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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模板錦集5篇

合同3.21W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合同模板錦集5篇

保密合同 篇1

一、 依法訂立保密協議的必要性及其重要作用,勞動合同保密協議。

據著名的諮詢公司PricewaterhouseCoopers統計,《財富》500強企業在1999年因公司機密被盜而遭受的損失共計超過了450億美元。技術類企業僅當年平均發生的泄密案就多達67起,因泄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平均達到1500萬美元。在國內,華爲公司原員工侵犯商業祕密案、“中興通訊”公司工程師侵犯商業祕密被判刑案、好又多公司員工出賣商業祕密案等也接***生,商業祕密保護引人深思。隨着市場競爭的加劇,人才流動的增多,它已經成了業界的一大難題。

商業祕密是我國近年來比較熱的一個詞,它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對於企業來說,商業祕密是一種可以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無形資產,更是某些高科技企業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本,因此保護商業祕密有極大的意義。

實踐中,用人單位通過與職工訂立保密協議來保護商業祕密是最常見的有效方法。由於商業祕密本身的經濟價值,簽訂保密協議對企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對職工而言,簽訂保密協議意味着加重自身義務,也可能因此限制了擇業自由和發展空間,所以說兩者之間是一種矛盾對立的關係,其簽訂和履行都存在一定難度。目前,勞動法領域對保密協議還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因簽訂和履行保密協議很容易引發糾紛,下文試闡述如何預防和解決這個問題。

二、 簽訂保密協議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簽訂保密協議時,雙方既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也可以訂立專門的保密協議。但不管採用哪種方式,都應當採取法定的書面形式,並做到條款清晰明白,語言沒有歧義。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兼顧雙方的利益。我國《勞動法》第20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約定保密事項,這是勞動領域中關於訂立保密協議的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上述規定,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因此,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

2、應當明確保密範圍。不同的企業和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所持的商業祕密是不一樣的,因而保密範圍、內容也有所變化。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範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清晰當事人的義務和責任。此外,當商業祕密具有企業無形資產和職工個人勞動成果雙重性質時,例如廣告公司策劃人員完成的創意工作、IT公司技術人員完成編程、數據庫等,應當特別注意明確其性質是屬於個人的著作權還是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當事人是否要承擔保密義務?保密範圍是協議的重要部分,因此有必要在協議中寫清楚,合同範本《勞動合同保密協議》。

3、應當明確保密主體和保密義務。商業祕密的保密主體一般僅限於職工。對於保密崗位和技術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公開、出借、贈與、出租、轉讓、處分或者協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業祕密。除上述涉密崗位以外,一般員工(包括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工作中有意或無意獲悉公司的商業祕密時,也應該列入保密主體的範圍,承擔保密責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業祕密的職工的家屬、朋友,對保守商業祕密也應該負有同等義務。

保密義務還應該明確期限。雖然按照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公司商業祕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祕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此外,保密主體在用人單位授權、司法調查或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等特殊情況下使用商業祕密的,均可不視爲違約。

3、採取競業限制、脫密期保護等特殊方式操作時應當規範。

競業限制是保護商業祕密的一種特殊方式,一般要求在職職工不得到同類企業兼職;離職後未經同意不得到企業競爭對手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同類企業參與競爭;不得唆使原單位的其他員工接受外界聘用;不爲企業競爭對手提供諮詢、建議等服務等等。但這種方式有時間上的限制,參照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祕密管理的若干意見》和《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技術祕密保護條例》等文件,競業限制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年。此外,用人單位還必須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一般按年計算不得少於該員工離開企業前最後一個年度從該企業獲得的報酬總額的.2/3。如果違反以上有關規定,則《競業限制協議》的效力帶有瑕疵。

約定脫密期也是一種特殊的保護方式。它的適用對象一般只限於掌握企業重要商業祕密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用人單位可採取調換崗位、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等措施,對有關人員做脫密處理。但在脫密期的時間問題上,應當參照《勞動部關於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和《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等規定,一般不得超過《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的6個月。

4、應當明確違約的情形及法律責任。違約責任可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處理,即約定一定數額或比例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實際損失的,可按實際損失賠償。需要注意的是,違約金數額不得過高,一般不超過職工所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的許可使用價格;職工違反競業限制條款的,違約金一般不超過補償費的1至2倍。

三、 履行保密協議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

簽訂一份合法、完善的保密協議不容易,保密協議的履行更加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爲避免糾紛,筆者認爲至少應當做到以下幾點:

1、雙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首先,用人單位自身應當注重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的安全。凡涉及商業祕密的一切資料包括於合同、協議、計劃書、客戶名單、技術圖紙、軟件程序、數據庫源碼、磁盤、備忘錄、書信、傳真、筆記等文字資料及有關物品,都必須進行嚴格的管理及保護,防止資料丟失、被盜或被篡改。作爲職工一方,則應當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保密協議的義務,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業祕密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有雙方共同切實做好保密工作,才能使保密協議得以順利執行,大大減少商業祕密泄露、披露的渠道,從而減少商業祕密糾紛。

2、按約定支付保密費或競業限制補償金。現實中涉及商業祕密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很多糾紛是由於用人單位沒有按約定支付保密費或競業限制補償費引起的。這種行爲已經構成了違約,守約方可以用來對抗保密義務,結果必然導致保密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因此,如果保密協議中約定了保密費或競業限制補償費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時間和方式支付。

保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爲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覈實,認爲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爲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爲下列第__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爲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爲下列第_____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爲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爲。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爲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爲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爲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乙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爲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乙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爲,視爲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爲,視爲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_________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爲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爲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爲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佈於衆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爲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爲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爲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爲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url#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合同 篇4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僱員: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僱員承認,由於受聘於公司(包括但不限於接受公司可能不時向其提供的培訓)其可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信息(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和前景及與公司的客戶、供應商和其他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人有廣泛的往來;僱員願意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保密信息保密,並不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相競爭。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定義

爲本合同之目的,下列術語應具有下文規定的含義:

1.“保密信息”:指不論以何種形式傳播或保存的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產品、服務、經營、保密方法和知識、系統、工藝、程序、現有及潛在客戶名單和信息、手冊、培訓資料、計劃或預測、財務信息、專有知識、設計權、商業祕密、商機和業務事宜有關的所有信息。

2.“競爭業務”: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3.“競爭對手”:指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4.“區域”: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5.“期限”:指僱員受聘於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_________年的時間。

6.“關聯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條保密

1.僱員承諾對保密信息嚴格保密,並在其與公司的聘用關係終止時向公司返還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載體和複印件。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其他與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無關的僱員;(2)向任何競爭對手;(3)爲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個人或實體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該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這種情況下,披露應在該等法律所明確要求的範圍內進行。

第三條競業禁止

1.僱員承諾,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或董事或管理人員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僱員承諾,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說、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2)任何客戶、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戶、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僱員承諾,其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第四條對價

僱員在此確認,其將從公司不時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補償或利益構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承諾的`全部對價。

第五條執行

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執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或削弱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合法與可執行性。

第六條公平承諾

雙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條中所作約定的範圍和性質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約定的時間、地理區域和範圍是爲保護公司和其關聯公司充分使用其商譽開展經營所必需的。

第七條違約救濟

僱員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僱員同意,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但本條的規定不應被解釋爲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放棄任何獲得損害賠償或其他救濟的權利。

第八條合同的修改與轉讓

1.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題述事項所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共識。非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補充或變更。

2.僱員不得轉讓本合同或由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義務或權益。

第九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應根據其進行解釋。

2.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由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該等爭議應被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上海]仲裁解決。仲裁過程中,雙方應儘可能得繼續履行本合同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第十條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雙方在此於文末載明之日鄭重簽署本合同,以昭信守。

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僱員(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

保密合同 篇5

乙方:(員工)

鑑於行業的特殊性,甲方非常重視員工的道德操守,乙方作爲甲方聘用員工,乙方必須要遵守公司有關客戶業務資料及商業機密的保密協議。爲保障甲方及合作客戶利益不受損害,雙方當事人現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需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立條款,甲、乙雙方以資共守:

第一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同意無論在任職期間或離職以後,均不會向甲方以外任何人士、公司、法人或團體透露有關甲方公司業務上之機密資料並向甲方保證不能有任何詆譭甲方的言論。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甲方指定專職人員和專用電子郵箱負責公司客戶的日常數據傳送、聯繫、對賬工作,客戶的日常聯絡和帳戶資料的接受或退回由客服人員負責,乙方未經授權,不可以經手或接觸。

第二條本合同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事行政資料、培訓資料、作業流程等等。

第三條除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佈、傳授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非經甲方授權同意知悉該

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甲方對保管客戶提供的文本資料的櫥櫃進行加鎖管理,櫥櫃由專人保管,乙方因工作需要查閱資料時,必須得到甲方有關負責人許可並登記,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

第四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直接或間接競爭關係之公司的負責人、股東、經理、中介、顧問或僱員。

第五條乙方承諾,無論在受聘期間或離職後,不得鼓勵甲方之職員,使其接受其它信用管理、賬務管理或其它以不同名義但業務性質與本公司業務內容相近公司之聘用。

第六條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關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不得私自通過網絡拷貝、複印和抄錄等形式將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帶出辦公室,或泄漏給與本工作無關的第三人,並嚴禁將資料進行傳播。

第七條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所有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載體,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甲方有權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它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

第八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爲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爲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加班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甲方有權按實際經濟損失再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爲準。

第十一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仲裁和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爲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者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爲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代表在簽署本合同前甲乙雙方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