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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合同5.81K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流轉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1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 畝、魚池 畝、 山地 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 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 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 流轉土地復耕;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 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2、甲方身份證複印件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複印件;3、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繫電話:

鑑證方: (簽章)

鑑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經雙方商定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地概況,承包地面積總計四荒地440公頃。

三、承包年限:

1、280公頃四荒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160公頃荒灘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費總計:大寫: 小寫:

1、280公頃四荒地:大寫: 小寫:

2、160公頃荒灘地:大寫: 小寫:

五、承包結束後,土地所有權歸村委會所有,村委會可以另行發包。

六、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獨立的承包經營權可以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非法要求,如有油田佔地費,臨時佔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永久性佔地補償費歸統領村所有。

七、現該四荒地建有土房12間,屬於轉讓範圍。甲方在統領村建設磚路4.5公里,從七井子至老統領,該磚路屬於轉讓範圍。在承包期內,該磚路使用權及所有權歸乙方。路兩側甲方栽的樹歸乙方。

八、乙方不許破壞原有地貌和附屬物,不許棄耕,荒蕪及掠奪性經營,可以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轉包他人,但轉包時必須經村委會和經營管理站同意並蓋章後,方可轉包。不得在承包地上建造固定建築,賠償額度由合同管理部門裁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鄉農村合同管理站鑑證後,甲、乙雙方和鑑證機關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法寶代表人: (簽章)

乙方: (簽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公章) 經辦人: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3

甲方(流轉方):

乙方(承轉方):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

由於_____年____月~_____年_____月的地租已由甲方支付完了,故乙方須將_____年____月~_____年____月的地租12640元和新塑料1元,合計24640元如數退還給甲方。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

土地流轉費用爲每_____年12640元,每_____年的_____月1日前付清下一_____年的土地流轉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的權利,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出租)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爲,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時,甲方依法獲得相應的地上附着物賠償,如:房屋,水井,電路,大棚,溫室及地上苗木。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7、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的一切相關事情均有乙方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3、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時,乙方應服從,有權獲得自有種植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着物補償費。

5、轉包(出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出租)的土地。

6、繼續轉包(出租)的,應於轉包(出租)期滿前三個_____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轉包(出租)到期時,乙方應當保護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林竹等地面附着物以及其他設施,如果缺失,則應給予相應的補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國家行政徵收或徵用。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4、乙方損毀甲方原來的地面附着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留存一份。

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十、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內容爲土地附着物清單)

甲方(流轉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承轉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1、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

4、支付方式和時間

5、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6、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5

甲方(出讓方): 鹿泉市黃壁莊鎮______村______組,農戶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河北XX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機構代碼證號:

住 所:

爲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 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以下簡稱承包地)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座落於 。四至界限 。 (承包地屬性、質量等見附件)。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爲 年,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方式(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入股及其他)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只能用作休閒(生態)農業用途。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實物)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元(或實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時間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如果乙方在流轉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受讓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乙方將甲方以轉包、出租方式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應當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經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鑑證單位(蓋章) 鑑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流轉土地土地名稱、四至界址、面積、質量等級情況表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6

甲方(轉包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乙方(承包方):

住址:,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爲了發展高效農業,經雙方共同協商,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面積共爲畝。

二、租賃期限:土地租賃期限爲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價格及租賃方式:每畝每年租金爲,合同期內承包金一年一結,以每年的月日爲限,付款時間爲每 年 月 日。

四、轉包土地用途:。

五、合同生效後,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權,同時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的正常生產經營行爲。

六、乙方不得私自更改土地用途,如果乙方更改土地用途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且乙方要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有權使用村組內的水渠、道路、用電等公共設施,其他有償使用的設施需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在承包期內乙方沒有權轉讓土地使用權,如乙方確實需要轉讓土地使用權,需同甲方協商。

八、流轉土地在國家或集體使用該土地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屬物補償費,地下礦產、石油歸甲方。

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①、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訂立的本合同依據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和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土地時,本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不負違約責任。

十、違約責任

①、乙方對應付的`租賃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發生拖欠行爲,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②、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③、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與賠償,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處理。

十一、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若不繼續流轉,乙方對土地附屬物享有處理的權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規和現行農業政策相牴觸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村組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7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爲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爲準。流轉方式爲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爲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

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爲每畝每年 元。 2、甲方於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後,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後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係。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後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徵用、佔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鑑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8

一)、甲方 、乙方 ,以下稱甲、乙雙方。

二)、甲方將位於 村 畝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三)、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土地轉讓承包費爲1200元/畝,共計_____畝_____元。

五)、甲、乙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轉讓金,不得拖欠。在每年的10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次年的承包費,不得拖欠,否則應負經濟責任。

六)、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和阻止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如單方違約應負法律和經濟責任。如遇政府開發、徵地,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分配雙方所應得的補償。

七)、在承包合同到期時乙方應保持流轉前土地現狀交付給甲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包。

八)、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級主管部門一份,存檔備查。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單位:

年 月 日:

土地流轉承包合同9

轉讓方:興安鄉人民政府﹙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徐春宇﹙以下簡稱已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已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位於舟山村南大排地塊面積35畝﹙其中:南大排地塊,30畝;南大排地塊,5畝﹚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爲農業種植。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期限:

轉讓時間從___年1月1日開始,長期轉讓。

四、承包費及交付方式;

轉讓費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2.乙方獲得土地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3.乙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該地塊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六、承包期內國家規定給予土地的所有優惠政策及補貼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中間人一份。

轉讓方:﹙簽字﹚承包方:﹙簽字﹚簽字方:興安鄉人民政府﹙蓋章﹚

中間人:

簽約日期:___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