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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協議(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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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財產分割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產分割協議(15篇)

財產分割協議1

甲方:

乙方;

鎮 村 ,因兄弟均已成家立業,爲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經全家人員協商同意,決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產。現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如下分房協議:

一、住房分割:原戶有住房一幢,門牌號“ 號”座北朝南,磚混結構,佔地面積80平方米,建築面積160平方米,共上下兩層,第一層歸甲方所有,第二層歸乙方所有。另有廚房一間,石木結構,佔地面積50餘平方米,甲乙方雙方各分50%。

二、從簽訂此協議起,甲乙兩人每月給父母生活零花錢____元,若生病治療的費用另外各按50%給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願,父母兩人各在甲乙兩人輪流居住一年,從元月一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甲乙雙方均不得有遺棄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爲。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財產分割協議2

立約人甲方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結婚,現三人均表示願意分家析產,改變過去共同生活的狀態,各立門戶。經協商,達成如下分產契約,並由鄰居_________作見證人。

(一)甲方隨其長子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現住平房3間,歸長子_________所有,長女_________隨其丈夫另住。

(三)傢俱及家用電器。___彩電、組合音響、___冰箱歸其長子_________,錄相機、攝像機各一臺,歸其長女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長女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長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其長子_________負擔其父甲方日常生活費用。

(五)甲方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費用由其長子_________和長女_________共同負擔。

(六)以上所列各項,立約人完全同意,並有見證人作證。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簽字):_________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3

男方:,男,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女,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名×××。因雙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兒子××由雙方共同擁有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

2、男方名下的轎車

3、××××的投資股份

以上財產歸男方所有。

1、××××

2、女方名下的轎車。

3、現金伍拾萬元整。

以上財產歸女方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之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女方:

年月日

財產分割協議4

女方: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棟________號。協議人:________

男方: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棟________號。協議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婚生女兒________出生。因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決定協議離婚,雙方協議如下:

一、________與________自願離婚。

二、女兒________由________撫養,由於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滿18歲,其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主要由________負責,如女兒產生大額________支出費用等,如________無力支付,可雙方協商解決,由________自願支付,不得強迫。支付時間及方式,協商解決。

三、離婚後一年內________戶口遷往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處理,以有利於女兒爲原則,不得阻撓。

四、離婚後,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來的.姓氏,並一次性支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共同財產清單及分割如下:

1、現有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棟________號,一室一廳(________平米),歸________所有。因其爲海員,需長期在外工作,其使用權歸________,監督使用權爲________。

2、現有存款________萬元,歸________所有。其使用如下:如女兒上大學,第一年學費從其中支出,其他各年費用由________支付,不夠處與________協商解決。餘下________萬元由於房屋拆遷及裝修、增加面積等事宜,其使用權暫歸________,不過其支出要建立賬冊(以發票爲據)。

3、家用電器歸________所有,另有電瓶車一部歸________所有。

4、金銀首飾雙方協商解決。

六、未盡處理事宜由於________棟________號住房面臨拆遷,其拆遷、還建、過渡等全權由________負責(因________爲海員,長期工作在外),其產生的支出及進帳應有明細賬。拆遷後還建房的戶主仍爲________不變。其住房繼承權爲________。

七、雙方無任何精神疾病,女方無身孕。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記處各持一份,法律效力同等,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後生效。

九、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本協議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或通過司法程度解決,與婚姻登記處無關。

男方: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5

男方:

女方:

雙方於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謝xx,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週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於____市____區萬德莊大街萬德花園a座4門301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豐田威馳牌轎車(津c9996),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於____市____區服裝街51號(正興隆茶業),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於____市____區津塘公路一商茶葉交易中心136號(海峽正興隆茶葉經營部)店,離婚後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

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6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漢族、19___年5月29日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戶籍:福建省寧德市

女方_______:漢族、19__年3月5日生,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戶籍:天津市南開區萬德莊大街萬德花園a座4門301室。

雙方於20___年4月1日在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謝依翊,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週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於天津市南開區萬德莊大街萬德花園a座4門301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豐田威馳牌轎車(津hc_______),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於天津市南開區服裝街51號(正興隆茶業),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於天津市河東區津塘公路一商茶葉交易中心136號(海

峽正興隆茶葉經營部)店,離婚後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蓋章):____________ 女方(蓋章):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20___年___月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7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一、協議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達成離婚協議並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下:

二、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小區________號________層________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________方的共有份額歸________方所有。

三、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後由________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四、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8

被繼承人: ,原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原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原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原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原身份證號碼:

現被繼承人去世,留下遺產(房產)尚未分割。我們是被繼承人的子女,是法定繼承人,因被繼承人未留下任何遺囑,在平等自願基礎上,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1、各繼承人確定,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財產爲:

①、房產之一: 市 路 號

②、房產之二: 市 路 號

2、房產之一: 市 路 號由繼承人: 和繼承人: 共同繼承。

3、房產之二: 市 路

號歸三人共同繼承,共同共有。現我們約定:該房產在獲得拆遷獲得補償款並分割前或者三人共同協商對該房產實際分割前,處於三人共同繼承,共同共有狀態;未經三人共同協商一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該房產進行分割、處分,及其他侵害其他繼承人合法繼承權的行爲。

3、房產之二由於翻新裝修,繼承人: 一次性支付給 繼承人: 和繼承人: 6萬元人民幣做爲該房屋的翻新裝修費用。

4、在房產之二拆遷獲得補償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協商對該房產實際分割前,對該房產的重大修繕、保存和改良行爲應該由三個人共同協商同意(未經協商一致的行爲,由該行爲人負擔),產生的費用由三人平均分擔。

5、在房產之二拆遷獲得補償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協商對該房產實際分割前,約定該房屋的.收益(收租)由三人共同平分所得的收益。

6、在房產之二拆遷獲得補償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協商對該房產實際分割前,因爲某合法繼承人的過錯產生的債務、侵權等糾紛由該繼承人自行承擔責任。

7、在房產之二拆遷獲得補償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協商對該房產實際分割前,任何繼承人不得主張轉讓、抵押該房產。

8、待該房產拆遷,獲得拆遷補償款後,由子女三人對該款項平均分配。

9、若任何合法繼承人對房產之二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有造假、欺詐等行爲的,約定其對該房產的繼承份額減半,剩餘份額由其他合法繼承人依法繼承。

10、若任何法定繼承人實施侵害其他法定繼承人合法繼承權的行爲,約定取消其對該房產之二的繼承份額,該份額由其他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

11、如有其他爭議可通過協商處理。

1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本協議在 市區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 市區人民法院管轄。

14、本協議一式陸份,協議人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繼承人: (簽字、按手印)

繼承人: (簽字、按手印)

繼承人: (簽字、按手印)

簽約時間:

財產分割協議9

男方:xx,漢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身份證號xxx

女方:xxx,滿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身份證號xxx

協議雙方已於xxx年xxx月xxxx日在xxx市達成離婚協議並登記離婚,現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對離婚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下:

1、登記在男、女雙方名下坐落於xx市xx路xx弄xx號xx層xx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xx方的共有份額歸xx方所有。

2、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上述房產向銀行抵押借款所產生未償債務,離婚後由xxx方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3、本協議生效後,如發生違約,則由違約一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法律責任。

男方:

女方:

xx年xx月xx日

財產分割協議10

立協議人:

男方 :漢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戶籍: 省 市

女方 :漢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證號:

戶籍:天津市南開區萬德莊大街萬德花園 座 門 室。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南開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現因感情不合,雙方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財產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子女問題:男女雙方的獨生女兒謝依翊,由女方撫養,撫養費、醫藥費暫由女方承擔,男方有探視權(每週一次)。

第二條房產問題:女方名下坐落於天津市南開區萬德莊大街萬德花園a座4門301室的房產,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三條財產問題:女方名下的豐田威馳牌轎車(津hc9996),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坐落於天津市南開區服裝街51號(正興隆茶業),離婚後屬於女方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女方繼續承擔責任;坐落於天津市河東區津塘公路一商茶葉交易中心136號(海峽正興隆茶葉經營部)店,離婚後屬於雙方共同所有。雙方在婚姻關係續存期間以上述店面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離婚後由雙方共同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民政局留存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分割協議11

夫妻協議離婚時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事後雙方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者撤銷,任何一方都不能變更或者撤銷。但如果訂立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該協議就屬於有瑕疵的協議,並非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法律上應當給予消除瑕疵的機會。所以,夫妻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訴請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的規定,當事人訴請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應當注意以下兩點:

(1)當事人應當自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出請求。

(2)只有有證據證明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時,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財產分割協議12

甲方:(以下稱爲甲方),性別: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乙方:(以下稱爲乙方),性別: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情投意合,決定結婚。爲使雙方以後婚姻家庭生活有序進行,就有關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子乙撫養、老人贍養的處理及婚後義務遵循自願、平等、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後,達成協議如下:

一、財產

1、甲乙雙方協議於婚姻存續期間對雙方婚前財產按以下方法處理

(1)位於____區路號小區號樓室房產屬於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2)署名爲甲方的牌型號汽車由甲方單獨出資購買,屬於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3)甲方名下的存儲於XX行的元存款爲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4)甲方於證劵公司所開設帳戶下的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爲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5)甲方於基金公司所開設賬戶下的基金爲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6)甲方於婚前所取得的其他收入,屬於甲方婚前個人財產。乙方於婚前取得的其他收入,屬於乙方婚前個人財產。

(7)其它未指定的財產,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所有者。

(8)達成婚姻關係時,仍未明確所有者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

(9)甲、乙雙方婚前有明確所有權的財產,在甲、乙雙方結婚後仍歸甲、乙各自所有。 若發生離婚,一方死亡等原因致婚姻關係終止,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的婚前財產主張所有權。

(10)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理婚前財產的行爲進行干涉。

(11)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2、甲乙雙方協議婚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按以下方法處理

(1)、甲方名下的不動產,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及其收益均屬於甲方個人財產。

(2)、乙方名下的不動產,存款,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劵及其收益均屬於乙方個人財產。

(3)、甲方工資,獎金及其他勞動所得屬於甲方個人財產,乙方工資,獎金及其他勞動所得屬於乙方個人財產。

(4)、意外所得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歸屬。

(5)、其他財產按照財產實際署名確定其歸屬。

(6)、署名不明確,未署名的財產一律視爲共同財產。

(7)、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負擔家庭生活。每人每月出資人民幣元。當月實際支出超出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當月盈餘作爲共同財產存入聯名賬戶。

(8)、甲、乙雙方對共同財產出現疑問時優先按照本協定處理,在本協定條款之外的部分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失敗,由雙方各自舉證,按照相關法規依法處理。

(9)、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後個人財產擁有自由處理的權利,任何一方不得對另一方處理婚後個人財產的行爲進行干涉。

(10)婚後共同財產的處理必須在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進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處理。

(1

1)、甲、乙雙方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1

2)、婚後所產生的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負責。

(1

3)、當婚姻終止時,共同財產由甲、乙雙方平均分割。

(1

4)、當婚姻終止時,共同債務由甲、乙雙方平均分割。

(1

5)、當婚姻終止時,甲、乙雙方各自的財產仍歸屬於甲、乙雙方個人。

(1

6)、如不幸兩人離婚(雙方無其他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如下:

1、若乙方在甲方無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元,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2、若甲方在乙方無約定過錯的情況下提出離婚,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元,雙方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3、甲乙雙方,不能有關係曖昧、影響婚姻家庭的異性朋友。如果簽訂協議前有,請立刻斷絕聯繫,不再往來。如有發生,發現同樣視爲過錯行爲,按照協議解決問題。

(1

7)、如果甲乙方雙方今後有過錯(包括婚外情、婚外性、與他人同居、重婚、欺騙、撒謊、家庭暴力、遺棄、虐待、吸毒、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離婚),過錯方在離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1

8)、如因其中一方死亡而導致婚姻終止的情況下,財產分配如下:

1、當其中一方因意外,疾病死亡而導致婚姻終止的,生存放獨享全部共同財產,死亡方個人財產按照其遺囑處理,無遺囑的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2、當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導致婚姻關係終止,生存方與其死亡有重大關聯,直接原因,間接原因時。死亡方遺囑中分割財產給生存方的條款全部失效,生存方失去共同財產的所有權,繼承權。對死亡方個人財產的繼承權。並支付80%個人財產給死亡方個人財產繼承人作爲補償。

3、當其中一方因死亡而導致婚姻關係終止,有三人或三人以上對生存方的關於死亡方個人財產繼承權提出質疑或反對時,生存方失去對死亡方財產的繼承權。共同財產按照相關法律進行分割。

二、子女

1、子女爲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教育。

2、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

3、當婚姻終止時,子女撫養權,監護權以外的其他權利由甲、乙雙方共享。

4、當婚姻終止時,子女已具備獨立選擇自己撫養人及監護人的能力,以子女自己的選擇作爲最優先選擇。

5、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時,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子女撫養費元。該費用每年變更一次,變更幅度以上________年國家gd增降幅度爲唯一參考幅度。到子女滿18週歲時,終止支付。

6、當婚姻終止時,甲方獨享子女的撫養權時,乙方可以一次性支付甲方子女撫養費元。以後不用再行支付。

7、當婚姻終止時,子女自己選擇撫養人及監護人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共享包括撫養羣,監護權在內的所有權利,但由子女自己選擇的撫養人行使撫養行爲。所有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直到子女滿18週歲。

三、老人贍養

1、協議雙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2、協議人雙方同甲方父母同居。

3、協議人雙方必須對甲方的父母的吃、穿、住、行負責。

4、協議人乙方對去看乙方父母擁有決定權。

四、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爲了甲乙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五、甲乙雙方因爲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加以解決。雙方自願簽定,清楚瞭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六、該協議爲不可更改協議。

七、在協議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補充條款。當補充條款與原有條款衝突時,補充條款作廢。

八、該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雙方均死亡,或協議內條款全部執行完畢之日終止。

九、該協議的唯一解釋權歸甲方所有。當甲方的解釋內容與乙方或其他人理解有衝突時,以甲方所解釋內容爲唯一解釋。

十、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13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公證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爲,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爲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管轄。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當事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2)財產分割協議文本;

(3)公證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應具備以下內容:

(1)協議各方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住所地等;

(2)協議當事人之間的關係、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4)分割財產的原則、方式、方法、標準;

(5)各協議人分得之財產的物理現狀和權利現狀;

(6)分割後財產的交付和轉移條件;

(7)價格補償和債務承擔問題;

(8)違約責任;

(9)其他事宜,例如辦理登記和批准手續的問題,涉及第三人的問題等。

辦理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區分被分割的財產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對按份共有的財產,按已有之份額進行分割;對共同共有的財產,由當事人自由進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賣自己佔有的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3)不宜分割的財產或者分割後有損價值的財產,應當採取折價、適當補償的方式處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應保留其應得之份額;如有共有人死亡,則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其他遺產受益人蔘與分割;

(5)共有財產上有債務負擔的,應明確各共有人承擔債務的份額和償還方式;

(6)因合夥終止等原因發生財產分割的.,應當提交合夥關係或其他合作關係終止的證明;

(7)分割財產應當考慮各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體經營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財產,應當對老弱病殘者給予適當照顧;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應當對無過錯責任者給予適當照顧;

(8)權利人放棄法定應當分得財產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交放棄財產的聲明書;

(9)被分割的財產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和批准手續的,應當明確辦理相關手續的時間。

財產分割協議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兄弟二人均已經成婚,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爲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父親、母親,妹妹餘逸敏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以及父母今後贍養義務。協議書條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房產分割:原有宅基地一處,建房兩間三層半。兄弟二人各一層,另外兩層歸父母所有,用於父母的養老。

二、三樓歸餘達所有;二樓歸餘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兩層房百年後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贍養協議:

1、口糧由甲、乙共同承擔。

2、父母的醫藥費以及其他費用由兄弟2人共同承擔(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擁有的.部分錢物之後不夠部分),

3、當父母臥牀不能自理時,兄弟2人輪流照顧,輪到一方照顧時,如果需顧保姆的,費用由顧保姆方自理。

五、本協議共1頁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雙方對以上協議均不得反悔。未盡事宜兄弟二人協商解決。

立協議人:

父親:________________母親:________________大兒子:________________二兒子:________________女兒:________________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財產分割協議15

公司經過清算,依據清算組的清算報告,尚有貨幣資產 萬元。對此資產,全體股東分割如下:

根據各方股東的出資比例,股東 公司分得人民幣 萬元;股東 公司分得人民幣 萬元;股東XX市 公司分得人民幣 萬元;股東 公司分得人民幣 萬元;

公司全體股東:

公司

公司

市 公司

公司

年 月 日

著者(或譯者)姓名:

約稿者:

著作稿(或譯稿)名稱:

(本譯作原著名稱:)

(原著者姓名及國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點、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譯稿)的著者,(或譯者)和約稿者於 年 月 日簽訂本合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全稿字數 萬字左右,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二條 對著作稿(或譯稿)的`要求:

〔由各出版單位自填〕

第三條 交稿日期 年 月;著者(或譯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約稿者提出,雙方根據書稿情況另議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條 著者(或譯者)保證不將上述著作稿(或譯稿)投寄其他出版單位或期刊,或違反上述保證給約稿者造成損失,將予以適當賠償。

第五條 (1)約稿者收到後在 天內通知著者(或譯者)已收到稿件,在 月內審讀完畢,通知著者(或譯者)是否採用或退改,否則認爲稿件已被接受。

(2)約稿者如對搞件無修改意見,在上述規定的審讀期限內與著者(或譯者)簽訂出版合同。

(3)約稿者如對稿件提出修改意見,著者(或譯者)在雙方議定日期內修改退回。約稿者在 月內審畢。著者(或譯者)因拒絕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內無故不退回修改稿,當適當賠償約稿者損失。約稿者並可廢除本合同。

(4)稿件若經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約稿者將與著者(或譯者)簽訂出版合同,若經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約稿者可書面通知廢除本合同並將著作稿(或譯者)退還著者(或譯者),但將根據約稿情況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少量約稿費,作爲勞動的部分補償。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稿件如達到出版水平:(1)由於約稿者的原因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約稿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 %,並將稿件歸還著者(或譯者);

(2)由於客觀形勢變化,不能簽訂出版合同,約稿者向著者(或譯者)支付基本稿酬 %,稿件由約稿者保留 年,以此期限內若有第三者(出版社)願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譯者)必須通知約稿者並徵詢是否願意出版。若約稿者不擬出版,著者(或譯者)有權廢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超過上述保留期限,約稿者將稿件退還著者(或譯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條 約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譯稿)後,若將原稿損壞或丟失,應賠償著者(或譯者)經濟損失 元。

第八條 著作稿(或譯稿)的出版合同簽訂後,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訂合同人

著者(或譯者) 約稿者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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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分割 財產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