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勘察合同範本

合同1.03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勘察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勘察合同範本

勘察合同範本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水埋藏條件;

2)查明場地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佈、規模、發展趨勢,並對場地的穩定性作爲評價;的各類建築作出地基基礎類型的判斷及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降水方案進步分析評價;

6)在勘探中發現有地貌單元交接部分和地層變化較大的地段,勘探點應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斷基礎入岩層(中風化或微風化)時,則要求深入完整岩層厚度不小於5米;

8)其他要求詳見《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術要求與現行規範不一致,按高標準執行。

1.6按相應地質勘察規範確定。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

2)勘探點平面佈置圖,鑽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岩面等高線圖;

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數據;

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性能評價;

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類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

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並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數據;

8)按勘察規範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採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爲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爲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爲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爲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後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於按照規範要求須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鑽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取樣、岩石抗壓實驗、土工實驗、孔位測量、設備進退場費、技術工作費用、以及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該項目有關的費用,施工單位負責自行解決用水用電問題,且費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爲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後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4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負責。

4.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爲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2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項目地質勘察任務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條件下,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地質勘察質量,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項目地質勘察。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規模:"______"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其A5組團建築面積約爲33.73萬㎡,D地塊建築面積約19.09萬㎡。

4、承包範圍: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勘察規程、規範、標準進行勘察工作,提供初勘和詳勘報告。

5、工作內容

5.1查明場地範圍內的地形地貌特徵,地貌成因類型及地貌單元的劃分;

5.2查明建築物範圍內的地層結構、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並對地基的穩定性及承載能力做出評價,提供地基承載能力和地下水位設計參數,提供基礎設計優化方案;

5.3查明建築物附近有無影響工程穩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質現象(如溶洞)、泥槽、軟弱地質夾層以及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查明有無可液化的地層,標明對場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質現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計算指標及資料;

5.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對建築物材料的侵蝕性,查明地層的滲透性,水位變化幅度及規律;

5.5查明洪水的淹沒範圍、河流水位和地表徑流條件等;

5.6在抗震設防區應劃分場地土類別,並對飽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進行液化判斷;

5.7根據當地經驗,有針對性的提出適宜的基礎形式、埋深、地基處理和沉降分析等有關的計算參數及應注意的事項。如地基條件決定需採用樁基,應提出採用何種樁基、其相應的樁徑尺寸、樁端持力層情況等,提出單樁極限承載力與計算公式。對於地基處理應提供具體的處理方案及計算指標;

5.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築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產生的變化影響,並提出防治建議,必要時提供設計施工所需要的基坑開挖與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關資料。

二、技術、質量要求及驗收

1、按照國家相關規範《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及貴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勘察工作應根據擬勘察項目的安全等級確定勘察等級,按初勘和詳勘階段進行,對建築地基作出工程地質評價,併爲地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質資料。

3、甲方分批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3.1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用地(附紅線範圍);

3.2工程勘察任務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設總平面佈置圖;

3.3勘察範圍內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或服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並確保成果資料的質量。提供的岩土勘察報告應包括下列文字內容:

4.1任務要求及勘察工作概況;

4.2場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不良地質現象、地形成層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及建築經驗等;

4.3場地的穩定性和適宜性、岩石和土的均勻性和容許承載力、地下水的影響、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於工程建設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質問題,適宜的基礎形式和有關的計算參數及施工中應注意的事項;

4.4當工程需要時應提供:

4.4.1深基坑開挖的邊坡穩定計算和支護實際所需的岩土技術參數,論證其周圍已有建築物地下設施的影響;

4.4.2基坑施工降水的有關技術參數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議;

4.4.3提供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

4.4.4工程地點的地質構造,斷裂及區域放射性或有毒氣體背景資料。

4.5岩土勘察報告必須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並獲得審查合格通知書;

4.6勘察成果資料一式拾二份(包括勘查點位的座標及標高)。甲方要求增加按人民幣500元取費。其中圖紙部分包括:

4.6.1勘探點平面佈置圖;

4.6.2綜合工程地質圖或工程地質分區圖;

4.6.3工程地質剖面圖;

4.6.4地質柱狀圖或綜合地質柱狀圖;

4.6.5各主要土層物理力學性質指標統計、鑽探點座標標高深度、土層試驗成果等有關測試圖表。

4.7如甲方臨時對各區域有特殊需要,應以甲方要求爲準,及時提供分區中間勘察成果資料。

4.8提供本工程的後期服務,並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處理。

5、鑽孔的佈置要足以評價建築物縱橫兩個方向地層土質的均勻性,應按主要柱列線或建築物的周邊或體形變化和應力集中的地段佈置,爲建築設計提供依據。鑽孔間距和密度應根據地層變化的複雜性與建築物的具體要求,根據《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中建築勘探點間距的規定確定。對於樁基方案,如地基情況複雜,宜在每根柱下佈置鑽孔。對於嵌巖樁方案應查明樁端下三倍樁徑範圍內岩石情況。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現場勘察工作將會分期實施,具體進場時間、提交中間資料時間,以甲方通知日期爲準,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交中間資料和地勘成果資料。

2、乙方在進場後,必須在15個日曆天內提交地勘中間資料,逾期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範圍變化、不可抗力影響)和地下障礙、連續下雨3天以上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呈報甲方工程部審定,工期可相應順延。

4、本工程相應的停、窩工費及乙方提前完成的加班費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不作調整。

四、合同價款

1、本工程暫定合同總價爲¥243.32萬元(大寫:貳佰肆拾叄萬叄仟貳佰元整)。

2、本工程工程量以甲方工程部確認的詳細勘察方案佈置的孔數、深度爲合同數量,最終工程量按審定的詳勘方案的實際成孔數及深度據實結算。

3、本合同爲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於所有因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材料損耗費、機械費(含油費)、間接費、措施費(含技術措施費)、水電費、臨時設施費、趕工補償費、人工費費用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費、現場保衛、管理費、利潤、稅金及相關所有政府部門的相關行政費用,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所有附帶工作及責任的所需的所有費用,本合同包乾固定綜合總價所包含的費用不以本合同所提及的費用爲限。施工期間本包乾固定綜合總價爲固定價格,不再調整。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及暫定數量如下: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項目地質勘察鑽孔暫定數量

五、支付方式

1、乙方提交分期分批勘察報告(經審查通過的勘察報告)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該批次勘察費用的70%;

2、甲方完成分期分批勘察結算審查後3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經甲方審定的該批次勘察結算費用的.95%(扣除已支付勘察費),待該批次已開工項目的主體結構封頂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該批次勘察結算費用的5%。

3、甲方支付乙方勘察費時,甲方代其提供發票,在支付勘察費用中抵扣(發票金額按照國家現行稅費規定進行計算)。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在乙方完全守約的前提下,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

2、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

3、負責辦理有關的手續:完善徵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及提供管線分佈圖等;

4、保護好乙方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

(二)乙方責任

1、從進場至勘察工作完成期間,所有材料、設備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搭接,安表計量,水電費由甲方在工程結算時扣除(包括損耗攤銷);

2、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甲方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有關規章制度,按本合同規定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由於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費用。

3、做好安全作業及現場保衛工作,若施工現場造成安全事故或治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交甲方工程/設計報批。在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沿途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

5、保護好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否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6、乙方授權保證條款:乙方特在此授權,身份證號碼______爲乙方簽約及履約過程中籤字確認代表(以下簡稱"乙方代表"),"乙方代表"簽字與加蓋乙方公章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代表"如有變動,乙方應即日書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前,"乙方代表"的簽字仍具有法律效力。

7、其它法定或約定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乙方勘察質量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扣留乙方總勘察費5%作爲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合同實際總價的千分之三,逾期達到______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30%的賠償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延付或拒付應付款項,否則,自逾期之60日起,以逾期應付金額爲基數,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滯納金。

4、本工程如因一種或多種因素(因素包括但不限於進出場、材料設備、勘察、或工作成果等)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人身損害、任何財產損失或涉及侵犯他方合法權益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而導致甲方名譽損害或經濟損失的,乙方須全額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賠償金、利息、罰息、律師費等,此條款爲特殊條款,不能變更或減免且合同無效、解除的本條款繼續有效,賠償金額最低不能低於本合同實際總價的30%)。

5、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違約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等),甲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同時乙方還需將甲方已支付費用全額退還給甲方;無論甲方是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除依照特殊條款承擔責任外,均須按本合同暫估總價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補足。

八、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發給乙方的文件或傳真均以合同中乙方的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爲準,若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合同中乙方的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E-mail將被視爲有效。甲方按上述地址發出文件視爲甲方履行了傳遞文件的義務。如合同中乙方地址錯誤或地址變更沒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甲方仍按原地址寄送相關函件的視爲甲方已履行了相應的告知義務,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員工的籤認手續視爲有效的日常函件往來途徑;

2、甲方自接到乙方遞交的最後一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結算資料並簽字確認後開始辦理結算,如由於乙方相關工程資料提交不及時、不完整等因素導致甲方審查工作無法進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爲方便雙方覈對,減少覈對時間,乙方申報的結算額與甲方審定後的結算額的差額不得超過乙方支付申報的結算額的5%,否則超出5%部分的審計費用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勘察費用總額8%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合同總價款中將該部分違約金直接扣除。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或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的情況下,任何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7、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份,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3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保密程度:

二0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

建築安裝工程勘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甲方必須在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爲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備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於一九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建委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辦法》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爲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_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極取資料後____________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技加收20—40%的勘察費。

五、甲方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2.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資料,時間達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處: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附:1、測量任務和質量要求表;

2、工程地質任務及質量要求表。

附表1.

測量任務和質量要求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設計單位

工作內容工作量和技術要求備註

附表2:

工程地質任務及質量要求

工程地點:

設計單位:設計負責人:

勘察階段:

建築物名稱(或代號)結構類型層數及高度基礎砌置深度及標高基礎類型總荷重單位面積

一、場地的地形圖(附有舊址座標)

二、總平面佈置圖。

三、祥細的勘察技術要求(另附)

四、場地附近已有勘察資料

勘察合同範本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徵: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許可等批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工程總平面

2.3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12份,電子文檔2份。乙方向

第四條 工作週期、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工作週期

4.1.1 簽定合同生效後5日內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勘察費合同價(暫定)人民幣 萬元,其中:

1)本次項目中標價暫定按設計費的30%計取,即 萬元,最終

2)以上費用均已包括投標人支付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完成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經甲方認定,結算書送造價部門審定後,甲方付

第五條 甲方、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甲方應及時爲乙方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乙方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乙方僅能得到工期順延的賠償;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8 甲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後,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知識產權專屬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關權利

5.1.9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

5.2.1 由於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派人與甲方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

5.2.6 乙方工作人員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5.2.7 乙方需進行後續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5.2.8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50%,計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乙方支付暫定乙方100%的勘察費。

6.3 由於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4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方、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甲方、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 鑑證意見(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合同範本5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按實結算、現場簽證。

1.7預計勘察工作量:擬布鑽孔10個,其中一般性孔4個,控制性孔4個,2個剪切波速實驗孔(爲抗震設計提供參數)。孔深預計20m-25m, 剪切波速實驗孔孔深預計30m-35m,具體孔深視地層變化而變化。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複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20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 以¥________元米計,剪切波速試驗孔按¥____________元孔另計,共____孔。 計取費用;

4.2.2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約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整)(含稅);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付預算勘察費的;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經送審合格後7天內,發包人應付實際勘察費的100%;不留餘款。勘察人同時提供相應價款的發票。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

5.1.3 發包人應及時爲勘察人協助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等),其中水、電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

5.1.8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程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的勘察費。

6.3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8.1 本次勘察按國標《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 50021-20xx)、國標《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 50011-20xx)(20xx年版)、國標《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 50007-20xx)、國標《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 50123-1999)等有關規範執行,並參照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岩土工程勘察規範》 (DBJ 13-84-20xx)、《建築地基基礎技術規範》(DBJ 13-07-20xx);

8.2施工場地四通一平(水、電、路、通訊信號)由業主負責解決;

8.3業主需派專人負責孔深丈量驗收,並負責現場鑽探米數簽證。實際結算以現場簽證單爲準。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發包人所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由勘察人負責,發包人協助,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備案不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發包人、勘察人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叄份,乙方叄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6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其擬建的“餐飲會議樓”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岩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並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商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會議餐飲樓地勘工程

1.2 工程建設地點:寧鄉縣灰湯鎮電力療養院內

1.3 工程規模、特徵:詳見總平面圖

詳見建築平面圖及勘察任務書

1.4工程勘察任務與技術要求:滿足“勘察任務書” 內容、或《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09) 中相關條款。

1.5 預計勘察工作量:在建設方提供的“規劃平面圖” 中初步佈設勘察點5個,視其場地複雜情況,增加勘察孔數量。

2: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建築(帶地形圖)總平面圖。

2.2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技求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4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3: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並對其質量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陸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4:開工及提交資料的時間

4.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20xx年 4 月 2 日開工, 20xx年 4 月12日分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雙方協商的規定辦理。

4.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3本工程勘察費按:

勘察包乾價爲¥16800元(大寫:壹萬陸仟捌佰元整 ),合同生效後發包人向勘察人不支付人民幣作爲定金,在提交報告後7日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清勘察費。勘察人須提供正式法票。

5: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發包人應及時爲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如處理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以及水、電接到施工現場等),並承擔其費用。

5.1.3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4 由於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需支付停、窩工費。

5.1.5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資料圖紙、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等。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其認可的全部費用。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6: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時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工作且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份之一。

7: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在雙方協商的附件中補充完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長沙市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伍份,發包方執叄份,勘察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7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項目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項目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複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紅線圖複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項目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爲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曬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爲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文件,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8

委託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工程投資:。

第二條委託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天內一次結清(或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元,估算設計費爲元。委託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訂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繳納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2)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築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兩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

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

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

有效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勘察合同範本9

發包人:

勘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就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工程勘察設計任務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範圍及內容:

1.4工程勘察任務:

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提供詳細的岩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需的岩土參數;對地基類型、基礎形式、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質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議,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進行土壤化學實驗。(具體詳見布孔方案)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等批件(複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已有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埋藏物的資料。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另行協商。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年月日開工,年月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年月日前提供部分中間數據報告。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工程名稱鑽孔數量鑽孔深度(米)鑽孔工程量(米)單價(元/米)總價(元)

合計

注:本工程所涉及價款均爲含稅價款。

4.2.1支付方式:

勘察完成提交報告後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70%,基礎驗收合格後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後日內付清剩餘本工程勘察費。勘察人須在付款前向發包人提供勘察人機構所在地開具的服務業發票或地稅通用機打發票。

4.2.2結算辦法:本工程總價款一次性包死,工程量爲施工圖紙範圍及招標說明內的全部工程量,除發包人設計變更外本價款不做調整。發包人設計變更的,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結算變更部分工程。

勘察人完全理解圖紙、招標文件及本合同內容,並已充分考慮全部風險因素,若有少報、錯報、漏報工程量以及施工環境變化視爲勘察人讓利,不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發包人應及時爲勘察人提供勘察現場的基本工作條件並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

5.1.3發包人爲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水電源,水電費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擔。

5.1.4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等,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

5.1.5配合發包人進行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

5.1.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方案設計、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賠償發包人的實際損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報發包人審覈。

5.2.4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並承擔資料保密義務。

5.2.5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勘察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2.6勘察人及時組織發包人、監理方對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未經發包人、監理方確認發包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5.2.7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發包人超過約定期限支付相應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1‰的違約金。

6.2、勘察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除應向發包人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須按本合同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6.3、勘察人在勘探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發包人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退回發包人已付款項並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0%作爲違約金,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勘察人應予賠償。

6.4、勘察人擅自中途更換勘探工作主要負責人,或勘察人現場代表不配合發包人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勘察人更換相應人員,勘察人應在發包人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勘探期限延誤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6.5、發包人依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所有人員、設備必須在發包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發包人移交有關的工程資料,並在此期限內與發包人共同簽證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經發包人、勘察人雙方共同簽證的工作量不得要求結算。發包人在上述期限過後有權安排新的勘探單位進場。

6.6、勘察人不按時進場勘探,在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後的5日內仍不進場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作爲違約金。

6.7、若勘察人所提交的勘探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勘探作業,並補齊有關資料。由此延誤勘探週期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6.8、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報告造成發包人工程質量問題的,視爲勘察人違約。發包人有權向勘察人追究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6.9、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損失的,發包人可繼續向勘察人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肆份,勘察人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件

10.1、廉潔協議

10.2、勘察設計布孔圖(加蓋出圖成果章)

10.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10.4、施工資質證書複印件

發包人(蓋章):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簽約人:授權簽約人:

合同簽訂地:

年月日年月日

廉潔協議

在發包人、勘察人雙方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爲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爲的發生,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發包人、勘察人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勘察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發包人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勘察人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勘察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不得在勘察人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擔的費用。

四、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發包人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係報上一級批准。

五、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勘察人爲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勘察人不得接受發包人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合同相關的業務。

七、勘察人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務,不得爲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向發包人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發包人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發包人工作人員外出旅遊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或爲發包人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勘察人如發現發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發包人舉報。發包人不得找任何藉口對勘察人進行報復。發包人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勘察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勘察人繼續合作。

九、發包人發現勘察人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發包人工作人員等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發包人(蓋章):

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簽約人:

授權簽約人:

勘察合同範本10

發包人(全稱) :

勘察人(全稱)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項目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規模、特徵: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

2.技術要求:

3 .工作量:

三、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

2 .成果提交日期:

3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1 .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 元)

2 .合同價款形式:

六、合同文件構成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 1 )合同協議書;

( 2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 3 )通用合同條款;

( 4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

( 5 )投標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

( 6 )技術標準和要求;

( 7 )圖紙;

( 8 )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 《 通用合同條款 》 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本合同在 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勘察人執 份。

發包人(印章): 勘察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勘察合同範本11

編號:勘字__________號

訂立合同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與勘測單位(__________建築設計院),根據國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__________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勘測的具體情況,簽訂合同,以資雙方遵守。

第一條 訂立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建委規定的'《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件》和省的補充規定以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

第二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程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取費標準按中財委(__________)財經工基價字第xxx號規定收費。簽訂合同時應預付勘測費總額的30%(一般設計一次按60%),其餘部分在勘測成果提出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勘測成果於年月日提出,但由於自然天氣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順延。

第七條 建設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擬建築(構)物性質及工程地質勘測要求(本院設計由承擔設計室填寫)。”

2. 清理和整平場地,如因場地有溝以及堆積障礙物等而影響開工時,應付窩工費。開工時應指派一人在場,以便隨時聯繫工作。

3. 負責解決土樣包裝、水樣瓶的運送,早晚和夜間鑽機停放現場時負責看管,並解決臨時所需的墊板、冬季烘烤鑽具的木樣等。

4. 負責解決機具運輸和工作人員往返現場的交通工具(或承擔運輸費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窩工,應付窩工費。

5. 測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統聯測時,應負責提供資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資。

第八條 勘測單位應承擔的事項和責任

1. 填寫“預計勘測工作量及勘測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規範按時提出勘測成果,滿足設計需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建設單位收執份(其中送建設銀行一份),勘測單位份。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勘察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00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複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計取費用;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本工程勘察費預算爲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爲定金,計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勘察規模大、工期長的大型勘察工程,發包人還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進度__________%時,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的工程進度款,計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_______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__________%,計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勤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爲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並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爲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______元。

5.1.8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文件、資料圖紙、數據、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國家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民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他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地和調遣費。

6.2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近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________計_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勘察人_______份。

發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1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資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 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 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

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 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爲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爲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爲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爲 元估算設計費爲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

(1)……

(2)……

(3)……

3.委託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 年 月 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文件,並承擔責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文件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文件,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

(1)……

(2)……

(3)……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增加補充下列

項條款(沒有增補以“空白”記入)。

第九條 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文件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 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委託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附表一:

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

委託方委託承包方進行________________設計工作。

勘察合同範本14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爲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複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許可等批件(複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工程總平面佈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12份,電子文檔2份。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質量負責。

第四條工作週期、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工作週期

4.1.1簽定合同生效後5日內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爲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勘察費合同價(暫定)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其中:

1)本次項目中標價暫定按設計費的30%計取,即_________萬元,最終結算價以審計部門審定價並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頒佈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xx]10號)中規定的取費標準下浮20%計算。

2)以上費用均已包括投標人支付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完成本招標項目勘察全過程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文件的全部費用;爲完成本招標文件規定的義務,投標人必須繳納的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和一切明示和暗示的風險、義務、責任等。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經甲方認定,結算書送造價部門審定後,甲方付至審定結算價的90%,剩餘款項在工程結算審計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甲方、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甲方應及時爲乙方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乙方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乙方僅能得到工期順延的賠償;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5.1.8甲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後,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知識產權專屬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關權利

5.1.9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具體要求如下:

5.2.1由於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乙方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乙方商定爲實際損失的_________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派人與甲方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乙方工作人員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5.2.7乙方需進行後續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5.2.8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6.2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50%,計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乙方支付暫定乙方100%的勘察費。

6.3由於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4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甲方、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甲方、乙方認爲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合同範本1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的工程勘察設計項目名稱、內容、規模與範圍詳見委託勘察設計項目表(見附件)。

第二條 乙方根據委託的勘察設計項目和主管部門的規定,按初步設計(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分階段進行。在具備各個階段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協議書,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的勘察設計基礎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設計文件資料的名稱和日期,做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按照各設計階段協議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有關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 、進度與資料可靠性負責。

委託勘察測繪工作的,在勘測工作開展前,應提出勘察測繪技術要求及標有擬建工程準確位置的地形圖,圈定測量範圍的平面圖,土地使用證的複製件,並安排好現場工作條件。

委託初步設計應提出以下資料:①經過批准的設計任務書;②選址報告;③規劃要求;④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⑤經批准的`工藝設計資料,民用項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測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人防、消防、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預測資料等。

委託施工圖設計時,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後,應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用書面轉送給乙方。組織施工單位與設計單位共同商定有關技術條件,組織設計技術交底,通知乙方參加試車考覈及竣工驗收。

3、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委託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單位參加。

5、維護乙方的勘察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對轉讓後重復使用的項目,乙方不負任何技術責任。

6、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時付給勘察、設計費。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編制設計文件,根據各階段協議書的規定,按期交付各階段的設計文件(初步設計6份,施工圖設計8份),並保證質量。需增加設計文件的份數時另行收費。需複製供應標準圖時另行收費。

2、乙方要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和質量提出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作設計時,須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4、乙方對所承擔設計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開工前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的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覈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項目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

5、對於複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

6、勘察單位應按照現行標準、規範、規程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條 勘察設計費用

乙方根據國家批准的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辦法計收勘察設計費。設計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30%;乙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時,甲方再付給乙方設計費;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時,甲方負責結清全部設計費。小型設計項目及複用設計項目分兩次撥付設計費。即簽定設計合同時選撥付20%作爲定金,完成施工圖時付清全部設計費。

勘察合同生效後,甲方付給乙方勘察費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時,甲方負責結算全部勘察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退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時提供建設項目審批文件和設計基礎資料,或因資料原因影響乙方設計進度或造成設計修改,乙方除可推遲交付設計文件日期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的工日,以日產值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