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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生源雛雞購銷合同範文

合同1.16W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自生源雛雞購銷合同範文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爲更好的推廣和發展土雞養殖事業,乙方自願與重慶久俊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合作,爲明確雙方的利益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 土雞苗品種、數量和價格

1、甲方提供給乙方 土雞苗共 只;單價爲 元/只,共計 元。

第二、供雛時間和交貨地點

約定出苗時間爲: 交貨地點爲:

第三:本合同金額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總金額爲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需提前預定雞苗,並支付定金(總金額50%) 元(大寫 ),並且在甲方雞苗出殼三日前支付餘款 元(大寫 )不得拖延;所有款項以現金或銀行匯兌的方式一次結清。

第四、權責關係

1、甲方須給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雞品種;

2、如雛雞飼養一段時間後,乙方發現超過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種,經有關質量檢驗部門鑑定後,認爲屬實,則甲方按乙方養殖成本及超過合共規定數量的部分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應在出殼24小時內給雛雞注射馬立克氏疫苗,保證接種密度不低於98?;

4、甲方保證一週內成活率95?以上(煤氣、溫度、藥物中毒等人爲因素除外);

5、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鑑別率爲90?以上;

6、甲方爲乙方提供運輸雞苗所需的包裝;

7、甲方因故不能準時交貨或數量不足,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除退還不足數量的貨款外,不足數額每隻雞雛另外賠償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雞日期,定雞戶必須按通知日期取雞,到期不取雞,定金全部歸甲方,乙方需賠償甲方其他損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遲要雛,必須提前18天通知甲方。此期間內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定金歸甲方所有,每隻雛雞額外再賠付0.5元。

10、乙方若有變動,務必在甲方上種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1、育雛期間,對於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損失,甲方不符任何責任。

12、雞苗運到後發生的非廠方責任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經有關部門鑑定爲廠方責任的,甲方需賠償相關損失。

13、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後,不負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4、對通過銀行結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15、甲方按合同規定交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貨物總價值的5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和費用。

第五、運輸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之前應做好接雛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育雛室的消毒、溫度溼度控制以及各種相關設備的調試,如果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需要委託甲方運輸雞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運輸費用,並按時在接獲地點接收雞苗,乙方因故沒有按時在約定接獲地點接貨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上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當地勞動仲裁委員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再有補充須以書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