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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耗材採購合同

合同2.15W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療耗材採購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療耗材採購合同

醫療耗材採購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患者利益第一,遵守誠信、公平、公正,讓醫院用上證照齊全、質量合格、性價比合理、售後有保障產品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購銷合同。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產地、規格及單價(單位:人民幣、元)

1.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手術使用的內固定鋼板,髓內針,椎弓根釘,外固定支架等骨科耗材。耗材的最終選擇及使用由甲方決定,乙方不參與任何意見。

2.貨物的名稱、產地、規格、價格:詳見招標採購中標目錄及供貨清單。

第二條 貨物的證件要求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按照《醫療器械管理條例》、《消毒管理辦法》的要 求提供符合國家省、市有關醫療器械管理規定的各種證件(如: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產品註冊證、製造許可表)。

2.提供的各種證件必須的完整、真實、有效。合同期內,證件 更換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更換後的有效證件。

第三條 貨物的質量要求及乙方對質量應負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全新、標識清楚、符合產品質量標準要 求的合格產品:具有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合格證(是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還應有每批次檢驗報告)。杜絕“證照不全、假冒、僞劣、過期、失效、淘汰或不合格的產品”進入醫院,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提供的貨物進入甲方後,應接受國家、省、市有關行業 主管部門的抽查或檢查。由此發生的證照、標識或產品質量問題的罰沒事項均由乙方承擔,或乙方直接到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3.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因包裝內缺 少或因包裝破損者,乙方應負責補充或調換。

第四條 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採購計劃後,須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或雙 方約定時間)按計劃送貨到醫院;做到貨、票及產品合格證和該批次檢驗報告同行,並有責任配合甲方醫療器械管理人員做好入庫驗貨工作,覈對實物與計劃相符、實物與票據相符,有問題的及時調整或換貨。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後,甲方及時入庫、上帳,通知臨牀科室領用,避 免造成過期、失效、積壓現象發生。在產品無質量問題、證照問題、價格問題和其他糾紛的情況下,一般應在該批次用完三個月內付清貨款,如超時限沒付款,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供貨合同內容進貨,一般不得向第三方進貨,供方違背了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或聯繫不到,甲方有權根據情況酌情處理,若甲方不可接受乙方的理由,甲方可終止本合同的執行。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貨物必須證照齊全、信譽好、質量高、 性價比合理、售後有保障的產品。因產品證照或質量問題引發的醫療事故或糾紛,均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3.乙方因爲特殊情況需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必須提前以書面形 式通知甲方。

4.乙方向甲方承諾其所提供耗材質量完全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規定的標準,若在正確使用的前提下出現斷釘,斷板,鬆動等情況,甲乙雙方可對耗材做質量鑑定,若確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願承擔一切後果如下:1、再次手術費用,2、更換內固定費用,3、住院及專家會診費用,4、病人提出的賠償費用。若產品質量無問題,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本着人道主義精神,出於對患者的同情,乙方願同院方一道在積極處理該事件的前提下,負擔一定的費用,具體金額由各方共同協商決定。

第七條 糾紛處理

在協議執行的過程中,發生的於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由法院處理。

第八條 協議的修改和補充

合同期間,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在甲方臨牀科室使用的過程中, 確有不滿合同的任何條款需做出修改和補充時,均需供需雙方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書面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產品;若產品更換後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聯繫其他供應商供貨。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 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衛生主管部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醫療耗材採購合同2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註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_______________產生的中標結果,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僅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本次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的有效採購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內的醫用耗材採購、品牌、價格及配送服務。

第二條 產品、價格、支付方式:

2.1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產品目錄詳見下表:

2.2 乙方所提供產品的剩餘有效期應占中標產品保質期二分之一以上。

2.3 乙方所提供醫用耗材的備貨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處備貨。

2.4 乙方需提供醫用耗材的備貨服務,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處備貨。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每月根據乙方當月的實際採購量付款,每月貳拾日對賬並進行書面確認,甲方根據書面確認的對賬單據在當月最後一個週末的週三結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時間。

乙方收款銀行賬戶信息爲: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技術標準

本合同項下所供產品的技術標準應與本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一致。所供產品(包括其包裝)應符合國家頒佈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實施的標準,若沒有國家標準則適用部頒標準,若沒有部頒標準則適用行業的其他標準。

第四條 規格及包裝

4.1 乙方交付產品的規格應與中標通知書規定的規格一致。

4.2 計量、數量單位應使用國家通用的計量、數量單位,乙方企業自行制訂的計量、數量標準不適用本合同。

4.3 乙方提供的全部產品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醫用耗材應使用乙方原廠包裝物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乙方提供的全部醫用耗材均應提供適當額外包裝,以防止醫用耗材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包裝應能夠適應遠距離傳輸、防潮、防震、防變質、防野蠻裝卸,以確保醫用耗材安全無損運抵甲方指定地點,額外包裝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第五條 交貨及驗收

5.1 乙方應在甲方書面通知供貨後最遲一週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緊急用產品需24小時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

5.2 乙方負責辦理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甲方住所地,有關運輸和保險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5.3 所有貨物運抵甲方收貨地點(住所地)的日期爲交貨日期。

5.4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有權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乙方如有異議,應在十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明。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十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6 甲方的庫存耗材(中標前的庫存不在本範圍之內)有效期滿時,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庫存耗材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 服務與保證

6.1 甲方開箱時發現的破損、失效期產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產品的,乙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

6.2 乙方應具備解決緊急問題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貨物的過程中發現問題,乙方應及時到甲方現場解決。

6.3 甲方與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員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價證券,以及其他能夠以金錢利益評價或者計算的商業行爲等影響交易的正常進行。

第七條 質量及安全約定

7.1 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應符合國家承認的相應標準,並與投標時承諾的質量一致,以確保臨牀使用安全有效。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醫用耗材因質量問題或者設計瑕疵/運輸瑕疵,在甲方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或醫療糾紛均由乙方承擔賠償或者補償責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張權利,在甲方承擔賠償或補償責任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同意承擔全部責任(產品質量檢驗結果以省、國家級質量監管部門鑑定報告爲準,若經相關省、市級醫療主管部門鑑定爲因產品質量問題所導致的糾紛,均由乙方負責)。

7.3 乙方提供的產品如果遇國家新的標準出臺並實施,應以國家最新標準執行。

7.4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貨物來源合法,並已經國家相關機構或部門檢驗/認證,如果屬於國外進口產品,乙方承諾在向甲方提供貨物時已經辦理完畢貨物進口的全部手續。如因乙方沒有履行該保證義務,造成需方(甲方)財產及聲譽上的損失,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如果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或甲方書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內交付中標產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爲,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8.3 乙方提供不合格產品連續或者半年內累計達到三次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4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的違約責任

9.1.1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貨款額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9.1.2 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9.2 乙方的違約責任

9.2.1 甲方發出訂單通知後乙方拒絕供貨的,應向甲方支付拒絕供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還應繼續履行供貨義務,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過其他途徑購買醫用耗材所增加的費用及其他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9.2.2 乙方逾期供貨的,按逾期供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貨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甲方據此另行購買醫用耗材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3 乙方所供醫用耗材因醫用耗材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本條所指逾期供貨是指實際交付合格醫用耗材的時間遲於訂貨通知規定的最遲供貨日期。

第十條 通知與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來材料等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採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EMS、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快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爲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快遞,通知日期即爲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或快遞日期爲準。雙方更新聯繫人或經辦人應及時書面通知,否則因此致使本協議相關文件無法正確送達,未通知方承當相應責任。

甲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閱讀和解釋:

12.1 《中標品種通知書》

12.2 《配送時間及伴隨服務承諾表》(參見《投標文件》)。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內形成的附件、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變更條款等在滿足以下條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3.2 就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簽署權限,乙方確認的經辦人爲:_____________,乙方聲明:乙方授權的經辦人除對本條款約定文件內容具有簽署、認可、確認的權利外,無其他任何文件簽署、書面承諾的權利。對於所有超越本合同聲明的授權權限而做出的行爲,均視爲個人行爲,乙方將不予承認其行爲效力。相關文件的生效條件如前所述:須甲乙雙方均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 本合同簽訂後,將代替之前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書面或口頭承諾,同時任何對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補充等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滿足本合同第13.1條有關生效條件的約定,否則不能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醫療耗材採購合同3

甲方:

乙方:

爲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訂購下列產品:

二、以上產品含運費。

三、付款方式

現金支付或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四、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貨款後開具17%增值稅發票。

五、質量保證

1.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性能、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因包裝內缺少或因包裝破損者,乙方應負責補充或調換。.

六、交貨時間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貨款後七個工作日內發貨。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計劃送貨,並須確保產品從生產日期到交貨日期不得超過3個月

七 、運輸方式

乙方委託物流發貨到甲方公司,由甲方負責搬運卸貨,乙方在發貨當日將發貨單傳真至甲方(應註明型號、數量等)。提貨後覈對實物與票據是否相符,有問題的及時調整或換貨,產品在運輸途中造成破壞、丟失等由乙方免費更換新產品,所造成的額外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向承運方索取賠償。

八、合同簽訂方式雙方

以傳真方式簽訂合同。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發生的違約行爲按國家相應法律承但責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在執行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相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七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執行合同。

十一、仲裁與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或由甲方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2.合同在執行中,如需修改或補充內容,需經雙方同意,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有效期爲簽訂日期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