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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標合同

合同2.3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招標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招標合同

工程招標合同1

一、建設單位(招標單位):______

二、工程項目: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

四、招標內容:______

五、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六、邀請投標單位:

具有類似工程設計經驗、有志參與中山建設的以下設計單位。(排名不分先後)

1、馬斯域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2、廣州市方日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3、廣州卓藝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4、深圳海大裝飾公司

七、工程概況及設計基本內容:

見所附(設計任務書)

八、設計依據:

1、設計任務書

2、大樓土建施工圖

3、本招標文件

4、國家和廣東省的有關規範及中山市的有關規定

九、日程安排:

1、於______年8月16日下午3時在中山市建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會議室內進行招標答疑。各投標單位須將疑問形成書面材料,並於招標答疑會召開前1天內將材料提供到中山市建華房地產發展限公司內。

2、各投標單位______年8月17日下午5時半前到中山市建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領取招標答疑文件。

3、各投標單位攜帶標函於______年9月7日下午5時前到中山市建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將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內部開標評標會議,遲到30分鐘以上者作棄權處理。

4、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日期前,招標人有可能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方式發給各投標人,補充通知作爲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人起同等約束作用。

(3)爲使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把補充通知內容考慮進去,招標人將延長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日期。具體時間將在補充通知中寫明。

5、在評標工作結束確定中標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在中標通知書約定的日期內簽定中標承包合同。

十、標函內容:

1、投標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及有關業績證明材料複印件。

(1份,採用A4型紙)

2、設計文件:

(1)室內裝飾裝修設計說明書:(1式4份,A3型紙)

A、室內裝飾裝修說明書封面,列明該冊內容目錄,在封面上加蓋法人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B、設計概念說明:裝飾設計思路及方案特點等。

C、綜合說明:總體平面佈置、功能分析、局部構思、主要材料及設備的選擇以及對消防、環保、衛生、勞保等方面的要求和採取的措施等的說明。

D、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E、工程投資估(概)算。

本工程採用限額設計,工程內容及總體造價要求如下:

①設計範圍(詳見設計任務書)

整個會所的室內環境部分。(除底層停車場、底層商店、設備房、走火梯、三樓美容、茶室、棋牌室、夾層宮廷養身館以外)

②總體造價要求:(已包括給排水、強弱電、消防設備及含傢俱、擺設)總體平均造價約1500元/M以下。具體細分如下:

1)首層恆溫泳池區域:中高檔~高檔

2)二層一般辦公區:700~800元/M2

3)二層經理室、會議室、總經理辦公室:1000~1200元/M2

4)售樓區及室外門廳部分:2500~3000元/M2

5)中空廳大堂部分:2500~3000元/M2

以上造價均包括給排水、強弱電、消防設備及含傢俱、擺設F、施工技術的簡要說明。

G、承諾書,至少承諾以下三方面:

①保證施工圖的設計進度應能滿足建設週期要求,保證設計質量措施的落實,配合現場施工服務措施的落實情況。

②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對於設計變更(不論是建設單位提出或設計單位考慮的原因),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類重大問題需要設計方配合時,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場積極配合。

③本次設計費報價應考慮到以後可能發生的情況(如優化設計、設計變更、配合施工等),本次設計費報價即爲設計承包合同造價,中標後設計單位不得對設計費用提出任何增加要求。

(2)設計圖紙要求:(1式4份、A3型紙)

1)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構思、建築聲學、視線設計、空調、供電、消防、經濟技術指標等。

2)各層室內設計總平面圖佈置方案(標明材料、顏色、規格)

3)各室內設計平面、立面、剖面圖

4)室內設計主要區域的透視效果圖

①大堂(2~3張、A2圖幅)

②售樓區及門廳(共3張、A2圖幅)

③恆溫泳池大堂(1張A2圖幅)

④二層辦公區的董事長辦公室、經理室、會議室各1張(A2圖幅)

⑤西餐廳(1張A2圖幅)

5)主要材料樣板及其等級、市場價格

3、設計費報價(按建築設計平面面積計算)

設計費由投標單位自行報價,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設計單位公章,用小信封單獨密封並加蓋騎縫章裝入標函內。

4、標函內容裝訂成冊一起裝入大文件袋密封,所有密封處均應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騎縫章(1式4份,A3紙)。主要設計效果圖均要求用展板裝裱,可不用密封。

十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投標文件無效:

(1)逾期送達投標文件的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未參加開標會議或未持有效證明證件的

(3)未按招標文件要求裝訂、密封、蓋章、簽名的

(4)投標文件內容不齊全的

(5)投標承諾內容不全面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

(6)投標文件圖文和字跡模糊,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製濫造的

十二、補償及投標資料歸屬問題金爲肆萬元。並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領取保底金。對中標設計方案不再支付此項費用,中標單位將取得本工程後續設計權。

2、所有投標單位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屬招標單位中山市建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所有。

3、 《中標通知書》發出14天內,若中標單位拒絕簽訂合同,招標單位有權廢止《中標通知書》,雙方均不追究責任,但其設計方案招標單位有權使用。

十三、擬簽訂設計承包合同的主要條款:

1、本工程設計出圖(包括中標後優化設計方案、裝修施工圖製作等)工作必須於______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時間延長不得超過三天,否則建設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設計方負責。

2、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對於設計變更(不論是建設單位提出或設計單位考慮的原因),以及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類重大問題需要設計方配合時,應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到場積極配合。時間延長不得超過三天,否則建設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設計方負責。

3、按中標單位設計費用報價總額計,設計承包合同簽訂後七日內付款20%:施工圖出齊後十日內付款40%:餘款40%待本工程施工竣工驗收合格後十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2

編號:______________

港口工程施工招標文件

工程名稱:__________

招標單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目錄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投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爲興建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____________(業主名稱)決定(或委託我單位)對____________(合同工程名稱)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經資格預審合格,現邀請貴單位參加投標。

2.工程概況及招標範圍

(1)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招標範圍(或分標情況):________________

(3)主要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貴單位可憑本邀請書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到招標單位購買招標文件或查閱有關資料。招標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費人民幣元,不予退還。

4.貴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出具一筆金額爲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

5.現場考察定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進行,屆時請自行到____________(詳細地址)集中。

6.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

7.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請將投標文件送達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對遲到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接受。

8.我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詳細地址)公開開標。屆時,投標人須選派代表參加。

招標單位:(名稱、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章投標須知

一、總則

1.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個牽頭人爲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爲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個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4.投標費用

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如果招標單位擬對未中標人給予一定的補償,應具體說明)。

5.現場考察

(1)招標單位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統一組織投標人對現場及其周圍環境進行考察,以便使投標人獲得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訂合同所必需的有關資料。

(2)現場考察時,招標單位將介紹工程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質、氣象、料暢水源、電源、通信、交通條件等,並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以幫助投標人瞭解現場情況。但投標人應經過現場考察,對上述資料的理解負責。

(3)如果投標人認爲需要再次進入現場考察,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許可,招標單位將予以支持。

(4)在現場考察過程中,非招標單位的原因所造成的投標人的人身傷亡、財物或其他損失,招標單位均不負責。

(5)現場考察期間的食宿、交通由招標單位安排,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6.標前會議

(1)標前會議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地址)舉行。投標人應派代表出席。

(2)標前會將澄清並解答投標人在現場考察及閱讀招標文件後可能提出的有關問題。投標人對任何問題的疏漏或判斷失誤,應自行負責。

(3)投標人應在標前會議召開之前,將要求答覆的問題書面提交招標單位,招標單位予以澄清和解答。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含補充通知書)答覆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二、招標文件

1.招標文件的組成

除本款下述各卷冊的內容外,招標單位在招標期間發出的其他正式文件和函件,均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各卷內容如下:

第一卷

第一章投標邀請書

第二章投標須知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第八章工程數量報價表

第四卷

第九章自然條件與勘測資料

第十章施工圖紙

2.招標文件的澄清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的疑問應通過標前會議得到澄清和解答。在標前會議以後,若投標人仍有問題並要求對招標文件進行澄清和解答,應在送交投標文件截止10天以前,將要求澄清、解答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應在3天內將書面答覆送達所有投標人。

3.招標文件的修改

(1)在投標截止期14天前,招標單位可以發出補充通知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2)補充通知將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報和電傳)發送給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補充通知後,應以電報、電傳或傳真方式告知招標單位,說明補充通知已經收到。

(3)爲了使投標人能得到合理的時間將補充通知的內容在編制投標文件時予以考慮,招標單位可以酌情延長投標文件截止期,並以書面形式發送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1.投標語言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和招標單位之間的來往文件、均用中文書寫,若需使用其它文字時,也應有漢語對照,其解釋以中文文本爲準。

2.投標文件的組成

(1)投標函;

(2)授權書;

(3)投標保證;

(4)工程數量報價表;

(5)施工組織方案;

(6)附表;

(7)資格預審補充資料(如果有,或資格後審資料);

(8)其他。

3.投標文件的編制

投標人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如果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該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4.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報價。

(2)投標人應認真按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所列的工程量和工程細目填寫單價和合價。無論工程數量報價表中是否列明數量,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合價的工程細目,施工之後,業主將不單獨支付,並認爲該細目的價款已包括在工程數量報價表其他細目的單價或合價中。

(3)投標報價中應包括有關稅費、保險費、臨時工程費和工程維護費等一切費用。

(4)投標人填報的單價和總價,在合同履行期間,只能按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方式進行調整。

(5)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均由中標人自行採購、運輸和保管。

5.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40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6.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28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爲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7.替代標(如果有)

(1)爲使投標人能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達到優化設計、便利施工、提高工程質量和降低造價的目的,投標人在提交原設計方案的基本標的同時,只可提交一份替代標,並單獨裝訂成冊。

(2)替代標的設計方案應符合本招標文件技術規格書中的要求。

8.投標文件的簽署

(1)投標人應提交三份投標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兩份副本。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爲準。

(2)投標文件須用不褪色墨水打印或書寫後,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授權書附在其內)並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不應塗改、行間插頁或刪除,如果出現上述情況,均應由投標文件簽字人在改動處簽字。

四、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14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3.投標文件的更改與撤回

(1)在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以前,允許投標人更改或撤回投標文件。這種要求必須書面提出,並經投標文件簽字人簽署。

(2)更改的投標文件應同樣按照投標文件送交規定的要求進行編寫、密封、標記和送達。

(3)投標文件截止期以後,投標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時,應按投標文件澄清條款的規定辦理。

五、開標

1.招標單位將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公開開標。投標人應委派代表按時出席。

2.開標由招標單位主持,可邀請上級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及公證機關派員參加。

3.開標時,招標單位將當場檢查各投標文件的完整性,當衆宣讀投標函並公佈投標價。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作爲廢標處理:

(1)投標函未加蓋公章、未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2)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內容和格式填寫;

(3)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

六、評標

1.符合性審查

招標單位在進行投標文件評審前,應對各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進行審查,如發現投標文件與招標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離或保留,特別是對工程範圍、工程質量或工期要求等方面有重大改變,而且,調整這種偏離或保留將會對其他符合招標原則的投標人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影響時,此投標文件將不予評審。

2.評審

(1)招標單位將按照國家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組成由有關部門參加的評標機構進行評標。

(2)具體評標辦法:

(3)招標單位將依據報價可信、工期合理、施工方案可行、施工技術可靠、確保工程質量的原則,全面比較後選取綜合條件最優的最低評估標的投標人中標,不保證報價最低或工期最短的投標人中標。

3.投標文件的澄清與差錯的修正

(1)在評標期間,招標單位認爲需要時,可書面通知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進行澄清,或者要求補充某些資料,投標人不得拒絕,也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投標文件的標價和內容提出修改。

(2)對於符合招標要求的投標文件,若其報價有算術上的差錯,將按以下原則修正:

①當以數字表示的金額與文字表示的金額有差異時,以文字表示的金額爲準。

②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於合價時,總價合同應以標出的合價爲準,同時對單價進行修正。(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單價爲準,同時對合價進行修正。)

③當各細目的合價累計不等於總價時,總價合同應以總價爲準修正各細目合價,並覈准單價。(如果是單價合同,應以分項合價累計數爲準,修正總價。)

(3)按以上原則對差錯的修正,應取得投標人的同意,並確認修正後的投標價。如果投標人拒絕確認,則其投標文件不予評審。

七、授標與簽訂合同

1.授標條件

本合同將授予其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綜合條件最優,具備有效地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經驗、信譽的投標人。

2.中標通知書

評標結果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招標單位在投標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確認其投標已被接受。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應按通知書中指定的時間與地點參加合同談判並簽署合同。

3.履約擔保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14天內、合同協議書籤署前,應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一份由銀行出具的履約擔保。履約擔保金額爲合同總價的(1%~3%)。履約擔保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5天。

(2)若中標人未能按本款上述規定向招標單位提交履約擔保,招標單位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有權將本合同授予其他投標人或重新招標。

4.合同協議書的簽署

(1)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必須與業主簽訂合同協議書。

(2)合同協議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協議書籤署後,招標單位將通知其他未中標的投標人,並按期退還投標保證金。

(3)若簽署合同協議書的雙方或一方爲法定代表人的授權代理人時,應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

第三章合同協議書

第四章合同通用條款

第五章合同專用條款

(以上三章見'港口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第二卷

第六章技術規格書

一、總則

本合同工程包括永久工程、臨時工程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實施處理的維護工程。無論本技術規格書有無明確規定,承包人都有責任使工程質量滿足現行技術標準,負責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技術、勞務、材料、設備、施工裝備和其它物品,對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安全、保衛、環境保護等全權負責。

1.工程範圍和施工條件

(1)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本合同範圍等)

(2)施工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條件,水電供應,建築材料供應情況等)

2.工程質量要求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按交通部頒佈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應達到(優良或合格)等級。

3.技術標準

(1)工程施工中的所有材料、設備和施工質量均應符合下列技術規範的要求:

①交通部《港口工程技術規範(1987)》;

②交通部《港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2-89》;

③交通部《疏浚工程施工技術規範JTJ284-89》和《疏浚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J243-88》;

④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2)在合同履行期間,若上述標準或規範有修改或重新頒佈,承包人應遵照執行。

(3)必要時,技術標準的替代可按合同通用條款約定的方法辦理。

4.工程計量

(1)本合同應計量的所有工程分項,均以我國法定計量單位計量。

(2)覈定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數量和完成的工程數量所採用的測量與計算方法,應符合技術標準。

(3)承包人應提供符合精度要求的計量設備和條件。一切工程的計量,經承包人計算後,報監理工程師審覈確認。

(4)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工程計量結果是工程款支付額的計算依據。凡因承包商原因超過了圖紙所示或未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任何長度、面積或體積的計量部分,均不予支付。

二、工程技術特殊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特點,提出對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具體技術要求。)

三、工程管理

1.工程報告

(1)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報告、測量報告、試驗報告、材料檢驗報告、各類工程(分項及隱蔽工程)自檢報告、工程進度報告、竣工報告、工程事故報告以及監理工程師指定的其它報告等。

(2)承包人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的開工報告應包括:工程名稱、工程部位、現場負責人名單、施工組織與勞力安排、材料供應、機械、設備到場情況、材料試驗與質量檢查手段、水電供應、臨時工程修建、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後,才能開工。

2.施工測量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根據圖紙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書面測量資料和測量標誌進行基點和基線的佈設。承包人若對測量資料有懷疑,應在監理工程師現場交接後7天內向其提出,監理工程師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承包人應將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2)承包人必須使用合格的測量儀器和設備。測量人員資質應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3)承包人在徵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可在開工前對必要地段進行水深測量,測量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測量圖在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後方可用於工程施工。

3.試驗

(1)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建立滿足現場施工質量控制和試驗所必需的工地試驗室(或委託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質檢試驗室)。試驗室的工作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監督。

(2)在取樣與試驗作業中,承包人應爲監理工程師免費提供所需的一切協助。

4.施工船機

所有用於本工程的施工船機的類型和數量,必須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並保證狀態良好。

5.材料

(1)凡用於永久性工程的一切材料,均必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2)材料的搬運、儲存均應保證其質量不受損害。

(3)材料運抵現場時,均應附有廠商的'材質檢驗合格證書或經監理工程師認可的試驗室的試驗報告。

6.工程記錄

承包人應保存有關工程進度、質量檢驗、隱蔽工程、試驗報告、障礙物拆除以及所有影響工程進度、質量的原始記錄、照片和錄相,以及材料、設備的來源資料。

7.工程檢驗

承包人應有各級專職或兼職的質量檢驗人員,對施工中每道工序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程檢驗報告單,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檢驗,經監理工程師籤認合格後,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作業。

8.竣工資料

承包人應按照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及合同要求編制竣工資料。各分部(項)工程的竣工圖應在有關工程完工後陸續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整個工程竣工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覈同意並按合同要求複製約定份數後,方能進行竣工驗收。

四、臨時工程

1.臨時工程的範圍

臨時工程包括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臨時設施和工程,如辦公室、宿舍、倉庫、道路、供水、供電、通信、預製場地和堆存場地(水域)、實驗室、圍牆、出運和停靠碼頭、錨系設施、測量平臺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臨時性設施。

2.業主提供的臨時工程施工條件和設施

業主將提供以下條件和設施,供承包人建設臨時工程和施工期間使用:(業主應提供的臨水、臨電、通訊的接口位置和可提供的用量,臨時道路,可用以建設臨時設施的陸域條件、水域條件和自然岸線等。如果業主可以提供某些臨時設施,如施工用碼頭和岸線、小型構件預製暢倉庫等,也應予以說明)

3.承包人需要建設的臨時設施

除業主提供的上述設施外,承包人應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在業主提供的公用設施條件和臨時工程施工條件下自行建造、管理和維修工程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辦公、生活、生產、試驗用臨時建築和設施。臨時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將上述建築物和設施的設計圖紙、說明及使用期限等資料報業主核備。

4.水上設施和警戒、危險信號

承包人應對其所有的水上設施的臨時錨泊作出安排和配備相應的設施,並應安裝和維護一切必須的警戒信號和危險信號。這些錨泊設施的位置、錨泊方式、信號的功能、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海上安全監督、港務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並報監理工程師核備。

5.爲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條件

(1)辦公與生活用房及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內容、標準和數量向監理工程師提供辦公及生活用房、辦公與生活所需的一切設施,並負責這類設施的維護。

(2)通訊與交通設施

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通訊設施及交通工具。

6.臨時工程的維護、保養和拆除

無論是業主直接提供的還是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工程,均爲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承擔維護和保養責任。對業主提供的臨時設施,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整修交還給業主。對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承包人應根據業主的要求,將這些設施移交給業主,或在限定的期限內搬遷或拆除,並清除多餘建築材料和垃圾等。

7.臨時工程的報價

承包人的臨時工程報價應包括所有由承包人承建的臨時設施的費用及其維護、拆除費用,以及業主提供給承包人使用的臨時設施的整修、完善、改、擴建及維護費用。

五、本工程的替代方案(如果有)

1.替代方案的原則

(1)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可就本工程進行代案設計和投標。一個承包人只可以提交一個替代方案。

(2)替代方案應考慮由於結構的變化而引起的附屬設施的變化,但不得對原設計的平面佈置、範圍、建築標準和規模指標等做實質性的改變。

(3)完成替代方案設計的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與該項目相適應的設計資質和能力。投標人在提交替代方案時,還應提交設計單位的有效資質證明。

(4)替代方案的設計必須達到交通部規定的初步設計的深度。替代方案的設計標準和工程質量標準應不低於本技術規格書的規定。替代方案的投標報價應包括替代方案的勘察設計的費用。

(5)替代標必須實行總價合同。

2.替代方案設計的文件

爲便於業主對承包人提供的代案進行審查,代案設計的下述資料應附在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

(1)設計說明書;

(2)設計圖紙;

(3)技術要求(與原設計技術規格書不同的內容);

(4)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

第三卷

第七章投標文件與保證書格式

一、投標文件格式

1.投標函

至: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1.在研究了(工程名稱)工程施工的全部招標文件並考察了工程現場後,我們願意按人民幣(大寫)萬元的投標總價,承擔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承包人的全部義務。

2.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施工準備,在接到開工通知後,按時開工,並在個月(或日曆天)內完成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程施工。

3.如果你們接納我們的投標,我們將保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4.我們同意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遵守本投標文件的各項承諾,在此期限屆滿之前,本投標文件始終對我方具有約束力。

5.在合同協議書正式簽署之前,本投標文件連同中標通知書將構成我們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們理解,你們不保證最低標價或最短工期的投標人中標的聲明。

7.隨同本投標文件,我們出具人民幣10萬元的投標保證。我們如有下列行爲之一時,

你們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並可取消我們的中標資格:

(1)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未能或拒絕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約擔保;

(3)在接到中標通知後21天內由於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

投標人(單位全稱並加蓋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函附錄

2.附表

表1擬爲本合同工程設立的組織機構圖

表2擬在本合同工程任職的主要人員簡歷表

表3擬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船機設備表

表4爲本合同工程配備的主要材料試驗、測量、質檢儀器設備表

表5合同用款估算表

表6臨時用地計劃表

表7水電使用計劃表

表8主要材料用量表

表9分包情況表(如果有)

二、保證書格式

1.授權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名稱)

我作爲(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姓名)爲我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單位在(工程項目名稱)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的名義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協議書和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決定。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授權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投標保證書格式

致:__________________(招標單位名稱)

鑑於_________(投標人名稱)(下稱'投標人')向貴單位送交了關於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的投標文件。我行同意爲投標人出具人民幣壹拾萬元的保函,作爲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中規定義務的擔保。

我行將履行擔保義務,如果投標人:

(1)在投標文件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2)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由於投標人的原因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或拒絕簽署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供履約擔保。

則我行保證在收到貴單位的書面要求並說明索款是由於出現了上述任何一種原因的具體情況後,憑貴單位出具的索款憑證,向貴單位支付上述款額。

本保函在下述有效期內有效。任何索款要求應在下述有效期限內交到我行。任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決定,應通知我行。

本保函有效期爲: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銀行:_________________(全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其授權的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爲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4

致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合同中合同條件第_____款的規定,_________(以下稱“承包人”)應向業主支付一筆金額爲_________大寫爲_________的銀行保證金作爲其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擔保。

我方_________(銀行或金融機構)受承包人的`委託不僅作爲保人而且作爲主要的負責人,無條件地和不可撤消地同意在收到業主提出因承包人沒有履行上述條款規定的義條,而要求收回動員預付款的要求後,向業主_________(業主名稱)支付數額不超過_________(保證金額)的擔保金,並按上述合同價款向業主擔保。不管我方是否有任何叵時權力,也不管業主是否首先向承包人索取,業主享有從本合同承包人索回全部或部分動員預付款的權力。

我方還同意,任何業主與承包人之間可能對合同條款的修改,對規範或其他合同文件進行變動補充,卻絲毫不能免除我方按本擔保書所應承擔的責任,因此有關上述變動、補充和修改無須通知我方。

本保證書從動員預付款支出之日起生效直到收回承包人同樣數量的全部款額爲止。

  保證人:

  日期:

工程招標合同5

敬啓者:

1我們高興地邀請貴公司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資格預審,爲該工程的建設和完工所需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的供應提交資格預審申請。

2 業主已籌集到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本合同項下的合格支付。

3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建設地點、工程規模、結構型式、招標方式、計劃開竣工時間等)。

4 資格預審合格的`申請投標者纔可參加投標。投標者應具備類似工程經驗和在設備、人員、資金等方面有能力執行本工程的令人滿意的證明材料,以便通過資格預審。

5 有意向的合格申請人可從---(地址)獲

取進一步信息和資格預審文件,時間爲__月__日至__月__日從上午__至下午__(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聯 系 人: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話: 傳真:

6 每套資格預審文件售價人民幣__元。售後不退。

7 資格預審申請書應在__年__月__日__時前(北京時間)送達業主,地址同上。

8 資審合格的投標者名單將在__年__月__日前送給所有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

謹致

商祺!

  _____(業主名稱)

  年月日

工程招標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河南機電學校新校區田徑場主看臺裝飾裝修工程分包事宜達成如下共識:

一、本工程位於新鄭市龍湖鎮魏莊村北部、鄭新路西側,河南機電學校新校區內,名稱爲田徑場主看臺,框架結構,藍圖面積爲1208.8㎡、

二、甲方就本工程一次性包工給乙方直至交工,具體事宜包括:圖紙設計範圍內的所有內外牆抹灰、貼磚、內外臺階抹灰、室內地磚、水泥淨光地坪、雨篷各部位抹灰貼磚、室外散水門坡等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人工配合,其所施工工程的養護、保護,外架拆卸、內架搭拆及所用物資的清理、歸位堆放等。

三、質量標準:按現行國家建築施工規範規定完全達到合格,甲乙方不定期抽檢發現不合格即可通知乙方並對乙方進行處罰,乙方爲質量完全責任人,乙方應按時參加項目部的生產會議。

四、安全事宜:甲乙雙方必須時刻重視安全,乙方必須不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各個施工人員應經常學習安全知識不得違章施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安全的環境內進行施工。安全責任均屬乙方。

五、工期要求:內外牆抹灰9月26日至10月10日,內外牆貼磚10月10日至10月18日,其餘工程10月18日至10月26日全部完成,總工期爲30天。乙方願按上列施工進度計劃進行施工且總工期每往後延誤一天其將賠償甲方損失8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乙方中途退場甲方將拒付所用款項,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損壞工地的.一切物資、工具、必須做到工收料清、不得浪費原材料,否則將對乙方進行處罰。

六、承包價格爲____________元/㎡,總價按藍圖面積計算。

七、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付款,第一期完成後付至總款的30%,第二期完成後付至總款的60%,全部工程完成後付至總款的90%,餘款交工後一月內付清。

八、所有大件工具均由甲方提供,並且充分保障乙方施工其中包括架子車、鐵鍬、灰桶、小笤帚、民工住處、臨時用水用電以及工地協調工作,乙方必須遵守工地的一切規章制度不許打架鬥毆及其它違法事情。若有違法者將對其嚴肅處理。

九、以上各款望雙方密切配合認真執行,否則其將承擔相應責任。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7

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19__年__月__日由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在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

工程招標合同8

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

1、定義及解釋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作爲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不作爲仲裁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他能夠獲取的並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8、決定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

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O、設備和設施

業主應爲服務之目的,免費向監理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b)如果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賠償

如果認爲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a)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C)如果認爲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a)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保險中;

(b)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後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a)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b)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對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保險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保險額;

(e)進行其它各項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

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保險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爲準。

22、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爲一項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個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爲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纔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a)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b)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爲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爲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爲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幣,或(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爲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爲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爲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b)當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時,他應償付監理工程師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

(c)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於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a)沒有業主的批准,不得將上述物品在項目所在國內賣掉;

(b)在沒有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可回收並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監理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記錄。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爲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爲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爲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招標合同9

(以下簡稱甲方)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爲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製作招標文件。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發佈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爲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爲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並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爲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爲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爲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倘若項目爲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並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採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後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委託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_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標代理業務服務類別

a類:工程勘察招標代理;

b類:工程設計招標代理;

c類:工程監理招標代理;

d類: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代理;

e類:工程施工專業分包招標代理;

f類:工程施工勞務分包招標代理;

g類:建築材料或設備招標代理。

h類:工程標底編制;

i類:其它類。

三、招標代理服務範圍和內容

1.服務範圍:

2.服務內容:

□發佈招標公告

□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標底及工程量清單)

□審查投標人資格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並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協調合同的簽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酬金

1.本次招標代理服務酬金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招標代理服務合同酬金計算方法:

(1)按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2)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酬金不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其它費用(如交易中心服務費、評標專家費、評標專家交通費、標底審查費、廣告費等)

3.出售招標文件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並經雙方協商一致,出售招標文件的工本費歸代理人所有。

4.招標代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本合同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六、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中約定範圍內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服務。

七、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幣種、方式、期限向代理人支付酬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八、代理人在履行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委託人不得對代理人提出任何違反招標投標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規範等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三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代理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件另有規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通用條件: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需要訂立的,通用於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條件。

2.專用條件:指委託人與代理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對通用條件做出的補充、修改或具體規定的條件。

3.“委託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委託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4.“代理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承擔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第三人”指除委託人和代理人以外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如投標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設備供應單位、施工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等)。

6.合同酬金:指委託人依據合同應向代理人支付的費用總額。

7.招標代理期限:指委託人、代理人在合同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招標代理業務的天數。

8.圖紙:指委託人提供給代理人滿足於本工程招標需要的圖紙(包括計算書、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9.書面形式:指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發出的包括電傳、傳真、電子郵件或手寫、打英複印的各種通知書、任命書、委託書、備忘錄、會議紀要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對於並非自己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依據合同或法律,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者合同期限順延等其他要求。

11.違約責任:指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依據合同或法律所應承擔的責任。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合同文件和解釋順序

1.除非專用條件另有規定,本合同組成文件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3)專用條件;

(4)通用條件;

(5)其他文件。

第三條圖紙:

1.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代理人提供圖紙。委託人在合同中對圖紙有保密要求的,委託人應採取相應保密措施;代理人在約定的期限內負有保密義務。

2.代理人不經過委託人同意,不得將圖紙轉給第三方。

第四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有關工程標底的計價辦法和規定以及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五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二、代理人的義務

第六條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招標代理工作計劃、招標文件等,並按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範圍實施招標代理業務。

第七條在工程招標過程中,代理人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有關招標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合法性。

第八條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完成招標內容。對招標中各項計算數據、技術分析結論等的科學性、準確性負責。

第九條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代理人對招標工程的各種數據、資料應嚴格保密,不得接受與本工程有關的投標諮詢。

第十條對委託人委託代理的事項,代理人應合理運用專業技能爲委託人提供諮詢服務,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招標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託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招標代理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通用條件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代理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十二條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三、委託人的義務

第十三條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代理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十四條委託人應儘可能向代理人提供便利條件,以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五條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酬金;如因非代理人直接原因造成招標失敗的,委託人應支付代理人已完工作的服務費用,具體費用由專用條款約定。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間內,提供與本項目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計劃立項、規劃許可證明、資金到位證明等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就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委託人應對代理人完成的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清單、標底、答疑紀要等)進行確認。

第十八條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的代表保持與代理人聯繫,代表委託人負責及時處理各種問題。

第十九條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四、代理人的權利

第二十條委託人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授予代理人以下權利:

1.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詢。

3.代理人在招標代理過程中,有對工程現場踏勘的權利和參與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合同的訂立。

4.代理人有權闡述對工程投資計劃、質量與工期要求等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5.代理人依據合同規定的數額、期限和方式獲得酬金。

6.代理人對招標文件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在本工程中使用和複製的權利。

7.代理人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等的要求。

8.代理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五、委託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委託人有下列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代理人詢問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有足夠的理由認定招標代理專業人員不按招標代理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招標代理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在招標過程中有權審閱代理人編制的招標文件,並可以提出不違反任何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文件的修改意見。

5.委託人有權依據合同檢查、監督代理人工作,並要求代理人提交代理業務工作總結。

6.委託人依據合同和法律享有的其他權利。

六、代理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代理人的責任期即工程招標代理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代理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合同約定的期限,雙方應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期限和有效期。

第二十三條代理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得超過工程招標代理合同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四條代理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七、委託人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委託人應當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理人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代理人在履行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過程中由於委託人的主觀干預,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應當由委託人承擔。

第二十八條委託人如果向代理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於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代理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代理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三十一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代理人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應視爲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數額按專用條件約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颶風、地震、洪水、政策變化或其他非當事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等造成招標代理工作中止或暫停等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

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將情況儘快通知另一方,並應儘量減少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對方可在約定的時間內採用書面形式向違約人提出索賠。

第三十八條雙方實際、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九條雙方就合同解除協商一致或者依據約定或法律合同解除條件成熟時,本合同終止。

九、代理業務的酬金

第四十條正常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理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四十二條如果委託人對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代理人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四十三條支付工程招標代理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十、其他

第四十四條因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的需要,代理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代理人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代理人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範圍以外或委託人有特殊要求時,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代理人及代理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工程招標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招標代理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代理人爲履行合同義務而發生的費用,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代理人承擔。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獎勵費用。

第四十九條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條本合同任何文件內容的修改或補充,均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否則不發生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2專用條款

第三條委託人應提供給代理人_________套圖紙。提供圖紙的時間:_________天。

第四條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工程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

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計價辦法和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除使用漢語語言文字外,還使用語言文字。兩種語言文字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第六條

1.代理人應給委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人指派_________負責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委託人應給代理人提供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有關資料:_________;提供資料的時間:_______天。

第十七條委託人應在_________日內對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委託人授權_________爲本招標代理業務代表,其主要職責: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代理人原因,委託人提前解除合同,委託人應視代理工作完成情況,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合同酬金20%的賠償。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合同履行期限內,非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代理人提前解除合同,代理人應給予委託人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合同酬金(扣除稅金)。代理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代理人的正常服務酬金: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向代理人支付合同酬金總額的_________%作爲預付款,當工作量完成_______%時,支付酬金_______元,剩餘部分酬金待發出中標通知書後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三條雙方同意用(幣種)_________支付酬金,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八條如果代理人就委託代理的工程向委託人提出建議,由此委託人獲得或增加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約定的方式給予代理人不低於委託人獲得或增加經濟效益的20%作爲獎勵費用。委託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獎勵費用:_______

第五十一條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委託人與代理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_____仲裁;

3.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工程招標合同11

編 號:________

項 目 名 稱:________

籤 訂 時 間:年 月 日

委託方:________市體育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市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並結合________省________市有關建設法規,甲方決定委託乙方對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甲方自願將委託乙方招標代理。委託招標範圍及代理費用等均在本協議書中明確。

二、委託招標範圍

(一)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二)招標類型: 工程類 (三)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工程 2、地址:________ 3、現場情況:已具備條件 4、工程總預算:________萬元

三、委託內容

㈠組織報名、審覈投標單位資質

㈡編制發放資格審查及招標文件、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 ㈢收投標書、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㈣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四、委託代理期限:至工程開工之日止(不能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時間要求)

五、委託代理事項及職責

㈠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與乙方的聯繫與溝通;

2、甲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不得進行違章建設,不得指使投標人串標、圍標。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3、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招標所需的技術資料; 4、甲方提出招標範圍、工期、質量等技術條款; 5、甲方提出對投標人資格的合理條件;

6、甲方審覈乙方編制的評標文件及招標工作日安排;

7、協助乙方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市或區招標中心的評委庫專家組成,其中評委庫中的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的代表應具備工程建設及管理即技術或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招標人的代表也可委託乙方的專家評委,如招標人出評委必須出具委託書和評委的相應職稱證明,評委必須具備技術或經濟方面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8、在乙方根據評委會意見完成評標報告及選出中標侯選人後,確認中標人;

9、對評標內容保密,不允許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違反,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㈡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一名項目聯絡員,負責與甲方的聯繫與溝通;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三公”原則,爲甲方把好工程施工第一關;

3、組織投標單位報名、對投標單位資格進行初審; 4、提出招標工作日程安排及整體招標計劃;

5、編制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察,答疑會及整理答疑資料,經甲方確認後發有關單位;

6、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確定評委比例模式;

7、簽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評標、定標; 8、編寫評標報告,協助甲方發中標通知書;

9、整理招標代理期間的各種資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套),甲方、乙方各一套;

10、在整個招標過程中嚴格保密,不泄露與本工程招標相關的任何保密資料;若有違反,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相關規定處罰。 六、代理費用:由中標單位支付,在領取中標通知書時按計價格[20__]1980號文標準的`________﹪執行。 七、違約責任

1、在協議履行期間,甲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乙方可追究甲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2、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無故要求終止合同,甲方還可追究乙方賠償違約金4000元;

3、甲方無故延期或不按約支付代理費,除須支付相應代理費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款項的滯納金;

4、因乙方造成的二次招標,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不支付二次招標發生的費用。非乙方原因,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以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它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招標代理費用結清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2、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人: 受託方:________市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電 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工程招標合同12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基建工程招標代理業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招標代理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建設規模:

3、中標價(萬元):3620xx00元

4、項目地址:亳州市光明路與湯王大道交叉口

5、開竣工日期:

二、委託招標代理項目的範圍和要求

1、招標範圍和內容:

2、招標要求:

A、招標申報;

B編制招標文件;

C、編制標底;

D、發佈招標公告;

E審查投標單位資質;

F組織答疑會;

G組織開標、評標;

H、發出中標通知書。

3、其他:

三、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項目單位及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建批文及施工圖紙、甲供材料等資料。

2、爲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外部條件,並指派專人負責聯絡,協調乙方在招標過程中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關係。

3、按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委託招標代理各項費用。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根據《招標法》和省市有關法規、制度及甲方的要求,本協議的約定全面完成本項目招標任務。

2、爲甲方保守招標過程中涉及到的.商業祕密。

四、取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一)取費標準

1、基本招標代理費按工程招標標底總造價的

2、發佈招標公告費、工程交易費、公證費、專家評審費等一次性按 2 萬元包死,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統一結算,或甲方自行承擔。

3、其他:

(二)結算方式

本協議簽訂後一週內,由甲方預付給乙方 萬元委託招標代理預付費,餘款在招標工作結束後一週內全部付清,乙方向甲方移交有關招標、投標資料。

五、其他聲需要說明的事項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經濟業務費用結清止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13

招標人:

招標範圍:

施工地點:

本招標工程項目的工期:

投標人資質及相關要求: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項目,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3、《_______市城市規劃條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

4、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5、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一、投標時間及施工工期

(一)投標時間及地點

1、招標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招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答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有效期: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____天內有效。

4、投標截止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二)進度計劃

投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發包人對進度計劃提出質疑和合理修正時,投標人應在簽訂合同後七天內提供修正的施工組織設計,發包人代表將在三天內批覆。

(三)工程開工和工期

開工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工期歷時________天(日曆日)。

(四)工期延誤

1、對下述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經監理方和發包人代表確認簽證後,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1)由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

(2)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

(3)重大的設計變更。

2、非上述原因,投標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應承擔違約責任,除罰沒工期履約保證金外,每延遲一天再罰______元。

二、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投標人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發包方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投標人負責。

2、發包方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發包方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聯繫單),投標人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投標人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爲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爲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爲準。

3、本工程發包人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投標人必須提前三天通知發包人及監理公司,經發包人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合同價款與保證金

(一)工程款支付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完成工作量的____%,支付工程款________元;

以有關部門審覈作爲付款依據(具體另商議)。

(二)合同價款的調整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價格可以調整:

(1)暫定材料價確定(需經發包方主及監理公司簽證);

(2)設計變更:需經設計院發包人及監理公司簽證;

(3)中標單位在本工程的管理人員的勞保統籌交納有效證件。

(三)保證金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四、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執行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土建_____年,防水落石出______年,安裝______年。

2、保修期從發包人批准的竣工之日算起。工程的保修押金爲工程總造價的3%(其中15%爲屋面工程保修押金),在保修期滿_____天后,退還保脩金(不計息)。

3、保修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投標人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日起三天內前來負責做無償修理。如逾期,發包人有權請第三方進行修理,其修理費用由投標人負責。

4、竣工後,投標人應按規範進行沉降測量,並將資料提供給發包人。

五、其他

1、本工程的中標單位爲承包單位,嚴禁轉包,特殊分項工程確需分包部分,應經發包人許可。項目經理在工地現場時間到位率如少於____%,且中途無故更換項目經理,發包人有權按工程總造價的1%~5%扣取罰金,直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保留索賠的權利。

2、投標人在施工中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材料、設備、操作等施工質量事故,均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不負任何責任。

3、必須切實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遵守社會治安等有關規定,搞好環境衛生,搞好計劃生育工作,因違章而導致罰款和一切後果,均由投標人負責,發包人不負任何責任。

4、工程竣工後中標方應向招標方提供全套符合建築工程檔案要求的資料三套,其中二套爲原件。

5、本招標文件作爲施工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招標單位(蓋章):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招標合同14

項目名稱:____

建設地點:_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招標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工程造價諮詢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甲級(證書編號:___)

委託人:_____

代理人: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委託人與代理人就工程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

2、工程地點:___

3、設計單位:___

4資金來源:_____

第二條委託代理範圍

1、委託代理招標內容包括a。

2、委託代理的事項:

(1)協助委託人辦理招標申請;

(2)發佈招標公告;

(3)受理投標申請人報名;

(4)編制、送審及發放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5)編制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和編制工程標底;

(6)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7)協助委託人組織評標委員會;

(8)組織開標、評標;

(9)編評標報告,協助委託人發出中標通知書。

第三條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託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第四條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託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範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報建表、經審查的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託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答覆,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託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人員作爲委託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託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承擔由於本方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爲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項目的招標工作。

3、如委託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在出示相應依據的前提下,可以建議委託人進行修改。委託人不作相應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第六條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標代理活動。

2、在委託授權範圍內爲委託人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託人提供招標工作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5、代理人應提供不少於壹式叄份的招標控制價(標底)文件(下稱“造價文件”)。造價文件必須由編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名或加蓋印鑑並加蓋法人公章。

6、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按實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7、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計取和支付

1、根據國家、廣西自治區及桂林市現行政策,經雙方協商,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等:

a、編制工程預算、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按中標單位中標價的計取。

b、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按施工中標單位工程中標價的計取。

2、以上費用由委託人支付,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

第八條委託人對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託內容的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200=19年月日。

2、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代理工作結束時間以委託人完成定標工作,發出中標通知書時間爲準。

3、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代理工作結束時間相應延長。

第九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於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於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爲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託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份數雙方約定合同一式七份,委託人執四份,代理人執兩份,招標投標管理機構一份。

委託人(公章):____ 代理人(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

聯繫人:_____ 聯繫人:____

電話:___ 電話: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____ 地址: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

銀行帳號:____ 銀行帳號:___

郵編:____ 郵編: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

傳真:____ 傳真:____

工程招標合同15

本協議書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___)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

或在在場的情況下,由上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名: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

聯繫人:______聯繫人:______

標籤:招標 合同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