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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書

合同2.54W

導讀: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書範文。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流轉合同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村組): 縣(市、區) 鄉(鎮) 村 組

乙方(承包戶主):

根據《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依據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調整)方案,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將土地承包給乙方家庭經營。爲保護和合理使用土地,維護雙方權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體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員共 人,名單爲:

二、承包土地情況(見下表)

地 塊

名 稱地 類長×寬

(米)面積(畝)四 至 界 限

東南西北

乙方承包土地共 塊,面積合計 畝,其中基本農田 畝

注:地類欄是基本農田的填基本農田,非基本農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時註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依照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依據法律政策享受國家有關土地和種植作物的補貼。

5.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6.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七、承包地流轉

乙方轉包、出租、互換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間以土地入股合作,均應告知甲方,轉讓承包地應書面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轉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應報甲方備案。乙方若自願放棄承包經營權將土地交回,應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本合同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轉讓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轉出承包地,仍應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戶主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他違法違約行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十、其它約定

1.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