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有關出口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合同2.49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出口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出口合同範文集合六篇

出口合同 篇1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多裝或少裝│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2

購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__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覈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 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購銷合同樣本。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應註明產品 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3)無國家和部頒 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4)沒有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在合同中必須寫 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 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 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樣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 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 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 產品的數量: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_ 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 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 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 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 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 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 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裝物,應按有關主管部門制訂的 包裝物回收辦法執行;有關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包裝物回收辦法,作爲合同 附件。產品的包裝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雙方應當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裝費超過原定標準的,超過部分由甲方負擔;其包裝費低 於原定標準的,相應降低產品價格。)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 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 列第(^)項執行:

(1)乙方送貨(國家主管部門規定有送貨辦法的,按規定的辦法執 行;沒有規定送貨辦法的,按甲乙協議執行);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 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

出口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爲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託,爲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爲,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本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項目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文件。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本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文件,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文件,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項目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項目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信息,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項目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覈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爲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爲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爲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爲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爲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爲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爲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爲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稅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5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爲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文件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項目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合同 篇6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