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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擔保的合同

合同1.3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擔保的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擔保的合同

擔保的合同1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被保證人: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根據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被擔保人)的申請,甲方同意承擔被擔保人按期償還乙方與被擔保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項下的貨款(或貨款本息)的保證責任,甲、乙雙方特訂立本保證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資格

甲方是________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法人,根據中國法律,具有獨立承擔保證責任的資格。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保證被擔保人依照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全部合同項下的金額,包括主債的本息、違約金及其他負擔。如被擔保人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將承擔被擔保人承擔的全部償付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

甲方在乙方未就被擔保人的財產強制執行的.情況下,有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甲方有基於基礎合同和保證合同產生抗辯的權利。

第四條保證合同的期限

被合同的有效期限自被擔保人與受益人簽訂的________號合同生效日起至被擔保人還清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貨款(或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止。

第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市容甲乙雙方選擇適用的________國法律。

第六條其他

1..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及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送___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的合同2

合同編號: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爲確保 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附:號《抵押合同》項下:

抵押物清單

抵押物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產權證書/編號:

處所:

抵押物評估價值萬元

已經爲其他債權設定抵押額度 萬元

備註: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擔保的合同3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遵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筆資金。

第三條丙方保證責任

保證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期限: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兩年。

保證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第四條借款交付

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後乙方須在十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約定將借款資金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以銀行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賬戶的方式支付。

第五條借款的償還及利息

1、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2、乙方應於每______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償還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過銀行卡轉賬的方式匯入出借人的銀行卡:

戶名: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約定時間清償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約定期限與金額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償還本息的,視爲違約,甲方則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______計收違約金,直至全部本息還清爲止,並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和律師費等)。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丙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三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擔保的合同4

 特徵

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爲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爲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爲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爲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爲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爲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爲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爲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都應認定爲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爲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爲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爲抵押物的財產作爲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爲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爲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合同範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爲 ,下稱主合同)。

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爲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爲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爲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擔保的合同5

擔保合同,是指爲了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當事人協商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那麼擔保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呢?本文整理了擔保合同的相關法律知識來爲大家解答這個疑惑,請閱讀了解。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託人,擔保法規定車輛、船舶、企業動產、城市房地產及財產和財產權利的抵押權、質押登記生效的,協議解除或依據法定條件解除抵押、質押的,應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的,或質押注銷登記手續的,應當遵守法律和相關規章的規定。

解除合同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行使解除權,期限屆滿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當事人沒有約定期限的,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沒有積極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主張解除擔保合同的一方應當通知對方;擔保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接觸擔保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93、94、96,《擔保法》20、52、74,《司法解釋》10

律師應當合理提示委託人,保證人依法享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抗辯權,保證人可以依法獨立行使抗辯權,抵押權、質押權伴隨主債權的消失而消失。

爲解除保證擔保責任,爲解除抵押權或質押權的法律效力,第三人作爲保證人的可以依法請求解除保證責任;主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登記擔保、質押登記擔保。應當依法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或註銷質押登記手續。

擔保人請求解除擔保合同,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訂立解除合同;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實現。

擔保合同可以在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協議解除,或者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等在主合同出現下列法定情形時,可以與擔保債權人協商解除,或依法解除擔保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擔保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主合同債權人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的;

3、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主要債務,經過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主合同債權人遲延履行主合同債務,或有其他不履行、瑕疵履行、部分履行等違約行爲,致使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擔保的合同6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

一般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爲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情趣吧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爲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爲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爲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爲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 ,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爲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 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 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爲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範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 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 、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 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 :_________債權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的合同7

(一)保證合同內容: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範圍;5、保證的期間;6、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抵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4、抵押擔保的範圍;5、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三)質押合同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4、質押擔保的範圍;5、質物移交的時間性;6、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質押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

二、擔保合同的擔保範圍

1、保證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擔保合同當中具體分爲了保證合同、抵押合同以及質押合同,不同的擔保合同主要的內容是不一樣的,這點從上文中就可以很直觀的看出來。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問題,歡迎你到網站進行具體瞭解,我們將爲您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擔保的合同8

合同編號:xx

抵押人 :xx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 :xx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xx

抵押權人 :xx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 :xx

爲確保號借款合同 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情趣吧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 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 ,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情趣吧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 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 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xx

擔保的合同9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爲_______,擔保範圍爲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擔保的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 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債權人(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簽訂《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條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甲方對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款通知書》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範圍: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賠償金和實現借款債權的費用(包括如催款人工資,車費,電話費,飲食費,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用等一切費用等)。

第四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爲屆滿之日。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保證期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延期還款時繼續有效,並同意直接適用於借款人借款延期等的保證,同時無須在與保證人簽定其他任何有關續保的合同。

第七條保證期間,甲方的'聯繫電話、工作、住址或機構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對甲方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承擔。如乙方認爲變更後的機構不具備完全的保證能力,變更後的機構或作出撤銷決定的機構有義務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八條保證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保證期間,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乙方借款債權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一條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保證的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與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的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車輛(以下簡稱乙方質押物),作爲借款質押物質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爲此,甲乙雙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利息爲 (月利息),從甲方實際交付款項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止。

第三條:還款方式乙方按 付息,到期還清本金。

第四條:質押物事項;乙方現有 牌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車輛所有權人 。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還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罰息,造成甲方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額千分之十的滯納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把該車輛賣掉或委託拍賣公司拍賣該車輛,歸還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給甲方造成的相關損失,如該車輛拍賣款不足以償還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時,甲方有權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六條:此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的合同12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爲銀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爲: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

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的合同13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爲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爲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爲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爲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住 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乙 方: 住址: 宅 電: 手 機:

身份證: 開戶行: 帳號:

一、定義

1)甲方/客戶:協議出資人,系乙方提供的理財服務並與之簽訂服務協議的對象,亦是甲方。

2)乙方:協議理財服務提供者,受甲方授權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操盤者。

3)本金:指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帳戶內從事對應投資理財的原始資金總額。

4)保底收益:協議中乙方承諾甲方最低保證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5)信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信任而富貴”,甲方負風險全責,享利潤70%;乙方享利30%。

6)保富:理財服務品種,指“保障而富裕”,甲/乙各負風險50%,享利潤50%。

7)安富:理財服務品種,指“安全而富有”,乙方負風險全責,享利75%;甲方享利25%及保底收益(等同協議期銀行存款定期年息兩倍)。

8)投資對象:股票、黃金、外匯。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乙方收到甲方理財帳戶操作原始密碼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壹年。

協議期間不得半途中斷理財而提款,如甲方真有急需可與乙方協商終止合作,但如有損失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理財風險。如有利潤產生,甲方必須按協議給予乙方報酬。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應儘早向乙方提供理財操盤原始密碼。

2)在理財操盤期間不得改變操盤原始密碼而自己操盤。

3)理財月結算期,負責向乙方提供協議報酬並及時將金額轉入乙方帳戶。

4)按協議承擔、享受規定的風險及利潤分成。

5)按協議享有理財過程的風險損失知情權及協議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協議簽定後,必須恪守誠實信用,殫精竭慮,專心打理,提供優質理財業績。

2)在理財期間必須盡力按月結算,準時通知甲方查帳及分享利潤提成。

3)依協議規定承擔對應的理財風險及享有利潤分成。

4)享有理財期間操作保密權,甲方不得干涉阻擾。

5)如有規定,必須將過程損失按10%、20%、30%遞進及時告知甲方。

五、協議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進行操盤理財,投資對象 ,理財服務品種 ,原始資金(本金) 萬。

2)甲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乙方負風險責任 享利 %。

3)經協議,甲方 理財過程損失知情權,乙方必須及時遵守行動。

4)本協議所有理財風險損失均指相對原始資金總額---本金而言,所有風險承擔皆以此計;協議期甲方累積總利潤分成加最終資金大於本金加保底收益後,乙方不再承擔損失責任。

5)合作雙方必須遵守誠實信用,保證提供信息真實可靠。否則承擔由此造成對方的損失。

六、違約責任及附則: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必須守約,違約者須賠償對方損失,賠償額爲本金5%

2)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可協商補充;協議適合國家法律,並依法處理雙方爭議。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 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保證金額爲甲方根據___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 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合同當事人爲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爲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個保證人同時作爲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第二條、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 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爲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擔保的合同14

反擔保合同是什麼

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爲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爲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簽訂的合同即爲反擔保合同。

 反擔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申請乙方爲其向 銀行,貸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期限爲 月的借款提供 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幣 元,爲了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的反擔保人,向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有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爲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擔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資產作爲乙方爲甲方擔保的反擔保 ,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乙方代甲方向銀行歸還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款及實現債權的全部相關費用。

2、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代償資金利息及違約金(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 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間:乙方代償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償義務之日)。

3、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償權和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三、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雙方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丙雙方要求對條款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認識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後生效,簽約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擔保的合同15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名 稱: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權提供擔保一事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

本房產座落於 ,甲方於 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爲: 。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用途爲 用地,使用年限爲 年,使用終止日期爲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如實際借款金額有出入,以劃款憑證爲準。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並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乙方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整個借款期間,甲方指派專人定期監督借款資金用途,乙方給以配合。如乙方確需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爲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爲: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3.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15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後乙方纔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4.借款年利息爲: , 即每月利息爲: 元。

5.利息支付方式: 。

6.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後將借款本金並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第五條 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5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爲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乙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且甲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權。

二、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爲、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採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一切義務對其繼承人、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併、改組、更改名稱等後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及上級單位任何指令的影響。

第八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決定向公證處申請對合同項下的債權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的效力,雙方共同確認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之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瞭解,沒有誤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全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息和費用,抵押權人有權向公證處申請簽發執行證書,抵押人對公證處簽發執行證書放棄提出任何疑義的權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債務的事實,以抵押權人出具的有關收支證明爲準。抵押權人持執行證書和本合同的公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人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自願放棄對該執行的抗辯。

公證處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覈實債務履行情況:

標籤:擔保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