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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合同2.34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諮詢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工程諮詢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________”的諮詢服務。

二、價款及支付

工程項目諮詢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天內,向乙方支付協議總價款的20%作爲定金;待乙方完成項目諮詢成果文件後,付清全部諮詢服務費餘款,乙方交付甲方成果文件。

本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項目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爲國家的利益和客戶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開展工作。

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完成項目的諮詢服務工作,並提供諮詢成果文件一式四份交付甲方。

乙方提供的諮詢成果文件,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範等要求,並作爲甲方辦理項目審批手續的依據。

乙方對提供的諮詢成果文件實行質量跟蹤服務,如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成果文件提出技術、參數等修改要求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負責免費修改,直至甲方完成項目有關審批手續爲止。

四、甲方的義務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需填寫諮詢服務委託書並加蓋單位公章。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兩日內,按要求向乙方提供與項目諮詢服務有關的全部資料。

五、違約責任

乙方按甲方提供資料完成諮詢成果報告後,甲方再要求變更基礎數據造成成果文件修改編制時,甲方應酌情加付乙方一定修改費用(視工作量另行協商),但不包括條約定的事項。

如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約定期限提交諮詢服務成果(因甲方對報告提出新的內容要求,造成修改延誤的時間需扣除)。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違約金;逾期5日仍不能完成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返還2倍定金。

甲方要求在本協議約定完成期限前提交項目諮詢成果文件的,每提前1日,應向乙方加付合同總價款的5%作爲加急編制費。

若甲方不能按時向乙方提供諮詢服務所需必備資料,造成諮詢成果文件不能按協議限定時間提交,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

協議簽訂後,未經協議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對交付的諮詢服務成果享有版權。甲方有權爲本協議書項目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該諮詢文件,此時不需取得乙方同意。

雙方對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泄露。如有違背,對方有權索賠,並追究法律責任。

對甲方需要的諮詢成果文件超過本協議條規定的份數,乙方另加收工本費。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七、爭議解決

如因甲方變更委託內容或因其提供的基礎資料和數據有誤,導致乙方編制諮詢成果文件需返工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因返工造成的費用,費用額度根據實際工作量另行商定。一般性的數據及內容調整不在此約定範圍內。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中途停止或解除協議,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乙方完成諮詢服務成果,甲方付全部費用。

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到項目所在地的工商管理機構申請仲裁,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

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提供項目諮詢服務相關基礎資料後生效。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及雙方認可的傳真、電子郵件往來及會議紀要等,均爲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工程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2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爲主,事後補救爲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爲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爲;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爲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爲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需要,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共同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委任

應甲方聘請,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第二條原則及目的

法律顧問依法執行職務,遵循“誠實、守信、盡責”的原則,在“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之前提下,以甲方利益至上,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服務期間

服務期間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服務時間爲非節假日的8時至17時。

第四條工作配合

1、法律顧問每月定期赴甲方處,協助甲方解決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問題,彙報爲甲方工作之進展。特殊原因不能如約前往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遇節假日的順延。

2、如有非正常情況,急需法律顧問出面解決的,可不受第一款之限制。

3、甲方指定一名職員協助法律顧問做些輔助性工作,給法律顧問提供有關業務資料,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等。

第五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工作計劃

若甲方能提供具體工作計劃的,按雙方最後商定之工作計劃執行。

(二)服務內容

1、解答甲方法律詢問;

2、根據甲方需要,參與甲方有關經濟業務洽談,提供法律幫助;

3、根據甲方要求,對甲方職工進行法律培訓,進行必要的法制宣傳;

4、對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

5、草擬、審查、修改標的額大、內容複雜的經濟合同或其它法律文書;

6、應甲方要求,對有關企業進行資信調查;

7、代辦公證手續,進行律師見證;

8、代理申請營業執照,代辦法人登記;

9、代辦股票上市登記,出具法律意見書;

10、代辦專利申請,商標註冊;

11、協助甲方進行有關項目招標、投標;

12、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第六條服務報酬

1、專業顧問費用

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第五條(二)款之1-5項服務爲專業法律顧問業務,費用爲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須在簽署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

2、非正常業務費用

法律顧問爲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五條(二)款之6-12項服務,參照乙方正常收費標準,另行優惠收費。

3、其它費用

法律顧問到本市區外爲甲方處理法律事務時,所需差旅費、電話費、翻譯費等可以即時清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

第七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況下終止:

1、甲方或乙方嚴重失職及未能履行本合同所列明的任何責任,蓄意或故意違約,而在對方給予一個月通知後仍無改進或採取適當之補救措施,違約一方須對守約一方之直接經濟損失負責。

2、甲方未按第六條之規定支付報酬予乙方。

3、甲、乙雙方公司解散、停止經營等。終止前須書面通知對方。

第八條保障及賠償

1、如乙方於合同期限內就有關法律業務不能與甲方協商一致而按甲方之指示全力執行本合同之責任,甲方於合同期內應補償乙方因執行本合同之要求而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一切訴訟、索償及質詢所引起之有關費用及賠償責任,但在乙方或其律師蓄意或嚴重疏忽、過失,違約或違法的情形下除外。

2、如甲方非因第七條之規定而終止合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由此所發生的合理支出、費用及終止本合同所受到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賠償乙方餘下服務期間應得的報酬。

第九條其它事項

1、轉讓本合同應約束雙方當事人及分別的承繼人和承讓人,任何一方合同當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轉讓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權益或責任(包括具體法律顧問人選之更換)。

2、保密除經甲方許可或於執行職務時必須外,乙方於本合同期間及其後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任何因受甲方聘任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3、合同完整本合同中部分條款若因雙方不能協調一致或因法律、當事人權利變更而不能執行或無效,本合同其餘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受損。

4、合同修改本合同一切條文必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作出修改、刪除和增加。

5、爭議解決本合同雙方在闡釋或履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後生效。合同到期,如無一方書面提出中止本合同,按約順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爲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一)財務管理諮詢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爲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二)會計覈算諮詢

1、提供會計覈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覈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覈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置、電子軟件使用、會計覈算程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公司會計覈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項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覈算問題是否設置了日常預防措施。

(三)納稅籌劃諮詢

1、提供納稅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稅的前提下,減少納稅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稅收政策、法令和稅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稅,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稅務操作流程與稅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稅務管理完善方案。

4、配合甲方對納稅事項進行籌劃、運作。

(四)審計事項諮詢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二、服務方式:

1、遠程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現場諮詢服務。

三、甲、乙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甲方:

1、甲方有關財務方面的問題,可隨時諮詢乙方;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爲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閱;

4、根據工作需要爲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乙方:

1、積極負責的爲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提議,聯繫約定;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四、收費標準:

經過雙方商定,諮詢費爲____________人民幣,如增加服務項目,收費項目另行商定。甲方認爲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完成服務後支付費用;

2、諮詢費通過銀行轉賬付至乙方帳戶。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

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爲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日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6

聘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爲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金維公司總經理爲甲方的常年法律服務的總負責人,客戶服務部負責日常聯繫和日常事務處理,同時指定律師負責解答甲方管理和經營過程中的法律諮詢問題。

二、企業信用法律顧問服務的作用,本合同的顧問服務主要針對顧問甲方在對外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法律顧問服務。法律顧問在參與重大經營決策、規範企業改組改制、健全企業規章制度、處理訴訟非訴訟事務、防範企業經營風險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企業領導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依法經營管理的得力參謀和助手。

1、能增強企業的法律防範意識,減少、降低法律風險。法律顧問是企業規劃遠景的好參謀,可幫助規劃企業的整體戰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專項事務提供法律意見,企業可隨時就所遇到的問題向顧問律師諮詢,使企業的運行有着良好的法律保障。

2、充當代理人有着明顯的優勢。由法律顧問充當企業訴訟或仲裁案件的代理人,與直接聘請其它律師作爲代理人的.不同之處,就在於顧問律師能夠更好的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融會貫通地靈活應用,將訴訟或仲裁的代理方案予以策劃,設計好庭審策略,在事前爲保證勝訴夯實基礎。

3、能幫助企業健全制度,最大化地預防糾紛發生。顧問律師可以爲企業草擬各種規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文書,起到增強企業自身素質,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規範化;爲企業草擬、審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發生。

4、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企業有了法律顧問,在與對方出現糾紛時,顧問律師可以律師的名義出具律師函等,一則可以固定證據,二則會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壓力,便於解決很多原本要通過訴訟法才能解決的問題。

5、能爲企業樹立良好的形象,協助參與對客戶的信用管理,專業法律顧問也是企業誠信的一種象徵,是企業的第二張名片,給客戶良好的印象。

三、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一)針對交易過程中的信用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1)爲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諮詢;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並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草擬、修改、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以及對外聯繫中的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重大經濟項目談判,審查和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書。每年1次;但參與10萬元以上的重大經濟項目談判,乙方可酌定優惠收費;

(6)依據甲方要求,乙方每月指派律師上門爲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服務時間爲每次1個工作日。每季度1次;(7)應甲方要求,乙方爲甲方提供3件標的分別在3000元以內的訴訟代理服務;

(8)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無數限制)等,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9)參與並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10)委託催款案件免收案件前期委託費;

(11)提供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訴訟案件根據國家規定,律師代理費按照標的的1-5個點收取,最低律師代理費不得低於3000元;

(13)非訴訟代理收費:標的在5000元以下,按比例收取50%;5000-15000元按35%收取;15000-50000按30%收取,在此基礎上可享受法律顧問的8折,同時所發生的調檔費等由委託方承擔。

(二)公司內部關係中:該部分服務費實行優惠,具體另行商議。

1、爲股東提供公司、工商法規的諮詢和相關行業法律法規信息;

2、幫助公司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合同管理制度;

3、爲公司的重大經濟活動和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法律信息;

4、協調勞資關係、規範勞資合同關係、提供勞動法律諮詢;

5、解決勞資之間的勞動糾紛,擔任勞動仲裁、訴訟的代理律師;

6、公司對內關係中所涉及的其他糾紛的解決;

四、受聘律師的權利:

1、查閱與承辦的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內部文件和資料;

2、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五、受聘律師的義務:

1、應當及時承辦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認真履行職責;

2、應當堅持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依法提供顧問服務;

3、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託授權的範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越委託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其受聘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繫活動中的業務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責任。

六、法律服務具體工作方式

1、隨時提供法律諮詢(一般情況下通過電話及傳真、電子郵件方式);

2、緊急或重要情況下上門提供法律諮詢(情況允許,儘可能地事先預約);

3、書面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擬定法律解決方案,代理出具律師催收函

七、甲方認爲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八、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10,000元。此費用應在法律顧問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乙方指定賬戶。

九、甲方應指派專門人員負責向乙方傳遞法律服務的要求和內容,形式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爲主要方式,內容應明確簡潔。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暫定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本合同屆滿之日,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異議,本合同順延一年,並依此類推。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爲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爲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8、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爲甲方工作。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繫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10萬以下的(包括10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10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祕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8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爲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爲一年。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複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爲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爲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爲的民事行爲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爲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爲。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聘期爲____年。

第二條 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一)爲甲方提供法律諮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甲方的重要會議,爲學校的重大決策提出建議;

(三)接受甲方的委託,參與重大民事法律活動;

(四)接受甲方的'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五)每年對師生進行____次法律培訓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及項目談判等,收費按有關規定另行議定。

第五條 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以保證其能夠正常地履行職責。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0

聘請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於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爲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四個方面爲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爲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爲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鑑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爲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爲主。甲方應爲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繫,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爲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爲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爲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11

甲方(聘請方):

聯繫人:

乙方(受聘方):律師事務所

聯繫人:

鑑於:

1、甲方擬委託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後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擔任 的法律顧問。

2、委託期限:

本合同的委託期限爲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

二、法律顧問項目的主要事務:

1、提供法律諮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爲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爲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爲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爲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範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5、根據甲方提交的主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或在必要的情形下,組織進行現場答疑;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A、在相對方可能或已經出現違約情形時,提醒貴公司予以關注並協助採取必要的防範或應對措施;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爲貴公司法律代表,爲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爲貴公司委託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複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並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9、接受甲方委託,擔任公司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上市、投融資、招投標等重大項目之專項法律顧問,處理相關法律事務及法律問題;

10、提供公司認爲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託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 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爲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託事項時,有權根據委託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託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託事項時,有權根據委託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託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委託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託事項。

四、費用:

1、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時,收取固定律師服務費,乙方承辦委託事項中的B類事務時,根據具體的工作難度及工作量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其中,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1、2、3、4、5、6項事務 ;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是指: 本合同第二條中的7、8、9、10 項事務 。

2、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A類事務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 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 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的 ,即人民幣 整,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支付剩餘的人民幣 元整律師服務費。

乙方承辦委託事項中A類事務的第 三(B) 項時,如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超過 ,對於超過 小時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時人民幣 的標準增加支付固定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付費通知後 日內支付增加的`固定律師服務費。

3、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時,由乙方根據委託事項的難度和工作量,並根據律師收費標準與甲方協商確定收取單項律師服務費。如乙方未能就承辦B類事務與甲方達成協議,甲方可另行聘請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提供相關服務。

乙方承辦委託事項的B類事務,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或由甲方出具委託書。

4、如甲方要求,乙方可指派經辦律師常駐甲方指定地點承辦具體事務,甲方需與乙方另行協商確定增加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5、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本合同約定的固定律師服務費和單項律師服務費僅指律師服務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承擔的以下費用:

A、辦理委託事項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在深圳市區外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B、第三方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它機構或第三方合理收取的稅、費或其它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指定本項目的聯繫人負責與乙方的經常性聯繫,甲方所指定聯繫人的意思表示視爲甲方的意思表示。

2、甲方應當全面、真實、完整地提供資料,並保證所提供之資料和事實及所作之陳述並無虛假,如甲方故意隱瞞事實及捏造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甲方拖欠費用達 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交辦事務所需要的有關資料、文件、情況介紹,需要乙方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等工作時,甲方應當提早通知,讓乙方有充分的時間準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高效、謹慎地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與甲方有關人員召開例會或臨時會議,檢討工作,爲本合同目標項目的管理和甲方的經濟活動提供意見和建議。

3、對日常合同審覈及日常法律諮詢工作建立工作跟蹤、審覈備案制度,並安排相應負責人及時對相關工作進行考覈。

4、對於重大及疑難的合同及諮詢,均由經辦律師提交廣和所律師團隊集體討論答覆。

5、將建立法律服務工作檔案,詳細記載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過程和具體法律意見。

6、保證所指派的經辦律師具有良好專業素質與較爲豐富實務經驗,能夠勝任日常工作。

七、服務的響應:

1、甲方以口頭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諮詢,乙方應即時回覆。

2、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一般性法律諮詢,乙方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

3、甲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緊急性法律諮詢,乙方一般在八個工作小時內完成並以書面形式回覆。

4、合同審查:原則上自甲方提交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提出審查意見,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5、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一般問題自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起二個工作日內,重大、疑難或疑問較多的問題的響應時限由雙方另行協商。

6、訴訟、仲裁、行政複議及其它獨立的非訴訟項目法律事務:法律及有關部門對辦理時限有規定,從其規定辦理;如甲方就該項法律事務對乙方有明確要求的,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辦理時限。

八、保密:

1、乙方應對因履行本合同而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和無關人員透露,並不得自行利用。

2、乙方應妥善保管因委託項目而持有的記錄祕密的有關協議書、資料、文件、情況說明、會議紀要、會談備忘錄等資料;

3、乙方還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其它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因委託項目而知悉或者持有的祕密。

九、聯絡和代表:

1、甲方指定的聯絡方式爲: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2、乙方聯絡方式及帳戶爲: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地址:

代表人: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3、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聯絡方式履行合同,視爲有效履行。

4、如未經以書面方式變更,甲、乙雙方所指定代表視爲具有甲、乙雙方合格授權。

十、其他:

1、本合同的各條款應視作相互獨立,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有效性,除非該種結果將根本性地破壞本合同的目的,或造成完全不合理的結果。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以書面形式進行。

3、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方執一份,受託方執二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