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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5篇)

合同2.98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5篇)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

發包方:

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二、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爲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 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三、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說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 。

四、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

(2)計價方法:

(3)合同價款(大寫):

(4)結算方法:

2、工程支付:

五、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六、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 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七、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覈,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 同志爲工地代表。

八、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 份(發包方執 ,承包方執 )。

十、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合同訂立日期:xxxx年xx月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2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就建築工程施工事宜,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建築面積:

4、結構類型:

第二條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1、乙方負責對本工程土建部分進行施工總承包,承包範圍爲:基礎、主體、裝飾裝修工程。

2、包括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因設計變更而引起的增減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條合同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工期總天數:XXX。

第四條質量與檢驗標準

1、工程質量:對於該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及竣工驗收均應通過質監部門驗收合格。

2、由於乙方自身的疏忽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必須修復。不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合同造價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價款工程結算

1、合同價款:暫定爲萬元。結算時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爲準。

2、工程結算:工程竣工後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工程結算總價款的%,工程結算總價款的%作爲保脩金。

3、質量保脩金的支付:工程保修期屆滿後,經甲方對工程質量檢查無異議,甲方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將剩餘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

4、結算審計時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審計工作,應在雙方確認竣工結算資料真實、完備之日起個月內完成本工程的結算審計。

第六條材料價格調整及材料的採購

1、若甲方對某項主要材料進行調整,僅對材料差價進行調整。

2、材料採購: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採購,並且在採購前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甲方代表認可後方可採購。

第七條竣工驗收

1、承包方提供竣工圖約定:。

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3、發包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發包方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己被認可。

第八條工程質量保修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的`範圍承擔工程質量的保修責任。

2、質量保修期限規定爲:年。

3、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乙方未及時維修並且沒有修復完好的,甲方自行找人修復,修復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之內扣除。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主要有:

(1)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檢查。

(2)等工程竣工後對工程進行驗收。

(3)因乙方原因使得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

2、甲方義務主要有:

(1)協助乙方使建設工程合同得以順利履行。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場地以及相關材料。

(2)支付價款以及建築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其他義務。

3、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按照施工合同和設計文件嚴格施工。

(2)接受甲方的必要監督。

(3)按期完成和交付合格工程。

(4)保修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4、乙方的權利主要有

(1)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材料、資金的,乙方可以順延工程日期。

(2)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乙方可以催告甲方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逾期不支付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議將該工程折價,建設工程的價款以該工程折價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協議解除

1、如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當乙方擅自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

第三方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按約定提出解除合同時,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送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2、甲方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建築工程費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額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買方)簽章:乙方(賣方)簽章:____日期: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3

甲方: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臨澤村委

乙方: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XX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臺班

8、勾機1800臺班。

9、三輪車200元臺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4

(GF―1999―0201)

合同編號: 字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5、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佈的《建築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爲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飾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應順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及時開工、中途無故停工、工程因質量問題返工等)導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範圍:工程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爲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後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並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採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2、工程竣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並覈對無誤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爲: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爲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並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並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並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範、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後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並在整改完成後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爲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並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爲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相當於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爲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6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投資

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爲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爲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爲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爲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爲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7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名詞解釋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執行《協議書》的相關條款。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國家頒發的工業設備、管道防腐絕熱規範、標準及《施工及驗收規範》。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開工前五天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有特殊要求的標準或規範由發包人在工程開工前提供。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在工程正式開工前五日內,向承包人提供安裝施工圖貳套,土建施工圖壹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工程師

職權: 監督工程進度及工程施工質量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7、項目經理

姓名: 劉 慶職務: 項目經理(副總工程師)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設備、管道的安裝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電、電訊,發包方在施工場地內指定具體使用點。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在施工期間,發包方應保證施工運輸要道暢通。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無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在承包人正式進場施工前,應辦理完施工許可等有關手續。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無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無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無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無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按時發包人提供月進度計劃。每月25日前,提供每月完成工作量報表,一式兩份。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按照施工現場治安保衛管理辦法搞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 無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承包人有責任保護已完工程的成品、半成品;

某些產品發包人有特殊保護要求時,發包人承擔其所發生的費用。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按發包人有關規定,工程竣工做到工完場地清。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按發包方要求提供進度計劃。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收到施工進度計劃後五日內確認。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無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無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執行《通用條款》的有關規定。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 無

五、安全施工

執行《通用條款》第五條。按承包人的安全責任書執行。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 按實結算 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 無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無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按實調整。

(2)採用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本工程採用可調價格。調整依據執行《通用條款》23.3條內容,以及發包人提出的較大功能性改變的設計修改。執行青海省相關定額及相應配套文件,按二級標準取費。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無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調整的條件: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國家對稅、費等價格調整;4、雙方商定的增減或調整。調整的方式:若有設計變更、工程簽證、零星用工等,根據相關的收費標準,辦理追趕加預算,調整總造價。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合同簽訂生效後七日內預付30%的工程費和全部材料費。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工程決算後扣回。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30日前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發包方三日內確認,作爲付款依據。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每月五日前按覈實後的工程量支付進度款;竣工驗收決算後,扣除工程總價的5%作爲質保金,其餘工程款發包人在決算辦理後7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附材料設備清單)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 無

(3)承包人可代爲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 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 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 無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無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承包人自行採購。

八、工程變更

執行《通用條款》第八條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在工程正式交驗後20日內,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竣工圖三套。

32.2竣工結算:在該合同範圍工程交驗後一月內,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竣工決算資料貳套。發包人在10日審批完畢,返回承包方,7日內辦理財務決算。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按《條件》第32.6條執行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8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爲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9

工程編號: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廣 東 省 建 設 廳 制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模: 結構形式: 工程立項、規劃批准文件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 天。

擬從 年 月 日開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大寫): ;

(小寫):。

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 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七、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 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並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並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合同生效

訂立合同時間:年 月 日

訂立合同地點: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於 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爲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________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覈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料複印件交到甲方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三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全生產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違章、違規行爲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對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種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項目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9.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爲、物(設備)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施工現場的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的情況,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簽發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單位應無條件進行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每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事項的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爲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對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負面影響,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17.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時,繳費額爲承包合同總額的____%,並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18.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甲方將取消承(分)包資格,不再與其合作。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施工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1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或覈准、備案文號:

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二、工程承包範圍 *******************************************************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 * 日

竣工日期:****年**月 **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 天。

四、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合同價款:

(大寫):(人民幣) ************ 元;

(小寫):**************** 元。

其中: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

(大寫):*************** 元;

(小寫): **************元。

其它約定:*********************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和第三部分專用條款的第2.1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七、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八、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 **** 年** 月 *** 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 *********** 生效。

十、合同備案

本合同生效後必須送 ***************備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工程面積:

5、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第二條、工程項目價款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報價單根據市場經濟運作規則,本着優質優價的原則由雙方約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表》。

第三條、工程圖紙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膽,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條、材料供應

本工程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經甲方按預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樣品標準驗收,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對與甲方認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後,如甲方提出更換或提高標準,甲方應承擔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費及材料費。

第五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價格,按項目報價執行。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_次,按下面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1)工地開工前付_____元。

(2)工程進行一半時付_____元。

(3)工程結束付_____元。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_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

第六條、工程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範本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在1、條件下,本工程合同範本施工期約定爲______工作日。

3、本工程合同範本約定施工期以收到第一期工程款當天起計算_____工作日。

4、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5、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6、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

2、本工程以施工圖紙、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特殊施工做法及質量標準、設計變更和______省地方標準《______裝飾裝修工程質量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3、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工程質量和環保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4、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6、甲方對工程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訴,以免給雙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損失。

乙方工程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

7、乙方自檢合格後,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材料進場的驗收、各個節點完工的驗收,由甲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甲方若不能按約定日期參加驗收,可書面委託第三人進行驗收確認,且甲方認可該驗收結果。甲方未按約定日期參加驗收且未委託第三人進行驗收,延誤工期由甲方承擔。

8、工程內容全部施工完畢後,乙方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進行竣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後七日內須參加驗收,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參加驗收,視爲驗收合格。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提供工程質量合格證明(含試水記錄)和第三方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合格證書。

甲方對室內空氣質量有異議時,可請有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單位予以認證並自負費用;若檢測不達標則檢測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需負責治理工作及承擔治理費。(由於甲供材料、配飾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擔所有費用)。

竣工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移交手續,簽署保修單,提交水電隱蔽工程圖。雙方竣工驗收前,乙方負責保護工程成品和工程現場的全部安全。

雙方未辦理竣工合格驗收手續,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換鑰匙視同驗收合格;甲方確需提前入住的,由雙方以其他事項書面約定。

竣工驗收在工程質量及經濟方面存在個別且不涉及較大問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解決竣工驗收遺留問題協議“(作爲竣工驗收單附件)後,甲方可先行入住。

第八條、安全生產和防火

1、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因乙方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維修責任

本合同工程驗收交付之日起,乙方負責爲期2年的保修(憑簽發的工程保修單爲準),保修範圍:乙方所裝修項目應有的質量保證。屬甲方人爲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髮生的質量問題,及甲方自行裝修項目或自購材料裝修項目,導致質量問題的則不在保修範疇之內。

第十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______%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範本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當事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本合同範本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合同範本簽約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施工圖紙共_____張

2、裝修預算書(經甲乙方共同簽字確認)共_____頁

3、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4、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5、其他:本合同共_____頁

(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裝修預算書

序號

項目名稱

單位

數量

合計

材料及共計說明(包括備註)

1

2

3

4

5

6

發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____________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金額單位:________元

材料名稱

單位

品種

規格

數量

單價

金額

供應時間

供應至的地點

發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石壩國小操場西面60米5米直跑道交予乙方施工。爲明確甲、乙雙方在工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情況

工程名稱:60米5米直跑道

施工地點:石壩國小操場西

二、工程範圍及內容

按照甲乙雙方可確認的設計方案及協定的內容進行施工,工程承包主要內容:

60米5米直跑道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從收到甲方通知後起計,5個工作日完成。

2、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或監理簽證確認後工期可以順延:

a.甲方在施工期間修改設計,並相應增減乙方施工的工程量或影響乙方下道工序的施工;

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事件影響;

c.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d.風雨潮溼天,不宜施工的。

四、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五、合同價款

1、施工過程中,甲方根據材料款及用工數進行付款。

2、工程費用:

路基石160塊

13.5元2160元石子4車800元3200元水泥8包20元160元沙子一車250元石粉2車550元1100元人工:大工5250元1250元小工5150元750元

總計大寫:捌仟捌佰七十元整小寫:8870元

六、付款方式與工程結算

工程結束後轉賬

七、工程驗收

1、材料進場,乙方須提塑料材料的出廠合格證及質檢報告。

2、在工程施工進程中,乙方所使用的材料、人力技術、施工程序、施工質量必須按照合同及承諾、行業標準要求執行。

3、乙方必須按照雙方確認的要求進行施工。

4、工程施工完畢,乙方提前兩個工作日書面通知或口頭通知甲方驗收;如甲方在約定驗收時間內未能驗收或投入使用或進行下一道工序,則雙方同意視爲自動驗收合格處理。

八、竣工交付後服務

乙方爲本工程向甲方提供________年保修。如因地震及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或因原地基及認爲破壞、不正當使用等原因而引起的問題不屬於乙方保用範圍。

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工地上的用水、用電、臨時倉庫、材料堆放地點及其它與施工相關事宜,費用由甲方負責。

2、在乙方進場施工前,甲方必須提供已完成符合要求的基礎,如因原基礎原因造成面層損壞(例如原基礎沉降引起面層的質量)與乙方無關。

十、乙方責任

1、委派爲現場管理代表,按施工安全、質量規範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有責任爲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進場後必須接受管理人員及現場監理的監管並予以積極配合。

4、若出現質量爭議,應提交質檢部門裁定。

十一、爭議的解決

1、在合同執行中,若發生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可簽訂補充合同。

2、在執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請主管部門調節,調節不成,則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提請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以及甲方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文件,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範圍: 按甲方招標文件、設計圖紙、說明資料等。

1.4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1.6 工程質量:按國家和廣東省建築安裝工程及甲方招標文件規定的質量標準驗收。

1.7 合同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 1 份,並向乙方進行施工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________爲甲方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聯繫協同辦理驗收、變更、登記及其他有關事項的手續。

2.3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指派_____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2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3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運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3.4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採取措施的費用。

4.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則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範本15

委託方:____________

設計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裝修合同電子版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m2____元/m2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裝修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非特別創意裝修合同簡單版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____元/m2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裝修合同電子版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爲總設計費的____%,即__裝修合同模板____元。

3.裝修合同報價清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裝修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設計方裝修合同範本簡單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閱。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裝修合同電子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元后,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說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元/張)。現甲方要求裝修合同書繪製部位效果圖張裝修合同電子版,總計元。

7.施工裝修合同怎麼寫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纔算正式有效裝修合同模板電子版。否則應爲無效,乙方裝修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裝修合同範本簡單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裝修合同書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裝修合同注意事項別忽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裝修合同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裝修合同報價清單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裝修合同怎麼寫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裝修合同電子版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裝修合同注意事項別忽視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爲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裝修合同書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裝修合同模板電子版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裝修合同範本簡單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裝修合同書行委託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裝修合同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爲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裝修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裝修合同怎麼寫審交底而進入裝修合同範本簡單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裝修合同注意事項別忽視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裝修合同簽訂需要注意的細節.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裝修合同模板成的,可訴請_____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裝修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裝修合同模板電子版__電話:___________裝修合同________乙方裝修合同電子版名稱(蓋章):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裝修合同簡單版年_____月_____ 裝修合同日_____裝修合同怎麼寫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