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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委託合同通用15篇

合同3.17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委託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律師委託合同通用15篇

律師委託合同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處理與________的責任糾紛案件。經協商,雙方訂立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委託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和需要更換指定律師,但應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應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準則、職業道德和勤勉盡責,以及以事實爲依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爲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爲整理證據材料,提交法院。

2、參加庭審前的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表法院應訴,參與法院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出具法律文書,簽收司法文書。特別授權:代爲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付訴訟費。

4、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元整(¥元),甲方承擔向法院支付的訴訟費和鑑定費。

6、甲方應如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乙方應嚴格保守案件祕密,但辦理案件所需的披露和政府機關的要求除外。

四、乙方接受委託進行必要的調查後:

1、如果乙方發現事實與甲方提供的陳述和材料不一致,且甲方沒有過錯,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發現甲方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五、乙方指定律師開展工作後,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款或拒絕支付律師費,否則乙方可終止工作。

六、因一方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其實際收取的訴訟費。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一審判決之日止。

八、如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甲方不需要或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視爲乙方已完全履行了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注意:

1、除非另有約定,甲方不得將其認爲是原始證據的任何材料移交給乙方保管,移交給乙方保管的任何材料將被視爲複製(製造)材料。

2、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對合同條款的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託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爲準。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託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二)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託事務;

(三)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瞭解委託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製作復件留存,並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僞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託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繫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繫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繫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繫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託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爲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充分考慮以下因素的基礎上,乙方收取律師代理費。

(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二)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數額爲: 元整 , 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三)支付時間及方式: 。

乙方賬戶: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二)乙方爲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應當先行向甲方預收,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後,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託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託範圍內提供服務。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託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後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託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第八條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一)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二)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三) 乙方代理的案件在訴訟中、訴訟外當事人達成和解的;

(四) 委託事務辦理順利,迅速完成委託事務的;

(五)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未通知乙方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爲原告時,經乙方律師立案後,開庭前甲方決定撤訴的;

4、甲方作爲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託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爲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爲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爲送達。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已經全部閱讀並知悉合同內容,本合同系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託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聘請吳建輝爲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是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全面、勤勉、審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起草、修改和審覈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託,參與一般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爲甲方提供服務,以瞭解債務人和業務對手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

6.爲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服務,對其持股及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管。

7.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方式和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定期到甲方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將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將相關服務告知甲方,每年年底及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再向甲方的訴訟和仲裁對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如果訴訟或仲裁對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與乙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則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合作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聯繫乙方律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相關的'信息和資料。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實或不充分,乙方律師雖盡職盡責,但仍無法避免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事務時,甲方應免費爲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的核定和支付: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諮詢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爲:

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的費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額外收費,但應給予相應的優惠:

(1)爲甲方的併購等資本運營提供服務。

(2)商業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股權轉換、重大項目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的委託,在訴訟和仲裁活動中代表甲方。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差旅費。

2.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到外地的差旅費。

3.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甲方委託並經甲方批准的其他必要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的行使: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出具委託書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對於涉及甲方實質性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在實施前獲得甲方的特別書面授權。

八.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爲甲方服務期間,如接觸到甲方的經營管理情況、相關信息(包括計算機信息)及其他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予以保密。除非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案件需要,乙方律師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在服務期內,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服務計劃、專業展示計劃和專屬服務模式均爲乙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有義務保守祕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泄露。甲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的協商所產生的合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合同期滿後可續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

律師委託合同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託乙方作爲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爲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爲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託權限

乙方的委託代理權限包括:

1、代爲起訴、應訴;

2、代爲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並代爲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爲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爲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複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爲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爲接受賠款;

8、代爲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後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爲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作爲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爲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彙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3.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於在處理本協議委託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對本協議委託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纔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3.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徵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爲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於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託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 (蓋章)

代表人: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日 期: (蓋章)

律師委託合同5

第______號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江蘇致祥(無錫)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自願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根據甲方描述的.具體情況和要求,爲甲方。

二、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次委託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圓整)。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當日內支付。

三、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法律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中止服務,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無正當理由不起草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師委託合同6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監理方爲:_______工程諮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範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爲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爲: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爲“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委託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研究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____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於該內容):____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爲甲方瞭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爲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____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____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____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___元,

付款時間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____

1)爲甲方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行爲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託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____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後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____

1.乙方在爲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爲乙方商業祕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甲方:______________研究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律師委託合同8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甲方在此委託乙方爲立遺囑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訂立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見證事項及目的/目的:

1、委託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的遺囑

2、見證目的:證明甲方的意志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合同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委託我所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宜、乙方指定的律師在特殊情況下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的`,可以委託我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委託事項,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是指承辦律師發生疾病或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

三、律師證人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證人費,證人費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前款所述費用僅指律師費,不包括以下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處理費用應包括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以及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的上述費用性質相同或相似的所有其他費用或開支。第三方費用將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與前述第三方收取的費用性質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費、專業費和其他費用或開支。

3、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費、證人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後書面通知甲方不予作證。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天內支付見證費。

5、雙方已另行約定費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及其他文件,並保證甲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及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如果上述指定律師認爲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資料不完整或有疑問,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予以補充。

、乙方應爲甲方提供見證服務,並保守由此獲得的甲方祕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絕作證,並出具《律師證》:

1、甲方行爲能力有缺陷;

2、甲方無權委託;

3、甲方在委託見證事項中表達的意思不真實;

4、委託證人的內容或標的物違反法律禁止或強制性規定,甲方不同意改正或補救的;

5、委託證人事實不清或者有其他重大瑕疵的;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的。乙方認爲不宜見證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七、因律師或律師事務所重大過失撤銷律師見證,給甲方和/或利害關係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予以賠償,賠償金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三倍爲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應依法審覈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有權最終決定是否出具《律師見證》。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託合同9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監理方爲:_______工程諮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範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爲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爲: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爲“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委託合同10

XX瀚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全體股東於20xx年2月24日下午15時召開股東會,經討論研究一致同意將公司名下的麗國用(20xx)第1850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向麗江市古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作抵押貸款。

特此決議

全體股東簽字:

XX瀚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xx年2月24日

律師委託合同11

_________律代字

_________第

_________號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因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爲甲方與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爲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律師委託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託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精神,本着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爲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爲整理證據資料、並向法庭提交。

2、代爲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爲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爲簽發法律文書,代爲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爲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鑑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祕密,但爲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託進行必要的調查後: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後,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於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爲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註: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爲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爲是複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託合同13

編號: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經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師擔任_____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辯護人。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___________向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__元。

三、本委託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四、本委託協議如需變更,另行協商。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事務所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由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各持一份。

律師委託合同1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爲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祕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並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

六、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_____%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爲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託合同15

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吳建輝律師爲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範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於該內容):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爲甲方瞭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爲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託,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爲:__付款方式爲:__

2、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爲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爲甲方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行爲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託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託經甲方同意支出的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託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並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後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爲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爲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爲乙方商業祕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爲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後可以續簽。

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