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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割的方式

股票2.42W

證券交易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股票交割的方式

當日交割

指買賣雙方以成交後的當日就辦理完交割事宜。適用於買方急需股票或賣方急需現款的情況。上海證券交易所目前採用此種方式。

次日交割

指成交後的下一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則順延一天。

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個營業日正午前辦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則順延一天。這種交割方式很少被採用。

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個營業日內辦完交割事宜。這是標準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買賣雙方在成交時未說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視爲例行交割方式。

例行遞延交割

指買賣雙方約定在例行交割後選擇某日作爲交割時間的交割。買方約定在次日付款,賣方在次日將股票交給買方。

賣方選擇交割

指賣方有權決定交割日期。其期限從成交後5天至60天不等,買賣雙方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凡按同一價格買入“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最長者應具有優先選擇權。凡按同一價格賣出“賣方選擇交割”時,期限量最短者應具有優先成交權。我國目前仍未採用此種交割方式。

標籤:交割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