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產品購銷合同範文彙總十篇

合同5.35K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產品購銷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產品購銷合同範文彙總十篇

產品購銷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甲方支付剩餘款項。

第二條 交貨期:自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起5日內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交貨地點、費用承擔及所有權轉移:乙方通過物流發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乙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甲方簽收之日起轉移,運輸途中產品的`損毀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應做好適合物流運輸的產品包裝,並隨貨附《貨物清單》(加蓋合同章),詳細註明產品規格及數量,甲方根據貨物清單內容驗收貨物。

第四條 甲方自收到貨物起7日內可對產品的規格、數量等產品信息提出異議,乙方必須在3日內答覆並提出解決方案,否則甲方有權退貨並要求乙方承擔所有的費用。

第五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甲方所購買的產品質量和乙方提供的樣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異屬於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給甲方造成危害和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除雙方協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總金額的2%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端,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作出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三、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四、交(提)貨方式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的`費用負擔

六、合理損耗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驗收方式及提出異議期限

九、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供需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需方購買供方的產品和設備,達成一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購銷合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產品、金額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金額(金額單位:人民幣元):詳見清單

合同總金額(大寫): (¥ 元)。

2、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供方開始安排設備進場施工,在施工完成後經需方驗收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付給供方全部貨款,即 (¥ 元)。

第二條 貨物的交付與驗收

供方交貨前,需方應根據合同設備的安放或安裝要求準備好相應的環境條件,如因交貨環境未準備妥當而造成供方交貨延遲,供方不承擔延遲交貨的責任。 需方在施工完成之日起 3 日內對設備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產品品牌、原廠商、產地、規格型號配置、數量等是否與本合同或裝箱單等文件相符;相符的,需方應予以簽收,並向供方提供驗收單,驗收以合同第一條所列貨物清單爲準。如對驗收結果有異議,則應在供方施工完成後 3日內向供方書面提出,供方交貨後 7 日內未收到需方的書面異議,視爲驗收合格。

第三條 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供方保證交付需方的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產品和設備均符合生產廠商的相關技術規範。合同項下產品、設備保修期按照生產廠商相關標準執行,從需方收到合同項下產品設備之日起開始計算,在免費保修期外,供方可提供有償售後服務。

本合同產品保修一年。(詳見產品清單)

第四條 貨物所有權和保管風險

在需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本合同所列設備的無論在什麼地點,所有權均歸供方所有,供方有權在因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前提下,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需方的'所有設備,由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包括:運輸、保險、設備磨損等一切費用)由需方承擔。 從本合同生效起,到供方將設備交付需方止,本合同中所列的設備的保管風險由供方承擔。在供方將貨物按本合同所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後,貨物的保管風險自動轉移至需方,供方不再承擔任何保管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果供方無法按時交貨,每延遲 5個法定工作日,供方須向需方支付合同貨物總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額爲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十。在延遲交貨 30 個工作日以上,需方有權終止合同。供方應返還需方已支付的合同預付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如果需方不能按時付款,每延遲 5 個法定工作日,需方須向供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額爲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十 。在延遲 30 個工作日以上,供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以任何方式收回已交付的設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

如果因戰爭、火災、水災、颱風、地震等依法視爲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造成無法按時履行義務時,不視爲違約,待不可抗力消除後,應繼續履行合同中未履行部分,不可抗拒之因素的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區的相關政府部門或公證機構出具,同時於不可抗力發生後20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將爭議提交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其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之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定補充協議。

3、供需雙方全部履行本合同及相關附件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所附附件及補充協議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傳真簽署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供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聯繫人:

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產品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醫療機構):

乙方(供應商):

爲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及全省衛生系統紀檢監察暨糾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醫藥購銷行爲,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和醫藥產品經營秩序,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醫藥購銷廉潔協議書並予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購進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產品發票價外的贊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費用開支。

二、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價證券、現金、購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員暗示或索要,乙方應予拒絕,並有責任如實向甲方紀檢監察部門反映情況。

三、甲方工作人員不得替乙方非法統計藥品、耗材銷售數量等有關信息。

四、乙方不得暗中給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贈送有價證券、現金、購物卡、宴請、娛樂及提供國內或境外學術活動等手段影響甲方醫生的使用醫藥產品選擇權。

五、乙方洽談業務,必須在工作時間到甲方指定科室聯繫商談,不得到臨牀、門診推銷醫藥產品,不得藉故到甲方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家中訪談或向介紹人提供任何好處費。

六、乙方在銷售活動中,要自覺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產品質量,做到誠信經營。

七、乙方如違反以上條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購銷合同,列入不良行爲記錄,並在單位內通報,取消藥品等醫藥產品配送資格2年,涉嫌違法的,由執法部門予以處理。

八、甲方工作人員如違反以上條款的,甲方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廉政制度規定給予處理,涉嫌違法的,由執法部門予以處理。

九、本協議書爲醫藥產品購銷合同的.附件,與購銷合同一併執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紀檢監察部門執一份,並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5

購貨單位(甲方):

供貨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約,以茲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在簽訂供貨合同後,乙方按以下規格型號及數量供貨:

合約適用期及說明

價格以具體洽談後的.最終定價爲準. 產品品質保證:

乙方保證產品是由原廠商供應、全新、未曾用過,完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和性能。

三、 產品驗收:

甲方應按照合同的規格型號及數量對產品進行驗收.

保修及售後服務按隨機質量保證書條款,由保修站負責保修。

四、 其他: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除應繼續履行合同外,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因貨物在運輸及保管過程中發生任何問題而拒付貨款。如果發生問題應由甲方負

責向貨運公司交涉賠償問題,需要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3、本合約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之日止。 4、本合約文本中涉及到的簽名須以手寫爲準。

5、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

付款方式:

供方按貨款購銷意向合同)合約簽定單位出具增值稅發票及運輸發票,以匯票方式結算。在雙方對結果無異議的條件下,供方提交發票後,需方在30內一次性結清貨款。

甲方:乙方:

(蓋公章或合同章)(蓋公章或合同章)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字: 法人代表授權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產品購銷合同 篇6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所採購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型號、數量、合同價格及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國標

三、交(提)貨時間:

四、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結算方法和期限:

六、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1)向法院起訴(2)向工商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7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計量單位、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包裝應保證產品到交貨地完好無損,包裝費由供方承擔,不回收。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標準:需方提供時在提貨地點依據雙方協商標準對所需貨物進行驗收。若有問題請在自提貨日起10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第七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八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8

總合同號: 字第 號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爲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爲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爲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爲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爲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爲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爲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爲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爲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爲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爲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爲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爲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爲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爲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爲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蓋章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電話: 電話:

產品購銷合同 篇9

供方(): 電話: 傳真:

購貨方: 電話: 傳真: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及金額。

名稱 規格 貨號 數量 單價元/個 總額

二、供貨要求: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乙方對甲方的使用環境和使用目的已經瞭解,乙方負責提供能滿足甲方使用要求的設備,並且保證該設備符合行業標準和國家相關法律法律以及政策的要求。

2.產品應是全新的,經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在其使用壽命內應具有滿意的'性能。

三、包裝:

供方負責產品的包裝。包裝前供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

四、付款:

1. 訂購需付_____定金給供方,全部產品生產完成,經購方檢驗合格後,購貨方應在發貨前付清全部貨款。購貨方貨款到賬後,供貨方須在24小時內發貨,否則,每日向購貨方支付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合同簽訂後起在五個工作日內購方定金沒有到賬,本合同自動失效。

五、交貨:

簽定合同後供方即安排生產備貨,購貨方付清全部貨款後發貨,交貨地點爲廣東佛山市。

六、運輸:

供方負責安排運輸,費用由購方承擔,供方負責裝車發運工作。

七、質量承諾:

如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3日內(以傳真日期爲準)給與答覆,如供方對購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供方應負責更換或退貨,並承擔相應損失。若供貨方3日內未給予答覆,購貨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供貨方賠償購貨方的損失。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須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即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

2.合同在實行過程中出現的未盡事宜,雙方在不違背合同的原則下,願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結果及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書面達成,經雙方簽字認可,並作爲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無法協商解決,在購貨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購方開戶銀行: 供方開戶銀行:

卡 號: 卡 號:

稅務登記號:

購方(蓋章): 供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產品購銷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交貨時間:乙方在接訂單後按甲方指定7天內到貨。

二、付款方式:貨到付款,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書面存檔。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