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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合同(4篇)

合同1.26W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股權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權合同(4篇)

股權合同(4篇)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爲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爲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爲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爲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爲,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爲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4篇)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

股權合同(4篇)3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會員管理辦法》制定的示範文本。

二爲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

三、合同涉及的當事人基本概況的填寫:按合同要求載明清楚,如委託人是自然人的,應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居住地址、郵編、電話、開戶銀行賬號等。

四、轉讓市場:是指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設立的股權掛牌轉讓市場。

五、交易機構:是指經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理事會批准有權受理股權掛牌業務的產權交易機構。

六、經紀會員:是指已經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授權,交易機構批准從事股權轉讓經紀(或兼自營)業務的產權經紀機構。

七、會員費用:是指經紀會員作爲交易機構會員,開展股權掛牌轉讓經紀業務,向交易機構交納的會員費和系統使用年費。

本合同涉及的當事人

交易機構(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紀會員(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爲規範股權掛牌轉讓行爲,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約定事項

乙方自願申請成爲甲方會員,遵守股權轉讓市場關於會員的各項規定;甲方同意乙方作爲其股權掛牌轉讓會員開展相關經紀業務。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照規定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和監督;

2.要求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投資者提供股權轉讓服務;

3.要求乙方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股權轉讓清算交割;

4.向乙方收取席位費和系統使用費。

(二)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提供股權轉讓撮合系統,提供相關業務培訓及技術支持;

2.向乙方提供股權轉讓席位;

3.向乙方提供股權掛牌轉讓信息和諮詢服務;

4.在每個轉讓日結束後及時進行清算交割,編制當日“清算交割表”、“資金結算表”等傳發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向甲方推薦企業進行股權掛牌轉讓,並收取佣金;

2.享受甲方提供的信息和培訓服務以及相應的軟硬件支持;

3.要求甲方保守其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須在營業場地、人員、設備等方面按照規定標準進行配置;

2.遵守市場的各項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向投資者提供轉讓服務;

3.及時辦理股權轉讓的清算交割,繳納相關費用;

4.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向甲方推存公司股權掛牌轉讓,保證推薦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完整、有效,並對推薦公司進行日常監管,監督其按規定及時披露重大信息;

5.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席位費和系統使用費;

6.在使用或傳播股權轉讓信息時,應保證及時、準確、完整。

第四條會員費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後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繳納會員初費人民幣(大寫)______元;以後每年第一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繳納會員年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萬元。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系統使用年費,每個席位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該項費用每個年度第一個月內向甲方一次繳清。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約,依本合同和北方產權交易共同市場有關規定處理;

2.除不可抗力因素(政治因素、自然災害等)外,因甲方或乙方違約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按實際損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乙方未及時辦理清算交割,除須補辦交割外,還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4.乙方未及時繳納有關費用,除須補交欠繳金額外,還須向甲方按日繳納欠繳金額______%的滯納金。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涉及當事人對本合同內容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選擇______仲裁委員會合同仲裁中心申請仲裁;雙方不願仲裁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2.“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合同(4篇)4

當戶(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爲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採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並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爲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月"指當金髮放之日起(含當金髮放當日)每屆滿30日爲一個月。

1.5若簽發當票,"當票"係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並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續當"係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爲。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爲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爲續當行爲,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贖當"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轉當"係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爲。甲、乙雙方爲轉當行爲,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註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爲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係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並不消除的行爲。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於衝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後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絕當"係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1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爲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當物

2.1甲方自願以其對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爲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爲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債權範

第三條當物擔保的債權範圍及處置當物後清償順序。

3.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當金(¥:xx)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後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3.4絕當後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乙方處置當物後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當金本金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當金及用途

4.1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爲人民幣大寫

4.2甲方借款用途爲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條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如簽發當票,典當期限以當票上記載的內容爲準。

第六條息、費率

6.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爲爲元。%,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爲基數從乙方發放當金之日起算。

6.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預扣典當期限內月綜合費大寫%、月利率爲%,合計元(??元)。,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並隨時接

6.3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爲每屆滿30日的次日,最後剩餘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於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對於剩餘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當期限屆滿的,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計算,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6.3、6.4款。

6.6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在不違反6.7款規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價值爲限,當物實際變現價值低於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註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爲收取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爲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均視爲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甲方支付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爲後期發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續當

7.1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甲方可向乙方申請續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方墊付的費用,並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當手續,包括但不限於對續當之前發生的債權進行對賬。

7.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贖當

8.1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餘綜合費。

8.3在絕當發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的,應結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已發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絕當

9.1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置完畢。

9.2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6個月內處置完畢的,乙方有權單方委託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並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但乙方以變賣方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於評估價的70%。

9.3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後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後,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

9.4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後尚有剩餘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

9.5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9.1/9.2/9.3款規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處置當物。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的價格不得低於估價金額的70%。

第十條逾期違約金

10.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期違約金。

10.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佈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並依法處置當物:

11.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當物;

1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1.7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爲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當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後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並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的除外;49.1/9.2/9.3款規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但乙方變賣當物向乙方支付逾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檢查和監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甲方聲明及保證

12.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並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2.9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爲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爲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爲:

12.13准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2.16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按當金本金的%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有權宣佈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乙方違約責任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放當金,否則,應根據違約金額和天數,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違約金。

第十四條保證人責任

14.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爲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續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7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4.8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14.9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其他事項

15.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6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通知與通訊

16.1甲方指定爲履行本合同的聯繫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收款、還款、續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爲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16.2乙方指定爲本合同的聯繫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甲方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乙方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爲送達。

第十七條解釋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附則

1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後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xx份,甲乙雙方各執xx份,保證人各執xx份。

第十九補充約定

19.1

19.2

19.3

甲方:(籤或蓋章)

乙方:(籤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籤或蓋章)

保證人一:(籤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xx年xx月xx日

標籤:合同 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