方處的設備做抵押或提供擔保。

乙方對甲方的有線電視線路進行必要的改造,必須保證有線電視收看的效果(等同於以往的收看效果),並無償提供______臺______寸數源彩色電視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規定每月支付乙方系統服務費,因視頻系統設備原因導致質量問題而引起的投訴,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系統服務費。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系統的所有權屬乙方,但甲方擁有使用權,甲方不得自行轉讓、遷移、出租、抵押或提供擔保。

3.合同簽訂後派專人協助乙方在工程勘測和安裝期間的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施工場地。乙方人員由於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財物的損失,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甲方有義務對本合作項目的技術、方案、協議內容保密,爲系統採用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因甲方故意造成的設備損毀,甲方需對乙方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5.爲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和良好維護,甲方無償提供設備操作間和一部工作電話,並無償爲乙方工作人員在工程施工和系統維護期間提供住宿。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如單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若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地爲甲方所在地。

2.違約責任:雙方均應自覺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應向非違約方承擔責任。

3.雙方發生爭議時如不能協商解決,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並需加蓋公章並經代表人簽字後有效。

附件包括合同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視頻系統技術文件、設備規格、型號、質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鑑於:

1、甲方是一合法註冊的公司,在貴某某經營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經驗和優勢;

2、乙方是一合法註冊的公司,在所在區域內擁有一定的投資客戶資源和投資諮詢經驗。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運營事項

1、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在 設立 ,相關注冊手續由甲方提供,乙方辦理;

2、該分公司可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拓展甲方公司相關業務;

3、該分公司開發的居間商需與甲方簽署居間協議,相關服務費標準以甲方協議爲準;

4、該分公司開發的居間商的居間服務費由乙方自行支付。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則甲方從乙方的盈利或者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額度代爲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由此而產生的風險及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該分公司與開發的居間商之間產生的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責任;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該分公司不能對外簽署任何合同或從事超出甲方授權範圍以外的活動。該分公司不得設立分支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分公司、代表處、營業部等),該分公司各種印章及營業執照正本等相關證照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條 成本及利潤

1、 該分公司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該分公司的經營管理由乙方決定,甲方可派員監督乙方日常運營。該分公司的經營費用、人員工資、廣告費用、差旅費用、場地租賃費用等相關運營費用由乙方承擔,該分公司的一切對外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該分公司與其員工發生的用工糾紛以及工傷事件一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該分公司對外、對內民事糾紛一概由乙方負責處理,負債由乙方全部承擔,如果涉及訴訟、仲裁或行政調處等,需以甲方的名義作爲訴訟、仲裁或行政調處主體的,乙方可以用甲方的名義參與訴訟、仲裁或行政調處,訴訟、仲裁或行政調處的結果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或者從乙方已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4、該分公司交易過程中出現的虧損按照乙方承擔百分之____的比例相應從已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5、該分公司交易過程中出現的盈利(xx貴某某交易所收取的費用不包含在內)由甲方佔百分之___,乙方佔百分之_____,按月進行利潤分配,結算時間爲次月____日之前。次月結算時該分公司名下已經結帳的客戶如造成該分公司發生交易虧損,甲方從已收到的盈利部分退還該分公司名下已經結帳客戶交易盈利額度的百分之____給乙方,但最高額度不得超過甲方已收到的盈利額度,如有不足則由乙方補足。該分公司的交易盈利由乙方出具相應發票後,甲方支付至乙方公司銀行賬戶。該分公司銀行賬戶不得有非甲方允許或授權的資金往來,如發生不明資金往來則甲方有權力不予支付乙方的盈利及退還乙方風險保證金;

6、該分公司及其所屬員工不得開戶進行交易;

7、該分公司承擔的法定法規稅費,與甲方按相關注冊當地政策。如當註冊地政策變更,則分公司承擔的法定法規稅費按變更之後標準執行,甲方可以代爲扣繳。

第三條 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

(1)乙方需向甲方指定賬戶存入起始風險保證金____元人民幣。自雙方簽署完成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在甲方指定賬戶繳納的風險保證金額度最低爲_____元人民幣。當風險保證金不足_____元人民幣時,乙方須在兩個工作日內補齊至______元人民幣,逾期則視爲乙方違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在扣除全部虧損(包括但不限於:該分公司的交易虧損、甲方接手該分公司客戶的交易合約後沖銷頭寸的成本、因時間延遲帶給分公司的持續虧損等)後,剩餘部分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繳納或者追加風險保證金時,甲方有權不再爲該分公司的新增客戶開戶,直至乙方交納完所需的風險保證金後方可開立新客戶;

(3)該分公司名下客戶資金淨值低於_____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無需追加風險保證金。當該分公司名下客戶資金淨值超過_____元人民幣時,每增加_____元人民幣客戶資金淨值乙方需追加______元風險保證金。當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虧損____%時,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風險告知,郵件或傳真發出,視乙方已經收到風險告知,此時乙方須向甲方追加風險保證金以確保該分公司名下客戶交易的風險在乙方可控制及承擔的範圍內,如乙方未追加繳納風險保證金或無能力追加風險保證金,則當乙方繳納給甲方的風險保證金虧損_____%時,乙方不再享有該分公司名下客戶的收益獲得的權利,亦不可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任何活動。該分公司開發的居間商、客戶、客戶的交易合約由甲方全權接管,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在扣除全部虧損(包括但不限於:該分公司的交易虧損、甲方接手該分公司客戶的交易合約後沖銷頭寸的成本、因時間延遲帶給分公司的持續虧損等)後,剩餘部分_____工作日內退還給乙方;

(4)風險保證金在甲、乙雙方正常情況下解除協議後____個工作日內,在彌補甲方損失後,由甲方退還乙方。非正常解除或者非正常終止協議則按照相應條款執行;

(5)該分公司註冊手續完成之日起_____工作日內沒有客戶入金交易,協議自動解除,乙方所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不予退回;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對該分公司業務進行監督和管理,並提供指導意見,防止違法行爲、違規操作的發生。如果該分公司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

2、按照協議約定支付乙方應得相應利益;

3、對該分公司進行專業培訓,(乙方負責提供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差旅、食宿等費用),爲該分公司按照本協議開展業務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支持;

4、協助該分公司進行市場推廣;

5、對於客戶反映的該分公司違規行爲,甲方將依照本協議及有關法律法規進行限期整改及嚴肅處理;

6、甲方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五條 乙方權利及義務

1、根據本協議取得經營管理 的權利;

2、該分公司享有開發居間商與開發客戶的權利;

3、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同時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

4、積極宣傳甲方形象,爲甲方開拓市場;

5、爲客戶保密,積極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6、應維護甲方的形象,不得泄露甲方商業機密;

7、不得與居間商或者客戶串通,以任何形式損害、侵佔甲方或其他客戶利益;

8、向客戶履行風險告知義務,不得向客戶作任何投資保證或各種不合實際的承諾;

9、與客戶之間的業務關係要清晰、合法,如產生糾紛,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反映給甲方。對於該分公司與客戶間發生的任何經濟糾紛,由乙方與客戶自行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該分公司在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時必須充分揭示貴某某的風險,所有宣傳中必須在明顯位置列明“貴某某交易有風險,入市須謹慎”的風險提示;

11、該分公司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如需在媒體平臺或公開場合向客戶宣傳、介紹甲方及其業務時,需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徵得同意並完全使用甲方提供之宣傳內容方可進行。否則,甲方將對發生的任何不實宣傳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該分公司不當宣傳或行爲致使甲方受到天津貴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單位的處罰,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處罰。如乙方拒不繳納罰金,則甲方有權利從乙方獲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額度;

12、該分公司負責代收《銀行資金存管三方協議》xx貴某某交易所存聯,並於每月__日前將上一月資料郵寄至甲方,甲方收到該分公司寄送的《銀行資金存管三方協議》xx貴某某交易所留存聯後,與當月實際開戶姓名、數量進行覈對,如有信息不符,三方協議缺失的,限期要求乙方進行情況說明,並補齊。如逾期不能補齊,按照天津貴某某交易所《會員合規管理辦法》進行相應處罰;

13、該分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天津貴某某交易所各項規定,因該分公司違反規定而造成甲方受到天津貴某某交易所或其他單位處罰,則由乙方全部承擔,如乙方拒不繳納罰金,則甲方有權利從乙方獲得的收益或者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額度。

第六條保密條款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對自己所獲知、瞭解或掌握的對方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等商業機密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密,否則需承擔相應責任。本協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披露方以書面、口頭或電子的形式提供給接收方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如技術訣竅、研究成果、商業計劃、客戶信息、財務數據、雙方訂立的協議條款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信息。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錄、紀要、協議、合同、報告、電子郵件等。

第七條 免責條款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包含但不限於火災、爆炸、颱風、洪水、地震、潮汐、雷電、戰爭、供電、電信及通信設備中斷、罷工、政府管制、交易所暫停交易、互聯網系統故障及通過互聯網未經許可的存取、盜竊交易敏感性數據、他人惡意地對網站攻擊病毒等事件及非可歸因於任何一方的信息傳遞中斷等任何一方不能預見且不能合理控制的事件)發生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合作關係的變更和終止

甲、乙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業已理解本協議的所有條款,並自願遵守本協議的全部內容,承認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及責任: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可以隨時終止。由甲方在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該分公司交易過程中出現的虧損後,在30個工作日內將風險保證金的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協議到期後自動終止,雙方視合作情況續簽協議,如乙方可以按要求完成甲方指定之工作目標及內容,則乙方擁有優先續約權;

2、協議到期後,甲、乙雙方經協商不再續約,則由甲方在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該分公司交易過程中出現的虧損後,在30個工作日內將風險保證金的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甲方不予退還剩餘風險保證金;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解除協議,則由甲方在乙方繳納的風險保證金中扣除該分公司交易過程中出現的虧損後,在30個工作日內將風險保證金的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同時,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5、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行爲,甲方經覈實後有權終止協議;

6、雙方如要求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與對方作好相關交接手續;

7、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借甲方名義繼續從事有關活動;

8、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9、乙方需要完成甲方規定的基礎任務如下:

(1)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兩個月內需完成三名新客戶的開發(___萬人民幣客戶入金有效)或____手(單邊)交易量;

(2)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第三個月開始,每月完成兩名新客戶的開發工作,或每月完成_____元人民幣客戶入金(客戶全部累計入金有效);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任意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指定任務則取消其管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資格,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不再享有獲得該分公司名下客戶及該分公司名下居間商的收益的權力,同時在甲方網站予以公佈。

第九條 其它約定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該分公司不得從事或代理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

2、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之條款,甲方責令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沒有限期改正,甲方有權中止對乙方的所有協議,並且該分公司名下的居間商、客戶、客戶的交易合約由甲方全權接管,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客戶如需提取現貨,甲乙雙方按照《xx貴某某交易所黃金交收管理辦法》和《xx貴某某交易所白銀交收管理辦法》共同辦理;

4、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12個月。

第十條 解決協議糾紛的形式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之相關附屬文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經營合同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爲確保學院廣大同學的就餐需求,豐富菜餚的花色品種,滿足同學們不同地區的口味要求,甲乙雙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場地爲:

售飯卡機號爲:

二、甲乙雙方的範圍:

三、本協議期爲壹年(壹年爲校歷的兩個學期,實際日期以學校的開學放假時間爲準);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負責場地內設施設備的保管和維護,設施設備另附清單,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五、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時,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合計元(¥元)。

六、爲保證餐廳正常運行,不影響學生用餐;嚴禁乙方在協議未到期時解除協議,確要解除協議不退保證金。

七、由於乙方加工食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的保證金處理相關事務。

八、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私自轉讓經營權;若私自轉讓經營權,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九、甲乙雙方

合作經營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按雙方約定執行,詳細細則見附件1。(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檔)

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食品衛生安全法》,《後勤管理制度》、《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

十一、覈定乙方的營業限額爲:元。乙方的售飯機營業收入必須達到協議覈定的營業限額,若沒有達到,按營業限額收取管理費;超出營業限額的部分按5%獎勵返還乙方,但月營業天數不足25天的,不發超額獎勵。

十二、爲滿足學生就餐,乙方在營業期間不允許隨意停止營業,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請假,無故停業《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進行處罰。

十三、乙方負責其分配區域的衛生清潔和經營秩序,甲方隨時抽查,發現問題按《學生二樓餐廳衛生安全行爲規範》進行處罰。

十四、經營中絕不允許收取現金,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十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學生二樓風味餐廳

乙方:年月日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附件2,設施設備清單

附件1:甲乙雙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費用攤銷辦法

1、甲方按乙方月營業收入的%收取管理費。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清潔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有計量儀表的按刻度收取,沒有計量儀表的按營業收入的比例分攤。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統一提供,月末結算時扣除。

4、乙方主要烹飪設備使用電力的,按用電設備的功率及運行時間另加電費。

我已仔細閱讀並確認同意上述執行辦法。

(乙方負責人簽名,手印):

(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

合作經營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過兩個月的店鋪經營試運行,爲了便於管理,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經營騁用合同。

本勞動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經營騁用合同,合同有效期自20_年1月 1日 至20_年12月30日止(時間說明:根據店鋪實際經營情況,若中途轉讓或其它原因造成店鋪經營終止,以店鋪經營終止時間爲準)。若雙方對合同沒有任何修改,下一年度可以續簽。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楓葉通訊耗材店管理銷售人員。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雙方協商制定。

2、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本月酬金除當月天數乘不在崗天數計扣薪酬(不經允許扣雙倍)。

4、甲方應儘量抽時間在店鋪中協助乙方經營。

5、凡是從店鋪銷售出去的每一種物品都必須進入系統,以計算成本和利潤。甲乙雙方不得有任何私心,私自進貨銷售,凡進貨銷售未進系統的,應儘快錄入系統,並把銷售所得利潤以服務費形式錄入系統。

6、乙方工資發放,甲、乙雙方按照純利潤的6比4進行分成,每月15日計算上月收入及應發工資。工資發放按推遲一個月發放(如3月15日算2月份工資收入,4月15日算3月份工資收入,發放2月份工資。)

7、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8、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店鋪所有進貨及進貨支出。進貨成本由甲方全部負責。(成本由甲方負責,因此甲方從店鋪中調用物品,可按0元支付)。

(2)對往來單位的各種招待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在每個周利用週末休息時間協助乙方經營活動,負責解決乙方不能處理的問題。

(4)甲方監督管理乙方的經營活動,對店鋪中不正確的經營行爲甲方應提醒並告知(平時應注意態度要誠懇,有業務時應先把業務處理好再處理自己的事情,比如打電話、聊天、娛樂等不能影響經營活動)。

9、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店鋪中實行坐班,不得隨意關門,應按時開門進行經營活動。

(2)乙方應在銷售物品時堅持公正,不得營私舞弊,嚴格把自己的經濟與店鋪收入分開,不得混用。對一些沒有成本支出的技術服務收費,乙方應在公正無私心的情況下計入系統服務費中,這樣便於利潤計算。

(3)乙方從店鋪中消費物品,必須告知甲方,然後按成本支付進店鋪

(4)乙方在經營中發現的任何能賺取利潤的渠道,應與甲方商討並把渠道進貨錄入系統,以便銷售賺取更多利潤,實現店鋪的合理經營。

(5)合同期不滿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如果是假期中以解除合同當月上月的收入計算經濟損失,如果是非假期中按解除合同當月上月收入的2倍計算經濟損失)

(6)合同期到乙方不願繼續服務的,要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讓甲方有時間找人培訓人。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信息或客戶名單等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店鋪經營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平時算帳中發現較大資金漏洞,且無法用現金補平收入漏洞。(盤存出現的資金收入漏洞由家裏負責)。

1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2、由於甲方店鋪工作需要,甲方認爲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簽訂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3、雙方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考察,甲乙雙方秉承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雙方就酒店所需的海鮮供應配送與合作經營,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作爲甲方經營所需海鮮(海鮮、河鮮、江鮮、冰鮮)等所有水產品的唯一駐店供應商【注:甲方有大型宴席不得自己採購水產(海鮮、河鮮、江鮮、冰鮮以下簡稱海鮮)】不能以次充好,缺斤短兩,以死充活,並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提供。

二、本合同期間內甲方負責乙方所供應海鮮進入甲方酒店所需的水、電,及水產養殖人員工作餐,乙方負責配送的鮮活海鮮的相應的輔料,並且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節約用水、用電,且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及安排。

三、爲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信譽與形象,雙方應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努力擴大乙方供應配送的海鮮系列菜品的銷售工作,乙方應及時保質保量的做好海鮮的供應,以確保甲方經營需要,嚴禁配送腐爛變質和不符合食用衛生標準的海鮮類。一旦類似情況發生,由乙方負全責。

四、合作利益及結算方式:海鮮系列按銷售價格(銷售價格雙方商定)的比例分配。即甲方佔實際銷售收入的40%,乙方佔銷售收入的60%甲方如果有促銷活動,乙方予以配合,甲方每天將銷售情況彙總並與乙方對賬,雙方簽字後,每月10號一次性結清營業款,不再另作其它任何費用的分攤(即乙方不負責稅收及其它任何費用)。本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收取海鮮出品銷售的權利。如甲方沒有及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收到貨款後在繼續供貨。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但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貨款的效力。如雙方解除協議停止供貨,甲方在三天內把乙方的有所款結清,如甲方有違約要付違約金(按貨款總金額每天1%計算)給乙方,(注:甲乙雙方合同要變更或解除,需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六、合同終止:本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合同經營的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爲: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爲_________。

2.外文名稱爲_________。

3.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爲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4.合作企業的性質爲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合作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合作企業的經營宗旨

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六條合作企業的經營範圍

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作企業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爲_________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爲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說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

3.經批准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後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並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九條註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

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第十條出資

1.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爲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2.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5.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6.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7.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9.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雙方分別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1.中方:提供總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爲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爲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爲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爲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爲:註冊資本50萬美元以下的爲一年內;註冊資本51-100萬美元的爲一年半內;註冊資本爲101一300萬美元的爲二年內;註冊資本301-1000萬美元的爲三年內;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註冊登記後三個月內投入,並應投入註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註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二條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爲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三條合作企業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合作企業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十四條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爲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爲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

、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爲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其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第十六條材料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外方作爲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於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稅或者補稅。

4.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於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於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合作企業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七條技術

技術合作企業所採用的技術爲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爲合作企業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爲合作企業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_________批准。

第十八條產品銷售

1.合作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2.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由合作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____。

3.合作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4.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作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5.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爲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二十一條合作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第二十二條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利益分配

1.合作企業在完稅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合作企業經營虧損,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擔: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

1.合作企業設董事會,企業註冊登記之日爲董事會成立之日。

2.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3.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4.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

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8)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會議時,可委託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並主持。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七條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可以出具委託他人代爲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八條董事長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二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

合資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_________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年。

第三十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總經理必須每季度向董事會報告公司的經營情況,半年向董事會作一次財務結算報告。

第三十二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管理人中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爲時,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給予應得的處分直至解聘,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勞動管理

1.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覈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覈擇優錄用。

2.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合作企業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主任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五條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六條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八條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三十九條財務會計、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覈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四十條外匯收支管理

1.合作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2.合作企業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3.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稅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四十一條解散與清算

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

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5._________

前款第二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補充,必須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_________批准方能生效。

第四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合作企業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1.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2.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企業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四十六條聲明與保證

1.中方:

(1)中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外方:

(1)外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外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四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_________(時間)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企業。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_________(時間)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企業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企業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2.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期_________,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_________%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企業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3.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

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同雙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五十條爭議的解決

1.由於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_________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於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五十二條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爲準。

第五十三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均爲本合同的附件。(注:沒有附件的請刪除)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_________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五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同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一份,報_________(部門)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分報_________、_________機關。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於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法定代表(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點)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經營合同7

合作經營通常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基於合同進行合作,共同從事某項產品的研究、製造或銷售,或者某個項目的經營,合作者之間依合同的約定投入資金、技術或設備以及勞務,並依合同的約定分享權益和分擔風險。

合作經營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雲南省xx市,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爲: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 在中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市 區 街 號。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依據 法律成立的企業,在 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合作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爲 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爲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爲: 省 市 路 號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爲獨立覈算、自負盈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爲限對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條件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作公司經營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爲 。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 。

產品品種將發展 。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 元(折萬美元)。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爲 元人民幣(折 萬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佔 % , 乙方美元佔 %。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第十三條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須經合作他方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條件,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已有規定外,合作各方應履行下列責任:

甲方責任:

辦理爲設立合作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辦理合作公司建設期所需的機械設備的進口有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事宜;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負責(協助)將作爲出資的機械設備等物資運至中國港口(交付合作企業);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各工人;

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合同產品;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與乙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以取得爲達到本合同第一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質量控制、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技術是合法的擁有者,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保證爲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經營目的的要求。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將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作公司, 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合同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爲該合同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合同的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作公司, 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合同試產期內使合作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合同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爲,乙方應負責賠償合作公司的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爲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爲期限。

第十九條 合作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爲 年。

技術轉讓合同期滿後,合作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 %,內銷部分佔 %。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佔 %。

由合作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佔 。

由合作公司委託外方合作者銷售,外方合作者銷售佔 %。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爲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合作公司可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合作商標爲 。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董事會於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爲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採取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或者簡單半數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務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爲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案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

由甲方推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 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委託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的,應邀請甲方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

籌建處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覈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程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作、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 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按中國的法律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外籍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中國員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繳納個人收入調節稅。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加以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但應不少於 %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對合作公司財務審查,並將結果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一方認爲需要聘請其他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四十八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會計年度的年度自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外匯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本合作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

第五十一條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存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作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外匯平衡由本合作企業自行負責。

第五十二條 本合作企業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外匯部分在依法納稅後,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外匯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後,可以匯國外。

第十六章 利潤分成

第五十三條 自獲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潤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佔 %,乙方佔 %,第 年至第 年;甲方佔 %,乙方佔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期限爲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爲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作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滿財產處理

第五十五條 合作期滿合作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剩餘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險

第五十六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的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決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七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同意通過,並報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要求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合同審批機關申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企業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條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項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及提供合作條件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 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六十二條 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後,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合作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六十六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條 合作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設計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爲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於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xx市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代表(簽字)

合作經營合同8

訂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姓名:性別: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各方自願合作經營,該合作事業所有資產按投資份額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作名稱:,

經營地點爲:。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四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滿可續訂合作合同。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佔總出資額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二、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經各合作人協商,盈餘分配按稅後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於擴大再生產和轉爲合作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等),提取10%公益金(用於合夥人和職工的福利),餘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三、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他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加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加入

1、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新合作人加入需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承認並簽訂合作協議;

3、除加入協議另有約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事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出;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事業的事由。

退出前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作商行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出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出人按退出時的合作事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事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加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事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事業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轉讓,但須經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或訂立加入、退出、轉讓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合作事業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合作事業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銀行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各方確定後,列入備忘錄或補充合同中。

合作事業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作人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九條合作人分工

一、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管理財務開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權利:

1、參予合作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作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共同決定合作重大事項;

4、監督財務開支;

第十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和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合作事業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六、如合作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作事業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合作負責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應延續合作經營:

1、合作事業有贏餘;

2、合作事業有轉機;

3、合作人要求延續;

4、合作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作事業名稱繼續經營原合作事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經營。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作期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事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1、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或委託第三方擔任。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作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作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四條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作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一方可經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全體合作人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作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存一份。

全體合作人(簽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合作經營合同9

甲方:

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產品入駐乙方場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入駐合作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產品以入駐方式進入乙方已有的場地,成爲乙方合作商家。

2、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將甲方產品經營權以任何形式轉讓或轉嫁等方式給第三方銷售。

3、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乙方店鋪自負盈虧,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入駐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合同有效期滿如雙方未發生重大違約責任,本合同自然延續。如雙方任何一方有意終止合同,需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作終止後沒有造成條款約定的產品損失,甲方負責將設備撤離乙方場地。

三、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需保證提供設備及產品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所播出的廣告不涉及黃賭毒及國家明令禁止的條款。

2、甲方提供合作所售產品所需的設備的正常使用、安裝和維修服務。

3、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銷售的產品進行相關售後及退換貨服務,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事故或工商罰款等產品或甲方原因引起的,甲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保持與甲方的發展、營銷戰略相一致,以負責的態度積極維護公司品牌與產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損品牌與產品形象的行爲產生。

2、乙方需保證提供給甲方的場地及電源可以正常使用,不影響甲方設備的正常運行。

3、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代理、銷售與甲方產品相競爭的任何產品。

4、乙方有義務將甲方提供的產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損和丟失照價賠償。

第五條、條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以下列方式結算: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均應友好履行本協議所列事項;

2、如在協議期內單方違約的,若對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依照本協議向法律申訴的權利。

3、若甲、乙方雙方如有一方倒閉、破產或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另一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遺留帳務一次性結清。

4、任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爲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爲而遭致的直接的經濟損失及任何可預期的間接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七條、條保密

1、雙方對合作提供的所有公司相關的經營信息、需要保密的其他文件等,均屬於商業祕密,各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2、甲、乙雙方都要對合作細節嚴格保密,如一方因泄露合作細節對守約方造成損失,需賠償對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並支付違約賠償金。

第八條、條其它約定

1、在合作過程中,若對本合同內容、條款進行的任何變更、修改、補充、終止等,均需以書面形式做出並加蓋雙方公章纔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雙方間往來之商品報價資料,補充合同、訂單、確認書、對帳單等均應被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共同構成雙方具體權利義務之依據。

3、甲、乙雙方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以本合同書確定的爲準,如一方變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向對方發送文件、有關資料時視爲已向對方送達。

4、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合同引起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法人代表:

簽定日期:日 簽定日期:

合作經營合同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信息

合作經營店鋪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爲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爲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於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於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

第九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合作經營合同11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爲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xx”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爲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爲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xx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xx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xx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臺;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xx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xx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xx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xx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xx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xx,開發適當特色的xx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xx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xx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爲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xx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爲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xx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xx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爲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爲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合作經營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