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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合同範文集錦8篇

合同2.25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品房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房合同範文集錦8篇

商品房合同 篇1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 址:

電 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後,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爲確保借款合同( 年 字第 號)的履行,甲方自願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後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爲(大寫) 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 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爲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並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該商品房狀況如下:

房屋坐落:

項目名稱:

預售許可證: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佔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並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 月或累計 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後,須轉爲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並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並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爲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商品房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室(部位)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爲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__,房屋類型爲_________,結構爲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2)[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爲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爲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覈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爲(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爲(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

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爲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 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爲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1)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3)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5)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 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_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11.2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簽署後的15日內,應有甲方負責按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_________(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起責任。本合同自_________(簽字/登記備案)生效。

11.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以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 甲、以雙方在簽署本和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商品房合同 篇3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甲方坐落在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米,租用期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

二、租用期限內房屋租金爲_________人民幣(含建築稅)。乙方分_____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後的_________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驗收合格後的_________天內,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餘款額。

三、租用期內,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合理稅費由乙方承擔。

四、租用期內,乙方所用的水、暖、電、熱水、通訊、室外環衛、房屋修繕、綠化維護等由甲方統一管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第三、四條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憑單據、發票和有關規定文件,按各規定的期限向乙方結算。

六、乙方所租用的`房屋,在乙方驗收合格並付清房屋租金後,歸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內(水電設施半年、土建一年、採暖設施一年採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對房屋質量問題保修。

八、乙方服務人員的臨時戶口等生活上所需辦理的手續,由甲方幫助與當地有關單位聯繫解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房屋租金不退,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_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2。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退還剩餘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1/30乘以剩餘租期年數),並一次性支付違約罰金_________元人民幣(自違約之日起三十天內付清)。

3。不滿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計算,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計算。

十、在租用期內,甲方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應享受優先購置權,並無需另行支付購房款,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正式過戶手續,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二、在租用期內,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房屋遭到毀壞,按照房屋建設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三、甲方已聲明本合同所標的_________樓房是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經營的,甲乙雙方是在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法令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的。在租賃期限內如遇同國家新的政策、法令、規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時,甲方每年按房租總金額的_________%乘以乙方實際租用年數計扣房租。

十四、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4

合同編號:137370

房屋代碼:______

定金合同

(供商品房預訂時使用)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 _____________ 》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預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______層____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領取該房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證書號:__________),並經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 ,該房屋建築面積爲 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定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第二條 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買賣單價爲人民幣_____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爲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採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條 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作爲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後,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爲房價款。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爲_____天,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與甲方簽訂《上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

第五條 甲方同意將發佈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樣品所標明的房屋平面佈局、結構、建築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爲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5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經____________批准,開發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平方米,工作量__________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市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週轉資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爲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爲月息______‰,每季結算一次。

四、甲方以__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爲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五、______________爲甲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願按《貸款辦法》第6條的規定,承擔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六、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11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七、其它事項,按照《貸款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後失效。

本合同正本簽章各方各執1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合同 篇6

合同編號房字第 號

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電話: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電話:

甲方經__________批准,開發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工作量 ____ 萬元,因資金不足,經向乙方申請,同意給予貸款。現經雙方商定,根據《城鎮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辦法》(以下簡稱《貸款辦法》)的規定,特簽訂借款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____________萬元,用作開發________的週轉金。附用款計劃。

二、借款期限爲_______ ,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 ____ 月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定爲月息____‰,每季結算一次。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時,計算複利。

四、逾期貸款,加計利息30%,挪用貸款加罰利息100 %。

五、甲方以______和其它資金作爲還款來源,在貸款到期前還清貸款本息。附還款計劃。

六、甲方用______作爲借款的`保證。全部貸款到期,貸款方發出逾期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擔保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

七、甲方應用自有財產或開發產品作爲貸款的抵押。借款企業無力償還本息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作爲貸款保證的財產或開發產品。

八、甲方出現《貸款辦法》中第十七條所述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影響甲方用款時,按照《貸款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付給甲方違約金。

十、其他事項,按照《貸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及擔保單位簽章後生效,貸款全部還清後失效。本合同正本簽章方各執一份,副本報各自主管上級一份。

十二、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國家規定執行。

甲方: (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擔保單位: (公章)

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商品房合同 篇7

出讓方(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下稱丙方):

甲乙雙方就購買位於 房產,面積 平方(實際面積以售樓部爲準),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已實地察看了該房屋並明白甲方目前中擁有《誠意金預約單》 ,合同上標明認購單價爲¥ 元/平方。

2、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產並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下定金人民幣貳萬元整於丙方監管。乙方承諾於辦理甲方名下的《誠意金預約單》變更手續前將剩餘定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補齊至丙方處監管。在乙方取得開發商開具的《誠意金預約單》後的當天,丙方將乙方所下的定金轉入甲方帳戶。

3、甲乙雙方約定於日至年月 陪同下到開發商售樓部辦理甲方名下的《誠意金預約單》變更手續,逾期屬於違約行爲。

4、若不能辦理,本協議解除,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中介方退件退款。

5、甲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務費)人民幣元。

6、乙方支付中介方佣金(含服務費)人民幣。

7、乙方於辦理甲方名下的`《誠意金預約單》變更手續前將人民幣元整[即合同的轉讓費(差價款)]打入丙方帳戶。在乙方取得開發商開具的預收款發票(收據)後的當天,丙方將此款項轉入甲方帳戶,甲方同意。

8、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9、在乙方取得開發商開具的預收款發票(收據)後,本協議自動失效。

10、甲方須配合乙方去開發商處辦理甲方名下的《誠意金預約單》變更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合同 篇8

商品房買賣涉及的環節和涉及的相關法律關係都很複雜,因此,經常出現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糾紛。那麼,常見的商品房合同糾紛的問題有哪些?怎麼避免經常出現的商品房買賣糾紛?商品房合同糾紛的問題主要有哪些方面?

違約金

違約金是由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在違約方不履行合同時,償付給守約方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看,違約金可分爲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在一些法規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比例或幅度範圍;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願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或數額。而法學理論界又從違約金的法律後果將違約金分爲補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二種。支持補償性違約金的學派認爲違約金主要是爲了彌補守約方受到的損失。持懲罰性觀點的學者認爲,違約金主要是爲了確保合同的履行,而事先約定的對違約方進行的一種懲罰。

但從我國的司法實踐來看,二者兼而有之,但主要是一種補償性的賠償。如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因此我們在簽定合同時要對違約金作出明確的約定。尤其是在現在房產市場活躍、漲幅較大時期,購房者最好把違約金約定高一點。這樣不僅對上家是一個約束,同時也使自己權益遭受侵害後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賠償。

定金

定金指合同當事人爲保證合同履行,由一方當事人預先向對方交納一定數額的錢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定金罰則。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因此從法律角度看,定金有雙重性質。第一,它可作爲合同的擔保,以保證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證明作用。定金作爲一把雙刃劍,還具有懲罰性。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雙倍返還定金。定金作爲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體的要求:

1、形式要件,必須簽定書面的形式;

2、數額的限定,定金的總額不得超過合同標的的20%;

此外在選擇賠償時只能在定金和違約金中選其一。

訂金

訂金與定金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質上卻有天壤之別。訂金不是一個規範的概念,在法律上僅作爲一種預付款的性質。是預付款的一部分,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不具有擔保性質。合同履行的只作爲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數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見,當事人在合同中寫明“訂金”而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則不能適用定金罰則。因此,購房者簽字時一定要認真仔細不要寫錯,否則到時後悔不迭。

誠意金

誠意金,即意向金,是十幾年前從港臺地區傳過來的叫法。這在中介與買房和賣房雙方簽定的合同中多有體現,其實法律上並沒有誠意金之說,中介與買賣雙方之所以簽定什麼誠意金條款,主要是由於我們交易市場的誠實信用體系還不健全,交易主體爲了各自的利益往往會違背誠實信用的原則,從而損害一方的利益。中介公司有時爲了自己的利益,不管交易成功與否,便以買方或賣方沒有誠意或違約爲名沒收誠意金,其實這種做法有背於法律。

中介公司在房屋買賣中一般充當居間介紹或作爲買或賣一方的代理人。作爲前者中介是獨立於買賣雙方之外的第三者,根據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由此可以看出,此時中介只有在促成房屋買賣雙方合同成立的情況纔可以要求買賣雙方或一方(有特殊約定的情況)給予報酬。作爲後者,中介是買賣雙方中一方的代理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條規定“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有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委託合同,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可以看出,在這一法律關係中,中介作爲一方的代理人要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從事代理活動,並取得報酬。

因此無論是作爲居間介紹還是作爲買賣雙方中的一方代理人,都不存在什麼誠意金問題。購房者一定要看清合同具體條款再簽字,尤其是誠意金的處理方式。

佣金

佣金是指經紀人(房產中介)在爲委託人(買房人或賣房人)提供訂約機會或充當訂約介紹人,完成委託人的中介服務後,由委託人支付的勞動報酬。因此佣金是房屋買賣活動中中介的勞務所得,經紀人完成經紀活動後,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佣金。收取佣金的標準,以雙方約定或參照商業慣例爲準,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目前上海的房產中介收費一般是按照交易額收取(上家0.5-2.5%,下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