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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協議書

合同1.82W

現如今,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反擔保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反擔保協議書

反擔保協議書1

本擔保協議書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以下兩方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以下稱“委託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以下理由:________________

(1)委託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於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爲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爲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爲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________________

法律:________________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

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爲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___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________________

1、委託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後,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爲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________________(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爲,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鑑於:

1、 公司於 年 月 日與 公司簽訂的《 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 %)

3、甲方爲 食品有限公司向 銀行借款 萬元(合同編號爲 )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爲上述擔保中的 %部分(即 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 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 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乙方向 銀行貸款,甲方爲其貸款行爲提供了連帶擔保,現丙方自願就甲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 年 月 日乙方與 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號爲:)項下的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爲乙方前述貸款行爲提供擔保與 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於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範圍包括:

1、甲方因前述保證合同向 銀行承擔的全部債務;

2、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爲乙方擔保債務產生之日起2年,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之日起2年。

六、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爲準。

八、合同各方簽訂本協議所預留的地址和通訊方式,如有變動應當在變動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則應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書4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鑑於:甲方爲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爲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 銀行(下簡稱“a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 貸字第 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 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爲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於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於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爲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反擔保協議書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銀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依主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主合同向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爲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後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質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根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向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後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爲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擔保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出質,具體情況如下:

質押財產名稱、數量、質量、狀況:

質押財產交付時間、地點和方式:

第五條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質押財產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允許質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質押財產上爲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質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主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及質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佔有質物並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但質權人並不直接因此擁有該孳息的所有權。該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並且如果還有剩餘,則應充抵債權及利息,之後如果還有剩餘,則應返還給乙方;

(2)在甲方依據上述主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3)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質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質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4)若本合同項下質權因上述質押財產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爲質押行使質權;

(5)若乙方轉讓質押財產所有權或者爲其它債權人設定擔保,則甲方享有依據本合同拒絕第三人請求轉移質押財產之佔有的權利,並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應的優先受償權利;

(6)質押財產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財產,並與乙方協商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主債權或者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轉讓行爲在轉讓通知到達乙方時生效。

2.甲方作爲債權人及質權人,應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對質押財產的保管應盡到善良管理人應有的注意義務。違反此項義務給質押財產造成損害的`,甲方不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條第1款第(6)項所規定的權利,還應當對質押財產的毀損或者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務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的,甲方應當向乙方返還質押財產。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爲債務人和出質人,享有如下權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押財產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押財產;

(2)乙方有權不經甲方同意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或者在其上設立其它的擔保權利;

(3)乙方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後,有權請求甲方返還質押財產;

(4)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質權後,乙方有權要求歸還質押財產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5)若質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上的過失而毀損或者滅失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作爲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質押財產上不存在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禁止作爲質押財產的情況;

(2)乙方應當容忍甲方依法佔有質押財產等其他行使質權的行爲。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爲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於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自乙方依約向甲方交付質押財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

反擔保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丙方:張勇

鑑於乙方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債權人)貸款,甲方爲其貸款行爲提供了連帶擔保,甲方是乙方大股東,持有乙方62%股權,丙方是乙方第二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持有乙方32%股權,應甲方要求,丙方就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連帶擔保提供反擔保,各方經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就反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擔保的主債權系乙方擬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1600萬元的債權。甲方的擔保義務系甲方爲乙方前述貸款行爲提供擔保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漢城支行銀行簽署的保證合同(合同號爲:172020170807305___)項下的全部義務。

二、基於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擔保,丙方以個人全部資產(包含但不限於丙方持有的乙方股權、丙方個人名下的各種不動產等)對甲方的擔保債權(對乙方的追償權)及實現擔保債權的全部費用,向甲方提供反擔保。

三、丙方的反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

四、丙方反擔保的範圍包括:

丙方按照在乙方所佔的股權比例承擔甲方因本次擔保事項向債權人償還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罰息和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債權人爲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等),以及甲方因履行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

五、丙方的擔保期間:本合同設定的保證權利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保證責任也消滅。

六、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等,由乙丙雙方承擔。

七、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與其他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以本條約定爲準。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頁無正文系反擔保協議書籤字蓋章頁]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丙方:張勇

(簽字)_年_月_日

反擔保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省_________集團公司簽訂的《房屋長期租賃合同》;

2、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佔______%)

3、甲方爲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銀行借款____________萬元(合同編號爲____________)提供了擔保。

經甲、乙方友好協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就下列事項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願意爲上述擔保中的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萬元)提供反擔保。

二、如浙江的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則首先由甲方處置《合作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名下的`經營利潤,如該處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損失,則乙方應在該範圍內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期限自銀行向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發放貸款起至甲方承擔擔保責任後二年。

三、本反擔保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

反擔保協議書8

合同編號________

年廣擔反字第號擔保人(甲方):____

XXX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區新民街37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反擔保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鑑於債務人(以下簡稱:債務人)與債權人(以下簡稱: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民法典律關係,甲方將爲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爲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爲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與股權質押的反擔保。爲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反擔保債權的種類、範圍、方式

1、乙方爲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爲:

①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權萬元佔總股權的`%,作價出質設立股權質押。

二、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最高餘額

1、乙方自願爲債務人從甲方爲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銀行或信用社)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保證)合同》或XXX等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最高額債權爲元。

2、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循環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四、乙方保證反擔保方式與期限

1、乙方的保證反擔保爲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保證反擔保的期限爲從甲方享有追償權開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權質押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另行計算,不在最高額擔保餘額內,由甲方在實現反擔保質權時扣除(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饋贈、出質股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出質股權所得價款應優先於償還反擔保債務,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對乙方股權質押,實現質權時依據我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其他甲方公司股東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八、在股權質押期間,股權派生所得收益歸乙方所有,虧損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出質,質權自記載於乙方股權憑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十、甲方在實現最高額反擔保債權時,甲方可選擇就乙方的保證反擔保實現追償權,也可選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權質押反擔保實現追償權,即乙方的物的擔保與人的擔保均連帶實現甲方的追償權。

十一、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十二、甲方爲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十三、費用承擔本合同項下反擔保質權的鑑定、評估、保險、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四、爭議解決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2、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單位公章之日生效。質押自登記並記載股權憑證之日生效。

十七、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反擔保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