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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協議合同範文錦集5篇

合同3.2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安全協議合同範文錦集5篇

安全協議合同 篇1

甲方: 中山市非特永旺汽車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爲公司車輛駕駛員,根據公司的《車輛管理規定》,爲加強車輛管理,明確責任,控制相關費用,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車輛的權屬及責任

本協議中車輛爲甲方所有,甲方負責對車輛進行管理及保管,並有權隨時對車輛進行監督。乙方(駕駛員)爲車輛在使用時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的駕駛及日常維護管理。

二、車輛的`使用保管

1、車輛使用責任人負責車輛具體的駕駛、安全及日常維護。

2、車輛使用責任人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公司相關規定。

3、車輛使用責任人對車輛的備品備件要愛惜使用,妥善保存。根據綜合管理部的提醒,有義務對公司車輛進行維修保養,或發現車輛有異常或里程數夠保養里程須建議綜合管理部進行車輛維修保養,確保車輛狀況完好。保養項目及維修費用必須在維修前電話告知綜合管理部進行審批。

4、每次在出車前,都要認真檢查車的各個部位及部件是否完好,消除安全隱患。

5、在公車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刮花、碰撞後,無論責任在誰,責任人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寫出書面說明。

6、發生我方責任事故後,我方應主動協助對方、配合交管部門及保險公司解決問題,因私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所確定的免賠差額,由使用人承擔,因公事由公司和使用責任人共同承擔。

7、提倡勵行節約的原則,使用人在保證車輛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必須樹立節約的思想,提高車輛的使用率。

8、乙方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遵守交通法規,堅決杜絕出現交通違章,如果因個人問題出現違章,由使用責任人自行承擔。若因乘坐人原因出現違章由乘坐人自行解決。

9、嚴禁亂停亂放、酒後駕駛、嚴禁違章駕駛、超速駕駛,若出現責任事故的,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由使用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甲方:XX

乙方(簽名):XX

法定代表人(簽名):XX

二Oxx年三月十二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2

爲保障員工外出安全,落實安全責任制,預防員工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雙方協商,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責任,特協議如下: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條例之條款,在員工上崗前進行外出安全教育,並經過考試,簽訂保安人員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員工外出應嚴格執行員工外出安全管理規定,員工外出時應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節前保安部對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會議,並在節日期間控制人員外出,保證員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況部門主管有權控制員工外出的時間及次數,如有特殊情況員工可向項目經理申請外出。

5.員工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向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請假,請假條必須註明:外出時間、歸隊時間、外出事由、具體去向,緊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並簽署人員外出安全保證書。

6.未經領導批准私自外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自身承擔。

7.員工外出期間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條例條款,造成行政處罰,並造成一定影響者,一切後果均由自身承擔,與公司無關。

8.意外事故發生後,部門必須對事件的起因、經過進行了解,並協助相關部門或人員對事件進行處理。

9.對不遵守員工請銷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規定的.人員,將根據保安員處罰明細進行處罰,具體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10.在外參加非法集會,、吸毒等違反國家級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爲,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並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在外參加打架鬥毆,造成他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12.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3.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4.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後果均由自己承擔。

15.外出休假假條只限一次性使用,員工回單位即視爲銷假,二次外出必須重新填寫請假條,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員工必須22:00歸隊,特殊情況需在外留宿,必須提前向項目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安全協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須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高空作業,爲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可靠,特簽訂此協議,請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乙方在甲方管理區域進行施工作業需遵守以下規定,

1、乙方施工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入證件,施工人員進入辦公樓內施工,出入證須隨身攜帶,便於物業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一律不許進入辦公樓施工。

2、乙方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施工,非工作區域嚴禁乙方人員進入,高空施工人員作業時間爲早8:00時——晚18:30時,施工人員早8:00時之前,晚18:30時之後嚴禁在樓內逗留。

3、乙方施工人員運送施工材料時,保持場地的衛生,運送水泥等液體材料時,提前做好防護,防止液體材料外濺,污染牆、地面。

4、乙方需進入甲方管理區域內的辦公室時,提前進行申請或電話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辦公室人員允許後方可進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員嚴禁從窗戶進入辦公區域,如若發生財產丟失現象,甲方將進行法律訴訟。

6、乙方高空施工人員若在施工期間損壞辦公樓窗戶、牆面、地面等公共設施時則按價賠償或修復

7、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辦公樓內衛生間內洗頭或擦洗身體。

8、乙方高空作業安全可靠性材料請提前交送監理審覈,甲方不承擔乙方在高空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協議合同 篇4

甲方: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三里港高空建築防腐有限公司

本安全協議的簽訂是基於甲方雙方根據 年 月 日在 簽署的清庫承攬合同(編號: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清庫作業中的安全責任,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同時作爲清庫承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同時生效和終止。協議如下: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履行合同時必須安排專人負責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保障甲乙雙方人員的安全,在高空作業、交叉作業時,乙方應按安全要求佈置警戒區,設安全標誌(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燈、安全網;乙方作業人員必須配置相應的安全帶、軟梯、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在使用前必須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檢查,使用過程中進行監護、管理。

2、乙方從事清庫工作前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並簽字後交甲方生產處備案,經備案後方可按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清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參加清庫操作、安全防護、緊急救援和事故應急處理知識的培訓,經考覈合格後方能從事清庫作業。乙方應禁止非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甲方在乙方進廠之後進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培訓;有權現場制止乙方的違章和野蠻作業;因乙方違章野蠻作業造成停止作業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清庫前,甲方應成立清庫工作小組,制定清庫方案和應急預案,並經生產處負責人和公司領導批准。清庫作業過程必須實行統一指揮。

5、乙方所進行的特種作業必須由乙方持有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的人員按規定進行作業,在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須將此類人員的保險複印件交甲方生產處備查。

6、乙方進入甲方的`車輛應按甲方指定路線低速行駛,按甲方指定區域規範停車。

7、乙方工作所需供電線路應按供電、配電規範佈置,用電設施應符合規範,在經甲方電氣主管審查後,由甲方進行提供電源,乙方自行接電,應保證用電安全和制止私拉亂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確使用各種工具和設備,如因此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9、清庫期間,相關的指揮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生產骨幹應保持通訊暢通。

10、乙方在甲方區域內發生的乙方人員人身傷害及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負,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將一份事故報告副本交甲方生產處;乙方因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害和造成的經濟損失,要賠償與責任相當的損失。

11、安全上的費用:保險、勞護用品、稅費等已含在合同總費用中。

12、其他未盡事項按《水泥工廠筒型儲存庫人工清庫安全規程》(AQ 20xx-20xx)相關要求執行。

13、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後隨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蕪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蘇三里港高空建築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柯秋璧 法人代表:韋龍泉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安全協議合同 篇5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燃氣管理條例》、《無錫市燃氣管理條例》、《水平定向鑽進管線鋪設工程技術規程》等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的規定,爲了保護廈門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三方協商,就太湖國際社區C1地塊項目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本協議管轄範圍僅限甲方提供相關施工圖紙範圍及相關施工內容,超過上述範圍,三方應另行簽訂保護協議並另行辦理燃氣管線安全諮詢。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辦理開工手續前,應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相關施工設計圖紙(根據需要須提供相應地下構築物、基槽、樁基主體施工圖、道路施工圖及地下管線設施平、縱斷面圖、)、施工組織設計、頂管或定向穿越作業方案、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丙方聯絡具體事宜;甲方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二條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應指定一名工程項目聯繫人,該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燃氣管道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及時通知其他兩方。

第三條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資料後,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施工圖紙所確定的施工範圍,向 甲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和甲方預約確定現場交底的時間,並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進行現場交底。甲方應負責將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移交乙方,該工程項目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單位負責的,甲方負有向其所有施工單位移交資料和交底的責任。由於周邊環境發生變化等原因,圖紙標註與現場可能會有一定的誤差,甲方和乙方必須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實際位置進行現場探測和地下物探,否則發生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用儀器探測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覈實施工現場地下燃氣管道和設施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現場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甲方和乙方應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安全警示標識。

第 五 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一)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二)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 六 條甲方應根據已探明的地下燃氣管道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組織編制相應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報送丙方備案;甲方應負責向本工程項目的不同階段、不同專業的所有施工單位分別送達所編制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並監督落實。否則由此造成事故和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由於施工單位不認真遵守執行《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造成事故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丙方應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後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完成《廈門市地下燃氣管線安全諮詢意見書》。

第八條乙方在工程動工前,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對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

第九條甲方應在工程每個涉及燃氣設施安全的分項工程動工前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控制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丙方;當工程將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範圍內施工時,乙方應提前24小時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後,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市政工程(含各種地下管線施工)按不少於1次/周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房地產項目除基礎工程及後期各種地下管線施工、綠化工程按不少於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於1次/月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檢查。若甲方動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工程設計變更或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時,甲方應及時函告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第八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丙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檢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檢查。

第十條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保護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的保護;丙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檢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十一條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違反以下規定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爲: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駛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三)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線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 米。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爲。

第十二條丙方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併發放《違章施工停工通知單》;甲方應督促予以整改,經丙方確認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因素已經消除,乙方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丙方在檢查中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危及燃氣管道安全隱患時,應發放《違章整改通知單》通知甲方項目聯繫人,由甲方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絕接收,若甲方拒絕接收,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爲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爲,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丙方有權向市(區)市政園林局、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區)建設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請求協助。

第十四條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後的處理方式

如施工過程中造成燃氣管道設施防腐層損壞,燃氣管道設施損壞及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撥打搶修電話並通知甲、丙方聯繫人;丙方應立即組織應急搶修並現場取證;因甲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丙方, 因乙方責任造成事故損失的由甲方先賠償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償。若甲方拒絕賠償, 丙方有權在今後辦理安全諮詢時拒絕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施工期間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裸露、懸空等破壞燃氣管道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修復相應的標誌樁;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協議內容甲、乙、丙三方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自願按本協議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工程項目聯繫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