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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轉讓合同精選

合同2.69W

篇一:工程轉讓協議書

工程轉讓合同精選

發包人:重慶美心防盜門集團防火門分公司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 重慶奧林匹克花園工程內容:重慶奧林匹克花園建築工程防火門安裝,報檢,驗收及相關合同協議

二、工程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2012年12月7日 竣工日期: 2013年5月30日

三、質量標準

本標準以國家消防部門防燒火門安裝調試及標準執行

四、合同價款

工程總造價(金額): 肆佰萬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進場後,甲方付乙方工程造價的 30 %,中期 50 %,完工後付 20 %,甲方扣留工程造價款的5%,作爲保證金, 駿工一年後付清。

2、乙方必須付給甲方工程造價款的20%作爲工程轉讓費。

六、施工要求

將原場地的垃圾全部清理乾淨,並將垃圾全部運出。所有防火門安裝及驗收合格

七、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拖欠施工人員工資,與發生經濟糾紛及其他糾紛,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及傷殘事件,全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施工地點內嚴禁發生打架鬥毆及酗酒事件及偷竊行爲,如有此類情況發生交與公安機關處理,並賠償一切損失。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乙方必須保證施工質量及要求,如給甲方造成建築材料浪費和損失,乙方加倍賠償。

4、乙方如不按合同要求施工,甲方有權拒付餘額,並將乙方清理出場,且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如本合同與原合同不符時,以原合同要求爲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慶美心防盜門集團防火門分公司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項目轉讓協議書範本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鑑於:

甲方合法享有 的項目(下稱“項目”),乙方知悉該項目情況並自願受讓,經雙方平等、充分協商,就項目整體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情況

第二條 項目轉讓價格

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項目的轉讓價格小寫 元,大寫:人民幣 。

第三條項目轉讓價款的支付

1、支付期限: 乙方應於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

2、支付方式

乙方可選擇現金、轉賬、支票結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若乙方選擇轉帳或支票結算的,應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賬戶信息向甲方支付轉

讓價款,甲方確認收款後及時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賬戶名稱: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項目轉讓生效日期

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項目轉讓價款之日起,項目轉讓生效,除經甲方單方書面同意,該項目轉讓程序不得逆轉。

2、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轉讓項目。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項目轉讓價款,並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憑證。

2、自項目轉讓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協議所述項目的相關權利,享有該項目自轉讓生效之日起所產生的收益,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和風險,即與該項目有關全部風險均由乙方一概承擔,甲方無需爲因項目開發、運營等而產生的風險承擔任何責任。

3、項目轉讓後,因該項目產生的法律糾紛均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按期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價款的,乙方應支付 萬元的違約金給甲方。

2、乙方要求逆轉項目轉讓程序的.,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還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項目轉讓價款作爲違約金。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不按時履行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義務,或把本協議下的項目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萬元的違約金。

4、雙方對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須嚴格保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任何第三方,因涉密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需承擔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 其他規定

1、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 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附件:本合同第一條所列之項目合同書

(以下無正文,爲合同簽署頁)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