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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合同集錦15篇

合同1.58W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知識產權合同集錦15篇

知識產權合同1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方(代理商):

爲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爲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爲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代理商):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甲 方:北京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知識產權合同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詞曲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報酬支付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品爲自創歌曲或擁有其版權及相關鄰接權(作品具體名稱見附件《作品登記表》)、

鑑於乙方具有版權保護職能,接受委託後具有版權認證,版權保護,版權代理等相關權限、

基於上述方面,爲使甲方作品得到相應的版權保護和維權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發展、傳播。甲方決定將作品交由乙方進行版權認證和代理,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將認證作品相關資料如:歌詞,曲譜,歌曲mp3,作者資料等上傳至乙方指定合作網站:__________________。並授權__________________將甲方歌曲在本站進行展示、播放、推廣。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______元版權登記認證費,在資料上傳後的______日內銀行匯款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郵局匯款: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得到版權登記認證證書日起,如發現有他人侵權現象,可向乙方舉報。乙方將在5個工作日內取證,並提供律師協助維權。

(4)甲方同意將其作品授權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5)甲方保證享有授權乙方委託的權利,並無以相同的方式授權於其他管理部門。

(6)甲方可以對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向乙方提出要求,進行論證提出解決方案,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甲方保證擁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權利。如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權益,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需在甲方版權費到帳起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甲方音樂作品的登記認證工作,並將登記認證證書郵寄給甲方保存。

(2)乙方需負責對甲方登記認證作品進行推廣及宣傳。

(3)乙方同意甲方授權,爲乙方代理其作品與第三方進行商業合作。所得利潤扣除營業稅後,70%歸甲方所有,30%歸乙方所有。所得稅由各自承擔。

(4)乙方在實施本協議的過程中,應尊重甲方享有的參與權、知情權,同時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5)乙方爲了有效保護甲方授權的權利,有權聘請律師代替甲方向侵權者提起訴訟。如何訴訟及訴訟成本等,根據實際情況與甲方共同商議決定。

(6)乙方受託甲方授權的權利帶來的收益(含訴訟收益),按實際收益扣除10%服務費後,及時支付給甲方。(稅收各自承擔)

(7)乙方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使甲方授權的權利得到儘可能有效的保護。

3、所得利潤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十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甲方金額按甲方指定友情鏈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按《稅法》規定各自繳納稅收。

4、本合同有效期爲5年,至期滿前60天甲方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本合同自動延續5年,之後照此辦理。

5、甲方有權通過終止本合同收回授權乙方代理的權利,但應書面通知,在通知前簽訂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畢止。

6、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變更及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

9、本合同視同授權委託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3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hetong/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箱: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身份證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鑑於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甲方工作,同時乙方願意受聘;

鑑於乙方對公司應承擔的責任;

鑑於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間,將在其職務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及開發結果,並將因業務需要接觸到甲方擁有的各項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技術、市場等方面的各種商業祕密,這些研究、開發結果以及有關的商業祕密都是屬於甲方的財產,對於甲方具有一定的商業價值。

爲了維護甲方的商業利益,並明確乙方作爲甲方員工所負有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在遵循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信息祕密的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一) 職務開發結果

所謂職務開發結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間,爲履行自己的職務所完成的或者所構想的所有研究及開發結果,包括(但不限於)

1、產品設計、工模具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

2、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計算機軟件及其算法、設計、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

3、商標設計、標誌設計等;以及雖不屬於自己職務範圍但屬於甲方業務範圍的所有上述研究、開發結果,以及對甲方現有研究及開發結果的改造;

4、“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資源和有關工作條件進行的創作、研究、開發成果”亦歸屬甲方。

(二) 商業祕密

所謂商業祕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內瞭解到的,或者乙方爲履行自己的職務而開發出來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這些類型:

1、關於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思之中的產品設計、客戶資源、項目方案、項目建議書、需求說明、設計文檔、程序源碼、目標碼、運行程序、用戶手冊、工具模具、製造方法、工藝過程、材料配方、經驗公式、實驗數據、設計等方面的信息、資料、圖紙、模型及樣品等;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服務項目的信息和資料;

3、甲方現有的或者正在開發之中的質量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方法等業務活動方法;

4、甲方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的信息;

5、甲方的各種管理規章、制度及經營管理的各種文檔、資料及計算機中存儲的有關信息;

6、甲方企業內部網上的所有應用系統的個人id文件、帳號名及口令;

7、按照法律和協議,甲方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責任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 職務開發結果的權利歸屬

(一)乙方同意,自己作出的所有職務開發結果應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報告。

(二)乙方認可,任何職務開發結果的所有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包括(但不限於)

1、任何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和專利申請權;

2、設計圖紙、計算機軟件、商標設計和標誌設計的著作權;

3、對商業祕密的權利,對商品名稱和商標的專用權等。

4、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及第(二)款項下所列明的各項權利。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採取甲方認爲取得和保持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知識產權所需的一切法律行爲,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並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認甲方的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

(四)乙方同意在未獲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時,決不把有關上述職務開發結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三條 原有知識產權及有關業務的說明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應向甲方書面說明

(一)乙方在此之前已經擁有的各項專利技術、著作權和商業祕密(當然可以不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二)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當然不得透露這些商業祕密的實質內容);

(三)乙方在此前按照協議已經向任何第三方許諾在一定時期及一定工作領域內不得從事的活動。

此項書面說明爲本協議的附件。如因乙方未說明上述各項而產生的一切商業或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不泄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終止之後,除非是爲了履行自己在甲方的職務或者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爲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無論這些商業祕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開發出來的。

第五條 限制競爭性行爲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及離職後2年內,決不直接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有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向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是直接的或間接的)諮詢性及顧問性服務,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界聘用。

第六條 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一)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括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檔、記錄、筆記、提綱、數據、源程序、目標程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二)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在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信息在本行業中成爲公知的信息。

第七條 不存在牴觸性協議的保證

乙方聲明並保證,接受甲方聘用並簽署本協議(包括附件)並沒有違反自己曾經簽署過的其他合同或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無論甲方或者乙方,若有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爲,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由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九條 雙方確認

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條 管轄的約定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不能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二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三條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四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6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贈送_____________(贈與的標的物,如贈與微機一臺,應寫明“浪潮386型微機一臺”,如其他物品,也應寫明該贈與物是什麼、在什麼位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____(標的物)贈送給乙方,其所有權證明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證明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證據名稱,如贈與房屋,就應有房產所有權證,贈與微機應有購買該微機的發票等)

2 、贈與物的交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交割的條件,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交割,辦理什麼手續等等)

3、乙方應在期限內辦理所有權轉移的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爲拒絕贈與(也可以約定其他條件)。

4、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日起生效(可以寫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7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

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

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8

主辦方(甲方):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參展方(乙方):__________

爲了加強展會知識產權保護,維護會展業秩序,推動會展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____________

2.展會地址:____________

3.展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參展項目知識產權情況審查

1.乙方應當合法參展,並配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的審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乙方參展項目涉及知識產權的,應當攜帶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參展;參展項目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標註。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點(以下簡稱“投訴點”)有權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第三條投訴與處理

1.甲方應當進行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宣傳。

2.甲方應當公佈甲方或者投訴點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或在展會場館的醒目位置公佈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舉報投訴電話。

3.乙方認爲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或者投訴點投訴,也可以請求甲方出具參展的相關事實證明。

4.甲方或者投訴點應當立即受理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知識產權權利人及利害關係人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並在受理後24小時內將相關投訴材料送達被投訴人。

5.乙方在收到投訴材料副本或者複印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答辯,出示權利證明,並配合甲方或者投訴點對涉嫌侵權參展項目進行查驗和取證。

6.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甲方或者投訴點可進行調解。

7.必要時甲方可以將有關投訴、舉報材料移交相關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條乙方承諾

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就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知識產權行爲向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侵權處理請求,且僅要求乙方停止在本屆展會中侵權行爲的,乙方承諾接受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侵權處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從展會上撤出侵權參展項目、遮蓋等處理措施;乙方拒不採取措施的,甲方或者投訴點可以予以撤展。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責令乙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爲;

(3)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4)乙方不答辯或者不能作出有效舉證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或者撤展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撤出侵權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的;

(2)撤出侵權參展項目、採取遮蓋、撤展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或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出參展項目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乙方因惡意投訴而給其他參展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的參展項目包括展品、產品及照片、展位設計、展具設計、目錄冊、視聽資料以及其他相關宣傳資料。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日

知識產權保護協議書7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

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仲裁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知識產權合同9

主辦方(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參展方(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爲維護展會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展會名稱、地址及期限

1.展會名稱:

2.展會地址:

3.展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展前審查

1.乙方應當在參展前自行檢查參展項目的知識產權內容,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參展知識產權承諾書》(見附件一)。

2.乙方應當攜帶與參展項目相關的權利證明原件或者複印件參展,並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展項目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3.甲方或甲方設立的知識產權投訴機構(以下簡稱“投訴機構”)有權在展會開始前對乙方參展項目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展品、展臺、展板、相關宣傳資料 □ 其他:

4.乙方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並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審查所需物品及資料。

5.甲方的展前審查工作應當於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發現乙方的參展項目可能引起知識產權糾紛的,有權督促乙方再查或者採取相應措施。

第三條 展中投訴處理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展會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和相關專業技術方面的宣傳諮詢服務。

2.甲方應當在顯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的受案範圍和聯繫方式,並公佈甲方或者投訴機構的服務事項、投訴程序、投訴地點和聯繫方式。

3.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知識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規範使用其參展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

4.乙方認爲其他參展方的參展項目侵犯其知識產權的,有權向甲方投訴,也可以自行與該參展方交涉,但不得擾亂展會秩序。

5.甲方應當按照《展會知識產權投訴處理程序》(見附件二),接受乙方對其他參展方或第三方對乙方的知識產權侵權投訴。

6.甲方接受投訴後,有權對投訴涉及的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對乙方的參展項目採取拍照、複印、錄像等措施,並在各方自願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7.乙方被投訴的,應當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交書面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做出不侵權的舉證。

8.甲方應當妥善保管投訴有關資料,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對投訴涉及的有關情況出具相關事實證明,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9.甲方應當對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掌握的乙方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書確認乙方參展項目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

(2)乙方承認其參展項目涉嫌侵權的;

(3)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陳述意見和相關證據材料的。

2.屬於下列情況的,甲方有權直接對乙方參展項目採取撤展或者遮蓋等處理措施,並由乙方承擔甲方採取處理措施的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1)乙方拒不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的;

(2)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後乙方擅自恢復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調查處理的。

3.除前款情況外,甲方直接採取撤展、遮蓋等處理措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與第三方的交涉擾亂了展會秩序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過投訴機構解決知識產權糾紛;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參展資格。

5.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起訴;

2.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有多種文字文本的,應當以中文文本爲準;與合同有關的爭議,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決。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對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0

甲方(作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編輯部

甲、乙雙方就論文版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是論文(以下簡稱“該論文”)

(1)唯一的作者:_______________

(2)作者之一以及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2.甲方保證該論文爲其原創作品並且不涉及泄密問題。若發生侵權或泄密問題,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對該論文的以下權利轉讓給乙方:

(1)彙編權(論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譯權;

(3)印刷版和電子版的複製權;

(4)網絡傳播權;

(5)發行權。

4.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該論文後第5年的12月31日。

適用地域:世界各地。

5.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在本合同第3條中轉讓的權利,甲方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後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彙編在甲方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6.該論文在乙方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費,數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7.該論文在乙方編編輯出版的《中國心理衛生雜誌》(不論以何種形式)首次發表後,乙方將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付酬金額另行通知)並贈送樣刊。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該論文版權轉讓期限。

9.其他未及事宜,若發生問題,雙方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

甲方(代表):

乙方:《中國心理衛生雜誌》編輯部

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識產權轉讓合同5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形象標誌設計大賽中獲獎及入圍作品的知識產權轉讓給乙方(參賽序號_________作品名稱___________),轉讓後該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本次活動主辦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所有,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活動主辦方如在LOGO使用過程中發現甲方抄襲其它標誌或者因此而產生的糾紛及連帶責任,甲方應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經濟賠償。

甲方在本次大賽中獲得的獎金涉及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所在地繳納。

甲方以光盤形式刻錄原文件,與本協議一同快遞至乙方指定地址。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合同範本《知識產權轉讓合同》。

雙方就此/hetong/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1

甲方(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乙方(被委託方):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 專利的申請加急事務,經雙方協議,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如下條款:

一、 乙方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義務,負責爲甲方提供專利申請加速授權服務。

二、 乙方必須如實、及時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委託終止時應當報告結果,轉交委託成果。

三、 本合同內容雙方均應保密。乙方應嚴格保守委託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四、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加急代理費共計人民幣 元整。在甲方支付費用後,乙方在專利申請日起五個月內,將專利證書交與甲方。

五、 如果乙方在規定期限內未能將專利證書交予甲方,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將專利申請加急的全部費用退還給甲方。

六、 甲方如有有關專利的法律事務向乙方諮詢,乙方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提供無償的諮詢服務。

七、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甲方申請的專利做出通知,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八、 雙方出現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需向青島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未規定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協議於20xx年 月 日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

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

l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x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logo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

轉讓後該logo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logo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logo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logo交付甲方,甲方籤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ogo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logo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logo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

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logo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vi手冊及vi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籤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籤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知識產權合同14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巧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巧(器件)的開闢商及製造商、增值交易供給商自願構造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巧,新交易以及各種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本領和對交易的承載本領進行探討,構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發起,互助鞭策華語地區移動交易成長,滿足日趨充裕的移動交易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經過議定友愛會商根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發起中具有的有權結果的履行允許達成同等定見;贊成簽訂本和談。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參加本論壇,簽訂本和談的掃數成員。

1.2 一方:是指參加本論壇,簽訂本和談的任何一個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清除上述一方以外,其他掃數簽訂本和談,參加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和談外其他方:是指除簽訂本和談,參加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構造。

1.5 倡導性發起:是指經過議定論壇表決程序經過議定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巧或新交易的技巧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保舉和利用。

1.6 有權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和談見效前及見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具有知識產權的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和談外其他方的智力工作結果依法獲得的(無形資產)特有權力,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着作權的文件、技巧及相干結果的合法權力。

1.8 允許方:是指具有本和談中的有權結果,並賜與其他成員傍邊的一方或多方履行允許或授權其他各方利用的一方。

1.9 被允許方:是指對本和談中的有權結果,獲得其掃數人(允許方)履行允許或利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允許範疇

除非允許方和被允許方就有權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允許和談(以下稱“允許和談”)另有法則,在本論壇所觸及的掃數探討範疇內,有權結果的允許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巧範疇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巧的計劃、開闢、利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力和任務

3.1 各方應各自包管資本,致力於符合和推行利用本論壇最終構成的各項倡導性發起。

3.2 經過議定論壇表決程序經過議定的倡導性發起,以及或由論壇成員互助評論辯論和探討構成的其他結果,除論壇成員在此中已具有的有權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互助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發起的構成進程中應照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供給的文件、資料和技巧結果中是不是包括知識產權或大略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發起構成之前對觸及的本身具有的知識產權發起主張。若倡導性發起構成後發覺存在論壇成員還沒有表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憑佔有關論壇法則,從頭對倡導性發起進行評論辯論和表決。倡導性發起被論壇經過議定前,任何成員可以謝絕在議案中參加其知識產權並謝絕允許。

3.4 若上述倡導性發起,相干結果中包括一方的有權結果,該方將連續具有該方對有權結果的掃數權力。

3.5 倡導性發起被論壇經過議定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謝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允許,詳細的時候和處理方法,各方將另行評論辯論,並在有關法則中肯定,但論壇成員不該隨便撤回其已經發起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經過議定成爲倡導性發起,在倡導性發起中包括其有權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同等,與其他成員簽訂有關允許和談,允許和談的簽訂應基於剛正、公道、非鄙視的原則。若該成員謝絕進行允許,應以書面式樣闡明公道原因,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允許和談另有法則,允許方根據本和談做出的知識產權許但好壞獨有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除的和不可讓渡的。同時,允許方可向和談外其他方進行允許,其前提不受本和談的限制,由允許方自行決議。

3.8 倡導性發起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法則與有權結果的掃數者簽訂和談,簽訂的時候,範疇由成員自行決議。

3.9 對付論壇未構成的倡導性發起,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理,但不該侵犯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力。

3.10 允許方向被允許方的授權範疇和允許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訂的允許和談爲準。

3.11 各方贊成將在本論壇內恭敬和保衛和談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和談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力掃數者的允許。

第四條 與有權結果相干的信息

允許方該當作公道的竭力及時向被允許方供給與其有權結果相干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結果數量;有權結果闡明書、附圖和權力要求書。

上述信息供給的詳細安排遵照兩邊達成的允許和談履行。

第五條 隱瞞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踐諾本和談所公道必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和談及與本和談相干的掃數信息嚴厲隱瞞。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允許,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和談及相干隱瞞信息表露給和談外其他方。

5.2 本隱瞞條目在本和談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和談後大略本和談停止後連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隱瞞和談的條目適用於各方在本和談項下的隱瞞任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允許和談另行法則,允許方異國任務向被允許方供給任何相干的技巧贊成與辦事。

6.2 本和談下產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負擔。

6.3 論壇構成的倡導性發起,以及由論壇成員互助評論辯論和探討構成的其他結果,進行掛號、申請專利等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力掃數者負擔。

第七條 關照

本和談下要求或許可發出的掃數正式關照、要求、哀告、贊成和別的通信來往(以下稱“關照”)應採取書面式樣,同時採取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法發送給應接管關照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和談引發的或與本和談有關的任何爭議,最終該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辦理,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同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法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判決是結局的,對參加仲裁的各方均有束厄狹隘力。

8.2 本和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和談自本論壇倡導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印後見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和談有關法則被提早停止或撤除。各方可以在本和談期滿前經過議定友愛會商肯定是不是連續本和談。

9.2 除非允許和談另有法則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和談,本和談停止時,本和談項下付與被允許方的掃數允許也應停止,並且被允許方應立即中斷利用允許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允許方應歸還或燒燬由允許方向其供給的掃數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贊成,任何一方不得隨便點竄或清除本和談。任何對本和談的補充,點竄或清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和談的一部分,與本和談具有劃一法律出力。

9.4 本和談見效後,如任何和談外其他方盼望享有和談所述權力,負擔本和談所述任務,該和談外其他方該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干工作法則所肯定的程序參加本和談。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和談。

9.6 本和談一式貳份,和談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劃一法律出力。

知識產權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典睛設計工作室

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將設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XX知識產權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XX的所有知識產權及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XX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爲甲方設計的XX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XX的商標註冊事宜(爲期2個月,以乙方設計的XX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甲方如在商標註冊過程中碰到被商標事務所退回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

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XX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XX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XX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若因XX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____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