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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租借合同

合同2.64W

隨着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租借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租借合同

車輛租借合同1

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全部出資購買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指車輛信息如下:

品 牌:

型 號: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使用性質:

第二條 期限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車輛登記事宜?

1、 乙方將自己全部出資購買的車輛(車牌號: )以甲方名稱登記上戶註冊行車證,車輛登記註冊不是產權登記或產權轉移,本協議約定的掛靠期限到期後,該掛靠車輛變更登記到乙方名下。在掛靠期間內,乙方仍爲車輛的實際使用人和控制人,甲方在此期間不收取乙方管理費用。

2、 甲方應在根據乙方要求辦理車輛登記備案手續。

3、 該車輛不得承擔甲方所負的一切債務。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該車輛仍然爲乙方所有,不屬於甲方公司財產。

2、乙方自行辦理過戶手續,過戶費用、上牌費用由乙方承擔。

3、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貨物損失保險等),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及時未車輛購買保險,甲方有權在代爲購買,繳納保險費不超過 元,代爲購買後有權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

5、車輛登記在甲方名下期間,甲方不得轉讓車輛、牌、證等。

6、若甲方對外發生債務糾紛,甲方不得處理該車輛,甲方的債權人也無權處理該車輛,若甲方擅自處理該車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該車輛的,甲方公司法人以及股東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2、 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約定,除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對方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保函費、公證費等費用)。

第六條 協議解除

1、經雙方共同協商解除協議或者掛靠協議期滿雙方終止本協議的,甲方需將牌證退還並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車輛過戶登記。

2、遇國家有關行政部門政策變化及不可抗力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本協議應予解除,雙方均不構成違約,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意一方可向 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議有關規定執行。

2、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3、甲乙雙方均已詳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對協議內容認識、理解一致,且一致認可本協議與本合作項目、本合作方式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簽訂均系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乘人之危的情況。

4、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車輛租借合同2

託運人:

承運人:

項目編號:

託運人因業務發展的需要,與承運人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此運輸合同,雙方權利義務及車輛的相關資料如下:

一、承運內容

合同雙方同意,承運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託運人提供運輸服務。

具體爲:託運人視客觀需要,每次以口頭或書面登記的方式向承運人下達運輸任務,除承運人有充分合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證實該任務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外,承運人必須遵照執行。

如託運人結束在地區的移動網絡工程優化業務,本合同在當月自動終止。

二、車主、司機及車輛資料和保險

(一)銀行轉賬信息

開戶人姓名:

開戶銀行:

賬號:

(二)車主及車輛情況

車輛1:

車主姓名:

車輛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出廠日期: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三)司機基本情況

司機1:

司機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常住家庭地址:

司機駕齡

(四)車輛保險情況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其所提供的車輛必須購買以下商業保險,並保證該等保險均真實、合法、持續有效:

(1)交強險;

(2)基本險

1、車輛損失險,保險限額不低於 萬元;

2、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限額不低於10萬元;

3、全車盜搶險,保險限額不低於 萬元;

4、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限額不低於1萬元;

(3)附加險

1、玻璃單獨破碎險,保險限額不低於 萬元;

2、自然損失險,保險限額不低於 萬元;

3、車身劃痕險,保險限額不低於 萬元;

在上述保險期限屆滿前30天,承運人必須辦理續保手續,並應及時主動地向託運人提交保險續保單據的複印件,並提交原件校驗。

注:以上資料需要原件遞交公司部覈查並備複印件存檔.

承運人保證:其提交給託運人的上述車輛資料和保險單據必須真實有效,無任何隱瞞和虛假情況,否則,託運人有權逕行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亦視爲承運人無條件放棄了託運人尚未與其結算的車輛運輸服務報酬。

三、運費及付款方式

合同雙方同意,承運人依照託運人下達的運輸任務,爲託運人提供的運輸服務的報酬爲:按月結算,每月每車人民幣陸仟伍佰元(¥6500.00元),其中1500元以加油卡的形式支付。

包含三仟公里里程,超出三千公里後,超出部分的油費按¥0.65元/公里計算,在託運期內發生的車輛過橋路費、高速路費、燃油費及停車費等,由承運人承擔。

託運人於承運人提供稅務機關認可及符合規定的相應數額的發票後,將承運人上月應得運輸服務報酬劃入承運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承運人提供的車輛和指派的司機及其他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和報酬,由承運人自行承擔,與託運人無關。

四、車輛相關費用的分擔

(一)本合同中由承運人承擔的費用有:

1、所得運輸服務報酬的稅金。

2、承運車輛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路橋年票費和車船稅。

3、承運車輛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保險險種、保險限額辦理的商業保險所產生的保險費(保險內一定要包括車內人員意外險)。

3、車輛日常維修費、正常的保養費、維護費。

4、車輛的年審費用。

5、司機的費用。

6、司機的.食宿由承運人負責解決。

7、在託運期內,承運人爲履行本合同項下運輸任務,而發生車輛燃油費等。

(二)本合同中由託運人承擔的費用有:無

五、承運人的責任

1、提供設備齊全(具體要求)、性能好、外形美觀、各種相關證件齊全並有效的車輛,確保車輛可以正常使用,並可以達到託運人的各種具體要求。

2、提供專業司機。

3、車輛出現故障或異常現象時,應在最短時間內將故障修復,並支付相關的修理費用,維修時間超過一天以上,應在修理期間提供其他車輛供託運人使用;若不能提供替代車輛,扣除相應天數的運費。

4、按有關規定辦理車輛的各種相關手續,如每年的各項年審、買保險等。

5、因承運人所派司機違章駕駛或有其他不當、過失行爲,致使發生交通事故的,則承運人應全面承擔因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如果造成託運人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正常使用車輛的,承運人應提供其他車輛供託運人使用。

倘若上述交通事故造成託運人、第三人財產損失或者是人員傷亡的,該等責任和損失由當值司機和承運人全部承擔,與託運人無關;若由此造成託運人經濟損失或導致託運人墊付相關費用的,則託運人有權留置承運車輛,承運人應在車輛被留置之後的兩個月內足額賠償託運人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否則託運人有權按照《民法典》等相關規定依法拍賣、變賣留置車輛,以彌補上述損失,拍賣、變賣所得不足以彌補託運人損失的,承運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人保證:其具備在全國範圍內爲託運人提供運輸服務的各項資質條件;其提供的運輸車輛不存在質量問題和潛在的交通事故安全隱患;其指派的司機及其他人員無違法犯罪等不良紀錄,並且不會偷竊或私自更換託運人貨物;其提供的運輸車輛已經辦理了不低於本合同第二條項下的商業保險。

六、託運人的責任

1、託運人應在承運人提供符合規定的發票後向承運人支付運費。

2、承運車輛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用,更不能隨意轉讓或轉借給他人使用。

3、發現車輛有異常情況或故障時,應立即通知承運人進行維修處理。

4、在車輛承運期間,爲承運司機提供相關場所的出入證件,當合同屆滿時,承運司機應交還給託運人(出入證件工本費元,由司機或承運人承擔)。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間內,承運人單方確實需中途解除本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託運人,當月運費按實際使用時間進行結算,如託運人中途解除本合同,也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運人,當月運費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

2、倘若承運人不按運輸任務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服務,或者弄虛作假,僞造本合同項下相關證件、憑證、單據,或者違背合同項下保證、承諾,或所作保證、承諾不真實或不能持續保持一致的,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的,則託運人自發現之日起,有權逕行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承運人除應按照雙方上一次結算金額的30%支付託運人違約金外,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而受到的所有損失。

因上述違約行爲而產生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均由承運人獨自承擔。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叄份,託運人貳份,承運人壹份。

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將爭議提交託運人所在地法院裁判。

2、本合同附件與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託運人:

承運人:

簽署人:

簽署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車輛租借合同3

甲方:

乙方: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車輛租借

1、租車型號和價格

收費標準:

租車數量:

車輛型號: 租借價格: 元/輛租費總額: 元

2、用車時間: 年 月 日,根據甲方要求在早上 前準時到達。

3、用車集合地點:

二、行程安排:乙方根據甲方要求路線行使,行使路線如下:以上行程路線若有變動,甲方應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三、支付方式:合同簽訂當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整作爲訂金,剩餘款項 元在送達飯店後,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車的,扣除甲方所付預付車款作爲違約金。

2.婚車必須在協議時間內到達規定地點,凡乙方車輛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約定發車,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換車,或乙方提供同級別或同級別以上的車輛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車,則全額退款。乙方未能提前30天通知的,而婚車在婚慶活動當日未能按時到達協議規定地點,造成甲方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並雙倍賠償甲方費用

五、附加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租借 合同 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