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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精選5篇】

合同1.79W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合同【精選5篇】

工程合同 篇1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託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覈對工程預結算,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託人)覈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覈對各項進度報表;審覈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覈、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有權對諮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覈。

四、諮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覈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爲乙方失職。

5、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

8、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諮詢人配合)。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5、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諮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覈對工程建築面積,按包乾單價2.50元/建築面積平米(可複製樓棟不計算建築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築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乾單價已包含乙方爲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覈對工程建築面積*2.50元/建築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00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並經甲方審覈報建設單位後,按該申報工程建築面積*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覈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並經甲方審覈後,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築面積*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均爲人民幣。

七、其 他

1、因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2、諮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這一次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築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這一次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這一次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這一次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並經乙方確認爲準,竣工日期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建築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建築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建築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這一次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 建築材料、設備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建築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建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築建築材料、設備、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爲不合格證的建築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於這一次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採購的建築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這一次工程質量要求爲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爲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建築材料、設備合格證、建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後 24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7.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後,園建工程保修期爲1年,水電保修期爲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爲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纔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爲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建築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4)確認的事實必須在2天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三通”;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

(5)合同簽訂後____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爲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術資料____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覈承包方工程進度表,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款撥款簽證和其他必須的簽證。

(10)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竣工結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建築材料設備及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建築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6)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7)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責任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簽定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合同總價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3.工程竣工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請報告後十個工作日內付至合同總價______%進度款;

4.工程驗收後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書後三十天內完成工程結算的審覈工作。工程結算後七天內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工程款;留結算價的 5% 尾款,園建工程及綠化工程單項保修期滿後______天內分別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5.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6.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建築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7.這一次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7.1 工程量以審查後的施工圖加變更籤證、圖紙會審記錄等按實際工程量

進行計算;

7.2 園林建築工程、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費用計取套用二00三年《廣東省園林建築綠化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3 安裝工程項目費計取套用20xx年《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按定額計價;

7.4 園林建築、綠化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於20xx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園林工程定額計價程序表》計費後總價下浮5%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結算造價按____________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於20xx年7月12日頒發的《二00三年安裝工程定額計價程序表》計費後總價下浮5%計算;

7.5 園林建築及綠化工程及安裝工程的主材價格執行東莞建委頒發的20xx年度7月份《xxx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建築材料、苗木價格表》,發包方可指定部分建築材料、苗木的品牌、廠家、原產地及價格等;

7.6 發包方指定的建築材料或指定的價格,結算時列入獨立費,價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條7.4款下浮。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爲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2)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圖紙。上述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副本 2 份,發包方執 1 份,承包方執 1 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_____

身份證號: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爲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爲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顏色爲 ,價格爲_____ (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 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 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需方(甲方):簽訂地點:

供方(乙方):簽訂時間:

甲方因工程的建設需要,向乙方訂購外牆磚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規範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第一條 標的(材料品牌、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及總價)

注:1、以上爲暫定數量,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計算金額:2、以上價格爲不含稅票。 第二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倉庫,甲方指定:倉管:爲收貨人,爲驗貨人,甲方的收貨人、驗貨人在乙方加蓋公章的送貨單上簽字,視爲甲方暫收貨物,乙方送貨人無條件配合甲方進行材料清點及過磅。2、甲乙雙方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當車共同對貨物驗收,檢查產品規格、型號、色差、尺寸、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加工磚按樣品型號、花色爲約定):3、交貨地點:

4、交貨日期:號前全部到齊甲方工地。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天內付預付款,合同金額的`%,即¥元; (或定金模式: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貨款定金%,或按總價談定一個定金金額。)

2、貨到工地後驗收合格天內付清餘款,即¥元;

第四條 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

1、質量承諾:產品出廠時必須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如因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產品“三包”,保質期爲年(自交貨之日起算)。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能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測,符合和達到產品標準和技術參數。

第五條 產品運輸

1、運輸: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及卸貨。

第六條 驗貨

1、驗收:對於外牆磚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驗貨無異議,不能退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貨天以內的,每天按不能交貨的貨款價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到 天,則甲方並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已付款,並向甲方支付

相當於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

2、貨物經檢驗達不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如有異議則以國家相關法定檢測部門的檢驗報告爲依據),乙方同意無條件換貨或退貨,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貨,則按第1款的規定處理;如乙方拒絕換貨或退貨,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辦理付款手續時間)部分總額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爭議及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當地所在地城市區域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2、《、《申請購物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郵編: 地 址:傳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納稅證號: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乙方(蓋章): 郵編: 地 址: 傳真: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納稅證號: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工程合同 篇5

_________(以下簡稱“客戶”)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戶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爲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1 委託函或中標函;

3、2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3、3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3、4 附錄:(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在附件中作出約定,附件內容略)

附錄a:委託工程諮詢服務範圍;

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錄c:報酬和支付;

3、5 在實施過程當中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四、鑑於客戶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戶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爲履行服務的報酬。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第二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條件

一、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 “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爲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2 “服務”是指工程諮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正常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 “工程”是指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戶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戶”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 “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戶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戶、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 “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戶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戶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 “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二、工程諮詢單位的義務

2、1 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 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3 認真地盡職盡責和行使職權: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爲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戶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說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b)在客戶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爲仲裁人,而是作爲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戶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戶)。

2、4 客戶的財產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戶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戶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戶,並按客戶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爲附加的服務。

三、客戶的義務

3、1 客戶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 客戶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戶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 客戶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爲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戶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渠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爲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爲客戶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3、5 爲了服務的需要,客戶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 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戶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戶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戶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四、雙方代表和職員

4、1 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戶,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戶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爲附加的服務。

4、2 爲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爲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五、責任與賠償

5、1 如果確認工程諮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戶提出索賠,則工程諮詢單位應對由於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並向客戶賠償。

5、2 如果確認客戶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戶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 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 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 如果認爲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 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戶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戶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 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爲或失職只向客戶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六、工程諮詢單位的保險

6、1 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戶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2)對公共或第三方的責任進行保險;

(3)對客戶提供的財產進行保險。

6、2 上述各項保險的費用應由客戶負擔。

七、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7、1 本協議書從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 當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戶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爲一項附加的服務。

7、4 如果客戶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戶,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爲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 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戶。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 客戶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少。

7、7 如果客戶認爲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戶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 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戶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款已暫停服務超過_________天時,可向客戶發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_________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 當根據7、5款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款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爲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 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 如果客戶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款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 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 如果客戶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戶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款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 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戶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九、爭端的解決

9、1 雙方應本着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爲隨後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 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爲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爲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十、其他

10、1 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 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本,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 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戶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 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戶僅有權爲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 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戶批准。

10、6 如發現工程諮詢單位有以下過失,儘管會按照有關國家或其他司法管轄範圍的法律進行處罰,工程諮詢單位還將被視爲違反本協議2、3(1)條款的規定,客戶可根據7、6項的規定終止本協議:

(1)爲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當中的行爲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爲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戶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爲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 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第三章 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專用條件

第一節 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一、定義

1、1 項目是:

_________。

1、2 職員的提供:工程諮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戶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1、3 代表:如果客戶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戶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戶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1、4 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爲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項目應不盡於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後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1、5 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爲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戶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_____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二、服務開始日期及服務完成日期:

2、1 服務開始日期,選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案:

(1)在協議書生效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2)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_____天內;或_________。

(3)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_____天內。

2、2 服務完成日期: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_____內完成。

三、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在客戶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四、協議書規定的貨幣:_________

┏━━━━━━━━━━┯━━━━━━━┯━━━━━━━┯━━━━━━━┓

┃ 支付的貨幣 │ │ │ ┃

┃ │ │ │ ┃

┠──────────┼───────┼───────┼───────┨

┃ 對協議書 │ │ │ ┃

┃ 貨幣的匯率 │ │ │ ┃

┗━━━━━━━━━━┷━━━━━━━┷━━━━━━━┷━━━━━━━┛

五、仲裁:

應向_________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協議書的語言和法律:

語言:_________

主導語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戶的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二節 附加條款

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爲準則外,要求做到:

1、對於爲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戶的最佳利益。

2、對於編制項目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3、對於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4、對於項目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5、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6、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戶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7、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8、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戶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9、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戶,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說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爲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戶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_________%)的依據。

10、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戶向客戶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11、客戶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12、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戶對此無任何權利。

13、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爲無效,則應認爲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客戶(蓋章):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蓋章):_________

客戶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工程諮詢單位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