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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精選15篇)

合同5.92K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借款合同(精選15篇)

關於借款合同1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嗎?

一直以來,企業之間借貸合同都被認爲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的,被認定爲無效合同。雖然國家已經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的扶持力度,但是由於足額擔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業仍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企業間的相互借款成爲很多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那麼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應當是大多數小微企業關心的問題,下面通過對當前我國法律規範的分析來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條爲:“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爲。”可見,民間借貸不僅僅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還包括法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關係,即企業間的借貸也屬於民間借貸。那麼這種借貸關係究竟是否有效呢?該規定的第11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爲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樣一直被各項法律規範所否定。而且該規定的第12條也賦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的自由,不管是企業還是勞動者主張這類民間借貸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

僞借貸合同無效

但是並不是打着民間借貸旗號的合同就會被認定爲民間借貸,就會被認定是有效的。一如在法律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時期,很多企業以聯營、投資、融資租賃、委託理財、買賣賒欠等之名,行借貸之實一樣,最終合同還是會被認定爲無效的借貸合同。企業間的借貸以及企業向職工籌集資金的借貸,其目的均應是爲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如果甲企業將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牟利,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那麼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另外,如果甲企業從金融機構借貸到資金後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此時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如果出借人甲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乙企業借款用於違法犯罪

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那麼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也無效。 因此,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簽訂借款合同時應當注意辨別,防止簽訂的合同最終無效。對於其中“知道”、“應當知道”的規定,企業不要認爲這是我的主觀判斷法院無從認定而心存僥倖心理,因爲主觀認識向來是以客觀事實進行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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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借款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並將委託款項存入該賬戶。

三、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應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當時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託發放的中長期貸款,根據人民銀行利率管理辦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xx年,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五、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借款合同3

“打架”的最高法公報案例——以買賣合同

擔保借貸合同的效力分析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登載了“朱儁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分析認爲,該案通過“以房抵債”協議的特殊約定,規避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認可。但是,針對幾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關係,最高法機關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偉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卻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結論。

一、案情簡介與裁判摘要

1、有效:最高法公報(20xx)民提字第344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一”)

20xx年1月25日,朱儁芳與嘉和泰公司簽訂14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朱儁芳向嘉和泰公司購買14套目標商鋪,並於同日辦理了銷售備案登記手續,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應銷售不動產發 票。

20xx年1月26日,雙方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嘉和泰公司向朱儁芳借款1100萬元。嘉和泰公司自願將其開發的目標商鋪抵押給朱儁芳,抵押的方式爲“和朱儁芳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備案手續,開具發 票”,“如到期償還借款,則將抵押手

續(合同、發 票、收據)退回,到期不能償還,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

該借款到期後未能償還,朱儁芳訴至法院,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該《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二審法院均認爲“借款協議”約定將到期不還的借款作爲給付的房款,實際上是爲已簽訂並正在履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附加了解除條件,該合同意思表示真實,應受保護,支持原告的訴請。抗訴機關與原再審法院認爲,雙方形成的是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內容,合同中“到期不能還款用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之間互不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的約定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屬無效。

最高法認爲:當事人實際上是先後設立商品房買賣和民間借貸兩個法律關係,兩份協議屬並立又有聯繫,即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爲之後的借款協議所借款項提供擔保,同時,借款協議爲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附設了解除條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的,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兩份協議沒有約定,借款到期不能償還,朱儁芳直接通過前述的約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權,而必須通過履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現;而通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提供擔保併爲商品房買賣合同設定解除條件,並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兩份合同均應有效。

2、無效:(20xx)民提字第135號判決(以下稱判決二)

20xx年6月27日,楊偉鵬與嘉美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涉及53間商品房,並約定了過戶、違約責任等問題。次日,雙方於房屋登記部門對合同辦理了備案登記。楊偉鵬向嘉美公司支付340萬元並收取61萬利息。後楊偉鵬訴請確認該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辯稱雙方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而是民間借貸關係,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是民間借貸中的擔保環節。一二審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訴請。

最高法再審認爲:結合雙方簽訂該合同的具體情況、楊偉鵬未能提供銷售不動產**原件、不能說明支付款項性質等事實,應認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關係。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備案登記的行爲爲非典型擔保方式。既然屬於擔保,就應適用物權法有關禁止流押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債權人實現擔保債權時,對設定的擔保財產,應當以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受償。最終最高法駁回了楊偉鵬要求交付的訴訟請求。

二、爭議的實質與搖擺的司法觀點

首先,兩份結論相反的判決的爭議實質在於:《物權法》第186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即所謂的“禁止流押(質)”和生活經驗裏的“作死”。實踐中,一般處於優勢地位的抵(質)押權人,爲了避免物權法對流押的禁止性規定,會採取某些變通的做法。兩份判決裏通過另一份買賣合同擔保借款合同,其與標準意義的“流押(質)”的區別在於:債權人並非約定

債務到期不能償還時直接發生物權變動行爲(取得所有權),而是約定債務不能償還時發生其他的原因行爲(如本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他的原因行爲不是取得物權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話解釋,錢如果還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雖然這份新合同可以讓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以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產開發融資中並不少見,學者如楊立新教授稱之爲“後讓與擔保”。判決一關注債務未能履行時,債權人並不能直接獲得物的所有權,只是依據合同取得債權,物權效力的發生與否依賴於合同履行情況,故不屬於流押(質)條款,並獨闢蹊徑地從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釋;判決二強調“禁止流押(質)”是物權法的原則性規定,對非典型擔保亦應適用,該做法變相實現了流押,自應認定爲無效。

作爲統一裁判尺度標杆的最高法,“神仙”打架,自然令司法實務工作者“小鬼遭殃”。雖然判決一爲最高法公報案例,但判決二亦爲《人民司法》、《民事審判與指導》等權威刊物刊載,且做出時間晚於判決一(20xx年做出),合議庭成員包括最高法民一庭庭長張勇健法官與民一庭審判長韓玫法官,亦具有相當權威性。兩份具參考價值的判決相互矛盾,應如何把握其中的裁判規則?

三、以房屋買賣合同擔保借貸合同應無效

1、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

兩份判決的交易模式在實踐中沒有統一的稱呼,但兩份判決都承認商品房買賣合同實際上是借款協議的擔保(“雙方當事人實際是用之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爲之後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見判決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爲債權提供擔保,無疑不屬於“成文法有明確規定、法律適用清晰、擔保效力易於確定、擔保權利義務穩定”的典型擔保方式。釐清這種非典型擔保的擔保物和擔保作用如何實現,是必須的。

其次,回顧最高法判決一,其之所以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不是“流押(質)協議”,潛藏的法理實際上是將擔保的標的物視爲合同債權——因爲擔保物是債權,債務到期並不直接變動物權,而是獲得對債務人的合同債權,這種非典型擔保並非以物權爲擔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慮流押禁止。

然而,從實質上看,對借貸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而不是該合同的債權。楊立新教授將這種所謂的“後讓與擔保”發生擔保作用的鏈條概括爲“行使買賣合同債權——交付買賣標的物即房屋——房屋價值抵償債務——消滅借貸債務”(判決一中“將以該抵押物抵頂借款,雙方互不支付對方任何款項”反映了這一點),可見實質上商品房買賣合同發生擔保作用的不是債權,而是債權即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房屋。

關於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保第 號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爲確保編號爲借第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丙方因甲方的請求,願意爲其向乙方所借貸款提供擔保。經乙方審查同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金額、期限、利率丙方願意爲主合同中甲方向乙方取得的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爲月息 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具體保證範圍以

第二條內容爲準)。

第二條保證擔保範圍丙方同意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的本金、利息(包括按規定計收的加罰息)以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乙方爲實現債權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第三條保證期間丙方同意保證期間爲: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四條保證方式本合同約定保證人對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及加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爲實現債權所需的包括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在內的一切費用)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其它約定事項

1、若主合同債務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作爲丙方的,則丙方每一保證人都願意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乙方有權要求丙方中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並可直接從其他金融機構存款帳戶中扣收。

2、若甲方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虛盈實虧及停業、停產關閉或不能按約支付利息;或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其他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或喪失商業信譽,與

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或轉移財產或抽逃資金或惡意逃避債務等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丙方同時提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如發生下列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保證合同繼續有效,保證人願意繼續對上述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申請延長借款期,經乙方審查同意展期的。

(2)乙方因國家金融政策調整而變更主合同項下部分條款的。

(3)主合同被依法宣告無效或部分條款無效的。

(4)甲方或丙方變更其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等的。

(5)甲方或丙方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爲的。

4、合同有效期內,丙方願意及時、完整、如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的一切資料,並接受乙方對上述資料涉及情況的調查與監督。

5、丙方機構若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行爲,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 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7、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規定辦理。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效力、解除和聲明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爲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至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時自動解除。

4、本保證是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方與乙方無串通、騙取丙方提供保證的行爲;乙方無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本保證,丙方自願簽訂本保證合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借款合同5

借款人(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__________

出借人(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系朋友關係,現甲因資金週轉急需資金向乙方借款1000元,乙方保證不得將該筆款項用於非法用途;

第二條:借款期間自__________年7月1日至__________年6月30日,共一年,月利率,逾期利率,乙方應於每月最後一天按時支付利息,屆期還本付息。

第三條:借款期間如乙方不按時支付利息或甲方認爲乙方支付能力明顯下降,則視爲借款到期,乙方應立即償還本金及支付相應利息;

第四條:如因乙方違約,應賠償甲方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

第五條:如發生爭議,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__________出借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關於借款合同6

《合同法》對民間借款合同的規範採取意思自治的原則,所以在實踐中會出現借款合同的效力瑕疵,即由於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條款的違法性,而導致借款合同的部分條款無效或全部無效。

(1)借款合同違法《合同法》關於利率的有關規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民間借貸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2)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七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非銀行、非金融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貸款人的民間借款合同是無效合同。

(4)在民間借貸中,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無效,不受合同法的保護。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

(5)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企業之間相互借貸的貸款人或者名爲聯營、實爲借貸的出資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應當確認雙方的借款合同關係或者聯營合同關係無效,對雙方約定的利息還要依法收繳。

關於借款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

貸款方:_______

借款方:_______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

項目,總投資___萬元,其中自籌___萬元,

其它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貸款___萬元。貸款期限:自_ 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 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臺(套)___萬元;

土建____平方米____萬元;

其它_____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覈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 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 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____年__月__萬元、____年__月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____(公章)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稅前利潤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稅金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萬 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 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 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 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 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 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稅務局。

借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簽章)

貸款方:(單位)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________(簽章)

保證人:(單位)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關於借款合同8

篇一:借款合同擔保問題

(一)爭取落實借款的擔保

1、明白借款擔保的必要性

借款擔保是確保債權得以實現並促使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法律措施。因此對借款合同進行相應的擔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擔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將來受到最小程度的損害。

2、借款擔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

(二)落實擔保措施時應注意的問題

1、由於保證是以保證人的信用做擔保的,在簽訂保證合同時,要重點考察保證人的保證能力(代爲清償能力)。首先,要避免無效保證合同的出現,其次是要防止保證期間超過的風險。同時,貸款人應明白,在借款關係中,僅起居間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只有明確表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人願意代爲履行”的完全行爲能力人,才被認定爲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款有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並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2、抵押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嘗的擔保方式。在簽訂抵押合同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當事人不得事前有絕押的約定,即“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嘗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爲債權人人所有。”但如果該約定在債務人已經實際發生不履行情勢之後,則爲抵押權實現方式的約定,爲有效約定。

(2)抵押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不具備書面形式的抵押合同無效。

(3)抵押登記非常重要。因爲法律規定,大多數抵押(如抵押物爲房產等不動產)必須依法辦理登記,否則抵押不發生法律效力,如以機械設備等動產作抵押,不辦理抵押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關於借款合同9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規定____ 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爲止。

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爲企業借款合同範本具體條款。

關於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利率:____,借款期滿後收息。

三、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還款金額(返本付息)和方式: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每天___的本金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爭議解決方式: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七、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簽字):

乙方(出借人)(簽字):

日期:

日期:

關於借款合同11

借款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中國XX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於:______ 所需外匯資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_____ )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_____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

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爲按____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願遵守《中國XX銀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和其它有關規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____‰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佔用天數收取___‰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並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罰息,並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爲甲方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後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單位名稱:____(公章)

單位名稱:____(公章) 簽約人:_____ (簽章)

簽約人:_____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於

關於借款合同12

借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爲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爲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爲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爲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爲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爲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爲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爲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戶,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戶,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爲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爲____ -____ 的帳戶,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戶,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戶。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爲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爲: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爲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後一天,(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爲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爲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爲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爲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爲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週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條 稅款

6.1 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稅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稅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稅款,則借款人應爲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稅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稅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稅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稅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稅款,則應在交稅後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稅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稅: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稅或轉讓稅、印花稅或類似的稅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稅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________時間上午11時爲止,用美元,用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爲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爲第________號的帳戶,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戶。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 計算____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爲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爲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 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爲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 批准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9.5 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爲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爲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爲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爲。

9.7 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 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爲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並且爲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 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 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 重複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爲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關於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爲________地普遍接受並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並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說明書,說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關於借款合同13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爲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爲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爲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關於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爲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 款 利 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 款 期 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一方當事人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應在__日內通知另一方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者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2、合同的附件:借據,收據。

3、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關於借款合同15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帳號:

傳真:郵政編碼:

受託貸款人: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傳真: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人)與乙方簽訂的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協議,由乙方代委託人向甲方發放__________貸款,並在受託範圍與甲方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條貸款利率和利息

貸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計算,按__________結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甲方帳戶之日起計算。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委託人調整貸款利率,自利率調整之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第五條用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用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還款計劃

甲方的分次還款計劃爲: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付息方式

甲方應在結息日前將資金匯入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內,以便於乙方按期、按規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時付息時,按規定計收復利。

付息戶帳號爲:

第八條扣款方式

甲方保證按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歸還,又未取得委託人書面同意的,則甲方同意由乙方委託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關費用。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貸款到期,由於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經過努力仍不能還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內向委託人申請展期,經委託人書面同意並通知乙方。甲、乙雙方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進行承包、租賃、合併和兼併、合資、分立、聯營、股份制改造等改變其經營方式時,應提前________日向委託人報告並通知乙方。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髮放貸款;

2。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存款戶;

3。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4。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5。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6。乙方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及經營情況進行監督;

8。乙方應按委託方的計劃及所供資金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將停止發放貸款,同時向委託人報告,並按其書面意見處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過本合同約定分次還款計劃未償清的貸款爲逾期貸款,乙方有權按委託人規定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標籤:借款 精選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