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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工程合同模板集合9篇

合同1.7W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工程合同模板集合9篇

工程合同 篇1

拆房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拆房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規定,對 範圍內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實施統一拆除。經雙方協商,爲明確雙方職責,保證拆房工作順利進行,簽訂合同如下:

一、 拆房工程項目:

1、 拆房工程範圍:

2、 拆除房屋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具體以拆遷協議面積爲準,按本合同確定的單價結算。

二、 合同價格:

確定拆除舊房建築面積單價爲 元/平方米,合計總價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結算時拆除舊房面積按實際調整。

三、 付款方式:

區塊內房屋拆除完畢,經結算後乙方應一次性付清。

四、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始拆房,各單體建築物(構築物)拆除工期自拆遷戶簽約騰空後,一個月內完成。其中單家獨院房屋在十五天內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內完成。情況特殊的在簽訂合同時另行協商。

2、施工期間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雙方可另行協商延長工期。

五、 拆房要求:

1、 乙方承攬的`拆除舊房範圍必須根據合同確定的紅線範圍內及甲方指定的實施拆除作業,包括所有建築、構築物及一切設施,拆至室內地坪面止,並將建築垃圾清運完畢。拆除後的建築材料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處理。

2、 房屋拆除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編制拆除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報管理單位審批備案;應落實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並報管理單位備案;乙方在拆除現場必須設置現場辦公室,並建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和安全職責。

3、 乙方在拆除房屋時要始終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要現場指揮拆除作業,如有事離開時,必須有1—2名施工管理人員(持有上崗證)留在拆房現場指揮拆除作業。

4、 拆除工程現場必須設置圍護封閉。在市區主要路段、交通要道兩

側,圍護高度不得低於2.5米,圍護應做到清潔整齊、無破損,不得有礙市容觀瞻。

拆除工程二層以上必須搭設腳手架,在市區主要幹道兩側和居民住宅周圍進行拆除工程,必須採用鋼腳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形式,必要時搭設防護隔離棚。

5、 乙方從事拆房工作的人員參加人身安全保險,保險單送管理單位效驗備案。無保險者一律不得拆房。

6、 乙方必須首先對種類窖池、水池、水井及電線、電纜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障礙物進行清理或清除,並設置明顯的警告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確保拆房施工現場的安全。

7、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頭戴安全帽,腳穿勞保鞋,高空作業不準疲勞作業並應繫好安全帶,進入危險區域應採取嚴格的防範措施。不準酒後從事拆除作業。

8、 拆除工程作業一般自上而下,按順序進行,不得立體交叉拆除作業;拆除時應先拆除非承重結構,後拆除承重結構;拆除欄杆、樓梯和樓板、腳手架應與同層次整體拆除進度相配合。

9、 做好現場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須堆放整齊,周圍道路溝管暢通,不準亂佔馬路和人行道,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制度,瓦礫雜物不準散置馬路,要每日清鏟乾淨。

10、 從承接拆房施工任務至拆房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並移交甲方前,乙方對施工現場負全面責任。乙方在拆房過程中如出現拆房人員或其他人員人身傷亡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涉。

11、 拆房施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不準行兇鬥毆,不準聚衆,不準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服從統一管理。

六、 違約責任:

1、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轉包,如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經濟和法律的全部責任。

2、 甲方交付乙方單體建築物(構築物)被拆房屋鑰匙後,乙方應立即組織人員進場施工。如乙方三天內不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內不組織人員進場施工,甲方扣除乙方違約金3000元外,並可另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所需拆房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代表: 負責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期限:

工場製作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廠製作竣工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現場安裝開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現場安裝完成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工程造價:本合同工程製作價格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圓整)

(具體見附表:工程施工報價單及工程施工圖)

5.計價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施工圖紙

1.甲方設計並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監理工程師各執一份__(見附表二:工程設計施工圖紙)。

2.乙方應按照圖紙以及進行施工。

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對圖紙進行一定修改。修改增加的工作量不超過總工作量10%的情況下,乙方不另行收費;超過該標準時,雙方協商增加費用。

第三條:甲方權責

1.甲方應按時付清工程款。

2.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協助工程竣工驗收。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在現場施工用水用電。

4.甲方負責協調周圍鄰里的關係。

第四條:乙方權責

1.按時開工,竣工,負責材料進場。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及甲方客戶提供材料樣本,2套,經甲方確認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4.保證施工現場的清潔,施工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5.嚴格按照雙方確認的材料及圖紙施工並按時完成。

6.施工中負責有關材料、現場的看管、保護。

7.__乙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明覆印件,施工證件,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甲方協助)。

8.在業主方違約時,應協助甲方追討欠款。

9.__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質量問題(如斷裂、倒塌、電路引起火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施工中乙方及乙方人員的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人員的財產或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__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不建立勞動關係、勞務派遣關係或勞務關係,乙方應自行與員__________工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法所規定的`用人單位義務。

第五條:質量標準

以甲乙雙方事先約定的質量標準爲依據,同時參考監理工程師的意見。

第六條:工程質量

1.__施工過程中出現工程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工期不順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施工過程修改方案和其它原因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施工,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3.因貨櫃質量問題造成業主方逾期付款、少付款的,甲方有權相應的逾期付款、少付款給乙方。

4.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甲方向業主方賠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就工程質量問題向甲方客戶通過協商談判方式達成賠償或通過減少工程款等方式進行和解,甲方因此種協商或和解所付出的賠償及所減少的收入視爲甲方的損失。

第七條:工程驗收和保修

1.工程竣工驗收時,甲乙雙方均要到場,驗收合格應填寫工程驗收單,乙方負責一年保修(由於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維修並收取相應費用)。____

2.工程驗收時,乙方應保證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與合同約定的材料品牌、種類、質量等項目相輔。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

合同生效後,甲方再按下表中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數

支付時間

支付百分比

支付金額(元)

簽定本合同後三日內

¥__________元

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道具工廠施工完成,現場安裝完畢後支付第二筆

¥__________元

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____商場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

¥______元

人民幣:____元整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未付金額0.1%元(違約金)。

3.__由乙方所造成的工程延誤或放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的100%金額賠償給甲方。

4.__乙方理解,合同工期對工程至關重要,工期延誤將使整個工程失去作用,同時使甲方對客戶承擔嚴重的違約責任。因此,若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10%元(違約金).

5.__若因乙方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嚴重影響甲方客戶店面正常使用的,或因乙方不能製作完本工程項目,導致甲方客戶店面不能按時開業的,乙方需按合同工程款總額的200%賠償給甲方,並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損失包括向業主作出的所有賠償、補償、違約金、扣款等。

6.乙方嚴格按照雙方確認材料及圖紙施工並按時完成,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有權追究相關責任,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設計工程概況

1設計工程名稱:

2設計工程地點:

3設計工程面積:

4設計工程範圍: 室內裝修設計(不含結構設計)

二.設計時間

1 設計限期:

設計限期爲 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計算,到乙方交付全套圖紙之日爲止。因甲方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覆,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 設計交圖步驟及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後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簽定本合同,同時支付首期設計費定金,總設計費的30%。乙方收到定金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裝修設計方案圖構思(包括平面功能定位圖,及一些設計概念圖思想)

(2)甲、乙雙方初步確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確定設計概念後,同時支付第二期設計費用,總設計費的30%。乙方收到設計費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較詳細裝修設計方案:“四維空間動態瀏覽、體驗”(詳細裝修設計方案是在筆記本電腦中討論,修改確認)

(3)甲方確認四維空間立體設計方案後即支付第三期設計費用,總設計費的30%。乙方收到設計費後 天內開始製作四十張左右效果圖,一部驗收設計效果MTV電影,施工用的總體設計尺寸圖。

(4)工地開工後設計師配合施工隊現場指導並對業主提供材料造價及工程質量諮詢服務,完工後甲方滿意十天內支付第四期設計費,總設計費10%的設計費。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設計費。

2.甲方應將設計要求準確、簡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設計人員,並不得隨意更變。甲方更變設計委託事項或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定補充合同(或另定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程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甲方應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設計要求、簽定合同、看圖定樣、支付設計費。

4.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內容。

5.乙方本着認真負責的精神,按照甲方要求完成設計。

6.甲方確認設計圖後,乙方設計師應按約定陪甲方選取施工材料;甲方工地開工後,乙方設計師應根據施工情況需要到現場,解決設計與施工的協調問題(包括甲方委託其他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7.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設計費,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設計計費金額、支付時間與方式

1.設計費總額:人民幣 元整。

2.支付時間:

(1)雙方簽訂委託設計合同時,甲方即應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幣 元。(按設計總額的30%計算)

(2)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 元。(設計費總額的30%);

(3)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設計費即人民幣 元。(設計費總額30%)

(4)若有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設計費應在工程開工前支付給乙方;乙方應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規定爲甲方提供服務所增加的費用,在竣工前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5)工程完工甲方滿意後十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設計費,即 人民幣 元。(10%設計費總額);

五.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有關設計圖紙後,未在合同規定的限期內支付設計費,或乙方無特殊情況延遲交付圖紙,均應視爲遲延履行合同。按每日30元予以處罰。

2.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2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4. 乙方在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六.合同效力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法人應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設計竣工後終止。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4. 乙方在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意做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及局部效果圖各一張。

六.合同效力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法人應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設計竣工後終止。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雙方責任感,確保工程的順利完工,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造價爲人民幣元,即人民幣元整。 本造價內含兩年養護費用。

三、承包方式:

由乙方設計,採用大包乾,即包工、包料、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等完全總承包。承包範圍和內容:設計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所有綠化工程)。

四、工期

本工程工期爲: 20xx 年月日至年月 日綠化工程養護期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按工程進度每月支付完成產值的______%;

2、新工工程完工後支付工程總造價的驗收合格後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剩餘 %的款項;

3、本工程價款不含稅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聘任乙方擔任工程師,雙方就以下問題達成一致協議:

一、甲方僅在申請企業資質時使用乙方的工程師證(編號:),除此而外不參加與其他任何招投標活動及承接工程項目。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負責乙方的工程師證保管,乙方需要時甲方配合給回乙方,但保證十天內返回甲方,甲方如有遺失乙方證件應該負責補回且承擔由此造成所有相關費用及損失。

三、乙方必須保證其身份證、和工程師證等證件的真實無誤,如證件原因造成企業申請不到資質,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20000元。甲方需要用到乙方身份證及畢業證原件時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應隨時配合甲方覈對原件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追回前所付費用。(乙方保證其證書及其他專業職稱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書曾未在北京市內掛靠過)

四、合同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如雙方達成一致意向,甲方可優先考慮聘用乙方,但需重新辦理聘用手續。如雙方未達到一致意向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遷出手續。

五、工資支付方式甲方付給乙方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整)年待遇,再無其他費用補助。乙方實行不坐班工作制。甲方收到乙方證件時付清全款(大寫人民幣),如因乙方原因無法申請資質,乙方退回甲方全部費用,並不再支付其他費用。

六、如甲方因建委覈查資質需要本人配合,甲方支付差旅費人民幣(大寫人民幣)如因乙方原因不能配合覈查,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九、甲方對資料信息有保密義務,不得將有關的證件資料轉給第三方,除雙方協商同意外。

十、甲乙雙方地址、通信電話若有變動時,應須及時(不超過一週)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單選題:

1.施工合同範本規定,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應由【D】組織。

A.發包人

B.承包人

C.監理人

D.設計人

2.某工程的大型設備通過國際招標採用國外承包商製造的設備。外商提交的設備製造圖紙及設備的基礎土建設計文件應由【B】進行審查認可。

A.承包總體工程設計的設計單位

B.發包人

C.監理工程師

D.設備安裝承包商

3.在項目施工中,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的變更,此變更 【B】。

A.須經工程師同意

B.不須經工程師同意

C.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D.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E.發生的費用由雙方約定承擔

4.對於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C】等工作應當由發包人承擔。

A.到貨後,通知清點

B.參加清點

C.清點後負責保管

D.支付保管費用

E.如果質量與約定不符,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5.某建設項目的投票人在現場考察後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問題,招標人離開標時間還剩10天才作出了書面解答。鑑於解答時間短於《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時間,且書面解答與招標文件規定內容不一致,對該問題應以【A】。

A.招標文件爲準,開標時間後延

B.招標文件爲準,開標時間不變

C.書面解答爲準,開標時間後延

D.書面解答爲準,開標時間不變

6.在施工合同中,不論何種形式的仲裁協議,都應包括【B】。

A.仲裁申請書

B.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仲裁事項

D.選定的仲裁員

E.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7.從項目建議書開始到竣工投產的承包方式稱【C】。

A.全過程承包

B.施工總承包

C.設計總承包

D.聯合承包

8.投料試車的組織和試車工作由【D】負責。

A.承包人

B.發包人

C.工程師

D.設備供應商

9.材料採購合同在履行過程中,供貨方提前1個月通過鐵路運輸部門將訂購物資運抵項目所在地的車站,且交付數量多於合同約定的尾差,【D】。

A.採購方不能拒絕提貨,多交貨的保管費用應由採購方承擔

B.採購方不能拒絕提貨,多交貨的保管費用應由供貨方承擔

C.採購方可以拒絕提貨,多交貨的保管費用應由採購方承擔

D.採購方可以拒絕提貨,多交貨的保管費用應由供貨方承擔

10.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屬於細微偏差,修正此錯誤的原則是【D】。

A.以大寫金額爲準

B.以金額高者爲準

C.以小寫金額爲準

D.以金額低者爲準

 多選題:

1.材料採購合同履行中,雙方發現對部分貨物的交貨地點約定不明確,則可【ACE】確定交貨地點。

A.由雙方協商

B.由採購方自行

C.按交易習慣

D.由供貨方自行

E.按供貨方所在地

2.劃分委託監理合同包的工作範圍時,通常考慮的因素包括【ADE】。

A.工程規模

B.招標方式

C.潛在投標人數量

D.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

E.被監理合同的難易程度

3.監理工程師對承包人提出的索賠進行審查時,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證據包括【ABCE】。

A.施工現場記錄

B.各類財務憑證

C.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信函

D.招標文件

E.匯率變化表

4.要使索賠得到公平合理的解決,監理工程師在索賠管理中應遵循的原則是【ACD】。

A.公平合理地處理索賠

B.及時提出和處理索賠

C.儘可能通過協商達到一致

D.誠實信用

E.獨立自主

5.某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過程中,由於某種原因,在投標有效期內未能結束評標工作,招標人需延長投標有效期,則【BCDE】。

A.投標人可以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B.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內容

C.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

D.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E.投標人可以接受招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期限的要求

6.依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規定,下列關於竣工前的單機無負荷試車的說法,正確的是【BCD】。

A.由監理工程師組織試車

B.承包人應在試車前48小時向監理工程師發出要求試車的書面通知

C.發包人爲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

D.試車合格由監理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E.監理工程師未提出延期試車要求,也不參加試車,不應承認試車記錄

7.甲公司將與乙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的義務轉讓給丙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下列關於轉讓的表述正確的有【BDE】。

A.合同主體不變,仍爲甲乙公司

B.轉讓必須徵得乙公司同意

C.丙公司只能對甲公司行使抗辯權

D.甲公司對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爲不承擔責任

E-丙公司應承擔與主債務有關的從債務

8.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是【CDE】。

A.應當先履行的對價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B.應當先履行的合同一方喪失商業信譽

C.合同中未約定履行的順序

D.對方當事人沒有履行債務或者沒有正確履行義務

E.對方的對價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9.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規定,屬於承包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有【BCDE】。

A.辦理施工所需的證件

B.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

C.按規定辦理施工噪音有關手續

D.負責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護

E.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

10.施工中如果發包人出於某種考慮,要求提前竣工,應與承包人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其內容包括【ABC】。

A.提前竣工的時間

B.發包人爲趕工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C.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

D.工程提前竣工的原因

E.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

工程合同 篇7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髮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託、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爲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後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複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託、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後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範。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範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准並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並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並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採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覆,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覆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後2天內不予答覆,即視爲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覆等,並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後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覆,即視爲其確認、同意、批准,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範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託授權範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幹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佔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准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並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於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爲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築物、構築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係,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託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並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範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並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採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範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託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後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後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後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於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覆,逾期未復,可視爲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爲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覈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作出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爲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徵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於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徵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後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後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准後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於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覆,即視爲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後5天內給予批覆,逾期未批覆則視爲其已批准。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約定採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爲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於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並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爲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啓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製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後7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覆即視爲經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託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爲質量驗收和整套啓動的依據。

4.由於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後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後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託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後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並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於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於設計、設備製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後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後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於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範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後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並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5天內予以批准並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覆則視爲甲方代表予以批准,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後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後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並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後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覈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爲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爲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蔘加,乙方應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後5天內予以簽證,並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於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並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爲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並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後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後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採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爲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託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託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後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採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採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製加工非標準設備,並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託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製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爲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採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或配製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後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於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後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爲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後5天內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覆即視爲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對於甲方代表不批准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後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啓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啓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啓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啓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啓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啓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爲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啓動試運驗收後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7.工程移交後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於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於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啓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後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後,由於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後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啓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啓動試運驗收後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於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爲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准,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後5天內予以批准並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後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於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啓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範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築工程保修期:

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爲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爲3年;

②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爲6個月;

③建築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爲1個採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爲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爲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脩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築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於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脩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後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於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製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於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採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脩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後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餘的質量保脩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於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後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後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爲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後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後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後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後5天內給予書面答覆。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爲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覆,視爲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覆的最後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後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爲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築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並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12小時內對乙方採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准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爲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於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爲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採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築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並承擔費用,但由於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後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籤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於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爲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併爲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爲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後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並退還質量保脩金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範圍

2.批准單位

批准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曆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範和電力行業標準、規範。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於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採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複製、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後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後2天內未答覆,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並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准、答覆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爲保證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質量,______投資有限公司作爲本項目工程的建設業主,於_____年___月___日委託成都市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爲本項目的試驗室對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進行工程檢測,用真實科學的質量數據反映該項目的`工程質量,爲工程施工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工作內容

檢測內容及頻率:以現行規範爲依據,進行抽檢工作(中心抽檢和監理抽檢),滿足工程質量要求。

2、檢測依據

(1)施工圖設計文件;

(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

(4)其它現行的相關技術標準、規範或規程。

3、甲方職責

(1)按合同規定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並對其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3)提供現場試驗條件,如:協助維護現場秩序、配合檢測工作等。

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範進行試驗。

(2)合同簽定後,5天內進場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時間爲整個工程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乙方在檢測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負責試驗檢測人員及設備安全。

(5)檢測報告應客觀反映施工水平。

(6)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科學性負責。

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5、試驗檢測費用

(1)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2)檢測費用包乾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此費用不包含橋樑荷載檢測費用。

(3)支付方式:此費用分三次進行支付。第一次,協議簽定後一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第二次,本項目進入路面底基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第三次,本項目進入瀝青路面頂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6、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3條約定,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8、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報告交付驗收,結清試驗檢測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失效。

甲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委託方: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承接方: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1.合同內容

本合同項所指的項目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統配件參考“附件一:物料清單”)

2.合同金額

2.1 合同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

2.2 合同總價已包括執行本合同內工程全部內容之費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簽訂後兩天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rmb___________)。

3.2 設備進度款

當乙方進場並系統佈線完畢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rmb________)。

3.3 工程結算付款

本合同項下系統設備安裝完成,由甲方人員驗收合格之日起後兩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rmb______)。

3.4 最終驗收付款

經甲方代表正式驗收合格之後的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

3.5 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雙方責任

4.1 甲方責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條款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現場的土建、水、電等條件。

4.1.3 安排好貨物在工地的倉儲設施。

4.1.4 協調各施工單位的關係,避免直接影響乙方施工進度。

4.1.5 工程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驗收申請之時起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安排驗收。

4.2 乙方責任

4.2.1 按合同規定負責進行施工設計、供貨、安裝、測試及完成整個工程。

4.2.2 負責安排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免費培訓。

4.2.3 確保所提供的設備材料與質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時的售後服務支持。(響應時間爲全天24小時)

5.安裝及調試

5.1 安裝及調試責任

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設備的安裝、調試負全部責任。

5.2 在整個安裝調試期內,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人員的督導及指引進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標籤:模板 合同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