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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事業單位合同模板10篇

合同3.01W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事業單位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事業單位合同模板10篇

事業單位合同 篇1

各單位在簽訂聘用合同時要認真閱讀聘用合同書前面的“說明”,按其要求籤訂,並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合同要求由單位法定代表人簽訂,原則上不要委託其他人員代爲簽訂,以增強聘用工作的嚴謹性,防止出現問題。聘用合同一式五份。

2、工作職責可以直接填寫,也可以採用打印紙條,粘貼在合同書上,再蓋上騎縫章的方式填寫。本單位聘用制實施方案中規定了各崗位工作職責的,也可以填上“按《××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工作執行。”

3、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起止時間由推聘領導小組根據年齡、學歷或學位、職稱、業務水平、工作表現、是否重點關鍵崗位或急需短缺的工種等因素研究確定。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已滿10年且年齡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10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5年”的規定,可按在本單位及國有單位工作的工齡合計已滿25年掌握。

4、關於試用期的規定。事業單位新進受聘人員或續訂聘用合同時調整工作崗位的受聘人員,雙方可以按照《聘用制度意見》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被聘人員爲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簽訂聘用合同時,對見習期內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試用期可以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到其見習期結束時止。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與職工首次簽訂聘用合同,原在編職工不再約定試用期。初次安置的軍轉幹部、隨軍家屬、復退軍人和退役運動員等政策性安置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不再約定試用期。

5、聘用崗位根據各人實際從事的工作填寫管理、專業技術、工勤之一,明確其聘用關係和崗位類別,不必寫明具體職務和級別。對身兼數職的人員,應在其主要從事的工作中選擇確定一個崗位並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6、違約金由各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約定,一般以5000—10000元爲宜。

7、按政策規定屬於緩籤合同的人員請報區主管部門和區人事局審覈確認。

8、符合《實施意見》規定的提前退休條件,本人提出提前退休申請,單位同意的,請在簽訂聘用合同前報區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彙總後報區人事局審批。

9、合同鑑證採取自願原則,需要進行合同鑑證的單位請向區人事局提出申請。

事業單位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編外用工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月日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工作任務(課題項目)完成時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單位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本單位實際情況、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經協商,乙方月工資標準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當地物價增長情況,定期適當增加乙方工資報酬。

(四)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按照省人事、勞動、財政主管部門和省機關事業社保公司關於財政覈撥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社會保險繳納規定,按期爲乙方繳付養老保、工傷等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 個工作日的;

2、嚴重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

7、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3。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

4、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雙方均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期限未到,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年度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或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經濟補償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爲標準;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5.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到達國家有關於職工規定退休年齡的;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爲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爲延續聘用合同,延續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乙方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

(二)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備查。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性 別:

郵 編: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委託代表人: 家庭住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誠信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完成固定項目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 項目,經驗收合格交付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乙方掌握的知識和技能等情況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經與乙方協商達成一致,在對乙方進行一定的轉崗培訓後,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變更後的薪資福利待遇根據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3、當甲方出現崗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向公司提出職務變更申請,甲方在對乙方的知識、技能、工作績效等情況進行綜合考察,確認勝任空缺崗位工作的,可以爲乙方提供崗位變更機會,崗位變更後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體系執行。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

2、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不同,提供相應的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 甲方實行每週五天(40小時)工作制。

4、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給予相應時間調休。因工作性質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報勞動人事部門備案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現行薪酬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爲 元整(小寫:¥ )。其中試用期工資爲 元整(小寫:¥ )。甲方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每年對薪酬標準進行調整並確保不低於員工工作地勞動部門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在企業贏利的情況下,甲方每年按照薪資管理方案提高整體員工工資福利待遇。

2、如無特殊說明,甲方爲乙方所提供的工資均爲稅前工資。

3、甲方確定發薪日爲每月10日,如遇發薪日爲節假日的,則提前一個工作日發放;甲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發薪的,在提前至少一個工作日告之乙方並說明原因後,可延緩發薪時間,但延緩發薪時間最多不超過五個工作日。

4、工資發放方式分爲現金髮放和工資卡發放兩種方式,原則上乙方進入甲方工作的第一個自然月以現金方式發放,自第二個自然月開始以工資卡注資方式發放。若有特殊情況的,經雙方協商確認後,以乙方能夠接受的方式發放。

5、甲方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和對乙方的績效考評結果,按照甲方制訂的相關政策確定乙方的獎金或紅利。

五、保險福利

1、 甲方根據國家及上海市勞動人事政策的相關規定,若乙方具有上海市戶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甲方全額繳納“四金”,不具備上海市戶口或引進人才居住證的,繳納社會綜合保險或國家規定的其他保險。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3、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符合上海市居住證辦理或人才引進條件,並符合甲方人才引進和使用條件的,若本人提出申請,在與甲方簽訂服務期協議後,甲方可以協助辦理。

5、 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年以後,符合休假條件的,第二年可享有5天帶薪休假,之後每在公司多服務一年,可每年遞增1天帶薪休假,乙方最高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

6、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喪假、看護假等有薪假期。

事業單位合同 篇4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職務:

委託代理人:職務:

所有制性質:主管部門:

單位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

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

學歷:畢業時間和學校、專業:

職稱或技術等級:取得時間:

個人住址:聯繫電話:

法定監護人:與乙方(受聘人員)的關係:

工作單位:

個人住址:聯繫電話:

根據《××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聘用合同(空白內選填短期、中長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

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止(空白內選填

年月日、完成工作任務)。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

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備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在聘期內,甲方也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徵得乙方同意,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乙方能夠正常工作和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報酬。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

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

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按期足額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間的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一)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並保守甲方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並按照規定程序變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1、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2、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者廢止的;

4、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乙方按照有關規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職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關機關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銷的。

九、聘用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出,經與對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程序續訂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內辭職、自動離職或者被辭退、開除、勞動教養以

及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境)的,或者出國(境)後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不歸的。

4、連續兩年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5、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6、嚴重失職、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

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適當工作的。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

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由於體制改革、機構改革、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

事業發展遇到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前款第4項規定裁減乙方,在6個月內又聘用人員的,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聘用乙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聘用的軍隊轉業幹部在3年內及內調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在2年內的。

6、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工作的。

3、甲方未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履行本合同的。

4、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考入教育機構接受高等學歷、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擔任、省部級重大(點)科技攻關項目、工程建設項目、

技術改造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工作任務尚未完成的。

2、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其它單位支援工作,時間未滿的。

3、從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或者離開國家安全、機密工作崗位後在規定的保密期限內的。

4、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結案的。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一、違反和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實際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1、甲方被撤銷,乙方不願服從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甲方提出並經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第(四)款規定或者第十條第(六)款第2、3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的規定,泄露國家和甲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損害國家和甲方的合法權益,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三、附則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1份存入乙方檔案。本合同如經鑑證,則應當交鑑證機構留存1份。

本合同於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或者法定監護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者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月日

鑑證機構:鑑證人員:

(蓋章)(簽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5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特定工作任務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月。

第二條 崗位及職責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工作,擔任_________職務。

2、乙方須按照甲方崗位工作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包括指令性工作任務、日常性工作任務、臨時性工作任務等。

3、乙方須接受甲方委託代理人的日常考覈和年度考覈。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保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保護、職業衛生規定的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工作場所,保障乙方在工作時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四條 工作紀律和保密工作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單位的保密規定,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技術祕密、經濟利益等合法權益。如違反規定造成甲方損失時,要依照甲方的章程、紀律等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紀律處分和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作報酬

甲方以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根據國家對事業單位的工資制度和標準,按照工作責任、工作量和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付給乙方工作報酬。

在合同簽定時的工作報酬爲_________.

今後工作報酬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享受變化後的相應的工作報酬、津貼和補貼。

甲方要及時合理地支付給乙方工作報酬,包括規定的各種津貼和補貼。

第六條 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其中應由乙方按規定繳納的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2、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日、公休假日、因公負傷、致殘和死亡,非因公負傷、患病和女職工保護等福利待遇,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住房待遇,按照甲方公示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的退(離)休制度,乙方符合退休條件的,即辦理退休手續,並享受相應待遇。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續簽

1、因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政策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在聘用期內違反甲方的工作紀律,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在試用期內,考覈不合格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5)未經甲方同意在外兼職,嚴重影響本職工作,或嚴重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

(6)在聘期內被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7)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8)符合其他法定事由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然不合格的;

(3)合同簽訂後,簽訂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法定的原因被撤消或解散的,甲方應在被撤消或解散前與乙方辦妥解聘手續。

4、在聘用期內乙方被開除或自動離職,合同自行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1至4級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患職業病或患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尚未作出結論期間的;

(6)有國家規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6、乙方因公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終結,經有關部門確認不同程度喪失工作能力的,按以下辦法辦理:

(1)完全和嚴重喪失工作能力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2)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聘用合同解除與否,由甲方與乙方商定;

(3)國家另有規定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向甲方遞交書面報告: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離崗學習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8、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保證在不損害雙方利益的前提下,對履行合同的善後事宜做出妥善處理。

9、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在工作期間得知的國家和單位機密或技術祕密、商業祕密的義務。

1o、合同期滿後,需要續簽的可以續簽。續簽合同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辦理。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1、2、3、4、5、6、

第九條 違約責任、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1、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條款規定,應付對方違約金,主約金數額由雙方在本合同第八條中約定。一方造成對方經濟損鄉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甲乙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同第八條中約定培訓後的服務期限與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沒有約定,乙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8合同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違約金。培訓違約金按每服務一年{j去培訓費總額的20%支付。若甲方在培訓後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不支付培訓違約金。

3、下列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際工作年限,按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給予經濟補償。

工作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2)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或聘期考覈仍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調整到新崗位後考覈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甲方因分立、合併、撤消,不能安置乙方到相應單位而解除聘用合同的。

4、解除合同的乙方失業救濟,在已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按當地失業保險規定辦理。未開展失業保險的地區,由甲方根據當地政府規定的職工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補助費。甲方對乙方的生活補助費的發放不超過24個月。如乙方在領取生活補助費期間被其他單位聘用,甲方從乙方被其他單位聘用的第2個月起不再發給生活補助費。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1)出境或出國定居的;

(2)受勞動教養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

6、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解除合同的,不予以經濟補償。

第十條 人事爭議處理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甲乙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後應協商解決。

經雙方協商或主管部門調解不能解決的,可以按國家人事部《人事爭議處理暫行規定》和《貴州省人事爭議仲裁辦法》規定,向同級政府人事部門人事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事業單位合同 篇6

1、本聘用合同書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制定,作爲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的範本。除本合同所列內容外,經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協商一致,可增加有關條款。

2、填寫聘用合同書一律用藍、黑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3、本聘用合同書須由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因故確需代簽的,須經本人書面委託,否則代簽無效。

4、本聘用合同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35號)和________________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聘用崗位及職責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部門從事 _________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崗位紀律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覈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覈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爲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五.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爲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七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7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於___年___月___日續簽___年___月___日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編號: )。原聘用合同書內容不變,續簽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乙雙方補充約定如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覈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爲自然人:覈實並複印、保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爲能力。

2、合同對方爲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覈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爲“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爲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覈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爲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爲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爲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祕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文件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文件,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事業單位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黔西縣林業局 法定代表人: 駱慶生 所有制性質: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 經果林事業局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李勝海 性別: 男 民族: 漢

出生年月:1982年01月20日參加工作年月:20xx年6月 學歷: 大學本科何時畢業於何校何專業: 20xx年6月畢業於四川農業大學園藝(果樹)專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

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 20xx年 09月 03日起

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工作內容

1(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3、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1000。00 元。

2、甲方每月 27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3、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

2、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方要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內容和違約金數額在第九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一、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過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負責人)

乙方(簽章):

年月 日

事業單位合同 篇9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生)

用 人 單 位(甲方):

受聘者姓名(乙方):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聘用單位與臨時聘用大中專畢業

生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書,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住 二、受聘者姓名(乙方) 性別 民族

聯繫電話(家) (手機) 出生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合同。

事業單位合同 篇10

出借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第一條 借款金額及用途

甲方同意借給乙方人民幣叄佰萬元整(¥3,000,000.00),用於生產經營。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xx年12月31日至xx年12月31日。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後3日內將款項匯入乙方開立的銀行賬戶。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30‰利息,每月月末結算一次,逾期未支付的利息併入下月本金並計算利息。

第四條 借款擔保或抵押

乙方同意以下第 方式提供擔保或抵押(質押),並另行簽訂合同或承諾書。乙方到期未能足額歸還借款本息,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質押)物並優先受償。

1、自然人 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2、法人單位 承擔連帶責任擔保。

3、車輛抵押(車牌號: )。

4、土地使用權抵押(土地證號: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方未按照約定及時將借款匯入乙方賬戶,應自延遲之日起按1000元/日支付違約金,超過15日,合同終止。

2、乙方逾期15日未足額歸還本息,乙方同意按1000元/日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本息。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