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保險

保險協議書範文彙編八篇

保險2.21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爲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險協議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險協議書範文彙編八篇

保險協議書 篇1

甲方: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濮陽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陽市經開大道體育場北側

乙方:濮陽市中意汽修廠

地址:濮陽市京開路與中原路交叉口北500米

爲促進甲、乙雙方的共同發展,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同時爲共同的客戶提供最卓越的服務,實現共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確定乙方爲甲方保險事故車輛維修服務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原則

(一)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全面、認真的履行本合作協議的內容;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維護雙方的信譽、品牌和利益。

第二條 合作範圍

(一)保險事故車輛配件的報價及車輛的修理服務;

(二)保險車輛的救援及維修保養優惠服務;

(三)雙方相互提供長久穩定的宣傳渠道;

(四)其他有利於雙方共同發展的合作。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保險事故車輛維修

1、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配件價格和汽車構造方面有異議的地方應向乙方進行諮詢;

2、甲方的查勘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事故車輛時應優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就甲乙雙方達成的有利於客戶的優質服務介紹給客戶,並徵得客戶的同意;

3、乙方爲甲方0指定的各種系事故車輛拆檢定損維修服務商,甲方在徵得客戶同意的情況下應優先推薦保險事故車輛到乙方拆檢維修;

4、甲方推薦的客戶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給予熱情的接待和服務,讓客戶真正體會到享受的是與衆不同的服務,提供維修綠色通道,保質保量按時的完成事故車輛的維修,體現出保險公司“卓越服務”的原則;

5、甲方推薦到乙方拆檢的保險事故車輛,不管甲方的定損員在不在拆檢現場,乙方都應以尊重事實地進行拆檢;在拆檢的過程中不得更換事故車輛的原好件,如有發現,乙方將賠付給甲方兩倍的損失並立即終止合作,情節嚴重的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事故拆檢完成後應及時通知甲方的定損人員進行定損;

6、甲乙雙方在定損事故車輛時要堅持保險事故車輛“以修爲主”的原則,定損現場特別是在客戶在場的情況下不說不做不利於雙方友好合作的話,有爭議的地方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應給客戶帶來更大的麻煩;

7、 甲方定損員不得強行乙方維修無法修復的零配件,以影響雙方的合作;

8、甲乙雙方協定維修的零配件在客戶有異議時,乙方應給客戶當場質量保證的承諾,以消除客戶心理上的疑慮,服務好客戶;

9、由被保險人委託乙方理賠的案件,甲方要協助乙方瞭解被保險人車輛的承保理賠情況,以方便乙方代理理賠;

10、保險事故車輛修復後,乙方要根據被保險人的委託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的

委託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但應當由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部分除外;

11、由被保險人委託乙方理賠的案件,甲方要開理賠快速通道,給予優先辦理,按甲乙雙方協定的

理賠手續快速理賠;

(二)技術培訓方面

甲方將定期組織查勘定損人員到乙方學習觀摩,以提高自身查勘定損技能及處理保險事故車輛的能力;

(三)救援服務方面

甲方的保險車輛出事故後,需要救援的,乙方應給予救援支持。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配件價格方面

1、乙方應指定一名技術人員對甲方諮詢的配件價格信息及汽車構造給予解答;

2、乙方爲甲方所報的配件價格爲汽車有限公司制定的全國統一銷售價格,不得虛報,以影響甲乙雙方真誠的合作,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和社會的監督,對由於虛報給甲方帶來損失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連續出現兩次,終止合作。

3、乙方在配件價格方面的調整要及時的通知給甲方,以便甲方按調整後的價格確定事故車輛的損失;

(二)事故車定損方面

1、在定損過程中保險事故車輛堅持“以修爲主”的原則,對於損壞的零部件如果通過維修可以繼續使用且能達到相應的技術要求,則不應進行更換,甲乙雙方維修換件的標準要一致,如有異議,共同協商解決。甲乙雙方的定損人員不應在客戶面前爭執修換件項目,以免給客戶帶來不良的影響;

2、乙方在拆檢甲方推薦的事故車輛的過程中應按照廠家的拆檢順序和標準進行拆檢,乙方應承擔全部在拆檢過程中對事故車輛造成的損失;

3、乙方應在甲方對事故車輛損失確定以後再給予維修,不得現行維修;乙方應遵循雙方協商的相關車輛的工時費、配件價格,價格確定後乙方在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變更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對於甲乙雙方定下來的配件更換及維修項目,乙方要給予維修,對於應被保險人要求對保險責任範圍外項目的維修、更換,乙方也可以接受,但需通知甲方,費用由被保險人自理;

5、對於甲乙雙方定損下來的配件更換及維修項目要如實更換,乙方不能偷工減料,對於由於偷工減料維修事故車輛,給客戶帶來不良影響的,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6、承修甲方保險事故車輛,應建立事故車輛檔案,接受甲方的審覈,並積極配合甲方對車輛維修情況進行監督、跟蹤;

7、乙方應接受客戶及甲方查勘定損人員對維修服務的監督和建議,並進行改進;對多次服務質量較差且無改善措施的情況,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8、乙方應制定人員處理保險事故車輛業務,接受甲方組織的培訓,向客戶宣傳保險常識;

9、在事故車輛查勘定損過程中,乙方要給予甲方良好的配合,認同甲方的定損項目及維修方案,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10、受損車輛在維修期間,如有整車失竊零配件丟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修理質量

1、對重複返工、返修或重大質量問題的返工、返修,重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保證返修質量,若乙方不能承修或因上述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提出不在乙方修理時,乙方應同意並協助被保險人選擇其它合作汽車修理廠進行修理,已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修甲方保險的事故車輛所更換的零配件應爲專業純正零配件,如因以次充好、以舊代新給客戶造成不良影響的,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乙方對甲方保險事故車輛修復後的項目,應按照廠家的標準在一定期限內保證維修質量,對更換上的零配件,乙方按廠家有關規定承擔質量擔保;

4、對於乙方提供建議而甲方未予採納的協商維修項目,乙方有權保留意見,不予承擔因性能或外觀產生的質量責任和因客戶不滿造成的不良影響。由此造成的返工、返修及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修理價格

1、維修項目、更換項目由甲方定損人員根據雙方協商結果核定,配件報價按照專業汽車有限公司提供的全國統一銷售價執行,維修工時報價(包括機修、電工、鈑金、噴漆)按照該車河南區域維修工時價格執行;乙方的維修工時費按照標準報價下降30%,乙方必須保證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執行依據收取材料費和工時費。除汽車所用的液體和氣體(燃油、機油、氟利昂、防凍液、清洗劑)等自費項目及客戶自修部分以外,不得在此之外另收輔助費用;以免給客戶造成不良的影響;

2、對於維修調試過程中發現的新增維修項目或零配件,乙方應提前通知並向甲方提供現象展示或技術說明,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維修項目或零配件的追加;

3、甲方的查看定損人員在處理各種車系車輛事故時,應優先推薦客戶到乙方去維修;如有客戶提出到乙方進行維修,而甲方相關人員利用推諉、勸誡、阻撓等手段設置障礙的,則該次事故維修的配件價格與工時費不予優惠,且配件價格按照廠家全國統一銷售價上升10%。

(五)救援服務方面

1、甲方所承保的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時,乙方應提供24小時救援服務,保險事故車輛應提供全省免費救援服務;

2、甲方所承保德車輛由於非保險事故原因造成的故障,如燃料或電池耗盡,輪胎爆裂、氣壓不足等情況,需要乙方提供緊急救援時,乙方應提供優質的救援服務並按照甲、乙雙方的約定的費用標準向車主收取材料成本費和工時。

(六)其它服務方面

經甲乙雙方同意,爲客戶提供保險事故車輛掛牌、車輛年審、免費洗車、平時維修保養優惠等其他服務。

第五條 維修期限

修復工期由乙方與被保險人協商擬定,乙方應在擬定的工期內按時修復被保險車輛,對於在維修期限內沒有按時完成維修的事故車輛,乙方要承擔被保險人要求的合理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商業祕密

甲乙雙方均應保護對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外提供有關雙方合作的具體資料以及甲方對乙方的事故車輛維修理賠中好的公司政策,如有發現將把對方作爲不誠信的單位給予終止合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因事故車輛質量不合格,造成返修的,由乙方承擔返修的全部費用。若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作爲承擔民事責任的訴訟、仲裁主體,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第八條 有效期

(一)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由甲方對乙方進行考覈、評定,達到要求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三) 甲方查勘定損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有價物品,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給予甲方查勘定損人員有價票、券、禮物、禮品、紀念品以及其他任何物品,一經查出覈實,雙方均有權終止協議。

第九條 合作管理

(一) 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跟蹤;

(二) 甲方將從有利於雙方合作的服務對乙方進行員工和客戶回訪考評,對評價不符合條件的,甲方提出服務整改建議,並立即整改到位,對雙方合作整改不利得,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一) 甲乙雙方在維修項目和工時方面存在異議時,應由雙方各指定的人員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級領導解決,但不能給客戶帶來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給事端人應以處罰;

(二)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有關本協議相關事項發生爭議時,應通知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

2、可向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一) 甲、乙雙方應經常進行聯繫和溝通;保證各項合作順利開展;

(二)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隨時以書面方式予以修改或補充,且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章後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員工福利保險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保險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保險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範圍、保險權益、保險期間、保險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保險市場的發展、變化,爲甲方享受最佳的保險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向保險人詢價。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保險人報價後,就報價書中的保險權益和保險費率等做出彙總分析,提出初選保險公司和最優報價方案,並由甲方作出最後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保險人之間就保險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當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保險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保險期間內的相關保險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督、督促保險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保險人理賠進程,並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保險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2.如實向乙方提供所有與上述服務有關的信息與資料;

3.在乙方爲甲方提供上述服務時,給予乙方必要的協助。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當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佣金做爲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範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後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爲保險經紀人,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務:

1、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設計保險招標方案;

2、按照“保費合規、服務優質”的原則,協助甲方就保險條款、費率、優惠條件、後期服務等制定招標細則及評分標準,並負責追蹤落實。

3、協助甲方根據招標文件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服務合同;

4、根據合同條款,協助甲方用車單位辦理投保手續及結算事宜,確保財政支出的安全;

5、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解答車輛使用單位在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

6、在發生引致保險索賠爭議或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提出處理建議,協助甲方準備相關文件, 在授權範圍內代表甲方與保險公司進行談判,全程處理相關事宜;

7、根據甲方授權全程監督保險公司投保流程、保險價格、服務承諾、理賠服務進程並定時將情況報告甲方;

8、與保險公司、被保險人及其他關係方溝通協調。

三、乙方責任:

乙方受甲方委託通過招標方案設計、保險政策諮詢、保單事後稽查、重大事故現場監督、車輛保險信息統計分析等工作,確保甲方投保單位和車輛保險費率不高於合同規定,享受的保險服務不低於合同的規定,並根據合同執行出現的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建議,以確保甲方利益的最大化。具體內容如下:

1、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完善服務條款的同時,在政策許可的範圍內爭取最低費率;

2、負責提供甲方及用車單位對保險業務及政策的諮詢;

3、根據保險合同約定的投保險種及中標價格審覈保單,如有差錯,及時督促保險公司糾正並定時報告甲方;

4、監督保險公司按照服務承諾認真履行合同。在收到甲方車輛使用單位關於保險服務質量投訴的3個工作日內,對保險公司的反應進行監督,督促其在最短的時間內儘快查處並做出書面答覆。超過3個工作日內沒有彌補缺陷,乙方將協助用車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保證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5、重大事故接到甲方用車單位或保險公司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對現場查勘、施救及善後事宜的監督,以確保甲方用車單位的合法權益;

6、督促保險公司定期對甲方車隊管理人員及駕駛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7、在每個月度結束的5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負責彙總(投保車輛保費結算情況表)、(投保車輛出險理賠情況表)並報告給甲方。

8、在每個季度結束的10個工作日內,負責召集有保險公司、甲方代表參加的“合同履行及服務質量分析例會”;並撰寫分析報告給甲方。

9、在第一個保險年度結束前的一個月,撰寫下一年度保險調整建議書給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負責落實。

10、爲單位提供理賠指導服務,對有理賠爭議或估損金額在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賠案,乙方負責全程索賠服務及有關善後事宜;

11、乙方接受甲方及用車單位的監督,如工作中出現如下情況之一,每次支付違約金XX元:

(1)未能及時發現保單錯誤;

(2)辦理相關業務超出上述規定時限;

(3)用車單位投訴,經確認屬實的;

(4)財政認爲的其他工作失誤或違約行爲。

12、由於乙方的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責任:

1、保險合同生效後,負責通知用車單位按合同的約定投保;

2、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信息與資料,並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給予必要的協助;

3、指定專人協助乙方開展工作;

4、當需要乙方處理的事件發生時,儘快通知乙方;

五、保密條款:

除非下列情況,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將獲得的費率、保險方案、理賠數據等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

1、告訴給與執行本協議相關的人員;或

2、應法律或司法管轄要求而提供;或

3、告訴給根據本協議確定的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人;或

4、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本協議終止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六、函件:

發送對方的重要函件應以書面形式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至對方辦公地址,郵寄函件通常被認爲在發出後7個工作日內寄達對方。

七、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在甲方將保險業務交由乙方安排後,乙方從保險人處取得與甲方保險合同有關的佣金作爲報酬,不向甲方收取費用。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本協議委託事項以外的服務,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八、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向_________市仲裁委申請仲裁。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但各單位在有效期內投保的機動車輛保險單,至20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仍未執行完畢的,乙方需繼續提供所有服務,直至保險單約定的保險期限結束。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

3、在協議有效期內,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對本協議條款予以補充或修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依據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以備乙方爲甲方安排保險時使用。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4

甲 方 :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江蘇南京市雨花路396號

乙 方 :太平洋保險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太平洋保險公司

註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指定乙方爲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獨墅湖隧道運營期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承保人,乙方爲甲方提供相應保險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一)被保險人

甲方爲本項目的被保險人。

(二)保險人

乙方爲本項目的保險人。

(三)經紀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13號

甲方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爲保險經紀人,爲甲方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合同組成

1.下列文件應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保險合同;

(2)保險單及批單;

(3)中標通知書;

(4)保險談判達成的書面協議;

(5)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答疑及招標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2.上述文件互爲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爲準,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三、保險明細表及保險條款

詳見本章附件。

四、保險費率和保險費

(一)保險費率

待保險公司報價。

(二)保險費

待保險公司報價。

(三)保費支付

詳見保單明細。

五、保險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六、保險服務條款

(一)服務機構與服務網絡的建立

乙方應專門成立“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服務小組,在本協議或保單生效後(以先發生者爲準)立即投入正式運營,負責受理所有涉及本協議保險的索賠案件。

項目服務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

副組長:

其他成員:

項目小組組長、副組長人員變動須與甲方協商確定,其他成員人員變動須通知甲方。

(二)保險培訓服務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培訓服務,以提高甲方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災防損技能,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舉辦時間和地點由甲方、乙方和經紀公司協商確定。

(三)參加經紀公司組織的例會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經紀公司組織召開的保險聯席會議,向甲方和經紀公司通報承保、理賠與服務情況,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與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七、理賠服務條款

1、受理報案

保險事故發生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報案,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案的,乙方應認可甲方事後出具的書面說明,並視同爲及時報案。

2、現場查勘

(1)乙方接到報案後,應向甲方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如需現場查勘,應明確告知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時間並在承諾時間內到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事故現場;

(2)在乙方進行現場查勘前,如情況緊急必須儘快恢復生產運營的,乙方同意甲方先行施救、修復或人員救治,但甲方應保留相關事故現場材料和事故現場照片;

(3)對於乙方未進行現場查勘的事故,甲方應保留事故現場照片及有關實物證據,乙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索賠資料作爲理賠依據;

(4)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查明出險時間、地點、原因,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施救工作以及受損財產的保護、整理工作,查勘人員的現場查勘工作包括:

a. 會同甲方進行現場查勘,瞭解事故原因,對損失現場和損失財產進行必要的拍照;

b. 估計損失情況:詳細瞭解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對受損財產的名稱、數量等進行必要的分類、清點和登記;

c. 對受損財產的損失程度有分歧的,應進行必要的檢驗; d. 與甲方商定初步的後續處理方案;

e. 與甲方對現場查勘記錄進行簽字確認等。

3、受理賠案

(1)乙方收到索賠材料後應立即審覈,若認爲有關證明或資料不完整的,應儘快告知甲方或經紀公司需補充提供的有關證明或資料;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之日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責定損,並在上述時限內以書面或網絡方式給予甲方或經紀公司定責定損意見,否則,即視爲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

4、結案

(1)甲、乙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繕制賠案;

(2)在已定責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賠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能確定賠償金額的,根據甲方要求,應按照已有證明和資料將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待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差額。

5、賠案統計表

保險協議書 篇5

  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現乙方由於個人原因委託甲方爲其代繳社會保險,經雙方友好協商如下:

1、 乙方全額承擔甲方爲其繳納社會保險所產生的公司和個人費用。

2、 乙方除支付社會保險全額費用外,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每月需額外支付甲方100元服務費,服務費跟隨每年社保基數調整時間及比例作相應的調整,具體金額雙方協商確定;

3、 乙方每月15日之前將當月社會保險費用及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甲方,銀行信息:,戶名 ,賬號,如當月20號之前乙方仍未支付費用給甲方,甲方有權於當月25日前停繳乙方當月社會保險,由此產生的相關影響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每年6月國家統一調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7月起按照新的最低繳費基數繳納,如乙方需要變更繳費基數,則在6月5日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協議約定執行;

5、 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後,應按時爲乙方繳納相應社會保險費用,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追求相應權利;

6、 甲方與乙方僅爲代繳社會保險費用關係,雙方無任何勞動關係,如發生任何勞動糾紛與甲方無關,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 乙方在甲方代繳社會保險期間,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辦理除工傷保險事項以外的相關社會保險事項,例如乙方生育所產生的生育保險事項;

8、 乙方自行處理個人人事檔案存放與甲方無關;

9、 乙方除社保事項外不得蓋印甲方公章,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另行協商;

10、 甲方僅負責乙放社會保險事項,乙方個人所得稅自行解決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11、 其他事項:;

12、 本協議週期自簽訂日期起有效期爲一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單方終止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甲方(公章): 乙方:

法人: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保險協議書 篇6

甲方:住所:聯繫電話:

乙方:住所:聯繫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爲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項目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中,在覈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項目。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爲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______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______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內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爲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爲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爲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爲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建築工程保險主險手續費爲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投保建築工程保險附險費爲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機動車輛保險手費中,投保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交強險不計入手續費。手續費爲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手續費採取每單業務一結方式,由甲方與乙方覈對後結算當筆手續費,需甲乙雙方指定人員書面交接支付手續爲確保甲乙雙方雙贏,乙方有權利暫扣留______元人民幣手續費作爲暫扣手續費,超______元人民幣後方進行手續支付。

3、乙方有權利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制訂相應保險產品優惠費率,乙方提供的具體優惠費率如下:

(1)建築工程保險按造價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爲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爲每萬元造價爲______元人民幣。

(2)建築工程保險按面積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爲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爲每平方米造價爲______元人民幣。

4、若甲方未能保證所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合計總造價大於等於______億元人民幣,乙方有權利不支付暫扣手續費。

三、其它約定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雙方有單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行爲,對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自違約行爲確認並向對方發出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協議自行終止。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三)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四)凡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 篇7

根據國家建設部《建設工程工程量計價規範》(建設部公告第119號)和《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xx]206號)的有關規定,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是工程總造價的組成部分,是建設施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等專項資金,因此爲加強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行業管理,按照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現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建設單位(乙方)關於繳納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簽訂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總額。乙方建設項目的工程總造價(中標價):_________元,按規定應向甲方繳交勞動保險金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其中:建築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爲_________元;安裝工程造價_________元,勞動保險金費率_________%,勞動保險金爲_________元。

二、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繳交時間。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下的建設項目,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繳清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對總造價_________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可每期按建築工程造價_________元計算繳交勞動保險金,第一期與第二期間隔6個月,第二期以後每期間隔3個月具體如下: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二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第三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繳交_________元。

三、乙方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本協議必須用本單位開戶銀行轉賬支票向甲方預繳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甲方收到款後,承建該建設項目的施工企業按規定到甲方辦理手續領取該項目勞動保險金。

四、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的結算。建設項目竣工並經有關機構審定工程結算款後,必須到甲方辦理該建設項目勞動保險金結算,實行多退少補(如甲方需向乙方退回多交款的,則需施工企業退回相應款項後才能辦理)。乙方在工程總造價中向施工企業扣除已向甲方繳交的勞動保險金。

五、乙方違約(逾期、漏報、少報),除應及時補繳勞動保險金金額外,另每日按補繳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結算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南通瑞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爲保障乙方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在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事宜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 保險標的(SUBJECT MATTER)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生產的貨物 鈷酸鋰、錳酸鋰、磷酸鐵鋰、氧化鈷、硫酸鈷等產品 在運輸過程中的有關保險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二、 保險條款及投保險別(INSURANCE CLAUSES & CONDITIONS)

乙方選擇 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 條款投保 綜合險 (條款詳見附件)。

三、 保險金額(AMOUNT INSURED)

根據每次運輸貨物的實際價值確定,乙方應根據貨物合同價格填寫保單(如不足額投保,出險後按比例賠付)。

四、 運輸工具(CONVEYANCE)

水路運輸——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的運貨船舶爲船齡15年以下的適航船舶。如船齡超過15 年,則甲方可根據該船舶的實際船齡及使用該船時國際上普遍適用的老船加費價格向乙方收取老船加費。如果乙方使用15年船齡以上的老船作爲所投保貨物的承運船舶,乙方同意須在使用該船運貨前與甲方進行協商。

陸路運輸——鐵路貨運險應儘量填明車次、車型、車號。

公路貨運險應儘量填明車型、車號、廠牌、牌照號碼。

五、 運輸限額(LIMIT PER CONVEYANCE)

每一運輸工具的保險限額爲1000萬元人民幣 ,如超過,須提前通知甲方。

六、 運輸線路(VOYAGE)

具體線路依提單而定

七、 保險責任起訖(COMMENCEMENT &TERMINATION)

屬於本合同範圍之內的保險貨物,甲方的承保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載明的起運地工廠倉庫或貨場開始,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至收貨人指定倉庫或貨場爲止。

八、 投保手續(APPLICATION PROCEDURE):

1、 乙方在每一批貨物起運前填寫好“貨物運輸保險單”,填寫要素應齊全,如個別要素當時無

法填寫,乙方應在得知要素後立即告知甲方。

2、 甲方收到乙方“貨物運輸保險起運通知”或“貨物運輸保險保單”並確認無誤後,即爲承保,

並將保險單每月按時送交乙方。乙方收到保險單後應辦理簽收手續,並將該保險單項下保險費及時計入承保記錄清單。

九、 保險費率及保險費(RATE & PREMIUM)

甲、乙雙方同意:

1、 保險費率: %

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費率

十、保險期限(INSURANCE PERIOD)

此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雙方蓋章後生效。

十一、保費結算(PAYMENT OF PREMIUM)

甲、乙雙方同意:

1、甲方在每月30日之前(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至上班後第三個工作日開始之前),

根據當月的保險單,向乙方開具付款發票。

2、乙方同意根據上款約定,在收到甲方的收據或發票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的指定帳戶付款。

3 、甲方有權讓乙方出具足以證明乙方確實已向甲方付出甲方應收保險費的證據。

4 、甲方所指定的帳戶,將會在通知乙方付款時,書面告知乙方。

5 、甲、乙雙方可根據保險單隨時覈對帳目。

6 、甲方承諾,在乙方尚未支付相應保險費時,如遇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只要乙方按合同約定如期交納保險費,甲方將不會以乙方尚未支付保險費爲理由拒絕對乙方進行賠付,也不會在賠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相應的保險費。

十二、索賠事宜(SETTLEMENT OF CLAIM)

1、施救

甲乙雙方同意,如果發生貨損、貨差事件,乙方需督促接貨或收貨單位採取防止擴大貨損的

合理措施,積極施救並認真做好轉運前對受損貨物進行整理、修改和包裝的工作。甲方積極配合施救工作,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合理施救費用由甲方承擔。

2、通知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乙方在接到出險報案後,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或其代

理人前去查勘處理。報案電話: 。

3、查勘

被保險貨物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乙方需將瞭解的情況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赴現場查勘檢驗,確定損失數量和損失程度。並且,乙方也有權委請自己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無論使用哪方的檢驗機構,如果該損失被判定或裁決爲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甲方同意由此所涉及的一切檢驗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乙方同意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4、理賠程序

在接到乙方報案後5 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同意通知乙方:關於本次賠案乙方需準備的全部索賠資料,並且,甲方向乙方索取的全部資料應是乙方能夠出具的,並且是合理合法的。甲方在接到全部索賠資料後的3個工作日內,甲方同意需做出書面的保險責任認定,如確認該索賠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甲方需通知乙方,並在確定保險賠償範圍後的5 個工作日之內,對已能確定的賠償數額,甲方同意在此期間將全部賠款支付給乙方。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甲方同意根據已有證明資料可以確定的最高數額先予支付,待甲、乙雙方對賠付保險金的數額確定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差額,並保證不會從賠款中扣除任何費用。 甲方承諾,在理賠時如有爭議,將以乙方利益優先爲原則,給予乙方最大的讓步和通融。

5、甲、乙雙方同意,賠償金額按以下方式確定:

賠償金額=實際損失+施救費用+查勘費用-免賠額

施救費用和查勘費用之和以保險金額爲限

6、賠款支付

甲、乙雙方同意;

1)賠付幣種;與乙方協商。

2)賠付地點:乙方享有所持保險單的索賠權,根據每一次的保單要求,確定賠付地點;

如果乙方要求轉讓索賠權,需及時通知甲方,並對保險單背書。

3)賠付時間:根據理賠程序。

7、甲、乙雙方同意,在索賠時,需提供下列單證:

1)保險單正本

2)索賠清單

3)提單正本

4)發票正本

5)裝箱單/磅碼單正本

6)檢驗報告及反映貨損貨差程度的照片

7)貨損貨差證明

8)如涉及第三方責任,還需提供向第三方索賠的函電

十三、索賠時效(VALIDITY OF CLAIM)

甲、乙雙方同意:

向甲方辦理索賠的有效期限,以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之日起滿兩年終止。

十四、合同中止(CANCELLATION)

甲、乙雙方同意,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中止:

1、乙方已經書面和口頭向甲方提出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的新的條款和新的要約,在乙方

向甲方書面提出新的條款和新要約後的10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尚未就新的約定與乙方達成一致意見。

2、本合同保險範圍所涉及關係方由於任何原因中止與乙方的買賣合同。

3、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在本合同未被中止的情況下,乙方擅自將本合同保險範圍內的保險標

的向其他保險人投保。

4、甲乙雙方未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賠償達成一致意見。

5、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單方面違反本合同。

6、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單方面更改、轉讓本合同。

7、本合同的任意一方侵害合同另一方的權利、義務、名譽、資產,並且給該方造成損失。

十五、特別聲明(SPECIAL ANNOUNCEMENT)

本協議爲甲方所出具的給乙方的全部承保保單的一部分,具有對現有承保保單進行批改的法律效力,但需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如甲方所出具給乙方的承保保單的條款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應以本協議爲準。

十六、附則(ATTACHMENT)

1、甲乙雙方應遵守協議條款的有關規定,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簽定補充協議作爲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時雙方對具體標的承保時由乙方填寫的投保單、起運通知書、甲方簽發的保險單均是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訴訟。

3、本協議經過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協議一式二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 份。

十七、附件(RELEVENT DOCEMENT)

1、《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二: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書(樣本)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書

編號:PYAE20114413029000000*

甲方:

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爲使甲方具有保險利益的貨物在國內運輸過程中,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能及時得到經濟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對甲方國內運輸貨物採用預約方式予以承保,同時雙方訂立以下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 保險標的

在協議期限內,凡屬於保險條款列明保險標的的範圍,由甲方承運的以下產品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1.

2. 所有與甲方正式簽約或由甲方委託運輸的標的,由甲方負責安排貨流事務,並通過甲方正式簽約承運公司承運的甲方指定的貨物均屬於預約保險範圍。

二、 適用條款和承保險別

1、《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水路、陸路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2、《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內航空運輸保險條款》(09年版)

3、《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貨物運輸偷竊、搶劫保險條款》(09年版)

4、《無人看管車輛除外責任條款》

5、《15天解除保險通知條款》

6、公路運輸時應儘量使用全封閉式卡車。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必須使用防水布覆蓋保險標的。

三、 承保方式

1、運輸方式:公路、鐵路、航空運輸及聯合運輸。

2、運輸路線:

深圳->客戶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惠州->客戶臨時倉庫->全國各地(包括香港)

3、此協議生效後,視同保單。發貨清單或發貨票應妥善保存,在出險時作爲備查資料。

4、除非甲方要求提供保險單(憑證),乙方不逐單出具保險單(憑證).

5、除本保險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根據甲方書面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運輸明細表,以及相關的保險條款和附加條款承擔保險責任。單獨的預約保險協議項不作爲乙方承擔責任的依據。

四、協議期限

自20xx年月日零時起至 20xx年 月日二十四時止。

五、保險責任起訖

保險責任起訖是採用“倉至倉”方式,按適用條款約定執行。

六、預計投保額按當期的銷售收入計算,全年預計投保額爲人民幣壹億貳仟伍佰萬元。

保險費率: 0.06%

預計全年保險費:人民幣75,000.00(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七、結算方式:

1. 簽單時預付保費的RMB20,000.00,保險費每半年結算一次。

2. 每月15日前按甲方申報的上月運輸貨物的保險金額結算上月保費。預付保費將在保險期限最後2個月抵扣,並於保險期限結束後十五日內,根據甲方申報的保險金額及預付的保費結算總保險費,多退少補。

3. 爲覈實運輸保險的實際金額以作爲理賠的依據和最後的計算保費,甲方人應對貨物運出,逐批按起運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金額、運輸路線、車牌、發票/提單號進行登記,並於每月10日前將該登記表送乙方一份

八、免賠額:

1、普通責任:每次事故免賠1000元人民幣;

2、盜搶責任:①部分損失:每次事故絕對免賠損失金額的20%;②全車失竊、失蹤: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爲損失金額的30%。

九、貨運量覈對:

甲方應如實申報實際運輸資料,不得瞞報、漏報或不報。乙方有權隨時覈查被保險人的運輸情況。

十、安全運輸:

甲方必須謹慎選擇承運人和運輸工具,運輸的貨物和承運的工具必須符合國家或其主管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如果甲、乙雙方已事先就承運人、運輸工具、運輸包裝等約定具體標準,在未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方不得隨意降低標準;乙方將不定期地對甲方的運輸貨物和承運工具進行安全檢查,提供防災防損方案,甲方應予以積極協作。

如甲方有固定的或相對固定的承運人,雙方簽訂本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承運人的資質證明文件,運輸工具資料以及與其簽訂的運輸契約,以便乙方選擇恰當的承保方案。

十一、特別約定

1、每次意外事故或由同一原因引起的連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每一運輸工具運載貨物的損失以人民幣叄仟萬元(¥30,000,000.00)爲限。如保險標的的條件超出約定的範圍,甲方應於貨物啓運前書面通知乙方,除非經乙方書面同意,乙方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

2、所保貨物如發生本預約保險單項下之損失事故,應立即通知乙方查勘,乙方憑本預約保險單、經甲方確認的運輸申報單或甲方每月提供的發貨清單,以及適用條款要求提供的單證給付賠款。

3、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的損失,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由承運人責任或其他第三者承擔部分或全部責任,甲方不能承諾放棄追償權,並首先向承運人或者第三者索賠。若甲方提出請求,乙方可先予以墊付,但甲方須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乙方,並協助乙方向責任方追償。

4、甲方應選擇具有有效執照的專業承運人進行運輸,並要求承運人運輸貨物時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

5、甲方發運的每批保險貨物須符合安全運輸規定的包裝。

6、保險賠款賠付地點爲廣東惠州,所有賠款以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除非甲方出具書面申請採用其他付款方式,並得到乙方的同意。

十二、終止條款

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一方因故終止合同,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十三、爭議處理

因本保險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本保險協議的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四、其它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分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20xx年版)

總 則

第一條 爲使保險貨物在水路、鐵路、公路和聯運運輸中,因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並加強貨物的安全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保險。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爲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範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海嘯、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於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於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着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除外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於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

篇三: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

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方案)

單證協議 貨物運輸保險協議書(方案)

甲方:

乙方:

爲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 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後,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爲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一)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爲RMB800,000,000。00元。

(二)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爲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爲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爲保險金額:客戶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500元作爲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一)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二)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0.05%計算。

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啓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10萬元(壹拾萬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10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40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託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一)、RMB500萬元爲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RMB500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二)、RMB1000萬元爲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

火車)運輸貨物超過RMB1000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並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後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爲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一)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爲限。

(二)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爲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 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爲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爲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 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報表樣本:

發送貨物日報表

備註:裸裝、舊設備、玻璃及陶瓷製品、私人物品、傢俱、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投保人簽章: