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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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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工程造價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程造價合同

工程造價合同1

摘要:不同的合同結構形式對工程造價有不同影響,選擇哪種合同結構形式需考慮影響造價的主要因素有,業主自身的管理團隊、總包單位的能力、減免稅費、項目開辦費等。

關鍵詞:合同結構;工程造價;總包;平行承包

引言

建設項目的合同結構形式取決於工程項目的組織管理模式,常用的工程項目組織管理模式歸根結底屬於兩種模式,一是“總包模式”,一是“平行承包模式”。其它模式如“聯合體承包”、“合作體承包”或是“交鑰匙承包”等其實質與“總包模式”相似。針對這兩種主要的管理模式相應的合同形式也分爲業主與總承包單位簽署的總承包合同,總承包方與分包方簽署的分包合同,另外一種就是由業主直接與各承包商簽署的承包合同。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除“總包模式合同結構”或是“平行承包模式合同結構”以外,經常會出現另一種情況,屬於上述兩種合同結構的綜合或演變,這裏我們且稱之爲“總包/專業承包合同結構”。就是業主選擇了一個總承包商,負責主要的工程,如主體結構工程等,同時一些專業工程由分包承擔,如裝修工程、機電工程等,但還有部分專業工程由業主直接招標採購並簽署合同,如電梯設備供應工程、空調供應工程等。這種合同結構形式越來越多的被廣泛應用。

業主在選擇採用哪種合同結構形式時應充分考慮對工程造價的影響。一般來說選擇總包模式的合同結構相對來說合同結構簡單,有利於合同管理,工程造價較早確定,業主承擔的風險較少。但由於合同內容複雜,招標工作難度加大,同時可供選擇的承包商範圍較小。選擇平行承包模式的合同結構,單個合同的內容簡單,造價低,風險小,可選擇承包商範圍加大,業主自主性增強。但合同數量較多,招標工作量大,業主需協調管理的工作量增加,同時總造價不易較早確定,增加風險。選擇總包/專業承包模式的合同結構,業主的自主性更加靈活,同時可以發揮總包模式和平行承包模式各自的優點。但需把握分寸,過度自主就變成平行承包模式了。

具體分析來,有以下幾個方面對工程造價有影響,業主可以在決策合同結構時予以考慮。

1 業主建設項目管理團隊的費用

做爲項目開發的業主,首先應考慮建設項目的建設週期及是否有後續建設項目,來決定是否需要配備完整的建設項目管理團隊。如選用總包管理模式,業主的項目管理團隊可以稍弱些,主要管理總承包商一方即可。如選用平行承包模式,則業主需要有強大的項目管理團隊來組織和協調各承包商。

雖然現在各種諮詢公司或是代理公司服務比較完善,但業主與諮詢公司的管理角度及出發點不同,諮詢服務所取得的服務結果是不能代替業主的決策權的。所以業主首先需覈算建設自身完整的項目管理團隊所需要的人力成本、管理成本,以及項目完成後的人員安置問題等費用。一般情況下如果業主己經具有完整的項目管理團隊,或將來還會繼續進行項目建設,業主通常會採用平行承包模式合同結構或是總包/專業承包模式合同結構,很多業主不願意將工程項目完全依賴於總承包商,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時導致業主受制於總承包商。如果業主的工程項目規模較小,不值得建設自己的項目管理團隊,則要考慮選擇總承包模式的合同結構,有利於降低管理費用。

2 總承包管理費

業主其次需考慮能邀請到的投標單位是否有能力、有經驗承擔總承包職責,如潛在總承包商具備總承包管理的能力,則需覈算所需要的總承包管理費用,這部分費用與業主要求總承包商所承擔的職責有關,與業主的自身項目管理費用在一定情況下是此消彼長的。

3 合理減少稅費

根據國家財政部有關營業稅的管理條例規定,建設方提供的設備可不計取營業稅,各地方稅務部門一般都公佈有免徵營業稅設備名單,所以業主在合同規劃時可參考這些設備名單籌劃自行採購一些設備,如電梯、鍋爐、消防泵等,並與供應商自行簽定供應合同,可以合理節省營業稅降低工程費用。

4 項目開辦費的計取

做爲總包模式(或是總承包管理)對於項目前期發生的開辦費工作,一般由總承包商承擔並一次性計取費用,而如採用平行承包模式的合同結構,其中部分費用會出現多家承包商各自建設,分別計取。如辦理施工手續費用、臨時辦公室搭建費用、腳手架費用、垂直運輸費用,臨時水電設施的鋪設費用,安全設施搭建費用、垃圾清運費用、成品保護等費用,多家承包商分別計取,則業主所承擔的費用及風險加大。這需要在合同中詳細約定各自的職責和範圍,但仍不可避免的會有重複和交叉的費用產生。

5 支付資金的時間成本

一般工程支付預付款按整體的合同金額計算,總承包工程的合同金額大,業主需要先支付較大金額的預付款,而平行承包工程合同金額較小,分不同時期簽署並支付預付款,所以對業主的現金流及利息收益是有影響的。

上述幾點是規劃合同結構時對工程造價有影響的幾個主要因素,需要業主覈算及權衡。各種合同結構形式適用於不同的項目情況,只控制工程造價並不是工程管理的唯一目標,所以業主要劃分合同結構不僅僅要從上述幾個方面考慮,還應注意各方管理的水平、經驗,各標段的大小合理、專業合理,特別是一些特殊工程,如電力工程、消防工程等,一般各地的相關部門對這些特殊工程經常有一些管理規定,爲滿足這些規定要求,經常將這些工程單獨劃分出來,由具備專業資質和施工能力的專業單位承擔,業主單獨簽署合同。

當然,確定一個工程項目的合同形式不是一個簡單的過程,需要各部門人員,包括工程、造價、財務、開發、甚至銷售部門多方位綜合權衡,選擇一個最合適的合同結構,使之更適於工程管理和協調,更利於業主達到最優化的項目管理目標。

工程造價合同2

委託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業務需要,需委託乙方對相關工程造價編制預算、結算、覈對工程預結算,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一期。

2、服務內容:編制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與建設單位(或其受權委託人)覈對工程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按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時申報、覈對各項進度報表;審覈甲方分包工程進度及結算造價;施工過程中的價格申報、確認及造價審覈、控制、工程商務洽談、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鑑定與索賠;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不含水電安裝工程、鋼筋工程量計算)。

二、諮詢人的權利

1、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諮詢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諮詢人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取得酬金。

三、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諮詢人詢問工作進度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諮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委託人有權對諮詢人提交的各項成果進行審覈。

四、諮詢人的責任

1、從專業角度出發,盡心盡職及時做好合同服務內容內的工作;書面提出總承包合同執行全過程中造價方面應注意的各項事項,包括結算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結算資料完整、有效。

2、向委託人提供與工程造價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作計劃等。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4、經審覈的結算成果,造價誤差在1%(不含1%)以上,視爲乙方失職。

5、諮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諮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諮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7、諮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諮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

8、諮詢人對委託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覈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諮詢人應承擔責任。

五、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爲諮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諮詢人提供與本項目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諮詢人配合)。

3、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諮詢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諮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託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託人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繫。

5、委託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諮詢人造成的損失。

6、按合同要求及時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諮詢業務的酬金及支付

1、甲方按與建設單位覈對工程建築面積,按包乾單價2。50元/建築面積平米(可複製樓棟不計算建築面積,類似度90%以上樓棟按10%計算建築面積),支付乙方酬金。

2、包乾單價已包含乙方爲完成本合同服務內容的工資、獎金、補貼、加班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電話費、網絡費、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各項勞保及福利、節假日補助費等除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以外的一切費用。即乙方酬金結算款=與建設單位覈對工程建築面積*2。50元/建築面積平米。

3、乙方到常州項目的車費由甲方實報實銷。

4、甲方每月暫支付乙方5000。00元,累計支付乙方酬金達到120xx0。00元時暫停支付;乙方工程竣工結(決)算書編制完成並經甲方審覈報建設單位後,按該申報工程建築面積*2。50*8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乙方與建設單位覈對完成工程竣工結(決)算並經甲方審覈後,按該完成結算工程建築面積*2。50*100%支付酬金(扣除每月支付部份);

5、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諮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6、支付酬金所採取的貨幣均爲人民幣。

七、其他

1、因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諮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2、諮詢人如需外聘人員協助,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諮詢人承擔;在委託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委託人認可其費用由委託書人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諮詢人不應接受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

1、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託人與諮詢人之間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3、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________(簽字)

諮詢人:________(簽字)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工程造價合同3

甲方:新疆xx工程有限公司

電話: xx

乙方:汪xx

電話: xx

甲方:新疆天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汪xx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新疆烏魯木齊市騎馬山

二、工程名稱:騰飛房產麒馬山莊12#、13#、17#、20#

三、承包內容:騰飛房產麒馬山莊工程的12#、13#、17#、20#項目的結算書編制及結算覈對。

四、承包方式: 人工費及辦公所用耗才。

五、結算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本月25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項目結算勞務費按結算書總價的3‰ 。

七、付款方式:乙方交付結算的'同時,甲方支付給乙方按總價的80%的勞務費,待工程量覈對完畢後按總價的10%支付乙方的勞務費,餘款待造價事務所出具報告的同時支付完畢。(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相關結算資料及變更籤證文件,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按期支付勞務費。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騰飛房產騎馬山莊12#,13#,17#,20#項目工程結算書編制及審覈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造價要求合理性編制。

十二、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生效,工資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4

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與xxxx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xxxxxx工程。

2、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

3、項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止。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業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陸份,委託人肆份,諮詢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重慶恆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諮詢人:深圳市建恆源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xx銀行重慶兩江支行

開 戶 名:xxxxx工程造價諮詢有

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帳 號: 帳 號:11266000000001675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5

委託方:

受託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以下簡稱"委託方")和 (以下簡稱"受託方")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方委託受託方進行委託方 項目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委託的範圍和內容

工程量清單、控制價、結算編制審覈等造價諮詢,工程監理、跟蹤審計、可行性研究等服務。

2. 成果要求

2.1. 提交成果的內容:

成果文件必須符合:

1. 符合合同協議書的規定;

2. 符合造價主管部門發佈的有關計價規定;

3. 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諮詢工作規程CECA GC 4_20 ;

4. 建設項目工程結算編審規程CECA/GC3_20 等等相關規定;

5. 監理規範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_20 ;

3. 質量控制

受託方在接受、完成委託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委託方將不定期對受託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受託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4. 計價與支付

4.1計價

委託方在受託方正式提供諮詢服務結論時依據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 ‰(_____ __元包乾)用現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諮詢服務費,並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元,結算時多退少補。

4.2.支付

受託方向委託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委託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0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受託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5. 委託方權利與義務

5.1. 按相關規定提供受託方諮詢審覈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5.2. 協調受託方獲取現場資料。在受託方要求下,委託方組織受託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並負責召集、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委託方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諮詢審覈協調會議。

5.3. 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4. 按合同約定向受託方支付款項。

5.5. 除非另有說明,委託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6. 受託方權利與義務

6.1. 受託方應確保能勝任相應諮詢服務任務,有資質的人員提供諮詢服務,合同簽訂後5日內,受託方應提交服務於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作爲合同附件。

6.2. 按約定時間完成委託方委託的諮詢服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6.3. 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委託方認爲確屬必要時,受託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委託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6.4. 受託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遵守委託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工作過程中遵守諮詢審覈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委託方利益。

7. 違約責任

7.1. 受託方未在委託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委託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委託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7.2. 受託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委託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委託方。否則,應向委託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

7.3. 委託方未能按合同及時支付全部服務費,應自應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額另加同期銀行貸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額x(r+3%)n)。

8. 保密條款

8.1. 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8.2. 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另一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另一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8.3. 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9. 爭議解決

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10. 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10.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10.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相關規定終止合同。

11.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 受託人:

單位名稱(簽章): 單位名稱(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6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xxx大酒店工程委託乙方xx公司,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覈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爲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稅)計取諮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諮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稅)的諮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諮詢服務費,餘款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覈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並由甲方結算對一併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託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價諮詢服務合同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項目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託方委託的、未經其審覈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覈。

2、二審:對委託方委託的、且經其審覈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審覈。

3、送審額:

①、委託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託方委託的、已經審覈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覈定額:經受託方完成編制或審覈完成,並經委託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覈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項目一(二)審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審覈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爲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項目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應詳實、細緻、完整。甲方將在乙方諮詢服務時,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項目具體特徵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爲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後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於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諮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諮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文件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項目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諮詢項目。

2、提供乙方審覈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項目工地現場,並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審覈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知識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諮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設備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於本項目的人員名單並作爲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託、要求,接受工作任務並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諮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項目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爲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諮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爲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內容的法律、法規諮詢。

2、工程諮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爲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諮詢及建議。

3、諮詢熱線:爲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項目人員進行諮詢外,還可隨時撥打諮詢熱線進行相關諮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後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項目直接負責人爲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級職稱的人,並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並加以處理,保證爲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爲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爲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爲,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後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後,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爲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7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築面積

6.諮詢業務範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 20xx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託人、諮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託人、諮詢人各執一份。

  委 託 人:(蓋章) 諮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年 月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住 所:開戶銀行:帳 號:郵政編碼:電 話: 傳 真:電子信箱: 年 月日 (簽字) (簽字)日

工程造價合同8

委託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乙方):------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情況概述

工程名稱:-----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牆結構

第二條委託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覈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覈確定後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後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後一式四份提供審覈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第三條審覈時間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覈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爲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覈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第四條甲方責任

1、及時爲乙方的審覈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覈費用。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覈業務、出具審覈報告,分專業並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並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特別規定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覈初稿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於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覈報告後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覈,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爲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第七條審覈收費

本結算審覈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爲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爲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爲: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1.0‰;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審定金額)×2.0%。

甲方於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覈報告後十四天內支付審覈造價部分諮詢費的70%,餘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後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覈減額低於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爲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內,則餘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後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覈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爲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範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諮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爲,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工程造價合同9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_________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內容:

項目的造價工作。

四、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

五、覈對完成日期:

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價格:

本工程項目總價的。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甲方將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_轉入乙方賬戶,乙方完成工程量時,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遞交有關部門後,付剩餘20%。(若甲方不能按時付款,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提供與該項目的圖紙及技術資料,需甲方協調溝通的事項,甲方應盡全力去協調溝通解決,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2、甲方應按期支付諮詢費。如果甲方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諮詢酬金,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乙方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3、如發生與本項目有關的差旅、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5、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諮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九、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項目造價工作,乙方有權利給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議。

2、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時間,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誤,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十、附則: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十一、其他: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10

x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與xxxx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諮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諮詢人爲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項目名稱:xxxxxx工程。

2、服務類別:建設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跟蹤審計。

3、項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該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止。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諮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諮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業務自該工程施工開始實施,至至工程竣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陸份,委託人肆份,諮詢人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重慶恆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諮詢人:深圳市建恆源工程造價諮詢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xx銀行重慶兩江支行

開戶名:

xxxxx工程造價諮詢有

限公司重慶分公司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__年__月__日

工程造價合同11

簽訂時間: 年 月

簽訂地:

甲方:

負責人: 職務:總經理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爲規範工程造價諮詢行爲,維護工程造價諮詢服務合同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框架合同。如有具體需求,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將根據本框架合同與乙方簽訂具體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或甲方與乙方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通過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諮詢事項確認單》確認具體工程造價諮詢內容和相關諮詢酬金。

一、諮詢內容及服務規範標準

1.1項目結算審覈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結算審計,主要是對施工造價及工程招標、施工合同、設計變更、隨工驗收及簽證、竣工資料等與結算有關的建設管理情況進行審覈。

1.1.1結算書的工程量計算是否與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工程取費是否執行相應計算基數和費率標準。

1.1.2利潤和稅金的計算基數、利潤率、稅率是否符合規定。

1.1.3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是否符合規定的手續,有無施工情況與施工合同、監理簽證等不符的情況。

1.2項目竣工決算審覈內容:對 年 月至 年 月 範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主要是對竣工決算的真實性、概算執行、資產交付使用以及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管控等情況進行審覈。

1.2.1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情況。被審覈單位是否有計劃外建設項目,有無自行擴大投資規模和提高建設標準的情況,各項費用支出是否合規,有無混淆生產成本和建設成本的情況,有無未完工程、未建設工程和報廢工程,報廢工程是否經主管部門審批。

1.2.2工程項目資金的來源、支出及結餘等財務情況。

1.2.3交付使用資產情況。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符合條件以及是否真實;有無虛報完成及虛列應付債務或轉移基建資金等情況。

1.2.4債權債務清理情況。

1.2.5建設項目全過程管控的合規性、有效性執行情況。

1.2.6有必要審查的其他情況。

1.3其他與工程造價有關的內容見附件2。

1.4工程造價諮詢服務規範標準見附件3。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不稱職的諮詢專業人員,直到終止合同。

2.2應負責與甲方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所有第三方間的協調,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 ,免費向諮詢單位提供與本工程諮詢業務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2.4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答覆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方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儘快轉達,並負責資料轉送。

2.5應當授權熟悉本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在諮詢過程中,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3.2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有權提出與本諮詢業務的第三方進行覈對或查問的要求。

3.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的權利。

3.4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諮詢的資質證明材料及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資格)、諮詢工作計劃,完成諮詢業務。

3.5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科學技能,爲甲方提供與其工程造價諮詢資質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客觀公正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3.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審計,不得擅自將本業務再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

3.7在本合同期內和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漏與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3.8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報送的結(決)算資料嚴格把關,並提供完整的結(決)算審計結果資料。

3.9乙方保證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不超過5%。

四、出具審覈報告的時間要求

4.1甲方提供審覈所需的全部資料後,乙方將於 日內完成現場審覈工作,並就審覈結論提請施工單位、甲方簽章確認(項目竣工決算審覈結果應與甲方交換意見),並於5日後出具審覈報告初稿,徵求甲方意見後,提交正式審覈表、審覈報告一式四份。

4.2如果在審覈過程和交換意見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覈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另有要求的,各方應通過協商方式解決。

五、價款和支付方式

5.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諮詢收費標準或諮詢酬金:

5.2乙方提交已定案的諮詢結果並出具的正規發票時,甲方支付合同價款的 %,剩餘部分在 天內一次付清。

5.3乙方的賬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爲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之前15日,以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書面文件通知甲方。若乙方提供錯誤信息導致錯付或遲付,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5.4審覈費用在乙方提交正式審覈報告並經甲方認可後支付。

六、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6.1甲方如果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暫停執行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或終止合同,則應當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當立即安排停止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6.2本合同條款的一切變更、補充均應爲書面形式,並經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6.3甲方有權對乙方審計過的項目結果進行不定期複覈。如1年內複覈造價的審減率超過5%的次數多於3次,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4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滿意度調查,如1年中不滿意次數超過3次 ,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7.1如由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造價諮詢結果資料,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違約金爲 ,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延遲提供達到4周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保留繼續追索違約金的權利。

7.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相應的合同款項,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違約金:每延遲1周,按延遲支付部分合同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不足1周的按1周計算,

上述違約金以合同金額的10%爲限。

7.3若甲方對乙方審計過的單項工程進行復核時審減率超過5%,則乙方應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上述超出5%部分的金額,乙方還應該退回所收審計費用。

7.4如因乙方工作不當或出具了不恰當審計報告,給甲方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乙方除退回所收審計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5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規範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和付款,甲方也可責令乙方重新審計,但因此造成逾期提交工作成果的按7.1的規定處理。

7.6違約方在按照上述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附則

9.1若乙方與甲方或甲方下屬分公司簽訂具體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則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同樣對具體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當事人適用。

9.2雙方可根據不同的工程造價諮詢事項,多次簽訂附件1《具體工程造價諮詢事項確認單》,該確認單經雙方蓋章生效,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3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爲 年。

9.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蓋章)

負責人:

(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12

委託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託造價諮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規模: 。

4.投資金額: 。

5.資金來源: 。

6.建設工期或週期: 。

7.其他: 。

二、服務範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範圍及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範圍及工作內容詳見附錄A。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結。

四、質量標準

工程造價諮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1.酬金:____________ (大寫)(¥ )。

2.計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或委託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諮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包括補充協議)均構

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七、詞語定義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合同訂立

1.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託人執_____份,諮詢人執_____份。

委 託 人:___________(蓋章) 諮 詢 人: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納稅人識別碼:

住 所: 住 所:

賬 號: 賬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工程造價合同13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的範圍及技術要求:

1、範圍:

(1)土、石方工程(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鑑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誌、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繫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諮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諮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諮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範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繫、覈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係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爲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諮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fan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40%。

2、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50%。

3、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10%諮詢服務費。

十一、其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範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14

**臵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工程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方委託工程造價諮詢單位諮詢的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4#、5#、6#樓工程 工程地點:濰城區**路以東,**街以北工程規模:30109.01m2總投資額:約5600萬元 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工程預算、過程割算、竣工結算審計。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工程造價諮詢委託函;

2、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標準條件;

3、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專用條件;

4、工程造價諮詢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

五、委託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造價諮詢單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工程造價諮詢業務自20xx年 10月日開始實施,至 ---年--月--日完成。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執一份,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執一份。

委託方:(簽章)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月日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20xx年 10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15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委託人)

審覈人員:(以下簡稱審覈人)

爲了加強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整合審計資源,規範投資項目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項目審覈業務內容及範圍:

第二條審覈人、委託人的義務

(一)審覈人的義務

1、向委託人提供承擔本合同業務的專業人員名單、審覈工作計劃等,並按合同中約定的範圍實施審覈業務。

2、合同簽訂後,審覈人應組織人員收集有關資料,定期赴現場覈實、測量,以保證審覈結論的真實、準確。

3、審覈人必須按照國家和本省的工程造價管理法規及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高質量地完成審覈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

4、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二)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負責與第三人協調,爲審覈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並配合審覈人員工作。

2、委託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向審覈人提供與本項目審覈業務有關情況及資料。

第三條審覈人、委託人的權利

(一)審覈人的權利

1、審覈人在審覈過程中,如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2、審覈人在審覈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審覈業務有關的問題進行覈對或查問。

3、審覈人在審覈過程中,有到工程現場勘察測量的權利。

(二)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權向審覈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託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託人以事實認定審覈專業人員不按審覈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過失造成工程造價審覈成果文件錯誤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更換審覈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並要求審覈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審覈人、委託人責任

(一)審覈人的責任

1、審覈人的責任期即本工程造價審覈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審覈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審覈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本工程造價審覈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審覈人的單方過失或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最高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審覈酬金總額。

3、審覈人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審覈報告,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且做到文本資料條理清晰。

(二)委託人的責任

1、委託人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審覈人的損失。

2、由於委託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審覈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審覈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託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爲額外服務,委託人應按實際所延長的時間相應延長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審覈工作的時間,並補償審覈人額外的酬金。

3、委託人對所提供的工程造價審覈項目的有關資料、圖紙等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第五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

(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六條審覈業務的酬金及其支付辦法

(一)本工程造價審覈工作酬金,委託人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給審覈人的酬金。

1、服務酬金計算:按月工資計算服務酬金。本工程審覈人員爲兩人,月合計工資爲元。2、服務酬金支付:委託人按月向審覈人支付服務酬金。

(二)根據本工程特點極複雜性,經過測算本工程審覈時間爲兩個月。隱蔽工程驗收後支付第一個月的審覈服務酬金,其餘待審覈報告交委託人後一次結清。

(三)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造價審覈酬金,自合同規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約定

(一)因建設工程造價審覈業務的需要,審覈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委託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託人負責。

(二)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除委託人書面同意外,審覈專業人員不應接受本工程造價審覈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審覈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審覈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四)建設工程造價審覈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部門規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八條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至__年__月__日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人、審覈人各執兩份。

委託人:

審覈人:

(蓋章)

(蓋章)

標籤:工程造價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