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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借款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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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借款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擔保借款合同(15篇)

擔保借款合同1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

甲方爲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進行技術改造,其項目已經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請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外匯貸款.按照貸款辦法和有關規定,業經乙方審查同意,爲明確經濟責任,特簽訂本借款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甲方確認向乙方借得現匯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買方信貸____萬美元(或其他外幣)

第二條借款期限:現匯____年____月.(從第一次用匯之日起到還清本息止);買方信貸____年____月.按本合同所附的用款計劃(略),乙方保證及時提供.如因甲方未按計劃用款而造成乙方組織外匯資金的利息損失,甲方按乙方規定支付外匯承擔費.

第三條借款利息率爲年息:現匯爲____ %(按中國銀行總行公佈的浮動利率計息);按____月浮動;買方信貸爲____ %,按____天計算.在借款期間,每半年計息期應計的利息,如甲方未能支付,甲乙方直接借記甲方借款帳戶內,實行復息計算.由於計息增加的貸款額,不佔用貸款額度.

第四條借款使用;在引進的技術設備成交後,應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進口開證,審單付款等事務.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外匯,不挪作他用,如果發生挪用,其挪用部分,乙方加倍收取利息.

第五條借款償還:甲方在借款期終止日,全部清償貸款本息.甲方因故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時,由擔保單位負責按期歸還借款本息的外匯額度的相應等值的人民幣(包括延期償還的罰息)對逾期未還借的款部分,甲方同意加付____ %的罰息.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的《用匯、還匯計劃》和《還匯(款)保證書》及甲方擔保單位出具有保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在法律上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七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借款使用的有關情況、報表、資料,爲乙方檢查信貸工作提供方便,雙方應積極合作,努力促成項目的早日建成投產.

第八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到期結清本項債權債務時終止.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送____(有關單位)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2

編號: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________________貸款。

第二條借款期限:

此項借款使用期爲____年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

爲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借款利息:

月息________‰,年息______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____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後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並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

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借款償還:

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爲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佔挪用貸款,其擠佔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後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借款方:(公章)________擔保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3

借款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借款方、借款方和擔保方的充分協商,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向乙方發放借款,借款內容如下:

1、借款金額 元,金額大寫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利率:分,放款時利息全部收回)。

二、乙方和擔保方(丙方)可以是具有法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具有清償能力的其它經濟組織。

三、擔保方對上述條款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有權直接向擔保方進行追償,擔保方保證在接到甲方催款通知後的十個工作內清償上述款項。

四、因乙方違約行爲導致借款合同被提前終止,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以及向擔保方追索爲實現債權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五、當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方無條件同意提前承擔全額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保育及其它法律糾紛的;

2、發生缺乏償債誠意的;

3、移民的;

4、不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償還本息的;

六、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律師服務費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擔保方在乙方履行完本合同約定,甲方此筆借款本息收回後,方可免除擔保責任。

八、擔保方如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之約定,未代替乙方清償借款本息,甲方有權按違約總額的萬分之十五(日利率)計算向擔保方收取違約金,違約金由擔保方在其債務履行期內,以現金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如擔保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較大,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的,擔保方還應賠償甲的實際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持有,正本作爲收取借款依據,副本作爲記帳依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4

客戶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出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有效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貸款,爲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貸款爲同一含義。

第一條 借款的金額、時間、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爲人民幣(大寫) 元 (小寫) 元。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實際劃款的XX行憑證時間爲借款起始時間。

3.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資金用途僅限於: 甲方(培訓類)不得將資金用於除合作辦學機構教育培訓之外的活動,且甲方(辦學類)不得提供虛假憑證或擅自改變資金的用途。

第二條 借款的還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A、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甲方從乙方發放貸款的次月開始,按月等額還借款本息,還本付息日定爲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每月等額還貸本息金額爲: 。

B、等額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據載明的期限分期歸還,利息按月計收,最後一筆貸款清償時利隨本清。利息若按月計收結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額遞增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戶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增。每還款 次遞增一次,遞增的金額爲 元 , 每月遞增的還本付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D、分期等額遞減還款方式。指整個貸款期間內,客戶每月歸還本息金額按預先約定的方式規律性遞減。每還款 次遞減一次,遞減的金額爲 元 ,每月遞減的還本付息日爲每月的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實際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的利率

1.貸款利率選擇如下第 種方式: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本合同執行浮動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根據中國人民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按一定浮動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擇其一)確定爲月利率 ,具體計算公式爲: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據載明的利率爲準,浮動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變)。如遇中國人民行公佈施行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則本合同貸款利率以調整後的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按上述浮動方式和比例調整。每季末結息日爲利率重新定價日,如有調整,於利率重新定價日之次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計算。 其他方式: 無論採用哪種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計算基準均爲每月30天,換算公式爲: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且甲方辦妥相關的借貸手續、擔保手續、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續後,向甲方實施貸款的發放和支付。

1.甲方授權乙方將借款轉入以下第 項帳戶: 甲方開立在 XX行的帳號爲 的帳戶。 甲方指定的戶名爲 帳號爲 的帳戶。

2.甲方選擇分期提款的,應當書面確認分期提款事項。分期提款的,貸款期限不予延長,甲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還款,並按照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貸款審覈批准之後,在貸款資金轉入指定的借款賬戶之前,必須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2%作爲此次貸款的風險準備金。該項風險準備金在甲方還款完畢之後退還給甲方賬戶,或直接抵扣最後幾個月的還款。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在甲方出現一些違約現象或者嚴重影響到還款的因素時可以要求甲方提前還款,但需要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權自主提前還款,甲方要求提前還款的至少應在還款日之前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後按規定的提前還款方式去還款。 甲方提前歸還借款,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借款天數計收貸款利息。

第六條 借款展期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同意後簽訂借款展期書面協議。

第七條 還款

1.甲方選擇的貸款還款方式爲:

2.還款資金的來源:

3.預計的還款時間表爲:

第八條 擔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擔保形式爲 個人無限連帶保證。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 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責任。

2. 其保證條款約定: 本合同的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擔保範圍如下:

①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② 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九條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乙方對逾期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計收違約金,每挪用一天,應計收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逾期之日雙方正在執行的貸款利率(1 %)。

3.對既逾期又挪用的貸款,違約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39;違約金標準計收。

4.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對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利息從欠息日起按本條第一款確定的違約金計收標準計收違約金。

5.如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重新定價),逾期違約金及或挪用違約金隨之調整。計收違約金自調整之日分段計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① 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②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爲。

2.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按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因甲方違約致使乙方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爲此支付的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三條 合同簽訂合同需簽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

第三人。

2.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爲通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爲有效。甲方XX在通訊及聯繫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甲方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爲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4.更多其他約定,具體爲: 。

第十五條 聲明條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借款用途、還款時間金額。

2.甲方已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借款人(簽字、蓋章):

時間:

擔保人(簽字、蓋章):

時間:

出借人(簽字、蓋章):

時間

擔保借款合同5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繫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爲(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爲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爲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爲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爲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爲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爲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爲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爲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____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____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

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爲。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繫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爲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爲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6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保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萬元,並由乙方提供抵押擔保,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宜,經友好協商,現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借貸條款

1、借款金額:人民幣萬元整(¥:元)。

2、借款期限:從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項由甲方轉入乙方以下指定銀行賬號:戶名::賬號:;開戶行:。到賬後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據,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據不影響本合同借款事實的認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後使用資金。

二、擔保

(一)抵押

乙方提供座落於肇慶市爲上述借款作抵押擔保。

(二)保證

1、丙方自願爲乙方的上述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保證擔保的範圍: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相關費用。

3、保證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起至乙方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出現以下情形: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出現被人民法院查封、凍結財產的情形;

5、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時;

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約定利率計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金爲止)。

四、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償還本金,除應繼續償還尚欠本息,還應按未還本金額的日萬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全部清償之日止。

2、因不能依約還款,乙方在借款期滿後還款或在訴訟中還款的,按先還利息再還本金的方式償還。

3、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主張債權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擔保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相關費用。

五、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本合同的變更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點:

年月日

擔保借款合同7

貸款人(抵押權人):

借款人:

抵押人: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經貸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借款種類爲_________,借款用途爲___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爲準。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還款方式:

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爲按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爲結息日,次日爲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爲違約。本金到還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當筆貸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抵押人自願以有完全處分權的財產(見附件1《抵押物清單》)作爲抵押物,爲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同時特別約定如下: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二)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從權利、孳息及賠償金、保險金等物上權利。如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物保險,則抵押人須爲抵押物辦理足額的保險。在抵押關係存續期間,貸款人爲該保險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應將抵押物權利憑證及保險單等交由貸款人保存;抵押人授權貸款人代爲抵押人辦理全部保險理賠手續,並確認如貸款人出示本合同條款於保險公司或第三人即足見貸款人有特別代理權;若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時,抵押人應將所得保險理賠款提前償還相應貸款本息或交由貸款人進行提存。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效力及於抵押物殘值或修復後之抵押物全部價值。抵押物價值價減少時,借款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抵押物或其他有效擔保。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抵押人仍應以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登記手續由抵押人負責辦理,貸款人應密切配合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五)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抵押條款仍有效,且抵押人同意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有關抵押條款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六)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則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價值作爲貸款人債權的擔保。

(七)如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或採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須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如抵押人不及時告知而使抵押權人遭受損失的,抵押人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抵押人承諾對展期後的貸款繼續以本合同所涉抵押物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並由借款人、抵押人根據展期還款協議辦理抵押物抵押登記相應手續,貸款人予以配合。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徵得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和提前處置抵押物清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歸還貸款人其他貸款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爲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稅、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貸款人未依約向貸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生效與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生效;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抵押人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合同的履行

(一)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戶,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戶時即視爲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二)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抵押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爲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爲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三條附則

(一)借款借據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所發生的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鑑定費、評估費和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擔。

(三)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抵押人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抵押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說明;本合同主要條款在訂立前均進行了充分磋商。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抵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8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爲_______,擔保範圍爲爲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9

( )銀借合同字第___號

( )銀借合同字第___號

經中國_銀行_______(下稱貸款方)方_______(下稱借款方)和___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元,用於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爲,保證人承擔邊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代償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貨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____%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賬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當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甲方:

乙方:

日期:

擔保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伍仟伍佰萬元整(55000000.00元)

二、借款用途爲: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年利率爲_________%

四、借款期間:借款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甲方以轉賬方式將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用戶名:上海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_________

開戶行:招商銀行上海分行浦東大道支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1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爲準,下同)。

1.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爲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3 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爲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爲________%,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 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爲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 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 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 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 丙方保證責任爲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 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 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 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 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 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 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 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 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爲。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2

債權人姓名:(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姓名:(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大寫:

3、借款期限:自日起至年月

4、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一定用現金還清債權人借款。

2、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借款人承諾簽名:第三條:擔保人承諾:

1、擔保人對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擔責任。

2、擔保範圍:所借現金數額和債權人的費用。

3、我自願擔保,如借款人還不清借款,有擔保人負責還清所有現金和一切費用。承諾人簽字:

第三條:違約責任

借款人違約:如不按期歸還所借現金,從愈期之日起按日自願付給債權人百分之1違約金(每天100元違約金)。

第四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借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債權人、借款人各持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和中間人簽字指印之日起生效。

債權人簽字(指印):

電話:

借款人簽字(指印):

電話:

擔保人簽字(指印):

電話:

中間見證人簽字(指印):

電話:

簽約地點: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爲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範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借款合同1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用於本借款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爲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爲準。借據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爲月息 %,服務費 元。

第四條還款

4.1還款方式爲到期以現金方式一次性還本,每月初支付當月利息。

4.2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照先還相關費用後還本的原則償還,相關費用係指 利息、擔保費、違約金,甲方、丙方爲追回借款本息、違約金等所有支出費用或其他 約定的相關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乙方提前還款需及時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不退還。(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爲限。例:未滿十五天,按十五天結算利息,超過十五天但未滿一個月則按一個月結算)

第六條 罰息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甲方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三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七條 借款擔保

7.1丙方自願爲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擔保,第三人、借款 人也可以向保證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證/質押/抵押)反擔保,具體約定見本 合同的相關條款。

7.2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出借人、保證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 或保證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保證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或反擔保。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8.1 發生下列條款之一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 、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 、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 、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 失民事行爲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 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 、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 的履行的;

F 、發生第7.2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 、在經營性借款中,借款人的經營實體拒絕或不配合出借人對其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 調查、瞭解和檢查的;

H 、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8.2 借款人未按時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及其他產生的費用,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 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對未及時按期歸還本息的,由丙方代償還後,丙方可以 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違約保證金,超過7天的,丙方可以採取一切強制措施向乙方及 反擔保方追償。

8.3 借款人違約,出借人和丙方有權採取本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 間方式處理。

8.4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爲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違約天數。

第九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和保證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索要和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保證人(丙方)提供擔保,借款人和保證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條 保證方式

10.1 A、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 履行債務的或違約時,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 約定的保證範圍 、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B、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在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 清償借款本息且確定無力清償或違約,以至在合同經訴訟或仲裁,並就乙方財產 經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時,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 圍、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10.2超出丙方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0.3丙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合同還款義務或丙方代爲償還或出借人因乙方違約收回 借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十一條 保證範圍

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一個月內;出借人依據合同約定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爲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個月內。

第十三條 丙方的代位求償權

丙方在按照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

有權要求乙方或反擔保人歸還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費5%)和損失等。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4.1、乙方應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費用,並在簽訂合同之時一次繳清:

(一)擔保費: (二)違約保證金:

14.2、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後五天內向丙方清償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的全部款項。上述書面通知對乙方有法律約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帳戶代爲扣還相關款項。

14.3必須承擔合同規定的債務(各)履行期屆滿(即還款期末)以後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須符合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

14.6未經丙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理任何向丙方抵質押的物品。

14.7應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丙方報送反映個人或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借款使用情況、項目進度情況等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積極配合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否則,由此發生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

14.8如需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丙方作爲保證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企業若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徵得丙方的同意。同時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覈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14.10如需變更乙方的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等,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丙方作爲保證人的利益。

14.1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實施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而損害丙方權益的行爲。

14.12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將本企業抵押給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險公司投保並交納保險費,並以丙方爲保險第一受益人。

14.13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如改變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將債務轉讓給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義務: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借款金額3%的違約金。如發生代償,乙方還應承擔自代償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給丙方造成其他損失,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含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15.2如乙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部分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並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質押抵押反擔保條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質押抵押物反擔保時,抵押人、借款人、反擔保人承諾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十六條 反擔保人(丁方)向丙方交納 元(小寫:¥ 元)反擔保保證金,並提供丙方認可的質押抵押物。保證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在接到丙方書面通知三天內向丙方清償履行擔保責任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因實現債權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

質押抵押反擔保範圍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八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的期間爲合同約定的債務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十九條質押抵押反擔保方式: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

20.1 質押抵押人、反擔保人自願向丙方爲借款人擔保的借款提供質押抵押反擔保物,質 押抵押物詳見《質押抵押物清單》 。《質押抵押物清單》 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質押抵押物清單》 對質押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丙方行駛代位權時處分該抵 押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構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質押抵押權的效力及於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產生的孽息、及其從物、從權利、附 屬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 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質押抵押反擔保期間,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是該質押抵押物和反擔保物的合法所有 人(使用人),不得隱瞞質押抵押物存在權屬爭議、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 定質押抵押、出租等情況。未經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質押抵押物轉移、轉讓、出租、 出售、贈與、再質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並不得實施降低質押抵押物價值的任何 行爲。

20.5由於質押抵押人或反擔保人的行爲而使質押抵押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應在5天內向 丙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20.6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質押抵押人應妥善保管和使用質押抵押物,保證質押抵押物的完好,質押抵押權存償 期間,質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應通知丙方並將質抵押事實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 不得長於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抵押物的,應事先徵得丙方書面同意,並將 質押抵押事實告知買受人等相關人員,由此取得的收益用於清償或提前清償借款和費 用。

第二十一條質押抵押反擔保物登記

21.1本合同簽訂後,質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抵押登記手續,質抵押登記證 明在借款全部還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質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 質抵押人應辦理變更登記,乙方應予協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完畢各項義務後,丙方協助乙方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或將相關 權屬文件退還出質人。

21.3出質人應當將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丙方,丙方驗收無誤後應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 證,質物的保管費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質押抵押權的實現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乙方或反擔保方在3天之內仍未清償的,三方協商以質 押抵押反擔保物折價優先受償,也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拍賣、變賣該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2.2 質押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 繼續向借款人或反擔保人及有利害關係的人追償。

22.3 處分質押抵押反擔保物時,抵押人應予積極配合。對本合同項下依法設定質押抵押的質押抵押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抵押人應當在六個月內主動騰空房屋。在處分質押抵押物過程中所產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從拍賣或者變賣價款中優先扣除。

第二十三條保險

當事人應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於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低於借款金額。保險費用由投保人負擔,第一受益人爲丙方。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24.1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丙方損失時,丙方按丁方反擔保金額的2%向丁方收取違約 金,丙方將丁方交納的保證金扣轉爲違約金,收歸丙方所有。丁方還應向丙方賠償所有 費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時按期交納利息,丙方將扣除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15天者,向 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應承擔的全部費用,並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 議書》。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時歸還本金,丙方將扣除全部違約保證金,超期長達7天者, 丙方將立即執行合同中的其他條款和《出售協議書》。

其他條款

第二十五條 轉讓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償義務後,可以無需徵得借款人和反擔保人同意,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他人。轉讓時應當通知借款人和反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佈公告等形式作出。由於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第二十六條公證經協商同意,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不辦理公證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質押抵押人和反擔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十七條獨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其他

29.1 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 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9.2 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第三十條補充條款

30.1 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請公證機關出具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如任何一方違約, 則違約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並承擔強制費、評估費、擔保費、律師代理 費5 %及其它實現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

30.2本合同各條款,已經各方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各方已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 解或疑義。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共同借款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公章):

反擔保人(丁方):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

年 月 日

抵押質押物清單

抵押物清單

質押物清單

抵押(質押)物所有權人簽名:

年 月 日

擔保借款合同15

訂立合同雙方:

貸款抵押人(借款人):

貸款抵押權人(貸款人):

第一條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大寫):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由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訂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市公證處公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貸款期爲: 個月,即自 起,至 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議,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貸款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 年 月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 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日期和數額發放貸款。

2、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3、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合同登記部門、公證處各留存一份。

甲方:(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開戶銀行及賬號: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地址:

訂立時間:

標籤:借款 擔保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