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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個人合同集錦八篇

合同2.86W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個人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個人合同集錦八篇

個人合同 篇1

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我國《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 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在發生了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後,享有解除權一方的勞動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後,勞動合同的權 利義務即告終止,無須獲得用人單位同意。

勞動者行使約定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必須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並且只有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以後,勞動者才能依照約定解除。

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是指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法》 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不管是《勞動法》還是《合同法》,都允許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與約定解除、法 定解除不同,它不需要雙方事先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只要雙方願意隨時都可以解除合同,這也是實踐中常用的解除勞動合同方法。

勞動者在協商解除時應當注意:必須將雙方協商解除合同的權利責任明確,最好以書面的形式固定下來,避免解除勞動合同後的一些糾紛。

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

1、辭職權: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 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 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 理。”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通常稱之爲“辭職權”。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只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即可單 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經過用人單位同意30天期滿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勞動者行使辭職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違約金,或用人單位支付了培訓費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約定承擔賠償責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用人單位可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2、特別解除權:《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 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 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

可支付賠償金:(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 勞動條件的;(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勞動者特別解除權,勞動者可以無條件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限制。除了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以外,其它幾種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後,還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時應當注意兩點:一是法律雖然沒有明確勞動者在此情況下要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爲了避免對勞動者是否有提出解除發生爭議,最好還是像 行使辭職權一樣,採用書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試用期內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沒有交接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3、不可抗力解除權:《勞動法》沒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權,但我國《合同法》對不可抗力解除勞動合同卻有明確規定。所謂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 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或客觀事件,例如水災、火災、地震、火山爆發、水災等自然事件,或戰爭等社會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變化等等,導致 合同繼續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筆者認爲,不可抗力也是勞動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之一。

勞動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權時應當注意:並非一旦出現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勞動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響到勞動合同目的的實現時,才能導致合同的解除。

個人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

乙方受甲方委託爲甲方進行下述第一項項目內容所描述的軟件的____(選擇)________________(代碼編制、單元測試、功能測試、系統測試、模塊集成、系統部署、系統交付、系統培訓、文檔編制、代碼移交)(系統設計、系統開發、系統測試、系統安裝、系統試運行、系統培訓、文檔編制、系統驗收、系統售後維護)開發和服務工作。

雙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本項目)。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1. 項目開發內容: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在下述規定的開發時間內完成本項目的開發,該系統的設計要求如下(參見附件一:項目系統設計要求),乙方根據甲方需求的設計和要求,認真完成項目規定的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質量標準和項目時間由甲方分配,乙方嚴格按照要求完成(參見附件二:項目開發計劃要求)。

2. 系統運行環境包括:

(1) 操作系統,應用服務器,數據庫,終端瀏覽器,開發環境,開發工具,測試工具,其他。

(2) 網絡要求,服務器要求,終端要求。

3. 開發階段和開發週期:

(1) 項目啓動階段:項目正式啓動日期爲20xx年 月 日。

(2) 開發完成階段:項目開發完成是指系統交付、內部培訓、文檔編制、項目代碼移交工作完成,項目開發完成時間爲20xx年 月 日。

(3) 系統試運行階段:項目開發完成後,進入項目試運行階段,項目試運行期爲開發完成時間後順延3個月。

(4) 項目全部完成階段:項目試運行結束之後爲本項目全部完成,之後進入系統售後服務階段。

項目階段性交付、時間和質量要求參見附件二:項目開發計劃要求,附件三:系統測試驗收標準。

三、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

(1) 甲方有權利督促乙方按規定時間完成項目開發,如因客戶或甲方原因,需增加或修改開發內容,則雙方需另行協商解決;在不影響客戶可接受變更情況下,對於小規模變動的需求變更(控制在本項目全部開發部分工作量的20%之內),

乙方必須接受;若出現較大幅度的變更,則甲乙雙方商議延長開發週期和開發費用。

(2) 甲方完全擁有本項目系統的所有權,包括源代碼和執行代碼及其設計、訣竅和知識的著作權、使用權、修改權、版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利。

(3) 甲方應依照本協議規定,對乙方完成的'工作進行及時評測和階段驗收,並按時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乙方應配合甲方要求,開具收款憑證。

(4) 甲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甲方有責任保密乙方的個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甲方盡力配合提供開發和溝通的環境和設施。

(6)除出現法律規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術能力不及情況之外(乙方認同),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雙方在本項目的合作,違約一方應承擔對方經濟損失的賠償。

2. 乙方:

(1) 乙方有責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開發工作。

(2) 乙方有責任在項目驗收合格完成之後,向甲方提供3個月的免費維護服務,此維護僅指軟件缺陷修改、性能調試以及不超過開發工作10%的小範圍的功能修改。超過3個月後的維護服務需求,根據甲方的需要另行簽訂售後服務協議。

(3) 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進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凡是涉及甲方或甲方客戶知識產權、公司祕密以及相關係統或代碼乙方均不得在除本項目之外的任何情形之下轉讓、複用、修改或傳播,否則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4) 除出現法律規定的不可控因素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雙方在本項目的合作,違約一方應承擔對方經濟損失的賠償。

(5) 乙方應該自行準備本項目開發所需的設備、開發工具及其他輔助資料。

四、費用和支付方式

1. 項目費用:

本項目全部費用爲(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元人民幣)。

2. 支付方式:

(1) 第一階段:項目啓動

在合同簽訂之後的五天之內,甲方支付乙方總金額30%作爲項目啓動訂金,乙方應該於五天之內開啓項目開發工作。

(2) 第二階段: 項目開發完成

在甲方項目開發完成(包括項目代碼移交、系統交付、內部培訓、文檔編制)後五天之內,甲方完成開發階段的驗收,並向乙方提供驗收結果,如果出現不合格的情況,乙方應及時修改,並交甲方二次驗收,直至驗收通過。甲方支付乙方總金額60%作爲項目開發完成款;如能按進度完成並驗收通過,甲方承諾嘉獎總金額的10%。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

(3) 第三階段:項目試運行和項目全部完成

在項目開發完畢後,項目系統進入爲期三個月的試運行期,試運行結束之後的五天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餘款。

(4) 第四階段:項目系統售後維護(此條備用)

在項目全部完成後,項目系統進入售後服務階段。

3. 違約責任:

(1) 甲方有責任按期支付乙方費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付,則每延期一天,甲方將額外支付乙方總費用的0.3%作爲補償。

(2) 乙方有責任按期完成本項目規定的工作,實現項目的所有要求,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付,則每延期一天,甲方將扣除乙方總費用的0.3%作爲補償。 如確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交付,則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6) 除出現法律規定的不可控因素、以及乙方技術能力不及情況之外(乙方認同),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中止或取消雙方在本項目的合作,違約一方應承擔另一方經濟損失的賠償。

五、 適用法律

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法律解釋。

六、 爭議仲裁

對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本地仲裁委員會,並按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在爭議進行仲裁期間,除爭議事項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和行使權利。

七、甲乙雙方指定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甲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若甲乙雙方變更聯繫人,需要做出書面通知以告知對方。

八、 其它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 (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 (乙方): 身份證號:

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現就買賣

房屋及其閣樓,達成以下協議:

一、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包含閣樓)賣給乙方所有,該房屋爲18加19樓的形式,其中19樓爲單獨閣樓(以下一同簡稱“該房屋”)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爲:___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 。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房款售價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爲人民幣( ¥ )萬元, 大寫:___ 。

三、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乙方在___ 年 __ 月___日前分__次付清,付款方式: __ 。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爲:

1、於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___ (定金);

2、於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 ___ ;

3、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清該房後,乙方於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 ;

4、鑑於甲方一家人已調離臨汾不便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及相關手續的過戶,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留有 房款___(人民幣)萬元,待過戶手續辦理完成的同時,在規定時間內交與甲方。

四、物業及相關事宜

1、物業交接的期限:甲方應於___前向乙方移交該房屋。甲方將戶口於___ 年___月___ 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2、甲方在移交該房屋時,應保持房屋結構及水電、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等配套設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裝修狀況,並結清在移交之前所發生的水電、衛生、有線電視、通訊、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

3、甲方應在移交該房屋之日向乙方移交該房屋的水電、衛生、物業管理等配套設施過戶所需的各項物料

4、乙方在提出在未交清房款前提前入住的要求時,甲方鑑於已調離臨汾的情況,可以具體

與乙方協商入住該房的相關事宜。

五、責任與權利

1、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及附屬設施(頂層閣樓、陽臺等)所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未徵得乙方同意下,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甲方應明確告知購買該房時的具體償還時間,甲方在取得乙方___ %的房款時應在___內自行結清與甲方購買該房時的剩餘未還。

3、甲方將該房產交付乙方時,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4、乙方有權對該房屋產權的真實性與明晰性進行覈實。

5、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房屋交易的過戶手續。

六、違約責任

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如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5日內雙倍返還已付金額給乙方。

3、乙方如中途違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之前所付的購房款項。

4、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5、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其它條款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2、修改本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定補充合約,補充合約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能解決,約定由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房產管理部門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手印):

乙方(手印):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合同 篇4

甲方(公司代表簽字):XXXXXXXXXXXXXX

乙方(業務員簽字):XXXXXXXXXXXXXXXX

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乙方被甲方聘用爲專職業務員。爲了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規定,不得做出有損於甲方形象和經濟效益的事情、不從事與甲方利益發生衝突的工作,不得在其它工廠兼職。

二、甲方負責提供本公司業務往來的商品價位,乙方要在甲方規定的價位浮動範圍之內對外進行業務往來(如該價位有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乙方的試用期爲XXXXXXX個月,即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至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X日。

2、在試用期XXXXXXX個月內,月薪爲XXXXXXX元,對外一切差旅費,業務接待費,由乙方自付。試用期XXXXXXX個月內,乙方需累計完成的業績定額爲:RMBXXXXXXX萬元以上,若乙方業績未達到,否則月薪扣減XXXXXXX元。甲方可以選擇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也可以選擇和乙方另立正式的勞動合同。

3、乙方在入職時已悉知工作的特殊性,做業務工作的靈活性和時間安排的自由性,所以,乙方每月領取的薪資已完全包括底薪、平日加班和週末加班工資,乙方每月在薪資單上簽字,即代表乙方確認:上個月及以前的薪資(含加班工資)均已發放齊全,乙方自願承諾在任何時間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請求加班費。

三、乙方的.義務:1、每天必須到公司打卡上班,否則試爲曠工處理;2、每日出去拜訪客戶前,必須在業務助理登記;3、拜訪客戶回來後,必須將客戶名片及相關資料複印,交由業務助理存入公司客戶,業務助理每月將不定期對公司客戶資料進行回訪,如果發現乙方交回的客戶資料不真實,上述行爲超過XXXXXX次的,視爲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4、公司嚴禁業務員炒單、竄單。一經發現,公司有權:(1)、不予支付乙方所有未發業績提成;(2)、沒收所有誠信金;(3)、立即解除雙方關係而不做任何賠償或補償。

四、負責收回入帳;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有技術或維護方面的,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對外的業務往來需用甲方名義簽訂合同的,必須經過甲方同意,否則視爲無效。

六、乙方每週向甲方彙報自己的業務開展情況,以作爲甲方下一步市場業務開展的參考。

七、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XXXXXXX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雙方均明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簽署純屬自願,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聯繫電話:XXXXXXXXXXXXXXX

日期:XXXXXXX年XXX月XXX日日期:XXXXXXX年XXX月XXX日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個人合同 篇5

承運方 (乙方):

法 人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手機號碼:

地 址:

託運方 (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手機號碼:

地 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託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託由乙方負責運輸。(即指:杭州—地區)。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並在甲方所託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爲每件人民幣: 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特殊情況除外),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即收貨人簽字或蓋章)。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除發生戰爭、地震、水災、特大臺風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負責任外),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託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五、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貨,承運方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即原則上爲2天免費期限)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託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託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爲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爲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託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 。

十二、除上述條款外,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內容約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爲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同 篇6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同上一期,續訂合同期限爲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注:續訂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鑑證機關各一份。

個人合同 篇7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公約(以下稱主公約)的踐諾,甲方承諾以其有權處罰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檢察,贊成接納甲方的財產質押。兩邊經會商同等,按以下條目訂立本公約;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爲:(附細緻質物清單及出質人掃數權表明):

(1)質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代價:

第二條本公約項下質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爲_____%,實際質押額爲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公約訂立後五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兩邊商定移交事變以下: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該當真妥帖保管質物,其實不得調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費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證押財產中的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公約商定期限。如主公約經兩邊贊成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產買賣外吃虧,所得補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讓渡質物,須經乙方書面贊成,並將讓渡所得款項交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大略以該款項提早歸還債務。

第七條本公約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訂、掛號,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在本公約有效期內,甲方如產生分立、歸併,由變動後的機構負擔或別離負擔本公約項下任務。甲方被頒佈發表驅逐或停業,乙方有權提早處罰質物。

第九條呈現以下環境之臨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法處罰質押財產:

(1)主公約債務踐諾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踐諾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承繼人或承繼人拋卻承繼的;

(3)債務人被宣佈驅逐、停業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敷歸還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歸還債務另有殘剩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公約見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動或清除公約。必要變動或清除公約的,應經兩邊會商同等,達成書面和談。和談未達成前,本公約條目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公約債務人按公約商定的期限踐諾公約的,質權即自動停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遵照本公約第4條的商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規復質物原狀;大略要求乙方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2)乙方擅自調用質物的,甲方有官僚求乙方中斷調用行動,或返還原物,亦可哀告補償是以而蒙受的吃虧。

(3)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拘留收禁或別的雷同環境而給乙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賜與補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背第九公商定,應向對方付出主公約項下債務總額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公約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贊成,變動主公約條目或讓渡主公約項下的任務,甲方可自行清除本公約,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子。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付出方法,兩邊商定以下:

第十三條兩邊商定的別的事變:

第十四條爭議的辦理方法:

甲、乙兩邊在踐諾本公約中產生的爭議,由兩邊會商或經過議定調整辦理。會商或調整不可,可以向公約簽訂地人民法院告狀,大略向公約簽訂地的公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公約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拜託代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終了之日起見效。

第十六條本公約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子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託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拜託代辦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公約地點:_____

(注:如果公約當事工錢百姓或不法人單位,應由該百姓簽字或單位緊張當真人或經其授權的拜託代辦人簽字)。

個人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所在單位同志於 年 月 日與 (單位)簽訂了聘用合同,因工作需要,該同志從 (單位)調到 (單位)根據 號文件要求,經甲乙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起解除聘用合同。

甲方(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標籤:集錦 八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