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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集合7篇】

合同1.01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工程合同【集合7篇】

工程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內容: ;

4.承包方式: .

5. 承包範圍: 。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爲 日曆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總價(含稅)約爲人民幣 元。 具體的分項工程價格詳見經甲方確認的工程報價清單。

第四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

9.1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務 ,負責本工程的 。

9.2乙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職務 ,負責本工程的 。

第五條 工期延誤與工期獎罰

4.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每推遲一天處罰 元,以此 類推並因此承擔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連續停工48小時以上,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技術交底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對不合格的零星工程,乙方應進行及時返修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七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的支付:

(1)進度款的.支付:

(2)決算款的支付:

(3)質保金的支付:

2、結算方式採用以下 種方式。

(1)執行山西省20xx定額,綜合取費 %結算。(材差執行當年當月季度材差)

(2)執行雙方協商一次性包死價,如增加或減少工程量,則按清單報價增減總價。

(3)零工: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注,零工簽證須經三人以上簽字及項目負責人簽字方能生效。)

第八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全部責任,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在開工前做好開工前準備工作,滿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現場人員正常生活用水、用電需要,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2、提供施工場地,辦理臨時用地和佔用道路手續。

3、開工前辦理好一切應該屬於甲方辦理的手續。

4、開工前提供擬完建築物等技術資料給乙方。

5、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保脩金給乙方。

6、明確工地代表和監理負責人及其應該履行的職責。

7、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第十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本工程承包範圍以內的所有工作量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2、依據甲方提供的擬建築物的技術資料及各項技術交底,合理組織本方人員、機械、機具,確保承包範圍以內的工作順利實施。

3、服從施工現場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對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及指令不折不扣的執行,如有違反將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4、組織安全生產,搞好施工場區內的安全文明施工,如因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工程竣工後負責編制竣工資料和結算資料。

6、工程交付甲方後,因乙方施工質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質量維修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限爲 年,在保修期限內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天內進行工程保修。若未按期進行保修,甲方有權使用其它單位進行保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若預留質保金費用不夠甲方保留對乙方的追索權。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涵蓋的各項附件也是合同中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協商的原則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

第十五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0.1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執 叄 份,乙方執 壹 份。

10.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外牆保溫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合同內每棟單體樓外牆膠粘50mm厚xps板保溫層;外表面膠粘標準網格布;安裝高強塑料鉚釘。

合同工期:

工期:按項目總進度及甲方要求爲準

如果因發包方原因或建築物主體不能進入外牆保溫施工工序,工期應順延。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施工過程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牆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XX)》執行。

引用標準:

《絕緣用擠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XX

《玻璃纖維製品實驗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牆隔熱保溫系統施工規程》

質量標準及驗收辦法:

1.工程施工及驗評辦法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牆保溫應用技術規程(db64/048—XX)》。

2.質量等級:合格

3.質量等級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驗評後達不到合同規定標準,由承包方無償返修,達到合同規定質量等級後方可交工。

技術資料、圖紙及其它材料的提供辦法: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相關技術資料,在施工過程中如有變更應出具變更通知單。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發包人提供產品近期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施工工藝及施工技術規程等。

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外牆外保溫每平方米造價爲:______元(外牆掛板);_____元(外牆掛石材),工程量以實際結算爲準。

2.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發包人應按承包人施工進度進行付款,待外牆外保溫工程竣工後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暫定價款的______%。

2)工程整體竣工且驗收合格後,發包人須向承包人支付完實際結算後工程總價款的_____%,剩餘的______%作爲保修款保修期結束後付清。本工程保修期爲一年。

3)在發包人確認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簽字認可後,______天內付清工程款。

違約責任:

1.承包方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發包人責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工程進度並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3)如在保值期內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負責賠償因質量問題而產生的損失。

4)如保溫效果達不到有關規定的要求,承包人負責賠償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2.發包人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需按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提供必須的施工條件,如施工條件達不到而產生的延誤工期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合同的有效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視爲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時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終止,須在7日前提出,要有書面文件爲據,如發生糾紛,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共四頁一式肆份。發包人貳份、承包人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小寫)¥: 元(大寫):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決定共同合作推廣“防腐收塵節能煙囪”技術(專利號:),爲了該技術在煙囪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實施和應用,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第一條、由乙方負責組建公司項目部具體負責防腐收塵節能煙囪工程項目的實施,包括煙囪工程方案設計、工程預算、技術指導和工程施工。

第二條、甲方以乙方公司項目部的名義參與該煙囪工程項目建設,在該煙囪工程項目建設中甲方對外不以自己名義實施工程項目建設和民事行爲。

二、管理形式

第三條、甲方在雙方合作的煙囪工程項目實施中另設立賬戶實行項目獨立覈算、分戶管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合作實施的每一個煙囪工程項目,甲方向乙方交納該項目總造價(該總造價指工程項目建設總造價,不包含工程項目的專利使用費)的2%作爲乙方應得的收益,該款項以所實施項目的工程進度款到賬時間爲標準,分期分批交納,具體包括(方案設計費、工程預算費和技術指導費)等費用在內;工程施工勞務費用根據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和工作量等另行覈定,不包括在此。

第五條、甲方負責在合作項目上工程合同的簽訂,協調對外事務,包括:協調維護與項目方的關係,工程進度款的催討等事宜。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與乙方公司合作期間嚴格按本協議約定,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做損害乙方利益和形象的行爲。

第七條、乙方負責在合作項目上的技術支持、技術指導,並保證合作的每一個煙囪工程項目質量達到項目方的要求及國家檢測標準。

三、投資建設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按照合作項目上與具體項目方所簽訂的煙囪工程建設合同的'約定及時投入該工程所需款項。

第九條、具體煙囪建設的工程款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此項工程款的投資義務。因甲方自身因素導致不能及時按量的投入款項而產生的經濟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甲方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以上合同的約定,認真負責地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作期間,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雙方均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因甲方未按時交納按理費、損害乙方利益等原因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所欠費用甲方應當如實補交,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按合作項目上所簽訂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計算。

第十二條、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正常進行工程建設任務,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並承擔違約金按合作項目上所簽訂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計算。

五、其它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負責處理。

第十四第、本合同約定事宜雙方均應認真遵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合同有效期爲十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xx

乙方:xxx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行政村的水泥路面承包給乙方,工程造價款約21萬元,每平方米44元。甲方要求使用混凝土(簡稱商混),路面的厚度爲10公分(檢驗)。

(一)工程限期20xx年20xx年日,因天氣、人爲造成的施工困難,雙方不宜追究,甲方提供水電方便,費用乙方自理。

(二)在施工期間,乙方負責保養路面。

(三)付款方式:隨工程進度付款,大致分爲三次,機械設備和人員進工地後首次支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二次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40%,最後付總工程料款造價的20%。(按實際路面面積全部結清)。

(四)因甲方工程款不及時支付給乙方造成工程的`拖延,造成乙方工程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工程方面甲方負責隨時抽樣檢查,不合格及時返工;

(六)施工期間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一切工程路面隨形整平由乙方負責;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工程質量c25甲方隨時抽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乙方:

20xx年月

工程合同 篇6

施工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建專業資格的考覈,同意將公司_________防水工程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內容:根據公司_________工程施工聯繫單和設計變更通知單要求,廚衛間防水工程採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膜(1.5cm厚),屋面防水工程採用“_________”聚氨酯防水塗膜(找平層上作基層處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總包方式。

三、工程造價:

廚衛間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屋面_________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__元。結算時按實際面積結算。

四、質量標準:

乙方應確保公司生產基地_________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_________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塗膜工程保證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層、不露點、平整均勻,與基層有一定粘結力,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並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提交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運輸、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_________建設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後使用,必要時由甲方抽送_________檢驗合格後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_________基地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爲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爲,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並對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達優良標準後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脩金,三年保修期滿後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餘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滿,甲方支付餘款後,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轉讓方: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總公司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北京市服務中心(以下稱“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稱“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電話: 傳真:

鑑於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轉讓合同》(下稱“轉讓合同”)。轉讓合同約定,丙方同乙方簽訂聯建協議或項目轉讓合同,由丙方買斷該項目,然後將該項目再全部轉讓予甲方。轉讓合同並約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責任及違約責任、轉讓費及其付款方式。

鑑於年月日甲方委託的丙方和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聯建合同書》(下稱“聯建合同”)。根據聯建合同約定,乙方與丙方合作建設(又稱)住宅項目(下稱“項目”)。乙方合作條件爲提供無權屬糾紛的土地使用權,丙方則承擔聯建項目的全部建設資金。房屋所有權與相應土地使用權乙、丙雙方之分成比例爲:乙方爲30%,丙方則爲70%。同時,聯建合同還約定了乙、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與違約責任。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爲北京市綜合經營公司(下稱“經營公司”)。

又鑑於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簽訂了住宅項目之《轉讓合同書》(下稱“合同書”)。乙方已將項目全部轉讓予丙方。

現基於丙方(受甲方委託)爲項目之聯建主體,而甲方爲項目投資者之事實,甲、乙、丙三方作爲共同轉讓方與作爲受讓方的丁方經友好協商,就丁方置換乙方和丙方成爲項目聯建主體及取代甲方成爲項目之實際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主體事宜,達成本協議書。

第一條: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住宅項目,又稱住宅項目。

2.項目地點

位於北京市朝陽區三環路號院北側。

3.項目面積

佔地面積平方米,總建築面積平方米(最終面積以工程竣工驗收後北京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實測面積爲準)。

4.項目範圍

本項目之四至範圍爲東至,西至,北至,南至。轉讓項目包括兩棟層數爲22層的塔式高層住宅、一棟3層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車場、地下車庫及集中綠地等。轉讓項目範圍還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築物(3層),改造後用作物業管理用房。轉讓項目範圍詳見規劃紅線圖與設計說明。

5.項目現狀

建設項目已建至,項目建設所需的法律手續已至。

第二條 項目聯建主體與項目實際投資人

1.項目聯建主體的雙方

丙方受甲方委託與乙方組成項目聯建主體。項目由丙方負責全部建設資金。乙方則提供土地使用權人爲經營公司的土地使用權作爲聯建條件。乙方與丙方並約定了建築面積之分配原則與雙方合作建房諸事項。20xx年月日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以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項目建議書;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以20xx-規審字-號文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據此,乙方和丙方爲項目之聯建主體。由於乙方提供的項目土地使用權之使用權人爲經營公司,有關該幅土地的實際情況及乙方與經營公司相互關係,乙方與經營公司應另行具文予以說明。丁方與經營公司將不發生任何經濟、法律關係。

2.甲方爲項目實際投資人情況

根據甲、丙雙方所籤轉讓合同,及丙方據轉讓合同與乙方簽訂的合同書,從法律意義上講,甲方爲項目的全部投資人與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權利主體。如至本協議書籤署之日,轉讓合同、聯建合同及合同書均已履行完畢,則甲方即爲項目之全部權利的惟一權利主體。

第三條 有關合同與協議的實際履行情況

1.轉讓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

1.1 丙方(轉讓合同之甲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1.1 已經與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與經營公司具文說明)簽訂聯建合同及項目土地使用權轉讓之合同書;辦理前期項目立項,項目建議書獲北京市計劃委員會京計生資字[20xx]第號文批准;

1.1.2 項目轉開發情況與項目公司-北京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之成立情況如下:

1.1.3 辦理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工作,獲北京市城市規劃管理局20xx-規審字-號《審定設計方案通知書(居住建築)》。

1.1.4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情況:

1.1.5 建築設計工作的進展情況:

1.1.6 項目用地範圍內之搬遷情況、外部市政供應方案與落實情況:

1.1.7 土地出讓合同之簽訂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

1.2 甲方(轉讓合同之乙方,下同)實際履約情況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轉讓費、技術服務費元;

1.2.2 甲方支付辦理項目前期規劃審批手續所發生的費用和支付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情況:

1.2.3 項目建築設計之設計費用與支付情況:

1.2.4 爲項目公司提供註冊資金情況:

2.聯建合同履行情況

2.1 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1.1 已辦理完成項目立項手續。

2.1.2 施工現場水、電接口提供情況:

2.1.3 建設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況:

2.2 丙方履行聯建合同情況

2.2.1 支付項目建設資金、相關稅費及綜合地價款情況:

2.2.2 丙方爲聯建項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書履行情況

3.1 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1.1 搬遷工作進展情況:

3.1.2 房屋產權變更和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辦理情況:

3.2 丙方履行合同書情況

3.2.1 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況:

3.2.2 丙方履行合同書的其他情況:

第四條 項目轉讓之實現方式

1.項目轉讓之方式與目的

通過各方權利主體的置換方式,達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爲項目之惟一合法權利主體之目的,即享有項目之土地使用權、項目建設開發權及對項目之佔有、使用、收益與完全處分權。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轉讓合同及聯建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發生變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 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繼續履行其在轉讓合同中之義務。甲方在轉讓合同中之付款義務及丙方在轉讓合同中之權利,則由甲、丙雙方另行協商議定。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轉讓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而與丙方發生任何款項支付關係。

2.1.2 丙方在聯建合同中的權利主體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繼續履行其在聯建合同中之義務。至於乙方在聯建合同中獲得搬遷週轉金的權利,在本協議付款條款中規定。根據聯建合同的基本內容及本協議的規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簽訂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聯建。置換協議之一簽訂後,聯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終止。

2.2 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合同書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讓合同書之轉讓標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書爲據向丙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由乙方與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簽訂另一份聯建主體置換協議(下稱“置換協議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聯建。乙方在原合同書中的權利由本協議付款條款規定。

2.3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以聯建合同及兩份置換協議爲基礎,辦理項目公司成立手續,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與乙方簽訂置換協議之二之另一方)作爲項目公司的股東辦理項目公司之工商註冊登記。

2.4 在甲、乙、丙三方協助下,辦理項目轉開發手續,並將項目全套法律審批手續辦至項目公司名下。

2.5 本協議生效後項目設計、建築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條 交易總金額、計算依據與付款方式

1.交易總金額的確定原則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稱“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轉讓方甲、乙、丙三方成爲項目的權利主體與實際出資人,並對項目享有全部權益。作爲對等條件,丁方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向轉讓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且丙方的權利體現於其與甲方之間的協議之中,故丙方的權利由甲、丙雙方自行解決,本協議書中不體現)支付經濟補償金。該經濟補償金即爲本協議之交易總金額。

2.交易總金額之計算依據

2.1 交易總金額:項目之交易總金額爲人民幣萬元。

2.2 計算依據(即丁方所付轉讓方甲方和乙方款項中所包括的內容):

2.2.1 立項與規劃審批手續費;

2.2.2 建築設計費;

2.2.3 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稅費:四源費、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電權費、電貼費、人防易地建設費(如發生)、綠化補償費等;

2.2.4 土地出讓金;

2.2.5 項目工程施工費用;

2.2.6 土地開發費用:拆遷安置費等;

2.2.7 甲方、乙方和丙方爲項目實際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費用。上述所列費用之細目經丁方審定後,作爲本協議書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 本協議書籤訂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幣元;

3.2 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項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有關批文、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有關合同及協議、財務賬冊及相關財務憑證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3 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簽署本協議書第四條第2.1.2款和2.2款規定之兩份置換協議的同時,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4 轉讓三方協助丁方成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之名稱暫定爲)並辦妥項目轉開發並轉項於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5 辦妥土地使用權出讓予項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6 爲項目公司辦妥項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開工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7 按時間進度付款:

20xx年8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7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20xx年1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3.8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幣元。

第六條 丁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1 丁方受讓項目聯建主體之地位後,有權獲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覆,成爲合法有效的聯建主體,然後在此基礎上辦理基建轉開發的手續;項目公司成立後,則該項目公司應成爲項目轉開發後惟一的開發商與直接權利人。

1.2 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1款之款項後,丁方即享有項目建設施工的全部管理權和支配權,可以自主組織設計和施工。

1.3 丁方向方支付本協議第五條第3.8款之全部款項後,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項目公司即享有項目樓宇及所有附屬設施的全部權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

2.義務

2.1 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轉讓款項;

2.2 向轉讓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續,以便轉讓各方能順利及時地爲丁方辦理項目轉開發及有關開發審批手續。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獲得丁方轉讓款項支付的權利;由於丙方系甲方之受託人,丙方的權利由甲方和丙方雙方通過結算書面協議的方式解決。

2.義務

2.1 保證丁方在項目中的聯建主體資格合法有效,能夠取得北京市計劃委員會等部門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強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礙。

2.2 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響丁方對項目行使完全所有權的行爲,保

證沒有任何第三方對項目提出任何權益要求,保證項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利瑕疵。

2.3 保證丙方不對項目保留和主張任何權利。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協議或項目權利義務轉讓事宜向丁方主張項目之任何權益,甲方和乙方將承擔由此而給丁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4 應按照丁方的付款進度(詳見本協議第五條第3款),及時爲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項目公司辦理完畢土地出讓金繳納手續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5 應積極配合丁方對項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以確保項目能順利竣工並交付使用。

第八條 丙方的承諾

1.丙方作爲轉讓三方中的一方,承諾甲方和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亦爲丙方之義務,且丙方承諾爲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協議書之義務,提供一切必要之協助。

2.丙方承諾不向丁方主張本協議書或本項目之任何權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轉、受讓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於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項目之轉讓方,故甲、乙、丙三方確認丙方如出現違約行爲,其後果由甲方和乙方連帶承擔責任。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修改、中止與終止

1.本協議經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規定之內容,需經各方協商並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修改。

3.各方均應嚴格執行本協議的各項條款,非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協議。

4.在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有關方面應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可免除發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責任。

5.本協議在甲方和丙方之間結算完畢、項目順利轉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辦妥相關全部權屬證書後即自動終止。

第十一條 調解和訴訟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事宜發生之糾紛,本協議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本協議各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必須由本協議各方協商一致,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否則,補充協議無效。

2.本協議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北京市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北京市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受讓方: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