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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護士合同

合同6.36K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護士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護士合同

關於護士合同1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璧山縣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牀護理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 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嚴格執行重慶市關於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 元/月(中專400.00元/月、大專450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臨牀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牀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二)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牀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後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牀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覈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以下材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二)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乙方的畢業證書複印件;

(四)臨牀護士崗位責任書;

(五)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護士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爲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甲方聘請乙方爲門診部護士,從事臨牀醫療工作,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期限爲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職責

1、乙方應嚴格遵守《護士條例》、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全心全意爲病人服務,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對有損甲方的信譽和形象的行爲,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愛崗敬業、履行職責,爲確保門診部的正常運營,乙方必須熟悉門診及藥房常用藥品的品種、用法、用量、適用症等,並及時抄報缺貨計劃,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最佳效益。

4、乙方在執業活動中,應正確執行醫囑、觀察病人的身心狀態,對病人進行科學的護理。應不斷加強巡視工作,要做到三勤:即口勤、手勤、腿勤。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擅自離崗、缺崗,在工作期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並堅持做到護理工作的四輕、十不準、十不交接等規定。

6、因工作需要或緊急情況,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臨時加班工作。

7、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嚴格執行護理操作規範,確保醫療安全。要做好對顧客的溝通及服務工作,儘量讓顧客滿意。

8、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工作待遇

1、甲方應確保乙方工資的及時發放,正常情況下當月工資爲次月的10日發放。乙方工作期間工作餐由甲方負責。

2、乙方工作時間爲,隔天上班早上8點—晚上9:30。

3、甲方對乙方的工資標準爲:每月________元,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各項保險費用。

四、解除協議

1、乙方患有不能從事本崗位的疾病,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如,服務態度差、穿刺技術差。

2、乙方嚴重違反門診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泄露門診部祕密的。

3、乙方嚴重失職,徇私,發生重大醫療責任事故,對甲方利益及品牌形象造成重大損失的。

4、訂立本協議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協議,如欲解除協議在協議期滿,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待甲方在該崗位人員上崗後,方可離崗。

補充說明:乙方上崗前必須把護士資格證張、執業證、畢業證交予甲方保管。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護士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護士聘用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護士執業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我縣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乙方工作時間同在編護士。

2、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在職責範圍內保證 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 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醫院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醫療事故或者嚴重醫療差錯的。

(7)存在醫德醫風問題,經教育仍不改正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以下情況合理休假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但保留用工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發生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處理辦法同正式職工。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 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共同爲乙方繳納“五險一金”,其中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4、本合同一式叄份,衛生局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5、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6、若甲、乙雙方未經雙方同意,私自解除勞動合同,違約方承擔當月工資及獎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標籤:護士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