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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範文8篇

合同3.2W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合同範文8篇

安全合同 篇1

甲方: 工程項目部

乙方:裝載機駕駛員

設備編號

裝載機型號

數量

1、乙方必須進行崗前培訓並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2、裝載機未進行檢測,乙方嚴禁使用裝載機進行工作。

3、裝載機駕駛員在操作中,嚴格執行對裝載機燃油、冷卻水及潤滑油情況;行車、駐車制動可靠性;空載時剷鬥系統運行情況進行自查制度。

4、乙方嚴禁在酒後進行施工操作。

5、乙方應自覺遵守裝載機的其它《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合同條約,如有違反規程和合同而引起的各種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甲方項目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崑山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因需要拆除房屋,根據雙方協商,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爲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安全協議如下:

一、拆除現場乙方必須做好相關安全工作,並委派通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安全管理人員現場管理。

二、本工程主家補 元給承包方,大寫 整人民幣。

三、地基基礎土平路面下 公分。

四、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和規定。嚴格按安全要求施工。

五、乙方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進行教育,制定規章制度,提出有關要求,確保施工人員認真執行。

六、乙方必須杜絕違章作業,確保拆除工作安全進行,並根據要求做好安全應急預案。爲確保施工安全。

七、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及意外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如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

八、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斷水、停電等工作,在施工周圍應做好隔音措施,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預防事故發生。

工期爲 天,不能拖延。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安全合同 篇3

協議雙方:

甲方:南通宏建築安裝有限公司B-3地塊二期商住樓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瓦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甲方將二期工程A#B#樓水電安裝工程,項目部委託乙方施工班組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管理,雙達標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等方面的工作事項,在簽訂《項目責任承包合同》後,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執行。

一、承包工程項目按按班組主合同:

1.工程名稱:按主合同

2.承包範圍:按主合同

3.工程地址:鹽城市解東則

4.工程內容:按主合同

二、工程項目期限:按甲方計劃工期。

三、協議內容: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及當地派出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外來人口管理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的相關勞動保護法規、條列。

四、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交底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協助乙方做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義務。

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3、甲方由徐欽明同志負責監督安全生產以及文明施工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抽考。

5、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設備事故,甲有責任調查、統計上報。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施工班組,由班長同志負責本班組的全面安全生產、社會治安、文明施工等各項工作。

1、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每個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應認真填好三級教育記錄卡與勞動保護教育卡。

2、新工人進場要及時組織做好三級教育,填寫好人員花名冊,新工人身份證復件在8~12小時內及時報送項目部入保,備案登記,提供的個人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身份證複印件、一寸相片一張,未經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和辦理任何手續進入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3、乙方應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督促職工進入施工現場戴安全帽、扣帽帶,做好班前活動記錄,寫好本班組的安全上崗記錄,建立並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以及現場其他相關管理制度的執行。

4、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5、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6、乙方因管理或違章作業原因造成,停工整頓,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須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對易燃易爆物品要設置顯著的禁標牌,乙方施工人員動用明火須派專人監護,消防器材不得隨便使用或挪作他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執行“十不燒”規定,嚴禁在工地,酗酒鬧事、打架鬥毆、使用電爐、電飯煲、煤氣竈具等器具等。

8、使用塔吊吊物起吊時,空中迴轉未經任何碰撞物體突然墜落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掛勾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權協調處理,造成重大事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

9、宿舍活動板房作廚房、生明火煮食、使用電飯煲、電磁爐、電爐、電水壺、電熱杯,碘鎢燈取暖,碘鎢燈作照明,私燒火爐等電熱毯上班沒有切斷電源,私自改動板房的電氣線路,限荷自動控制器私自拆除或破壞,發生火災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視情節嚴重送公安部門處理。

10、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本施工區域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造成停工整改損失由乙方承擔。

11、使用患有精神病史的、聾啞人、心腦血管病、高血壓病、未成年人、年齡偏大超過60歲以上等疾病人員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和責任,甲方有權協調處理。

12、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繫帽帶、酒後上班、打赤膊、穿拖鞋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

13、垂直運輸機械遇到高峯時,不服從調配,員工互不相讓,強行使用機械導致關電帶來安全隱患或打架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視情節嚴重送公安部門處理。

14、對使用工器具使用不當或不屬於本工種所用的機械,如機修,電焊工使用的電焊、氣割、砂輪機、樹脂砂輪切割機、鋼筋工機械等其他工種的機械所造成的人員傷害,發生事故由該班組自己承擔。

15、乙方員工在工地外,有流氓活動行爲、聚衆鬧事、酗酒鬧事、偷盜、打架鬥毆或特發心腦血管病、高血壓病事故由乙方承擔。

16、嚴禁乙方員工攜帶家屬、小孩進入工地,如出現意外和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乙方必須正確使用安全“三寶”,保護工地一切防護措施,乙方施工時不得擅自拆除防護設施,腳手架軟硬拉接點、安全網、臨邊洞口、樓梯、電梯井口、採光井口等所有的安全防護,擅自拆除安全防護,造成人員傷害一切經濟損失由該班組承擔,造成嚴重後果報送當地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8、施工過程中確實需要解除安全網的,必須通知項目部,由安全管理人員在現場監督,誰施工誰隨時恢復,如不及時恢復造成負面影響對當事人處罰,同時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9、吊運週轉材料不超載,接料時不得站在物料下方,如超載,材料長短不一,扣件吊籃裝到過滿墜物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20、施工過程中各班組所有的機械運轉過程中出現故障或遇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下班時鎖好開關箱,如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負責。

六、乙方(員工)安全責任

作業人員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生產製度。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佩戴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具,未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生安全事故,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沒有按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施工,,盲目野蠻無序操作、人爲造成的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4、住宿必須按照甲方有關制度統一安排,每間住人不少於六人,甲方不提供夫妻房同時認真做好宿舍衛生管理和保潔工作,做到門窗明亮、衣物堆放整齊、嚴禁亂到髒水,工作場所及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未按有關規定及制度執行造成傷害自己承擔。

5、.堅持文明施工、文明用語,遵守社會公德,綜合治理雙達標,嚴禁、偷盜、打架等不良行爲以及刑事犯罪案件的發生,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6、乙方施工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操作或未按規範施工,由此造成傷害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當地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七、甲乙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1、凡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及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壹萬元以下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費用,壹萬元以上乙方承擔40%費用,甲方幫助乙方承擔60%費用。甲方爲乙方操作人員購買建築工程團體意外保險,如發生事故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事故保險賠償,在壹萬元以內保險賠償費全部歸乙方所得,在壹萬元以上保險賠償費須先滿足甲方賠償費後,剩餘部分歸乙方所得。

3、因乙方原因出現的安全事故每一例承擔1000元的管理責任處罰。

4、如乙方人員施工時不慎發生工傷,乙方應本着節約的原則檢查、看傷,如超過常規的費用,甲方不予報銷;傷者經檢查無大問題時、堅持要住院的費用自付;傷者住院治療到能出院時、傷者必須出院,如果還堅持住院的,費用自付。

5、工傷,傷者治療康復期間的,人工費按國基本工資的80?補貼、休息時間按醫院真實證明,工日按國家規定每月不超過21.75工日:

6、傷者發生傷殘的補償,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由地方勞動總裁處理。

7、發生工傷甲乙雙方應本着協商、諒解,承擔工傷各自應盡的責任,如果把工傷擴大化或提出無理要求的甲方將不予理睬,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或聚衆鬧事,違反者將罰款1000.元/次、參與者罰款500元/人次並交公安機關處理

八、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細則:

爲了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制止違章行爲,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現制定本細則:

A、遵守制度:

1、班組長安排工作不對工人班前安全技術交底者處罰50元/次。

2、班組長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者罰款200元/次。

3、不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或刁難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者處罰視情節嚴重處罰100~500元/次。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操作規程,甲方給予批評教育,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5、禁止酒後作業及作業時間打鬧,違者罰款1000元/人/次。

6、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腳、穿背心、打赤膊、穿塑料硬底鞋,除停工更換外,處以50~100元罰款/人/次。

7、進入施工現場不佩戴安全帽罰款50元/人/次、不繫帽帶者處罰30元/人次。

8、高處作業不繫安全帶,穿滑底鞋者,除停工外更換罰款50~100元/人次。

9、嚴禁高空向下扔拋材料、建築垃圾或造成高空墜物事故的,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另處罰5000元/次。

10、嚴禁施工現場及生活區,打架鬥毆、鬧事,違者不論誰對誰看先罰1000元/人,再處理此事,情節嚴重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嚴禁在各樓層及施工現場大便,違者處以1000元罰款/人次舉報人獎500元。

B、安全防護:

1、違章拆除腳手架構件軟硬拉結點或安全網者處罰50元/點.次。

2、腳手架,防護棚堆放鋼筋、週轉材料者處罰1000元/次。

3、違章拆除安全通道者處罰100元//次。

4、擅自拆除防護設施,臨邊洞口、電梯井口內外防護欄杆者不修復處罰200元/次。

5、腳手架鋼管上纏繞電線者處罰100元/次。

6、違章利用腳手架作模板支撐或連繫杆違者處以50元處罰/個扣件。

7、人貨電梯樓層防護門不關閉者處罰50元/次。

8、使用卸料鋼平臺超載或材料在平臺上過夜的處罰100元/次。

9、非塔吊操作人員上下樓層或上下班、嚴禁翻越塔吊、翻越腳手架、人貨電梯吊籃頂上下,違者處罰100元罰款/次。

10、垂直運輸機械遇到高峯時,不服從調配,員工互不相讓,強行使用機械導致關電等原因者處罰500元/次。視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部門處理;

11、未經安全部門同意或施工過程中亂拆安全網、防護設施違者處以100元罰款/次;損壞安全設施情節嚴重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次;造成事故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12、吊運週轉材料時需要解除安全網的,施工後必須及時恢復,如不恢復,對當事人進行處罰100元/次,同時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該班組承擔,造成重大事故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C、施工機械:

1、機械操作工下班前未鎖電箱者罰款50元/次。

2、非機械操作工違章操作機械者罰款50元/次。

3、違章乘物料提升機上下,違者每次每人罰款200元/次;

4、用物料提升機載人操作者,罰款操作者100元/次。

5、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操作,非電工私拉亂接電源或機械設備無插頭,用樹枝竹枝代替插頭,使用不合格電線,花線等(除沒收外)違章用電者罰款100元/次。

6、損壞施工現場電線線路和電氣設備按原價格賠償外,另外處罰100元/次。

7、偷竊工地材料,和其他工種的材料及個人物品,按失竊材料價格10倍賠款外,另處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8、塔吊帶物起吊時空中迴轉未經碰撞時因物體突然墜落傷人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掛勾人承擔傷者醫藥費及一切費用,如因碰撞而造成物體墜落傷人物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塔吊司機承擔,按情節嚴重處罰,造成重大事故報送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9、嚴禁本不屬於本工種所用的機械,如木工機械平創機、壓刨機、園盤鋸、機修工使用的電焊、氣割、砂輪機、樹脂砂輪切割機、鋼筋工機械等其他工種的機械,違者處罰100元/次。造成傷害或他人傷害報送公安部門處理追究刑事責任。

10、嚴禁使用樹脂砂輪切割機磨鋸片,磨鋸片、鑽頭、鑽頭,應用砂輪機磨,違者處罰100元/次。

D、安全防火

1、電焊、切割作業前未辦理動火證,私自動火者罰款100元/次。

2、在木工房內、倉庫或存放有易燃品處吸菸者罰款50元/次。

3、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煤氣竈具等器具,易燃品,爆炸品、碘鎢燈取暖,碘鎢燈作照明,私燒火爐等電熱毯上班沒有切斷電源,私自改動板房的電氣線路,限荷自動控制器私自拆除或破壞,白天上班後不關燈者處罰200元/次。

4、消防器材不得隨便搬動和使用或挪作他用,違者處罰100元/個。

九:以上條款:本細則爲安全責任附件,處罰由安全員,現場施工員執行,罰款單一式三份,被罰班組一份,項目財務一份,安全員一份。違規罰款由財務在該班組保證中直接扣除。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工程竣工後自行消失。

本協議作爲項目責任承包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

20xx年月日

聯繫電話:

乙方:

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附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聯繫電話:

安全合同 篇4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爲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項目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範圍:

四、 協議期限: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 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 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並出具資質和條件審查書,合格後方可參加工程招、投標等活動。

2、 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2.1 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有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

2.2 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2.3 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2.4 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覈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 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

3、 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生技和安監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4、 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爲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爲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總價在50萬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發包方必須委託有資質的工程監裏機構全過程進行監理,確保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工程合同總價在50萬元以下的工程,應派專人或委託有資質的工程監理機構進行全過程安全質量監督。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生技、安監和委託的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監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註冊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監部批准。總包方必須對分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分包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11、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乙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四、安全施工保證金:經承發包單位協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質保金,同時作爲施工安全保證金,由發包方負責在工程預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扣除辦法如下: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設備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扣除50%保證金;

3、發生人身輕傷或嚴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證金;

4、現場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擅自調換人員,又未經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證金。

按上述條款執行後,仍追究其它責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監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設備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監察機構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茲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賃運輸車輛,因需要考慮安全因素的影響,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用車輛名稱,規格,數量,備註。

二、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服從甲方工程人員的指揮,調度,但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指揮,有權拒絕。

三、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自行協調與當地的關係。

四、乙方駕駛員嚴禁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五、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員複印件,要求每輛車配備兩名駕駛員,防止疲勞駕駛,造成安全隱患,並且嚴禁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

六、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作業或超負荷作業運轉。

七、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八、運輸車輛在運輸道路中發生交通肇事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九、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立即停車,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清洗作業。

十、在施工過程中,上述情況如發生意外,給甲、乙及第三方造成傷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一、如發生不可抗力自然傷害,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並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二、雙方責任:爲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佈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籤署意見。

4、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5、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XX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於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週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四、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後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爲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衝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爲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合同 篇7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爲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爲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當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爲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當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當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爲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當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爲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爲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爲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當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爲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安全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____個月爲試用期(即從____年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工作地點爲:公司內和由於崗位的要求到公司外指定的場所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要作時間按照下列方式確定執行:

1、訂單任務制和小組個人計件制

2、執行國家標準工時制度

3、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工作時間;在乙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可以安 排乙方加班,並且按國家的相應規定進行調休或者按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第六條 甲方應當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 假。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 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數額爲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元;

( )執行按件計酬的工資標準按照甲方合理的標準發放。

六、社會保險

第八條 社會保險根據乙方意願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作爲本合同條款: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工傷保險 等社會保險費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2、因客觀原因,乙方拒絕甲方爲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同意甲方將甲方應 繳納部分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

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八、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執行及本勞動合同《附頁共二頁員工特別守則》執行。

十、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關於專項技術培訓及違約金的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於競業禁止及違約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可就上述未規定條款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或其它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範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