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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資金借款合同

合同3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互助資金借款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爲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導向激勵作用,鼓勵各類經營主體和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特色產業。根據《某某省財政廳、青海省扶貧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的指導意見》( 財農[20xx]563號)文件,經甲乙丙三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進一步加大我縣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脫貧攻堅目標,着力解決我縣貧困戶發展產業無發展資金,無擔保的困局,經縣扶貧局協調與指導,甲乙丙三方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業務合作背景

(一)資金來源。根據 財農[20xx]563號文件,乙方將貧困村互助資金(每個貧困村互助資金爲50萬元), 合計金額達人民幣 萬元(大寫),以活期方式存放於乙方在甲方開立的賬戶,由甲方進行封閉管理。

(二)互助資金利息的管理方式。一是由乙方按季或按年支取;二是將產生的利息按季或按年補充到互助資金貸款風險防控資金當中。

(三)貸款運作方式。一是乙方存入甲方的互助資金做爲甲方投放貸款的風險防控資金,爲符合貸款條件的農牧戶、專業合作社等經濟主體提供擔保;二是若甲方以該風險防控資金爲擔保方式投放的貸款(以下簡稱互助資金貸款)形成風險,甲方將按與乙方、丙方三方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從該風險防控資金中扣劃約定比例資金用以代償甲方貸款;三是互助資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四是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檔期基準利率執行(現行人民銀行同檔期基準利率爲:一年以內(含)4.35%,一至五年(含)4.75%)。

(四)放大倍數。甲方在乙方存放風險防控資金總額的5倍以內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主體投放貸款。

(五)貸款投放額度。單戶農牧戶貸款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但產業發展較好的農牧戶單戶投放貸款最高額可達到10萬元;專業合作社等公司類單筆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20萬元,但發展前景好、經營狀況好的貸款最高額度可達30萬元。

(六)貸款擔保方式。農牧戶貸款5萬元以內(含5萬元)原則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5萬元以上的農牧戶(不含信用戶)根據借款人實際經營情況須提供相關保證、抵押等擔保方式;專業合作社等公司類貸款20萬元(含20萬元)以下原則上不要求擔保抵押擔保,20萬元以上要求借款主體提供相關擔保。

(七)貸款對象。有融資需求的經湟源縣精準扶貧建檔立卡工作認定的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戶、扶貧農頭企業、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等能夠帶動貧困戶脫貧增收的各類農村經濟組織。

1、借款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身體健康,有發展項目和生產能力;

2、借款人遵紀守法、信譽良好,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3、借款人居住或註冊地在湟源縣內,企業、種養大戶、專業合作社必須對貧困地區經濟發展和貧困農牧戶增加收入有較強輻射帶動能力,規模和經營指標等條件達到甲方貸款規定條件。

4、符合甲方規定的其它貸款條件。

(八)貸款審批流程。借款人貸款申請→借款人所屬村委審覈同意並出具扣款承諾書→借款人所在鄉鎮業務負責人複覈同意→遞交信用社自主審批。

(九)貸款還款方式及貸款逾期後的處置措施。根據銀監會《貸款新規》關於“中長期貸款每年不少於兩次的還款計劃”的規定,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須執行分期還款計劃(還款額度可與借款客戶具體約定);貸款結息方式嚴格按甲方規定執行,借款人必須保證按約定方式清息,若不按約定且超過結息日60天沒有結清貸款利息的,甲方將按不良貸款進行處置。

二、建立不良貸款風險控制機制。甲方對該協議項下發放的互助資金貸款按《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要求進行管理,對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實行動態監控,甲方在貸款到期一個月前向借款人、乙丙方發放貸款到期通知書;乙、丙方主動配合協助甲方完成對借款人經營情況、家庭變故、抵押物價值變化等情況的定期檢查工作及貸款逾期後的清收工作。

三、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一)貸款風險承擔比例。由甲方承擔投放貸款本息的50%風險,由乙方存放在甲方的風險防控資金承擔投放貸款本息的50%風險。

(二)風險補償機制。貸款本息逾期後,進入貸款風險補償程序。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60天仍未清償的,甲方將借款人貸款本息從乙方的貸款風險防控資金賬戶直接進行代位清償。當乙方風險防控資金擔保貸款不良率超過5%時,甲方停止發放貸款,經過繼續清收,貸款不良率降到5%以內時,三方恢復辦理貸款;該協議項下投放的貸款形成不良,由甲乙丙三方其同清收,清收後的貸款資金按甲方劃扣比例補充到該協議項下風險防控資金賬戶中。

四、建立信息交流互通機制。甲方要單獨建立互助資金融資擔保資金貸款臺帳和相關數據統計報送制度,按月向乙方報送互助資金擔保貸款發放明細表和不良貸款明細表。按年向縣扶貧、鄉鎮、各村委報送互助資金融資擔保資金貸款運行情況書面工作總結。乙、丙方有義務及時將村內重大項目或村民經營情況、家庭變故等相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反饋溝通,確保信息共享,防範互助資金受到損失。

五、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終止前發生的相關業務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本協議終止必須由三方共同確定。

六、訴訟管轄。若在業務合作期間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爭議發生地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七、附則。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章) 負責人:

乙方:

(簽章) 負責人:

丙方:

(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2

借出單位:建圓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社員:(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

電話:

擔保人:

①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繫電話:

②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經甲方、乙方、擔保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給以乙用費率爲月‰,借款用途爲,還款日期爲年月日前償還全部本費。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應按合同訂立的還款期限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乙方如不按期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願意按資金使用費的%向甲方支付罰費,並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

三、擔保人自願對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監督乙方互助資金的使用。如乙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或沒有全部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應立即履行清償義務,清償本合同的乙方應按期償還給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資金使用費、應支付給甲方的罰費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墊付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四、乙方承諾:(1)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信息資料。(2)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互助資金情況的監督。(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所藉資金並按期清償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4)在歸還所借甲方資金前,乙方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5)乙方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及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乙方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藉資金或採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費時,擔保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當發生乙方不履行承諾、有足夠證據表明乙方沒有歸還債務能力、擔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清償本合同乙方應付甲方的債務。

六、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一)

(二)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3

借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社員: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經甲方、乙方、擔保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給以乙方互助資金 元,資金使用費率爲月 ‰,借款用途爲 ,還款日期爲 年 月 日前償還全部本費。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應按合同訂立的還款期限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乙方如不按期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願意按資金使用費的 %向甲方支付罰費,並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

三、擔保人自願對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監督乙方互助資金的使用。如乙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或沒有全部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應立即履行清償義務,清償本合同的乙方應按期償還給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資金使用費、應支付給甲方的罰費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墊付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四、乙方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信息資料。

(2)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互助資金情況的監督。

(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所藉資金並按期清償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

(4)在歸還所借甲方資金前,乙方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及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乙方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藉資金或採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費時,擔保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當發生乙方不履行承諾、有足夠證據表明乙方沒有歸還債務能力、擔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清償本合同乙方應付甲方的債務。

六、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4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詳見本合同簽章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1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放款途徑:按本合同約定方式發放至借款人設在出借方的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或付現金。

1.4借款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借款的放款、還款、金額、期限、利率、利息計算等具體事項,以相關業務檔案、憑證記載爲準。涉及計算機業務系統或各類自助渠道交易的,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中形成的交易記錄、電子數據等具有同等證據效力。各方確認出借方業務系統或相關設備所產生電子數據的有效性。

第二條借款利率

2.1本合同項下,每筆借款的利率在借款發放日以借款借據確定。

2.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借款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利息。

第三條還款

3.11年期以內(含)的,採用按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如本金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4.1出借方有權瞭解檢查借款使用詳細狀況,以及借款人或擔保人的相關情況,借款人或擔保人有義務配合。

4.2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動時,借款人或擔保人應在5日內通知出借方。借款人、擔保人或擔保物出現本合同8.2約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時,借款人、擔保人應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可以根據不利情形的影響程度,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並終止本合同。

4.3出借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費用或其他應收款項時,均可直接從借款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擔保人未履行保證責任的,出借方有權直接從擔保人在出借方各分支機構開立的賬戶中劃收。出借方行使上述抵銷權時,所抵銷的債務及抵充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4借款人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的,出借方有權決定是否劃收。出借方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出借方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5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歸還數額的、擔保人支付的款項或者處分擔保物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出借方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複利或者費用。借款人與出借方之間存在數筆不相同的債務,且借款人、擔保人單次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單次給付所清償的債務及清償順序。由出借方指定。

4.6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或擔保人未履行擔保責任的,出借方可就違約行爲進行公開披露。

4.7借款人或擔保人爲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的,應提前通知並徵得出借方同意。

4.8借款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交付、保險等法律手續未辦妥或擔保物權、保險未能持續有效的,出借方有權拒絕發放借款。

第五條借款擔保

5.1擔保方式

5.1.1一般方式借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方式(保證/抵押/質押)提供擔保。

5.1.2採用抵押擔保的,擔保物爲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清單》。擔保物暫作價見清單。其最終價值以實際處理所得價款爲準。該清單爲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擔保範圍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

5.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1)本合同項下任一筆借款的期限屆滿出借方未足額清償;

(2)擔保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擔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或擔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擔保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

(6)擔保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徵用;

(7)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危害出借方權利的情形。

5.4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或發生《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的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時,最高額擔保的債權確定。“債權確定期間屆滿”包括債權確定期間(即1.4約定的額度有效期)屆滿,以及出借方依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佈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借款人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出借方有權宣佈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5.5關於保證和最高額保證的約定

5.5.1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有多個擔保人的,各擔保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5.5.2保證期間爲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擔保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變更後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債務被出借方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出借方確定的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5.5.3本合同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擔保又有保證擔保的,出借方有權要求擔保人先於借款人所提供物的擔保承擔保證責任。

5.5.4多戶聯保的,聯保小組自成員在本合同《聯保小組成員簽名表》內簽字或摁指印起成立。(小組成員與出借方簽定多份信貸業務合同的,小組自首次簽約之日起成立)全體成員承諾遵守以下約定:

(1)自願爲小組成員向出借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小組成立後,任一成員不再參加其他聯保小組。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任何成員及其家庭成員不再向小組以外的單位或個人提供債務擔保。聯保小組組長負責協調成員內部關係,全體成員負有督促其他成員履行合同、協助出借方清收債務的義務。

(2)小組任一成員可能或者已經出現本合同4.2和8.2約定情形之一的,該成員或其他知悉的成員將及時通知出借方,並積極配合出借方瞭解相關情況。

(3)小組成員不以任何方式將借款轉讓、轉借他人(含小組內成員),不以任何名義集中使用成員借款:發現其他成員有轉讓、轉借、集中使用借款,或者改變用途等行爲時,將立即通知出借方。

(4)在小組各成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前,未經出借方同意,小組不得解散,成員不得退出。經同意解散或退出的,依據本合同承擔的保證責任並不解除。出借方同意小組解散或成員退出時,仍有權對小組部份成員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經出借方同意,聯保小組可增加新的成員。新加入成員對加入前出借方與小組其他成員已簽訂的借貸業務合同項下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6)小組任一成員違反其與出借方簽訂的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貸業務合同的約定,或者出現可能降低或喪失償債能力的情形時,出借方有權對部分或全體成員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要求承擔保證責任。

5.6關於抵質押擔保(含普通擔保和最高額擔保)的約定

5.6.1擔保物權的效力及於擔保物的從物、從權利、附合物、混合物、分離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或者權利。

5.6.2抵押人/出質人聲明和保證擔保物無任何權屬爭議或影響擔保物權實現的情形。出質人保證出質權利在質權存續期間持續有效。

5.6.3擔保人應按出借方要求辦理擔保物保險,並指定出借方爲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出借方保管。擔保人應嚴格履行保險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出借方,並負責索賠事宜。怠於通知或者索賠,給出借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6.4需要登記的,抵押人/出質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手續,登記證書和相關文件由出借方持有。出質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將質物或需交付的權利憑證及出借方要求的相關資料交由出借方保管。

5.6.5抵押物由抵押人暫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出借方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5.6.6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擔保人不得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許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擔保物。經出借方同意處分擔保物的,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5.6.7借款同時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擔保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出借方有權選擇行使擔保物權的先後順序。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在借款人、擔保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因出借方原因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的,出借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但因出借方自助借款渠道業務平臺產生設備或通訊故障,停電或因自助銀行設備內現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6.2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金的,出借方對逾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並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借款人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方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之日起在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大寫)計收罰息,直至本息清償爲止。並支付給出借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對應付未付利息,出借方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6.3借款人、任一擔保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未按時還本付息的,因借款人違約導致訴訟的借款人、擔保人應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罰款、違約金、複利、損害賠償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保管費等出借方實現債權和擔保的費用。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本息: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有權宣佈借款人與出借方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6.4擔保人因下列行爲之一給出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款及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已經設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等情況;

(3)末按合同約定辦理登記、變更登記、保險手續,未移交質物、權利憑證;

(4)未按出借方要求恢復擔保物價值或者提供相應擔保;

(5)未經出借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擔保物;

(6)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權的行爲。

第七條爭議解決

發生爭議的,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以訴訟方式解決,由出借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以仲裁方式解決的,由各方在8.4另行約定。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八條其他事項

8.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以及出借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本合同的約定宣佈本合同項下任一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8.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惡化或發生嚴重困難;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喪失還款能力;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入犯罪或重大糾紛;借款人或擔保人失蹤、死亡、被宣告失蹤或宣告死亡;擔保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被徵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擔保物所有權歸屬第三人或者出現權屬爭議等情形影響出借方實現擔保物權。

8.3擔保人應主動了解借款人生產經營狀況及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發生、履行情況。每筆借款對應的憑證或電子記錄等相關資料出借方不再送達擔保人。

8.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份,其中出借方壹份,借款人壹份,擔保人各壹份(由聯保小組擔保的,借款人和全體擔保人共持壹份合同,指定借款人保管),各份效力相同。

第十條借款人和擔保人聲明

10.1借款人聲明:本人已在出借方提示下知悉本合同1.5所述自助借款渠道的開通情況、使用區域和使用方式等信息,以及特定商戶範圍、專用子賬戶使用注意事項:本人已清楚知悉妥善保管電子卡、密碼及本人相關信息的重要性,自行承擔未妥善保管的不利後果。

10.2借款人/擔保人聲明:出借方已提請本人/本單位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字體加粗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本人/本單位的要求進行相應說明,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本人借款/擔保行爲已經過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的同意和授權。由此產生的債務爲家庭共同債務。家庭全體成員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單位擔保行爲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提供擔保和簽署本合同的授權。

10.3擔保人聲明: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出借方在辦理業務及相關風險管理中,可根據需要向全國個人徵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查詢、打印和保存本人的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出借方可按照有關規定向全國個人徵信系統或其他數據信息系統提供本人基本信息和銀行業務信息。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借款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丙方(擔保人)(指模)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丙方(擔保人)(指模)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家庭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5

借出單位:大水溝鄉資金互助社(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社員: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

擔保人:

①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②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經甲方、乙方、擔保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給以乙方互助資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資金使用費率爲月________‰,借款用途爲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應按合同訂立的還款期限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乙方如不按期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願意按資金使用費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罰費,並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

三、擔保人自願對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監督乙方互助資金的使用。如乙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或沒有全部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應立即履行清償義務,清償本合同的乙方應按期償還給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資金使用費、應支付給甲方的罰費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墊付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四、乙方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信息資料。

(2)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互助資金情況的監督。

(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所藉資金並按期清償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

(4)在歸還所借甲方資金前,乙方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

(5)乙方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及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乙方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藉資金或採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費時,擔保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當發生乙方不履行承諾、有足夠證據表明乙方沒有歸還債務能力、擔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清償本合同乙方應付甲方的債務。

六、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生效。

借出單位:________(簽章)

負責人: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社員: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人①:________(簽章)

擔保人②: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6

借出單位:大水溝鄉 資金互助社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社員: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①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②姓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經甲方、乙方、擔保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借給以乙方互助資金 元(大寫 ) ,資金使用費率爲月 ,借款用途爲 ,借款期限爲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應按合同訂立的還款期限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乙方如不按期歸還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願意按資金使用費的 %向甲方支付罰費,並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

三、擔保人自願對本合同中的乙方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並監督乙方互助資金的使用。如乙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或沒有全部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擔保人應立即履行清償義務,清償本合同的乙方應按期償還給甲方的全部互助金本金、資金使用費、應支付給甲方的罰費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墊付的一切費用(含律師代理費、訴訟費等)。

四、乙方承諾:(1 )向甲方提供真實的財務狀況信息資料。(2)接受甲方對其使用互助資金情況的監督。(3)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所藉資金並按期清償所借互助金本金和資金使用費。(4)在歸還所借甲方資金前,乙方住所、通訊地址、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甲方。(5)乙方財務狀況惡化、涉及重大訴訟及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況時,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乙方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甲方有權提前收回所藉資金或採取其他措施。

五、甲方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所借出的互助金本費時,擔保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當發生乙方不履行承諾、有足夠證據表明乙方沒有歸還債務能力、擔保人向其他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清償本合同乙方應付甲方的債務。

六、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日期:

互助資金借款合同7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

乙方:

1、乙方擁護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的村“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服從由“互助資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的各項有關“互助資金”管理的制度、章程、細則等。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資金的使用情況,並做好相應的培訓和技術服務,指導乙方用好“互助資金”。

3、乙方自願入股互助資金股,入股金額元。接受配股資金股,配股金額元;

4、乙方向甲方申請使用“互助資金”元,借款用於項目,使用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利息按照信用社同期借款利率(存摺抵押借款利率/無抵押借款利率)計息,月息%。在借款到期時,按時還本息元。農戶應得紅利在年終分紅決算時兌現。

5、如特殊情況延長使用期,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研究同意後可以分別延長月,延長期可在原利息的基礎上增加罰息%。

6、乙方要改變資金用途的,須提前2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委員會研究同意後可以改變資金用途。否則,甲方追加罰息%,並在下一年度不予審批乙方借款事宜。

7、如乙方無故逾期不還者,甲方按照《經濟合同法》等法律、法規通過強制措施收回,逾期在原利率基礎上增加罰息%,比昂在三年內不再審批乙方借款。甲乙雙方對上述條款無異議。

本協議具有法律效應。如違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古峯莊村級扶貧互助社(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