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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客戶協議

合同2.29W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理客戶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代理客戶協議

代理客戶協議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海黃金交易所(以下簡稱“金交所”)交易規則,興業銀行(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爲乙方提供代理個人客戶貴金屬買賣業務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一、總則

1、甲方作爲金交所金融類會員,代理乙方在金交所內進行貴金屬買賣及相關的資金清算、實物交割活動。甲方收取代理手續費,不承擔因貴金屬買賣及相關活動產生的虧損。本協議所稱之貴金屬,指金交所掛盤交易品種、合約涉及的標的金屬,包括但不限於黃金、白銀、鉑金等金屬,上海黃金交易所掛盤交易品種、合約和標的金屬,以金交所規定爲準。

2、乙方向甲方申請辦理代理貴金屬買賣業務,須接受甲方的投資產品適應性測試,簽署《興業銀行代理個人客戶貴金屬投資風險評估揭示書》,出具乙方有效身份證件,並以甲方發行的理財卡作爲資金清算賬戶。乙方保證所提供的開戶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保證當上述資料發生變化時,及時前往甲方指定營業機構進行變更。

3、乙方承諾通過甲方代理進入金交所進行貴金屬買賣活動時,已瞭解、並保證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代理金交所貴金屬買賣業務的相關規定以及金交所的交易規則。乙方承諾遵守甲方的相關交易規則及制度。

4、乙方應妥善保管與代理貴金屬買賣業務有關的賬號、黃金交易編碼和密碼,凡使用該賬號、編碼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買賣活動均視爲乙方親自辦理,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有關證件、資料、銀行卡遺失或被盜以及密碼遺忘或被盜,應按照甲方規定及時向甲方申請辦理掛失手續,因乙方未能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導致的一切責任或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交易時間、交易標的、交易方式

5、金交所交易時間爲:(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

北京時間夜間:21:00――2:30(週一-週四)

上午:09:00――11:30(週一-週五)

下午:13:30――15:30(週一-週五)

每個交易日首場交易開市前十分鐘爲延期合約集合競價時間。

金交所交易規則規定:夜間交易時段與第二天白天交易時段爲一完整交易日。交易時間以金交所繫統時間爲準;金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定調整交易時間,並在其官方網站發佈,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6、交易標的

乙方可交易品種暫定爲:現貨品種AU99.99、AU100g、AU99.95和現貨延期交收合約AU(T+D)、AU(T+N1)、AU(T+N2)、AG(T+D);黃金產品報價方式爲人民幣元/克,價格保留兩位小數,白銀產品報價方式爲元/千克,最小价格變動單位爲人民幣一元;交易單位爲手,委託交易起點爲1手;Au99.99和Au100g品種每手=100克,Au99.95品種和AU(T+D)、AU(T+N1)、AU(T+N2)、AG(T+D)合約每手=1000克(1公斤)。

AU99.99品種的交割條塊和提貨量均爲1千克或其整數倍,AU99.95品種交割條塊和提貨量均爲3千克或其整數倍,AU100g品種交割條塊和提貨量均爲100克或其整數倍。AU(T+D)、AU(T+N1)、AU(T+N2)合約的交割品種爲標準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於99.95%的金錠,交割後的提貨最小數量須爲3千克或其整數倍。AG(T+D)合約不提供交割申報、中立倉申報和提貨申請等操作。

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金交所交易規則相應調整乙方可交易的品種。

7、交易方式:乙方自主報價、金交所撮合成交。

三、委託

8、乙方可通過甲方的網點櫃面、電子銀行等渠道進行貴金屬交易;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和甲方的業務發展需要調整所提供的交易渠道。乙方經甲方確認符合特定交易渠道使用資質要求後,自行選擇使用甲方提供的櫃面、電子銀行或其它交易渠道進行交易。

9、乙方通過甲方提供的網上銀行渠道進行貴金屬買賣活動時,必須擁有甲方個人網上銀行客戶號。

10、乙方委託指令必須在交易時間段內報送到甲方,甲方根據金交所的交易規則向金交所報送乙方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告知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任何在非交易時間段內的乙方委託指令均視爲無效。

11、甲方有權審覈乙方的委託指令,包括資金、持倉或實物是否足夠、指令內容是否齊全明確、有否違反金交所規則、指令到達時間是否爲有效時間等,以確定指令有效或無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的指令。

12、乙方在委託指令發出後,可以在委託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通過甲方向金交所發出撤單申請。甲方收到撤單申請後,如委託指令已部分成交,則撤銷未成交部分;如委託指令已全部成交,則乙方的撤單申請無效。乙方撤單申請須在金交所交易時間段內傳遞到甲方。

四、資金與實物

13、乙方須以在辦理代理貴金屬買賣業務的甲方分支機構開立的甲方理財卡作爲代理貴金屬買賣業務資金清算賬戶。

14、金交所現貨品種採取全額交易形式,現貨延期交收合約採取保證金交易形式,乙方委託買入現貨黃金品種或委託開倉AU(T+D)、AU(T+N1)、AU(T+N2)、AG(T+D)合約前,需將全部所需資金(包括但不限於交易保證金、手續費及其他金交所和甲方收取的費用)從乙方資金清算賬戶劃入甲方代理黃金交易保證金專用賬戶。乙方委託甲方賣出現貨品種或委託平倉AU(T+D)、AU(T+N1)、AU(T+N2)、AG(T+D)合約時,須有足夠庫存或持倉合約。乙方委託甲方進行延期合約交割和中立倉申報時,須有足夠資金、庫存和持倉合約。

15、乙方從乙方資金清算賬戶向甲方貴金屬交易保證金賬戶劃入資金的時間爲交易日全天(甲方清算時間除外),從甲方貴金屬交易保證金賬戶向乙方資金清算賬戶劃出資金的時間爲交易日的上午09:00至下午15:30;甲方有權根據金交所規則、技術條件等因素的變化調整乙方交易資金可劃撥時間。

16、乙方買入黃金現貨或者交割收入黃金現貨後,可自由選擇提取或不提取實物黃金;乙方如需提貨,可到甲方指定網點櫃面或在網上銀行發起提貨申請,提貨申請發出後不得撤銷。根據金交所交易規則規定:金交所不對乙方在金交所的黃金買賣活動和所提實物黃金開具發票,不給予乙方所提實物黃金的質量保證書原件,乙方提出的實物黃金不得再入庫,不得再進入金交所繫統交易。

17、爲防止乙方提貨時因重量溢短差、繳納運保費等因素出現資金透支,乙方通過甲方向金交所申請提貨時,甲方有權根據所提品種的市場價格、金交所現貨條塊溢短差標準、金交所收取的運保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一定數量的提貨保證金。

18、甲方對乙方交割和提取的實物黃金質量不作保證。乙方對所提取的實物黃金質量有異議的,應在提金之日後的4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代理貴金屬業務網點和金交所指定金庫提出,同時需提供提貨確認憑證、黃金質量鑑定結論或相關證明。超過此期限的,視爲乙方對所提實物黃金質量無異議。

五、交易賬戶管理

19、乙方有義務關注其延期交收合約交易的保證金和持倉狀況,及時補充資金,滿足甲方對延期交收合約交易保證金的要求。甲方有權根據監管部門政策、金交所規則和市場狀況的變化調整對乙方的交易保證金要求。

(1)甲方代理乙方延期交收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不得小於金交所規定的保證金比例與本行爲防範風險要求客戶追加的保證金比例之和15%(按乙方持倉合約總市值計算);上述保證金比例將根據監管部門政策、金交所規則和市場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乙方必須及時補充資金,滿足甲方要求的保證金比例。

(2)當乙方交易保證金比例高於或等於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應持倉品種的價格和數量計算的保證金比例時,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的正常交易行爲。

(3)當乙方交易保證金比例低於甲方要求的、按乙方相應持倉品種的價格和數量計算的保證金比例,但高於或等於金交所對甲方規定的、按乙方相應持倉品種的價格和數量計算的會員保證金比例時,乙方不能進行開新倉或買入現貨交易,只能進行平倉或賣出現貨交易,乙方必須最遲在下一交易日09:00前補足交易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4)當乙方交易保證金比例低於金交所對甲方規定的、按乙方相應持倉品種的價格和數量計算的會員保證金比例時,乙方須最遲在當日14:30前補足交易保證金的不足部分,否則,甲方除暫停乙方相應交易外,有權在不進行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持有頭寸進行強行平倉處理;若強行平倉後所得款項不足以支付乙方的虧損、須繳納的手續費及其它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進一步追償。若因市場流動性過小或其它情況無法及時強行平倉導致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乙方虧損、須繳納的手續費和其它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進一步追償。

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照金交所相關規則執行強行平倉(平倉順序以金交所規則爲準):

(1)乙方的交易保證金低於金交所對甲方規定的、按乙方相應持倉品種的價格和數量計算的會員保證金比例,並未能在規定時限內補足交易保證金,甲方有權對乙方部分或全部合約頭寸進行強制平倉,強制平倉所得資金與原交易保證金剩餘資金之和應能夠補足剩餘合約頭寸的應付交易保證金;甲方有權根據金交所規則的變化而交易保證金比例。

(2)乙方持倉量超過金交所和甲方限倉規定;

(3)因違規受到金交所強行平倉處罰的;

(4)其他應予以強行平倉的情況。

20、甲方有權從乙方劃入甲方黃金交易保證金專用賬戶的資金裏劃轉資金用於償付下列費用: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貨款和由此產生的交易虧損;

(2)爲乙方支付的溢短差、倉儲費、出入庫費和運保費;

(3)乙方的代理手續費和交易手續費;

(4)乙方的延期補償費和超期補償費;

(5)因乙方的交易行爲產生的其它費用;

(6)乙方未履約的違約罰款;

(7)甲乙雙方同意的其他劃款事項。

六、費用

21、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代理貴金屬交易手續費。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代理手續費(包括代金交所收取的交易手續費)爲交易總金額的萬分之二十。

22、乙方支付給金交所的其它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溢短差、倉儲費、運保費、延期補償費、超期補償費、代理黃金買賣過程中產生的資金劃撥費用以及乙方的稅項等)由乙方承擔,前述各項稅、費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23、金交所將根據國家政策、金交所章程和市場狀況調整收費(包括但不限於溢短差、交易手續費、延期補償費、超期補償費、倉儲費、運保費、出庫費、入庫費)標準。相關費用收取標準如下:

(1)延期補償費率按未平倉合約市值0.2‰/自然日收取。

根據金交所交易規則規定:延期補償費是當市場實物供求不平衡時,不能滿足市場實物交收需求的持倉方爲順延實物交收義務,向另一方支付的費用;延期補償費的支付方向根據交收申報數量對比確定:當交貨申報量小於收貨申報量時,空頭持倉向多頭持倉支付延期補償費;當交貨申報量大於收貨申報量時,多頭持倉向空頭持倉付延期補償費;當交貨申報量等於收貨申報量時,不發生延期補償費支付。

(2)根據金交所交易規則規定:客戶連續持有延期合約的時間超過合約規定的超期期限,金交所可以根據市場持倉情況對超期持倉加收超期費;超期費=超期持倉量×當日結算價×超期費率;金交所根據市場狀況設定和調整的超期持倉期限及不同期限的超期費率。

(3)黃金實物倉儲費收取標準爲:

剩餘庫存1.8元/千克?天;

買入貨權庫存0.6元/千克?天;

實物出庫日1.8元/千克。

(4)黃金運保費收取標準爲:

金錠和100g金條運保費率0.07元/克。

(5)乙方在指定金庫提取實物時,需支付出庫費。出庫費率爲2元/千克。

以上費用標準由金交所發佈,金交所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和市場狀況進行調整。甲方有權根據金交所收費標準的變化作相應調整。

七、乙方須知、聲明與承諾

24、因受國內國際各種政治、經濟因素,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影響,貴金屬價格可能會發生劇烈波動。乙方承諾已充分了解貴金屬投資的風險,充分了解貴金屬現貨延期交收產品的保證金交易性質,充分認識到可能由此遭受的巨大損失,並自願承擔這些風險和損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市場分析和預測僅供乙方參考,甲方不承諾其所引用數據、資料及分析、預測結果的可靠性、及時性和準確性。乙方確認其交易請求或委託是根據自身判斷所做出,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5、乙方充分了解並同意: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獲利保證或共擔風險的承諾,亦不與乙方分享收益。

26、乙方充分了解並同意:當金交所的某個交易品種達到漲、跌停板的情況下,會出現買入或賣出無法成交的可能,乙方的所有保證金和交易資金可能損失殆盡且不足以彌補交易虧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7、乙方充分了解並同意:在同一交易日內不同交易場次之間,貴金屬價格可能會有劇烈波動,乙方的未成交委託可能因通訊網絡速度等原因無法及時撤銷,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免責條款

28、因自然災害、火災、戰爭、國家有關政策變化、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甲方不可預測、不可控制且不可克服因素,或者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甲方無法履行或無法適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由此造成乙方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九、代理關係的終止

29、乙方可以通過解除簽約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代理協議。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必須結清與金交所和甲方的所有費用和欠款,且在解除代理關係當天無委託和成交記錄。

十、協議生效和修改

30、本協議自甲方蓋章、乙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乙方通過甲方電子銀行渠道進行的簽約操作,視同乙方已充分閱讀、理解、同意、簽署《興業銀行代理個人客戶貴金屬投資風險評估揭示書》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通過書面形式加以補充或修改,經補充或修改後的條款與協議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補充或修改後的條款對其生效前已經達成的交易不產生效力。

32、乙方的所有交易請求或委託被執行完畢、被撤銷或自動失效後,在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終止貴金屬買賣業務代理關係後,或甲方因國家政策變化或不可抗力向乙方公告停辦該業務後,本協議終止。

3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金交所章程、規則執行。

十一、糾紛處理

34、甲乙雙方在本協議項下發生任何爭議時,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爭議時,其中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提示:貴金屬投資有風險!貴金屬延期交收產品屬保證金交易產品,具備槓桿放大功能,可能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但同時也可能發生大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投資者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請務必充分閱讀、理解本協議及上海黃金交易所相關交易規則!

甲方: 乙方(客戶):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代理客戶協議2

中國______進出口公司與瑞典______公司本着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調,達成如下代理協議:

1、中國______進出口公司(簡稱被代理人)指定瑞典______公司(簡稱代理人)爲被代理人的產品活性炭在瑞典、丹麥和挪威以丸球、粉末、碎屑狀銷售的唯一代理人。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的有效期限內,被代理人不得向上述國家的任何其他實體提供本協議規定的產品,兒代理人亦不得從任何其他公司進口同一產品。

3、代理人同意每年至少銷售______噸活性炭。具體數量、規格、價格、包裝等以具體成交合同或訂單規定爲準。

4、爲便於被代理人準備和交付貨物,代理人應在每次裝船前至少60天向被代理人提交訂單。

5、爲了讓被代理人持續瞭解上述3個國家的市場行情,代理人每年需向被代理人提交1份市場情況報告。

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期滿後可自動延期1年。

7、本協議用中、英兩種文字繕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被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客戶協議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運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理事項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區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乙方直接調度經甲方審覈並同意參加運輸的車輛從事危險品運輸。

3、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優惠條款

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費用,甲方批准給乙方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爲乙方在______地區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並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後,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覈,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合同章。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名義。

7、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覈並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8、____場地爲乙方所有,租賃費用,裝潢,設計,辦公費用,人員工資,電費,各項稅收等由乙方自行支付。

第四條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定期發放給乙方派車單。

2、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3、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______%上交利潤給甲方。

4、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______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那個的違約責任

1.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爲有損乙方利益的,甲承擔賠償責任。

1.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週內作出審覈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1.3客戶運費採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______%賠償。

2、乙方的違約責任

2.1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______倍賠償。

2.2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範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______%的罰款。

2.3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爲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保密

一方對因運輸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1、1宣佈或未宣佈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爲;

1、2火災、水災、颱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1、3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爲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客戶協議4

甲方:

乙方:

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權利義務

1.1作爲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服務;並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明,該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註冊、更改/取消、轉入/轉出以及租用虛擬主機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在委託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爲有效聯繫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繫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權利義務

2.1以在線業務系統方式或email、傳真方式爲甲方提供相關服務。並指定專人對甲方服務。

2.2爲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在線業務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後兩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服務期內爲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2.3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4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付款/結算條款

3.1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帳號。

3.2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600元或以上作爲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持。預付款是代理商預先打入的款項作爲將來購買域名註冊,空間租用等萬維時空的產品與服務。

3.3乙方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代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3.4乙方按要求爲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爲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3.5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帳款餘額。

4.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爲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次不超過2小時。對於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繫並獲得證實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4.2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註冊系統中提交註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爲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因域名註冊信息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爲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4.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5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6.附則

5.1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爲無效。

5.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後可延續一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5.4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會員號:

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網址:

電子郵件:

乙方:

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客戶協議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證券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開戶

1、甲方在委託乙方進行證券買賣活動前,必須填寫詳細的開戶資料,同時還必須出示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和複印件。甲方可選擇預留一至兩個銀行提款帳號,以備日後提款時專戶出款。

2、在乙方開戶的投資者必須辦理滬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續。辦理指定交易手續時,投資者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上海股東卡,並簽定“上海指定交易協議書”一式兩份。

第二條 代理

甲方如授權他人代理證券開戶、買賣、交割、轉託管、提款等行爲,則必須開具《授權委託書》,寫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代理事項、權限,並由雙方簽名蓋章。同時必須帶齊代理人與授權人的身份證及授權人的證券帳戶卡。

第三條 買賣委託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自動享有櫃檯委託、電話自動委託、小鍵盤自助委託、pda、手機短信息、wap方式等委託方式。隨着乙方新業務品種的開展,乙方提供的新委託方式視同甲方當然採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託方式中的任何一種,應進行特別聲明。

確認甲方的委託方式有效、合法後,乙方應及時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如甲方需變更指令,則只在乙方確認指令尚未執行時方可爲甲方辦理變更手續。

如果甲方未依約定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委託,則委託無效。

第四條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託後可向乙方查詢是否成交,如有疑問,須在五個交易工作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查詢。原始委託交易記錄或憑證和對帳單爲最終覈查的依據。如甲方未按上述規定確認,按已確認處理。

2、 甲方在營業時間可隨時要求乙方提供對帳單(交割單),但不以此作爲確認成交的前提條件。

第五條 分紅、派息、配股、保證金計息

1、 乙方將甲方應得的分紅派息等自動劃入甲方的“保證金戶”和“證券帳戶”內,除簽定代理配股協議外,甲方必須自行在有效期限內辦理配股繳款手續。

2、 甲方保證金餘額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儲蓄利率計算。乙方爲甲方代扣代繳利息稅。

第六條 保證金提取

甲方可以選擇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憑身份證和股東卡在乙方櫃檯輸入保證金密碼取款:提款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保證金帳戶卡原件,同時輸入相符密碼。取款時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2]選擇銀行專戶出款: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填寫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如存摺)的轉帳單,同時輸入相符保證金密碼。若甲方爲機構還需提供預留印鑑,據此乙方將甲方的保證金轉入銀行專戶後,甲方在銀行辦理取款。

第七條 掛失、解掛、凍結、解凍

1、 甲方的有關證件、資料、密碼遺失或被竊,有權人應及時向乙方申請辦理掛失,因未及時辦理掛失手續而致責任或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甲方可適時申請解掛,解掛時須提供有權人的身份證、證券帳戶卡原件。

2、 乙方可根據有權人申請、甲乙雙方有關協議、或法律許可的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對甲方帳戶實行凍結、解凍等操作。

第八條 甲方聲明與保證

1、 甲方保證遵守有關部門關於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的規定。

2、 甲方確認本協議本,並接受本協議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同意其後所進行一切委託及有關業務活動均受本協議之約束;對本協議內容完全明白和認可,並在明白和認可後簽定本協議。

3、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帳戶中的證券、價款享有扣留權。

第九條 乙方特別聲明

1、當甲方臨櫃委託乙方辦理證券買賣及相關業務,如:辦理轉託管、提取保證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員查驗有關證件後再由電腦覈實密碼的兩個順序不可顛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如果乙方執行了甲方的委託指令,讓甲方提取了保證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驗了相關證件並且表明甲方已輸對了密碼。甲方認可乙方查驗“人證”是否相符,“證證”是否相符,對於甲方證件被僞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碼泄露而引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 除非經甲方同意、法律許可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戶資料。

3、 若因電腦通訊系統發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保證儘快採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進行。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經甲方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3、甲方申請銷戶,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銷戶時,協議終止。

4、本協議受國家和主管機關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之約束。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有關證券交易業務規則和金融慣例辦理。

5、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關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而推諉根據這些法律、法規及業務規則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郵編及通訊地址: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證券營業部(蓋章)

經辦人: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客戶協議6

甲方:_____大學發行站

乙方:_____發行員

爲了共同搞好__________雜誌在我校的發行工作,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在徵訂工作開展前,代乙方到__________雜誌駐__________省市場部辦理髮行__________雜誌所需的工作證(收取工本費15元/人),併爲乙方提供相關的業務知識和業務能力培訓,贈送__________雜誌一本,並且在__________年9月份之前提供乙方兼職一份。

第二條甲方在徵訂期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爲方便乙方開展工作,在本校區做好各項宣傳工作,併爲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樣刊、宣傳海報、傳單、徵訂專用收據,劃分好工作區域,在徵訂期間甲方每天按徵訂__________雜誌全年整訂套裝每份定價130元給乙方支付獎勵制度(見第三條)中約定的徵訂報酬。

第三條獎勵制度:每位業務員凡能堅持做2份業績,每份報酬20元;3份—5份,提成爲12元每份;6份—10份,提成14元每份;完成11—15份的業務員獲得提成16元每份,完成15份以上,提成爲18元每份,並且退還工本費。(注:獎金制度非重複)

第四條乙方在徵訂期間,不服從甲方的安排,如不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展工作、私自跨區域徵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發行資格,並賠償100元給甲方。

第五條在徵訂期間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雜誌發給的證件(工作證,勤工助學證明等)從事其他兼職工作(如兼職發行其他刊物,銷售手機卡等),一經發現,取消發行資格,賠償300元給甲方,並將乙方移交校團委或保衛科處理。

第六條徵訂專用收據必須按規定認真填寫,不允許撕毀收據“存根”一聯。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註:爲了規範市場管理,每位發行員必須向本校校園代理交納工本費,公司才辦理工作證及提供工作崗位;徵訂結束後發行員立即把所有收據上交本校發行站,如有遺失,乙方按每本(10套)1000元賠償甲方。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代理客戶協議7

甲方(受託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分行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爲提高證券市場效率,簡化客戶證券投資操作流程,提高客戶資金安全性,方便客戶清算證券交易資金,乙方委託甲方爲客戶提供證券保證金清算服務。爲明確委託關係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證券交易所)的資金清算規則及銀行有關結算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銀行管資金,證券公司管證券”的原則,就委託代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委託代理內容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通過甲方的“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爲客戶提供:委託證券買賣申報、查詢(包括:資金、證券、委託、成交記錄、即時行情查詢)、分紅派息、資金清算等服務。

第二條 乙方與客戶之間的清算,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進行;乙方與證券交易所之間的清算由乙方進行。

第三條 甲方代理乙方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的依據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戶成交明細數據、現金分紅數據和彙總數據等(以下統稱“清算數據”)。

第四條 甲方與乙方之間的資金清算按以下方法進行:

1.清算賬戶

戶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2.根據證券交易所證券資金清算的有關規定和清算數據,甲方應向乙方付款時,由甲方於t+1日上午10時前把款項劃入清算賬戶;乙方應向甲方付款時,應於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由甲方於t+1日上午10時從清算賬戶上扣出應付的款項,乙方由於特殊情況不能於t+1日上午10時前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時,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賬戶上備足應付款項的時間不得遲於t+1日下午2時。

第二部分 甲方責任

第五條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銀行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六條 爲客戶提供銀行端的電話委託和/或互聯網委託系統。

第七條 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八條 辦理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的申請,審覈投資者有關證件的真實性,代理乙方與客戶簽訂指定交易等協議書,並定期將乙方所需的客戶資料傳送給乙方。

第九條 接收客戶證券買賣、撤單委託,並把委託實時地傳送給乙方。

第十條 爲客戶提供分紅派息、資金查詢、修改交易密碼、暫停/恢復/撤銷證券保證金服務等,並實時將有關信息傳送給乙方。

第十一條 負責管理客戶的資金,控制客戶的資金買空行爲。

第十二條 管理乙方在甲方設立的清算專用賬戶,並根據清算規定和清算數據及時與客戶進行資金清算。

第三部分 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數據接口,負責“客戶證券保證金服務系統”證券公司端的程序開發和所需系統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應的通訊系統建設。

第十四條 爲客戶提供證券公司端的電話委託和/或互聯網委託系統。

第十五條 負責上述系統的正常運作和日常維護。

第十六條 負責接收甲方傳送的客戶證券買賣、撤單等委託,並按規定向證券交易所報盤。

第十七條 負責及時準確地向甲方反饋客戶證券交易、權益等有關情況,並於收到證券交易所清算數據後半個小時內向甲方提供清算數據。由於乙方提供的上述數據有誤而造成客戶和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負責客戶的證券交割,併爲客戶提供打印證券明細賬服務。

第十九條 負責管理客戶證券賬戶內證券,控制客戶的證券賣空行爲。

第二十條 負責通知甲方證券交易所有關交易規定、收費標準或其他相關事項變更,未能及時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戶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甲方開設結算賬戶並留存足夠備付金,如備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動墊付資金,其墊付額視同甲方拆借給乙方並按市場拆借利率計付利息。對甲方清算有疑問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否則視爲同意甲方清算結果。

第四部分 雙方共同責任

第二十二條 雙方共同向客戶宣傳、推廣此項業務。

第二十三條 雙方都保存客戶的資料以及成交記錄,負責解答客戶的諮詢。

第二十四條 由於證券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由於資金問題造成客戶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由甲方承擔擔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由於甲方審查資料不嚴或甲方接收、清算處理、數據傳送有誤導致乙方及客戶損失的,由甲方負責;由於乙方接收、數據傳送、報盤有誤造成甲方及客戶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六條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誤差或延誤,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給對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紙製文件及其他介質文件)均屬機密信息,雙方均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於金融和證券行業規定的最低期限。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的要求履行清算義務時,應賠償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一方不履行清算義務超過五個工作日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由於不可抗拒力導致未能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部分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因國家銀行結算制度及證券交易所清算規則發生變更,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補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協議,必要時可另籤協議。

第三十一條 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

(蓋章)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客戶協議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的銷售,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指定區域代理

甲方指定乙方爲_________在_________的代理。

第二條指定代理範圍

乙方的指定代理範圍爲_________以及_________。

第三條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乙方的銷售目標

乙方在指定代理區域的年銷售金額爲_________元以上(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

1.獲得直接從甲方進貨的權利。

2.可獲得本協議規定的獎勵和待遇。

3.可獲得甲方的銷售支持和技術幫助。

a.可獲得甲方的指定區域授權代理認定書;

b.可獲得甲方新產品樣品,具體數量(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c.乙方可獲得甲方技術支持和幫助,甲方應派人員對乙方僱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培訓,幫助乙方掌握_________的性能,精通施工技巧。在有關的技術交往中,由乙方支付派出人員的工資和往返的交通費用及提供食宿。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後的_________天內向甲方訂購產品(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並按照本協議第七條貨款結算的規定,按時支付貨款,逾期將視爲自動解除和約。

2.完成甲乙雙方達成的在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目標,而乙方未達到年度業績 ,則總代理授權書無效。

3.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及第十一條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確保代理區域的市場穩定和價格穩定。

第七條授權形式,結算方式

1.授權形式

a.乙方被甲方一經授權爲區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幣(視區域範圍大小而定)後成爲總代理,並可在甲方網站有代理詳細聯繫地址。在此期間,甲方可尋找其他經銷商,但在同等業績情況下,甲方優先選擇乙方爲總代理。

b.乙方取得總代理後,甲方在該區域所發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c.甲方簽發給乙方的代理授權書,只提供申請檢驗許可,乙方不得轉移其他用處,如有違反,甲方將付諸於法律。

2.結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貨時,乙方必須開出銀行匯票,到甲方帳號後,甲方負責發貨給乙方。乙方收到貨簽字爲準後,甲方纔能到銀行提取貨款。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遲或拒付貨款。

第八條市場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堅持在指定代理區域銷售,嚴格遵守全國統一指導零售價。防止惡性價格競爭,確保乙方的合理利潤,維護_________的信譽。

2.管理條例

a.堅持指定代理區域的銷售,禁止跨區銷售。

b.遵守全國統一直指導零售價,禁止抵價銷售。

c.乙方有責任管理指定各分銷商遵守本市場管理條例,乙方或乙方分銷商違反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根據本條款第三條規定進行處理。

3.市場管理獎罰措施

a.獎勵:(1)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市場管理條例的區域代理商可獲得獎勵(具體獎勵協商而定);(2)配合甲方進行市場管理,協助甲方尋找跨區域產品的區域代理可獲得獎勵(協商而定)。

b.處罰:乙方發生違反上述第二條市場管理條例時,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以下處罰:(1)取消區域代理;(2)根據情況停止供貨。

第九條發貨

1.乙方在確定進貨明細目錄後,提前_________天將進貨計劃以書面形式傳真給甲方。如甲方沒在此期限間得到乙方的進貨計劃,將不保證這次發貨。如有特殊情況需要進貨時,須雙方另行協商。

2.由_________發貨到乙方要求運往所在地的運費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條退貨

1.甲方保證產品質量。若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退貨、換貨,費用由甲方承擔。

2.從甲方轉倉庫或乙方所指倉庫及乙方所在地發出的貨物,因途中運輸引起損壞的,甲方協助乙方處理,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產品滯銷,可退貨,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協議事項

1.甲乙雙方共同開拓中國國內市場,如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遇不可抗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對本協議有異議或發生本協議所定條款以外事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5.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提交合同簽定地法院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代理 客戶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