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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勞動合同(9篇)

合同3.06W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國家標準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9篇)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1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有期限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其支付時間爲:每月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業績情況覈定。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爲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績效考覈制度確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同時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它

第二十四條 甲方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2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3

合同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呂梁市離石區衆一鑫建材有限公司住所 離石區吳城鎮南海灘村 法定代表人王明明聯繫電話0358-2285699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有 期限合同。

本合同於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第八條 勞 動 報 酬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其支付

時間爲: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業績情況覈定。

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爲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績效考覈制度確定。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同時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 動 紀 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2.

3.

4.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

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

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

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 它

第三十七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

其中試用期爲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覈,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滿,甲方認爲乙方不符合該職位要求,經雙方同意可以調換職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職位,試用期自新職位上崗當日起重新計算。

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實際工作表現,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職務,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或崗位,並相應變動乙方的崗位工資。

第三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職責所屬及上級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決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節日和假期。

第七條甲方遇有緊急情況,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入職職業培訓及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積極接受甲方有關職業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國家和湖南省的工資政策、甲方工資制度和乙方業績考覈情況,確定乙方工資水平,並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報酬,此工資將不遲於次月十五日發放。

乙方工資包括:_________基本工資(_______ )+保險補貼(_______ )+績效獎金(_______ )共計______________元/月,每月的加班費、相關福利、年終獎另計,乙方的養老保險由公司發放補貼,員工按規定自行繳納,必要時,可委託公司幫忙辦理,但公司需按上繳的實際金額如實代扣員工的保險費用。乙方工資的增減,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均按勞動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經營情況進行調整。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每年將爲乙方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舉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湖南省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及湖南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業務操作流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商業、技術祕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工作業績及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

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天協商本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前,雙方應先按以下時間辦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書面文件、物品、證件、電子文檔、欠(借)款、工資的辦結等: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雙方應按協商的時間辦理交接;

2、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後的三十日內辦理交接;

3、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屬於試用期員工的,雙方需在三日內辦理交接;乙方已轉正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後的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三十四條甲乙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後,方能正式辦理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續手續;甲方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等。在乙方未辦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甲方自乙方的離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發工資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六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視爲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勞動合同,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因甲方原因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需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賠償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湖南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第三十八條中約定的項目外,還應按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20%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約定,應按照第三十八條中預定的第1項中的招收錄用費和第2項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預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第四十五條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於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第四十六條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極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技術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必要時,雙方另行簽訂《商

業祕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七條凡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和招(接)收乙方的,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接收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招(接)收、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等費用。

第四十八條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認可的文件,凡內容與本合同相關的,均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爲準。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今後國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是,國家和湖南省的新規定不再涉及原來勞動關係中雙方已履行完畢的內容。

第五十條本合同書中空格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除乙方個人資料需乙方填寫外,其他均由甲方負責填寫,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應蓋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內容應與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證一致,乙方應簽名。乙方確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準確送達地址。如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達的文書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塗改無效。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並對考覈不合格者按獎懲規定處理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證件均爲本人真實有效的信息資料,若個人信息有所變更,應在變更後3日內提供相應證明並知會公司;如未盡此項義務者,發生因與公司掌握信息不符造成爭議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規章制度依法修改後,只要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即新的規章制度當然取代原規章制度,作爲勞動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崗位進行調整的,經雙方協商,同意以雙方簽字的員工崗位異動申請單、任命書、調動函或降職(級)書等書面文件作爲合同崗位變更協議,不再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5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 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期限爲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人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從事(崗位或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 市 縣(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1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

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企業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第八條 因從事教育行業的特殊性,爲防止乙方惡意離職,甲方需向乙方收取 作爲教職保證金,保證金收取方式爲每月從工資中扣取,扣滿爲止。乙方應提前四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待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纔能退回乙方的教職保證金。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後,甲方應按國家和雲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三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出現,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八、其 他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工商登記機關 社會保險單位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本合同起始時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列第 種類型確定本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情形出現止。

甲、乙雙方選擇上述勞動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門)失去物業管理權限 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維修工 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在 京華城中城客戶服務中心 。

(四)、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乙方同意可以書面變更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實行 A 工時制(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具體作息時間以所在部門每月制訂的工作排班表爲準。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有在國家規定的'節日及假期休息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爲 元人民幣/月,其中試用期工資爲 元人民幣/月;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分配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前。

(三)、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待崗生活費。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有集體合同的,按集體合同約定。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 、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提供可能的幫助,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併爲乙方依法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二)、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該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病檢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五)、甲方應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雙方特別約定條款制度。 否則,甲方有權根據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提出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承諾遵守;更的有效證據。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江蘇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乙雙方應當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執行法定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

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等,在乙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

九、違約責任

(一)、雙方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三)、甲、乙雙方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甲

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自願申請鑑證,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經鑑證的勞動合同不得塗改或換頁。

鑑證機構(蓋章)

年 月 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7

編號: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X X 市 勞 動 局 制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

______________個月。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 工 作 內 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 (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 勞 動 報 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爲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_,工資分配水平在崗位(聘任)合同(協議)中約定,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_元。

五、 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 動 紀 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8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以下稱“乙方”

家庭住址:郵編:

戶籍地址:郵編:

聯繫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緊急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限

1.1依法應告知乙方的相關事項,甲方均已如實告知。

1.2乙方向甲方承諾: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勞務及其他僱傭關係,不存在尚具法律效力的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實、合法、有效的,陳述的一切信息資料均是真實的,並願意接受甲方的《員工手冊》及最新相關規章制度的約束。

1.3本合同類型爲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自月起至__年__月__日止。試用期1.4試用期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2.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2.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乙方在工作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做出必要的調整,對此,乙方確認已被事先如實告知,並表示接受。

2.2乙方的工作地址爲:

2.3乙方的工作內容爲從事

2.4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5乙方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全部精力、能力和技術,僅用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上,除確保自身的工作達到甲方爲其規定的崗位職責標準外,還應完成甲方爲其安排的本崗位工作以外的臨時工作,盡最大努力協助甲方達到或超過預期的商業目的,並不得從事兼職或第二職業。

3.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乙方的崗位實行:

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3.2休息休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標準執行。

3.3乙方如未經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所延長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報酬。

4.勞動報酬

4.1乙方的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考覈工資等項目構成。所得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月基本工資爲元,其中試用期間的基本工資標準爲元。

(2)月考覈工資基數爲元。甲方根據相應的考覈規定,對乙方進行必要考覈,根據考覈結果計算髮放。

4.2甲方在次月的

4.3甲方將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4.4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或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業,且甲方沒給乙方安排工作的,甲方應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5.社會保障

5.1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乙方參加下列社會保險:

城保□小鎮保(□享受補貼□不享受補貼)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5.2乙方如在工作時間發生工傷事故,需24小時之內立即通知甲方,並由甲方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認定,根據認定結果作出相應處理。若乙方延誤通知甲方,造成甲方對事故經過無法取證,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6.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6.1甲方提供勞動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執行符合國家職業危害防護標準的要求。

6.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有違反,將承擔甲方規章制度的相應紀律處分和經濟損失賠償等。

7.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7.1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7.3符合法定終止條件的,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本合同終止。

7.4甲方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均以退工單爲準。

7.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即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金。

7.6未能在30天內完整提供甲方要求的錄用相關資料,致使甲方不能依法確立勞動關係或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等的。

7.7 提供虛假資料的。

7.8擅自離崗連續滿三個工作日,視爲自動離職的。

7.9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應依法並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7.10由於乙方的`原因未按前條約定履行工作交接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具有尚未處理完畢的經濟事務的,甲方可以暫停支付乙方最後一期工資。

8.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終止本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9.勞動爭議

9.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先行調解,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2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發佈的各類書面通知、雙方的書面協議等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爲勞動爭議處理的依據。

10.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合同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10.2下列文件規定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績效考覈制度》

(3)《薪酬制度》

(4)《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書

(5)《員工手冊》

10.3在乙方處於聯繫障礙狀態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10.4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10.5本合同約定期間內,乙方不得自行或指使、誘導他人從事直接或間接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與甲方相同、相似、類似或相關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6本合同內容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

10.7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10.8其他約定:

10.9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國家標準勞動合同9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護企業和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任務完成時止。完成任務的標誌是。

(二)、試用期爲 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崗位責任要求,乙方要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後,不得同時受聘其他公司或個人(包括不得兼職),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纔可以在其他用人單位從事兼職行爲,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並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規章制度及考覈結果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與降職。

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並有權按照乙方新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實行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依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爲 元(試用期基本工資爲 元),是計算加班工資等非基本工資勞動報酬的唯一基數,不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由公司按崗位性質決定基本工資數額,公司有權按考覈結果調整崗位及相應的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但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即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下列各項不作爲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一)績效獎、年終獎以及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週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獎金、津貼、補貼等。(三)各類補貼、全勤獎、津貼、獎金、工資工齡等除正常工作時間外的各種工資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費:在經過無加班工資36小時加班後,員工如還有通過正常程序經批准後的加班的,則以基本工資爲基數,結合考勤上的加班時間計算平時、公休、法定節日加班費,按每月發放。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五)乙方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甲方因暫時經濟週轉困難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規定時間支付工資報酬的,應當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明確支付的日期。

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於無故剋扣行爲:

1、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乙方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

2、 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的'應當由乙方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

3、 法院判決、規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的。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四)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給予處分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況根據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法律、法規給予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或銷售任務的;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規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有貪污盜竊、職務侵佔、販私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爲的。

乙方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由於乙方違法行爲或不良社會行爲而給甲方形象造成巨大傷害的,甲方可根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予以相應的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簽名)年 月 乙方: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