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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供貨合同(集合15篇)

合同8.89K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石材供貨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石材供貨合同(集合15篇)

石材供貨合同1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應PVC塑膠地板及其安裝( ),雙方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價格等(詳見下表)

第二條 產品質量

2.1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約定的各產品的樣品,乙方所供貨物應與樣品質量一致。

2.2 本工程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國家現行相關的標準。

2.3 所有的施工材料進場前,必須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三條 合同工期

3.1 年 月 日前乙方應組織貨物運到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完成安裝工作並經甲方驗收合格。

3.2 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工期相應順延:

a. 甲方有重大設計變更; b. 合同約定的工程量發生變化; c. 乙方施工期間出現其他工種交叉施工情況;

第四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若有拼花,則拼花部分的方案和價格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五條 付款方式

5.1 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作爲定金。

5.2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交付產品、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七條檢查無異議後 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

5.3 乙方如期完成安裝工作,申報竣工的' 日內甲方應組織對已完成工作量進行驗收(如超出時限的視爲合格),驗收合格後 日內甲方按合同實際總價(合同實際總價按實際測量的鋪設總面積和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結算)向乙方付清餘款。

5.4 甲方留合同總價的 %即人民幣 圓整(¥ .00元)作爲質保金,從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後七日內,甲方向乙方無息支付該款項。

第六條 貨物的驗收和異議

6.1 乙方在交付貨物之前應對貨物的數量、規格、質量和性能進行全面的檢驗,並在交付貨物時向甲方出具證明貨物與本合同規定相符的證明書。

6.2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根據工程施工進度對乙方所供貨物的質量進行檢驗,甲方檢驗合格後乙方交付行爲完成。對乙方不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免費更換。甲方行使本條權利不受時間限制

第七條 施工範圍

工程施工範圍:(附圖說明)

乙方應做好施工組織工作,甲方將對照相關條文對施工工藝的各階段進行跟蹤檢查,乙方應提供配合的方便條件。

第八條 其他條款

8.1 乙方進場後,應主動搞好施工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安全保護的教育,協調好與相鄰施工企業的關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8.2 施工過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變更,須經甲方認可簽字同意,作爲最終增補或減少結算依據。乙方所供貨物按工程實際用量結算,最終結算價格以工程驗收合格後的工程決算單爲準。

8.3 甲方需及時向乙方免費提供水、電、照明及其他相關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擔任何施工配合相關費用。

第九條 售後服務

9. 1 乙方保證所供貨物全新。

9.2 乙方承諾全部產品在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個月。

9.3 保修期內,乙方對本合同產品實行免費維修,不收取任何費用。

9.4 乙方收到甲方維修的通知後,應在48小時內到達維修現場進行維修。

9.5 保修期滿後,乙方對本合同產品提供終身有償維護、維修服務。維護、維修保養合同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

第十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1 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安裝PVC塑膠地板要求的書面文件和鋪設範圍的圖紙;

10.2 在商談本合同時,雙方澄清、確認並共同簽字的補充文件、技術協議。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乙方所供材料爲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如超過 日乙方未更換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拒絕、拖延履行此項義務超過三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11.2由於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期交付甲方,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工程總造價的千分之一計算。

11.3由於甲方不履行施工協作義務、工程進度款支付不及時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權將工期順延外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因此遭受的實際損失;由於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部分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部分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最後一位簽字爲準,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4、合同附件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電話、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信息發生變化,應書面通知另一方。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附件及補充協議、傳真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供貨合同2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將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現定如下條款共同執行。

一、分項名稱及單價

二、供貨時間

三、工程總價:

1、石材工程量暫定爲m2×元=元合計:

3、結算按實際供貨量計算

四、付款方式

預付%貨款,工程驗收合格後,付清餘款。

五、質量要求:石材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六、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雙方共同驗收。(按樣品標準驗收,內在質量不在此範圍內)。

七、其他

1、以上條款,雙方共同執行,不得違反。本協議六份,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對合同條款有變更,以雙方協商一致爲準,協商不成可訴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3

購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

注:本合同金額均不含稅價格,本合同只固定單價,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出竣工圖,產品數量以現場實際發生量計算、石材以平米結算、磨邊拋光按延米結算。後續工程甲方需追加訂購的不同品種的石材,按此合同結算方式及期限執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別訂附件。

第二條 產品的質量要求(產品技術標準要求)及檢驗

1、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的技術質量及規格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以及甲方對產品質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對產品驗收時,乙方應出具包括產品合格證書。

2、產品在抵達目的地後,由乙方配合施工隊向甲方報驗,經相關人員對產品的數量、 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外觀質量進行及時檢驗,檢驗無異議的,甲乙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文件,若發現任何質量問題,雙方簽署備忘錄,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範圍內實現替換貨。

3、本合同附甲乙雙方確認圖紙,乙方依據圖紙需派技術員及設備進駐現場進行放線、加工安裝,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如甲方提供圖紙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發圖紙變更單通知乙方,由於未能及時通知,所造成工程損失,乙方應寫簽證單經甲方確認後工程做結算時付合理補償。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相應費用。

3、交貨日期:甲方根據工程需要,分批進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書後3天內到貨。

第四條 工程概況、承包範圍、合同工期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包人工費(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計起30個日曆天完成。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

石材到場或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及竣工驗收經工程部、材料部、監理部、造價部按合同第二條標準及樣品驗收,驗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驗收單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產品如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於5天內無條件退換、補足,因退換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按逾期交貨處罰;產品驗收交付前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合同暫定價款與進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取分批交貨、安裝,分批轉賬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暫定總價款。本合同暫定價款爲人民幣金額 元(大寫: )。工程結束後,按實結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價、人工費用和各種稅款,但是有關施工設施、與其他施工隊間的配合費或對工程價款等雙方另有特別約定的隨約定。

3、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籤後7天內,甲方應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20 %向乙方預付備料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2)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5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一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45 %並扣回全部預付備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3)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8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二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70 %並扣回預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4)工程施工完成總工程量的100 %時7日內,甲方應第三次按合同暫定總價款的85 %並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後,雙方進行結算,甲方應在結算後7日內付至結算總價款的95 %,其餘5 %工程款作爲保脩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1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產品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提供的產品是優質的,無損的且應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規格和質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裝、使用方無誤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內發生的所有故障均適用本合同保修條款。

3、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一年質量保證。如出現以上問題均屬於質量保修內容。

4、在質量保修期內,不因該產品的所有權變更而變更保修責任。

5、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財產及相關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負一切安全責任。水電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貨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權按逾期貨款0.5 %的標準計收滯納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應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竣工,每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應給予乙方每天500元的獎勵。

4、乙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0.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誤工損失的,以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據合同供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進行供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

6、乙方對於工程期間影響甲方的突發事件,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達成共識。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時間超過3個月時,甲乙雙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8、不論甲方所購產品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在質保期內按時按質提供保修服務的,甲方將視情況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質保金。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 月 日:

石材供貨合同4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 的 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爲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爲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爲: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爲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爲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爲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爲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爲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爲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爲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爲人民幣__ 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爲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爲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 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爲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複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審覈,並提出審覈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後30日內未提出審覈意見,則視爲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2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爲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的,則超過部分作爲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爲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爲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材供貨合同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條款,就甲方建設的(裝飾的)項目所需大理石、花崗岩材料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供需合同,供需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供貨說明:

1、供貨品名、規格、數量、價格:_____

2、按甲方提供的規格進行加工,附甲方簽字的材料單;

3、計算方法及結算:按石材行業標準的`計算方法結算平方數、

按實際尺寸結算,另加5%的材料損耗費用,含稅票、

二、本合同約定價格爲:

到需方工地價格,卸車費由甲方負責、

三、供貨期限與交貨地點: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0天內到第一組箱、

四、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需符合國家合格品質量標準,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尺寸進行加工、

2、要求乙方所供的石材的石紋、顏色、圖案與甲方的樣品基本一致、

五、產品驗收

產品運到交貨地點,由甲方、乙方組織有關人員對照清單及標準進行外觀、質量、數量的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代表(提供人)簽訂訂貨驗收,視爲乙方交付產品質量合格,作爲結算依據、

六、付款方式:

甲方按合同總價20%付給乙方作爲定金,貨物到達甲方工地後,付給乙方每車貨物總價值90%,餘款10%作爲產品質量保證金,在最後一批貨交接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七、貨物的所有權自款項結清時轉移

但需方未履行完支付價款義務,貨物屬於供貨方所有、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

由供貨方人民法院管轄、爭議所產生的各種費用(訴訟費、代理費、交通費等)都由另一方承擔、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6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爲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毫米)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量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____%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____%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並報請物價部門批准後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准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____%作爲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

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

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石材供貨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乙方銷售甲方石材產品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獨立銷售甲方生產的全系列石材產品,甲方按雙方約定的單價(見產品銷售單價表)給乙方銷售,乙方在該單價基礎上可自行決定銷售價格,銷售差額部份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在收到貨款後三天內將該部份利潤支付給乙方,如客戶採用分期付款的,則甲方在收到每筆貨款後按該貨款利潤比例支付給乙方。

2、乙方因開拓業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該費用。

3、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甲方應予以配合。

4、乙方可以自行聘請其他人員對外銷售,均以甲方的名義對外宣傳及銷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應保證產品質量符合以下標準:石英含量達到_________%以上,同一批貨之間的`色差誤差不明顯,一級產品(達到以上兩個標準且不存在人工修復的石英石板)與二級產品(不能達到一級產品標準的其他產品)不得混在一起銷售。因質量問題造成的客戶退貨等損失由甲方負責,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同意乙方可對客戶承諾最長付款期爲__天,超過該期限應經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內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應積極配合,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簽訂超過本條約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開拓的客戶資源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經乙方同意與乙方客戶自行簽訂合同銷售產品,否則所得利潤歸乙方所有。

8、產品銷售單價見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雙方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9、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將XXXXXX項目商鋪外牆所需石材供貨與施工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商鋪外牆幹掛石材供應、施工、商鋪外牆保溫供應、施工。

4、石材品種:英國棕花崗岩

5、石材產地:印度

6、厚度Xmm(﹢2、﹣2mm)。

7、幹掛施工:50x50x4鍍鋅角鋼爲主龍骨、鍍鋅掛件、膨脹螺栓、穿牆螺栓、螺絲、雲石膠、結構膠、石材切割片、鋼材切割片、鑽頭、美紋紙、活動腳手架。

8、保溫施工:保溫採用厚度X公分岩棉板,外貼鋁箔紙。

9、工程總量:約XXXXX㎡(按照實際施工,上牆石材展開面積與實際施工上牆石材隱藏面積計算)。

二、工程工期:

從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進場,60天竣工,如因工程款遲付、停電、雨、雪等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影響工程進度,工期順延。

三、工程質量要求:

1、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規定及甲方相關圖紙要求進行施工,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服從甲方領導。

2、工程合同價:石材、岩棉保溫材料採購與施工組合單價爲元/平米(此價格未含稅)。

四、付款方式:

自簽訂協議三日內,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開始施工,每施工500平米,甲方向乙方支付500平米石材與保溫總造價的90%;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一次性結清全部工程款項的97%,其餘3%爲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無息退還。

五、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國家相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按要求施工,以確保施工安全。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安全進行監督。在施工中出現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須按協議要求及時付款,並提供水、電及住宿條件,爲施工提供便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人爲的破損,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工程質量:

1、牆面應表面平整、垂直、陰陽角順直,粘結、固定符合相關規範要求。

2、乙方必須按要求及現行施工規範標準施工,達到驗收標準。未達到標準的`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返工,確保達到施工標準。

3、由石材幹掛產生的穿牆螺栓釘孔,乙方不負責填補。

八、違約責任:

九、此協議簽訂後雙方均應認真履行,否則違約方應依據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9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材料供貨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規格數量及價款:

主 要 材 料 匯 總 表

第二條: 交貨地點及方式、時間

供方應嚴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貨時間配送石材。貨物及缺補量貨物由供方負責免費運輸及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其費用由供方負責,如末按時交貨,每延誤一天給予合同總價款的1%罰款。部分定製加工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負責加工,供貨期另行協商。

第三條: 付款條件

本合同無預付款。單價爲固定綜合價格,中途不得調整。自簽訂合同之日,第一批貨需在支付預付款後十五天內到場,自第一批到貨起,供貨週期必須在60天內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材料到場驗收合格後,第二日結算貨款的80%。全部供貨齊全後支付至合同額的.80%。餘款待全部石材維護修復完成後,30天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質量要求及標準

以甲方確認樣品爲準,破損負責更換,並提供現場損壞石材的修復。

第五條:貨物驗收

交貨地驗收。隨貨帶有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同時需保證石材色差在國家規定標準以內。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後除不可抗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2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同意。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種: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鋪裝石材事宜簽訂本供貨合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一、協議要約

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鋪裝石材產品(主要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2、 乙方確保所有石材編號進場,進場同時須出具相關技術資料及合格等級證明。

3、乙方進場的石材產品品質應符合認可的封樣材質

4、甲方負責提供門道路鋪裝石材規格、尺寸、數量及相關設計施工圖。

二、清單單價:

注:具體數量以實際發生數量爲準。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 乙方按雙方結合圖紙規格共同確認的'《石材供料清單》及國家行業標準JC 205-1992等要求進行加工、交貨。

2、乙方所供石材必須確保爲合格產品,不允許有明顯色差及水紋,光面板必須保證高光潔度。石材厚度、平面幾何尺寸、平整度及對角線精確度誤差等均須滿足JC205-1992相關規定。

3、石材花色和紋理必須與樣品一致。石材進場後,必須經甲方現場驗收合格。

4、乙方包裝質量應符合石材產品在正常條件下安全裝、運輸的要求。

四、協議價款與支付方式

主要品種、規格石材的單價詳見《清單單價》,表中石材單價均已包括加工製作費、運輸費、稅金等一切費用。

五、付款方式

供貨完畢,每批材料到場後甲方支付貨款的75%,餘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額的材料發票後,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經驗收合格的使用數量,二個月內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畢。

六、交貨、運輸及驗收

1、乙方第一批石材以指定日期前運至施工現場,餘下石材根據甲方下達的供貨清單在指定日期運至施工現場,儘可能減少板材色差。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至施工現場,乙方負責卸貨。

3、若因乙方供貨原因(如供貨延期、供貨產品質量不合格等)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供貨貨款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計算。並須賠償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2、由於產品自身質量問題導致退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發生,乙方除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調換新的石材至合格爲止外。

八、協議變更與解除

協議簽訂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因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或解除協議。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此協議盡作爲雙方就上述事項約定之用,結算完畢後,該協議自行中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年月年月

日 日

石材供貨合同11

砂石(材料)購銷合同

買方:南昌市志海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賣方: 劉毅

甲方向乙方購買下表所列物資(材料),爲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 物資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和質量標準。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爲固定價格(如上表),單價已包括了材料費、運輸費(不含稅),實際結算數量以(經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員在收貨單簽字的實際數量爲準。

二、 物質材料交貨期限及進度

交貨期限:自甲方施工單位施工起至甲方單位俊工止。

交貨進度:在無自然災害,無政治問題的情況下,乙方交貨進度必須趕上甲方單位的.施工進度(否則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 驗收和計量方法

1. 乙方把材料運到甲方指定的料場後由甲方負責,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員和乙主人員共同量方計量(如乙方所運材料的過程中少方量問題,甲方可當場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車數都以此爲結算依據。

2.驗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員開據有效的結算聯收料單(一車一單),給乙方作爲結算憑據。

四、 結算與付款方式:

1. 甲乙雙方應每月對帳(對票)一次。

2. 本項目沙石料總計兩百萬,預付二十萬,餘款再分兩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爲整棟房主體封頂付總已購買材料款的50%,扣除已付款項;第二次爲整棟樓房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內一次付清。

五、 其它事項:

1. 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

如乙方中途不供應材料,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甲方有權不付

材料款並追加相應法律責任。

2. 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更換供應商,甲方必須一次

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合同自動失效。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執行本合同有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聯繫人:乙方聯繫人: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石材供貨合同12

購貨方(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全稱):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單價

注:本合同金額均含稅價格,本合同只固定單價,產品數量以現場實際發生量計算、石材以平米結算。

第二條產品的質量要求(產品技術標準要求)及檢驗

1、乙方保證所提供產品的技術質量及規格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以及甲方對產品質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對產品驗收時,乙方應出具包括產品合格證書。

2、產品在抵達目的地後,由乙方配合施工隊向甲方報驗,經相關人員對產品的數量、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外觀質量進行及時檢驗,檢驗無異議的,甲乙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文件,若發現任何質量問題,雙方簽署備忘錄,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範圍內實現替換貨。

3、本合同附甲乙雙方確認圖紙,乙方依據圖紙需派技術員及設備進駐現場進行放線、加工安裝,以確保工程的順利開展。如甲方提供圖紙發生變更,甲方應及時發圖紙變更單通知乙方,由於未能及時通知,所造成工程損失,乙方應寫簽證單經甲方確認後工程做結算時付合理補償。

第三條產品的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日期、交貨地點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2、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並承擔相應費用。

3、交貨日期:甲方根據工程需要,分批進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書後3天內到貨。

第四條工程概況、承包範圍、合同工期

工程名稱:xxx集中區天門山公園工程

工程地點:xxx產業集中區。

工程內容:包人工費、機械費、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崗岩;水泥、砂、電由甲方提供)。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開工日期計起個日曆天完成。

第五條驗收標準、方法

石材到場或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及竣工驗收經工程部、材料部、監理部、造價部按合同第二條標準及樣品驗收,驗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驗收單經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產品如驗收不合格,乙方必須於5天內無條件退換、補足,因退換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按逾期交貨處罰;產品驗收交付前滅失、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合同暫定鋪裝面積與進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採取分批交貨、安裝,分批轉賬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暫定鋪裝總面積40000(實際面積按實計量)。

3、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籤後24小時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50萬人民幣履約保證金。

(2)鋪裝面積完成10000且經驗收合格後結算一次工程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稅務發票,甲方在7日內支付本次工程款的70%,餘款待工程結束後40日內一次性結清,以此類推。(其驗收標準參照上述第五條)。

第七條產品的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提供的產品是優質的,無損的且應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規格和質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裝、使用方無誤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內發生的所有故障均適用本合同保修條款。

3、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所供貨物提供一年質量保證。如出現以上問題均屬於質量保修內容。

4、在質量保修期內,不因該產品的所有權變更而變更保修責任。

5、在保修期內,因乙方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而引起的財產及相關損失,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相關損失。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自負一切安全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時竣工,每拖延一天罰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應給予乙方每天500元的獎勵。

3、乙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貨款0.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誤工損失的,以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據合同供貨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進行供貨,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

5、如在試驗段施工過程中其質量不能滿足工程質量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乙方對於工程期間影響甲方的突發事件,應提前通知甲方,並與甲方達成共識。

7、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時間超過3個月時,甲乙雙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8、不論甲方所購產品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在質保期內按時按質提供保修服務的,甲方將視情況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質保金。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方式予以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13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此協議:

一、甲方現向乙方購買黑金沙石材,單價 280 元/平方米,印度紅圓柱, 單價 580元/平方米,本次石材用量約計20xx平方米,供貨總價款約爲:伍拾萬元整(¥500000)元。

二、 交貨時間:乙方從收到甲方訂購清單之日起,共計15個工作日 內按甲方提供的規格,數量加工完畢。時間從收到甲方定金時開始計算。若乙方不能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按訂購總價款的1% 處罰。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損失。

三、運輸方式:由甲方負責運輸卸貨搬運。

四、訂、收貨方式:由甲方分批次向乙方下達石材訂購清單,乙方按約定質量、時間完成後,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後收貨。乙方在對原材料進貨時,需一次進夠半成品料,以防不同批次出現的色差。

付款方式:在完成訂單後貨物送達甲方後,甲方對貨物進行驗 收後即付清全款。

五、售後服務:乙方對所售石材質保一年,在一年之內所供石材發生質量問題,乙方給予免費更換。

六、違約責任:若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樣品不符,或所加工的石材尺寸偏差,規格錯誤等原因。給甲方帶來損失,則乙方賠償甲方相關的經濟損失費;並負責把產品無償更換至合格。合同簽訂後, 任何一方如中止合同,則賠償對方供貨總價款1%作爲違約金。

七、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石材的質量檢驗報告和材質證明文件。

八、若有異議,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則由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供貨合同14

甲方:供應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爲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爲甲方供應中、細砂料,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守信。

一、 產品名稱、型號、商標、單價: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包裝要求: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砂石料檢測規範標準,進場材料滿足混凝土的強度要求,中砂含泥量不得超過1%,細砂含泥量不得超過3%。因砂石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安全管理:

(1)按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區域堆放,否則出現一切二次轉運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的運輸車輛的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如因供貨過程中有當地村民阻遏運輸,均有乙方自行調解處理,與甲方無關;

四、交(提)貨單位及方法;

1.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乙方每車運輸到施工現場後甲方指派人員現場測量收方簽字認可。

2.計量單位按立方米計算;

五、工地材料驗收及收料方法:

1.乙方運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協議要求進行驗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負責無償外運處理。

2.乙方運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實際收放量進行簽收,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堆到指定地點進行收方。

3.甲乙雙方收料人確認無誤後,在乙方料單上簽字,簽字料單甲方保留一份,作爲甲乙雙方結算的依據。

六、結算方式:

1.砂石料數量按實際簽收數量(工地簽字的料單)計算,單價按本單價執行。

2.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的.中砂子、細砂子以3000m3爲一結算週期。最後運到的中砂子、細砂砂子不足30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結束後一個月之內一同付清。施工結束日期以最後簽收日期爲準。

3.單價表中的價格包含所有相關費用,乙方爲甲方開具收據結賬。

七、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的供應量不能滿足甲方的工程進度需要,甲方可另找供應廠家供貨,乙方不得找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2.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貨;

八、本合同依法簽訂,經甲乙雙方蓋章和代表人蓋章(或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因故需變動,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另立協議後才能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規定履行合同,應賠償對方因違約造成的損失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料款兩清後,此合同自行廢止。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雙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石材供貨合同1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供方就爲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向我司(需方)供應花崗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過合同額10%必須簽訂補充合同。

一、 供貨清單、價款:

(1)、規格數量、單價清單詳見合同附件(共 頁)

(2)、貨款總價單價以訂料單爲準。

(3)、此價款爲含包裝費、裝車費、運輸費(不含稅金)

二、 時間及地點:

供方石材送至中惠雅苑二期園林景觀工程工地現場。

第一批材料到場日期:20_年10月10日,該批材料爲路側石

第二批材料到場日期:20_年10月15日,該批材料爲臺階、商鋪門前廣場地面材料 第三批材料到場日期:20_年10月25日。合同內所有石材供貨完成時間爲20_年11月5日,若因場地實際情況需推遲進場時間,則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貨時間.。

三、 供貨質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訂貨工程量清單”中的“品種、規格、尺寸、數量、備註說明及附圖”進行提供,供貨質量標準按經工程發包商審定之施工圖和園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樣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規格、質量標準,並按廣州市建委就園林工程之有關技術要求驗收。若提供石材出現以下不合格情況,需方將作退貨處理或由供方更換爲質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損失,一律由供方承擔。退貨或更換條件如下:

(1)、石材品種“貨不對板”;

(2)、石材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與開料清單規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澤不均勻現象超過工程發包商和需方控制範圍;

(5)、石材表面加工達不到訂貨要求;

(6)、石材爲染色造假:到貨包裝要求:

(1)、必須使用木箱包裝,以確保材料運輸過程不會損壞。

(2)、木箱必須標明材料尺寸、厚度、數量、使用位置(根據訂貨清單名稱)。

四、 售後服務:

石材部分因質量不符引起的'問題,由供方必須義務免費給予更換或按需方要求到現場進行打磨、修復等工作,並由供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人工消耗的經濟損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購貨價款的支付根據工程發包方給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爲五個階段。

(2)、購貨價款支付表:

(1)、合同簽訂後,需方在供方開始備貨後,單方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責任處理、消化供方已生產的產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預付款後,單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雙倍返還備料款,對舊供應商則在供方舊款中給予扣除;

(3)、對供方在供貨中出現以次充好的違約,需方有權利進行罰款或取消與其的合作關係。罰款每次爲20_0~40000元。

(4)、供方不按約定時間到貨,每延誤一天罰款20_~5000元。

(5)、供方如出現虛報數量情況經覈實後,發現一次每次罰款20_0~50000元,累計超過兩次則取消合作關係,並扣除剩餘未付款項。

七、結算方式、日期

(1)、按雙方簽定的合同單價和實際供貨的數量(雙方簽字確認)進行結算。

(2)、結算由各利潤中心相關項目部執行,結算結果送至成控部審覈確定。

(3)、結算日期爲供貨完成、質量合格後45天內完成,超出日期則由成控部進行覈算,如覈算結果出現數量減少情況,一律以成控部覈算爲準,損失由供方承擔。雙方籤 成控部終審終審通過

八、其他

(1)、總工程項目的竣工資料和結算由需方負責,供方有義務協助需方與工程發包方的竣工結算(提供所需的有關資料,如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等)。

(2)、需方因交場地時間拖延,供方交貨時間根據項目經理的指令執行。

(3)、合同必須附上合同清單,對不簽定合同或有合同無合同清單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4)、當供貨貨款超出原合同價10%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及補充清單,否則超出10%之外的貨款公司概不承認。

(5)、供方必須每月底報自身供貨進度給項目部,凡不報者一律不付進度款。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貳份,供需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時生效,至供貨完畢、結清全部購貨價款時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石材 供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